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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90节

      而被天音吞下的食物,将会化作最后一丝幸福,散落大地。

    梁妄收起黄符时,秦鹿正抬头看天,看见蓝冠白羽寿带鸟的嘴上,衔着一粒光,而那一粒光渐渐化成了金粉,融入簌簌落下的白雪中,其中有阮红红的回忆,也有余劲佟的,如镜片一样投在了雪里。

    在余劲佟的回忆里,有一个与阮红红相貌十分相似的女人,第一次闯入他的生命中时,便成了再难抹去的光,那是京城大家里的小姐,温婉贤惠,落落大方,而彼时余劲佟,只是一个皇城根下的普通侍卫,远远配不上对方。

    两人互生爱慕,却碍于身份,大小姐最终嫁做人妇,夫家于官场沉浮几年,遭人陷害,被迫回乡。

    回乡的路上,余劲佟听说有人雇杀手以绝后患,他不顾身份,毅然决然前去救人,他本想带着大小姐远走高飞,却被对方嘱托,救走她的孩子。

    那时的阮红红才只有几岁大,见到死人,哇哇大哭。

    而阮红红的记忆中,最开心快乐的时光,是在异国已经攻打天赐的几年之后,余劲佟背着她于夜里闲步,她怀中捧着红枣软糕吃,分明是逃亡,他们却没有一点儿逃亡的样子。

    阮红红发牢骚,说今早有个难民说她长得俏,可叫红红,一点儿也不好听,特别土。

    余劲佟突然道:“若我有女儿的话,她也应该会叫红红的。”

    阮红红问他:“为何?不觉普通吗?”

    余劲佟却笑道:“我觉得红色,是这世上最好看的颜色。”

    其实在阮红红的心里,余劲佟比她爹陪伴她的时间长,余劲佟还比她爹对她好,余劲佟……好似她爹一样。

    可在余劲佟的记忆碎片中,最好看的颜色,是初见大小姐时,对方递给他擦汗的一方手帕,对旁边笑话侍卫没前途的丫鬟道:“若无他们,哪儿来我们的安宁呢?”

    又转头对余劲佟道了句:“辛苦。”

    那手帕的颜色,是明丽的红,上面还有一朵,锦绣的海棠花。

    第128章 遥归烟西:十七

    天音飞去后, 山间竹林这处满地的白雪上交错了几排脚印,石块边上还有一个窝痕, 不久前阮红红才趴在那里。

    秦鹿觉得自己似乎听到了铃铛声,与阮红红脖子上挂着的那个铁制的所谓长命锁发出的一模一样。

    梁妄正在收设阵的红线,阮红红没看见,余劲佟没看见,秦鹿离得远,看清楚了。

    趴跪在地上求着余劲佟别再杀人, 祈求他放下怨恨,不要再以杀戮不断提醒她曾经历过的痛苦,那个阮红红, 并非真正的阮红红。

    阮红红的三魂七魄融合之后,梁妄在她的背上贴了一道符, 那道符,以阮红红的魂魄化成了小小幻境, 如若余劲佟没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阮红红的身上,或许能发现, 彼时风停,彼时雪止, 那一方障眼法,叫‘阮红红’彻底杀灭了余劲佟身上的戾气。

    恢复记忆的痛苦,足以再一次杀死阮红红,而阮红红的眼泪,也可以挽救余劲佟。

    原先贴在阮红红背上的黄符, 被梁妄一把火烧了,黄符化为灰烬落在雪地里,灰色的粉末很快与白雪融合,看不出半分痕迹。

    秦鹿慢慢朝梁妄走了过去,地上还有两个装了骨灰的药罐子,看得叫人心疼。

    秦鹿问梁妄:“王爷打算怎么处理这两人的骨灰?”

    梁妄收了红线,瞥了秦鹿一眼,秦鹿道:“他们说……想去燕京。”

    “与本王毫无干系的人,难道爷还要为了这两人的骨灰,特地去一趟燕京不成?”梁妄摇了摇头,道:“反正人也死了,一个轮回转世,一个投入地狱受刑。今生皮囊化成的灰,于他们而言毫无意义,是撒入水中,还是被风吹散,一丝疼都察觉不到,那是否埋在燕京,又有何区别呢?”

    秦鹿眨了眨眼,将风吹乱的发丝理了理,摇头道:“我虽觉得余劲佟与阮红红可怜,但也不觉得如此结局可惜,提起燕京,并非是想让王爷带他们回去,只是想问王爷……你想不想回去?”

    “本王回哪儿?”梁妄突然一怔。

    秦鹿从一旁捡了个顺手的竹竿,将周围的雪全扫了起来,盖住了两个骨灰坛,再将手中的竹竿插在了土地里,道:“若世人没传错,西齐文采斐然的梁王爷,应当是在烟西台出生的吧?”

    梁妄闻言,伸手对着秦鹿的额头弹了一下,他微微抬起下巴,身上白衣被夜风吹得欻欻直响,梁妄拢了拢袖摆,道:“烟西台在那儿,何须本王去看?”

    说完这话,他又沉默了片刻,秦鹿一直看着他,直至与梁妄对视,两人缄默。

    其实各国攻打天赐,已经不是一时半会儿了,这几年尤为激烈,战事不会只停在煜州之外寸步不行的。

    天赐如今内阁变动,正处于皇帝更位之时,朝中两派分力不均,有人要扶献王,有人要立长,在外是战,于内也是战,内外皆忧,如此天赐如何能防得住敌人的虎视眈眈。

    梁妄即便不懂兵法,也不懂治世之道,没入朝管过政事,却也懂得一个道理。

    国之亡,多于自亡。

    国之强,必先自强。

    天赐这般样子,无需他人攻陷,自己先站不住脚,一个国家的灭亡,只是迟早,前两年老皇帝在世时还能抵抗外敌,几个月前老皇帝一死,抗敌都分阵营,镇守煜州的这一批将士,在短短几个月内被打退了上千里地,要不了多久,还是会退。

    终有一日,这片曾属于西齐,而今尚且还算天赐的土地,也会易主。

    为期不远。

    届时,燕京还会是燕京吗?

    燕京的皇城,恐怕不会作为下一个京都,皇城内的奢侈玩意儿,恐怕会被人搬空,烟西台、柳东阁,恐怕也只成了两座对立的普通建筑,或被推翻,或便立在那儿。

    “这仗,打不了多久了吧?”秦鹿问完,抬头看向天空,天音飞去,又飞回,白羽扫过飘零的竹叶,停在了梁妄抬起的左臂上。

    梁妄道:“打不了多久了。”

    “那王爷要去燕京吗?”秦鹿问他,梁妄抿嘴笑了笑,反问:“你还想吃核桃云片糕吗?”

    两人眼眸对视,将彼此倒映在了瞳孔里,秦鹿点了点头,梁妄伸手牵着她,回了句:“想吃爷就带你去。”

    山下竹村里的人都死了,他们的尸骨无人掩埋,只能埋在大雪里,或许等到来年开春了,还会腐化,但终究被梁妄说成魂魄转世后便毫无意义的尸体,会融入泥土,还能开出娇艳的花。

    生到尽时即败,败到尽时即生。

    无数人的死去,将迎来无数株花草,所有硝烟过后的土地,也会渐渐生意盎然,周而复始,是为生死。

    秦鹿与梁妄越过山峦,直接去了轩城。

    此处虽能站在山上远远看见轩城,却离轩城还有一段长长的距离,直至天将明,他们才找到了个可以暂时歇脚的地方,秦鹿最后的一点儿银钱,买不起马车,只能买得起驴车。

    那是穷人家怕外敌攻入煜州,备着逃命用的,而州水城扛了几个月也无动静,便有人愿意卖了驴车。

    秦鹿买下驴车之后,荷包里是一分银钱也没了。

    驴车就是一条将老的毛驴,后头拉着一个板车,秦鹿坐在板车前头,身上披着兔毛披风,梁妄则靠在板车后头,捏着蓝袍的衣袖,不想一丝风灌进去。

    两人相望,不禁笑了出来。

    秦鹿道:“我还是头一次见到王爷这般狼狈,居然也有坐驴车的时候。”

    梁妄理了理发,一头凌乱,干脆还是散了下来,他的发丝只有一截平整,其余长长短短也不相同,他道:“狼狈也是你见了,若是他人见了,本王为了保住颜面,可得挖去对方双眼的。”

    秦鹿朝他伸了伸舌头,摆个鬼脸,而后用竹条抽着毛驴的屁股,道了句:“老驴快些跑,无有斋内我还藏着银钱呢。”

    她说的,是曾住在轩城城外的一处私宅,那处她与梁妄住了近十年,梁妄住过的地方,都不曾卖出去过,空置在那里,一直也无人打扫。

    梁妄挑眉,问她:“何时藏的?”

    秦鹿道:“便是藏了。”

    她那时喜欢藏钱,也是为了能给梁妄买些东西,笔墨纸砚太贵,秦鹿买不起,古董花瓶好看,可她又识不得,后来干脆就是锅碗瓢盆、吃喝用度。

    梁妄手中把玩着一截竹子,戳了戳秦鹿的腰,秦鹿才道:“王爷当自己那些衣裳配饰都是贫空生出来的?有多少是我花了私房钱,买下放入你房中的,你顺手拿着就用,也未有察觉。”

    “摸床头吗?”梁妄调侃,惹得秦鹿红了脸。

    他们之间,真正戳破那层窗户纸时,便是秦鹿半夜摸上了梁妄的床头,藏的一个新买的香囊。

    她跟在梁妄身边从来都不缺银钱,吃喝用度仅着最好的,便是如此,买东西时,也总想着梁妄的那一份儿。

    秦鹿的银钱,都是压在被褥底下,搬出轩城,去金珠城时,秦鹿房内的东西搬走的没多少,因为被褥也不是新的,故而被压在被下的一盒银钱,都被她急往金珠城的期待给彻底抛诸脑后。

    而今想起来,也算是应急救命了。

    秦鹿取了银钱本应当与梁妄顺着轩城外的官道一路去卓城,和谢尽欢打了招呼后,便可离开了,这地方,十年八载的,恐怕不可能回来的。

    结果到了轩城外,梁妄突然说让她入城。

    轩城的城门未开,两人到了城门前还得一一受查,秦鹿给了一锭银子,对方才放她进去,那人听得出来秦鹿是南都城那边的口音,道了句:“如今这世道,都想往北走,哪儿还有南下的。”

    秦鹿只是笑笑,梁妄听了,问他一句:“秦戏楼对面的酒楼还在吗?”

    “哟,可见二位不是第一次来轩城呢。”那守城的将士吊儿郎当,将银钱塞进怀里才道:“秦戏楼早没了,那对面的酒楼倒是还在,只是要不了几日,也将人去楼空咯,卓城的人都跑了,咱们这儿……也没几日。”

    说罢,他便背过身去,不再开口。

    秦鹿问梁妄:“王爷是想去秦戏楼听戏,还是想去酒楼用饭?”

    “去喝汤。”梁妄从板车上下来,抖落覆在身上的雪,嫌弃地让秦鹿将驴车丢一边去,又拉着秦鹿的手顺着路边走,望向熟悉的街道,似乎还能从里头套出些曾经的影子,梁妄道:“白玉珍珠汤,带你尝尝。”

    秦鹿听了,眉眼含笑,而后挽着梁妄的胳膊,弯着眼睛凑过去,满是亲昵。

    梁妄见她如此,嘴角扬起想笑,却还非要摆出一副矜娇的样子,不轻不重地抖着胳膊道:“松开,你都快挂在本王身上了,成何体统?”

    “不成体统。”秦鹿摇头,下巴磕在对方的肩头,一双杏眼里倒映着梁妄的面容,没皮没脸道:“也不松开。”

    梁妄伸手本想捏她,而后还是点了点她的眉心,由她挽着。

    二人走到秦戏楼前,都有些愣住。

    这条街上,秦鹿曾走过无数遍,从入城门后,要不了多久便能瞧见秦戏楼,一路摊位摆过来,也很热闹繁华。

    秦鹿与这里的人熟悉,吃东西都不给银钱,等哪时梁妄从街上过了,偶尔会被人拉住说道:“梁爷,您家那位秦姑娘吃了我五根糖葫芦,五文钱。”

    又或者是:“梁爷,您家那位秦姑娘拿了我两盒水粉,二钱银子。”

    甚至连卖果子的大婶也说秦鹿吃她的果子没给银钱,要梁妄给。

    那大婶家的二壮子从小就聪明,若是好好读书,日后或可考取功名的,秦鹿还记得,她去金珠城后的第一年,那大婶还给她写过信,说是二壮子拜了一位秀才为师,学得很好,还附了一首二壮子写的诗。

    当时梁妄在,瞥了那诗,道了句不伦不类。

    秦鹿说:“二壮子才十三岁,哪儿比得过您活了上百年了。”

    而今想来,二壮子也早就成家,在不在世,不知了。

    兜兜转转几十年过去,秦鹿再回到这里,昔年门庭若市的秦戏楼,而今大门敞开,里头高台积灰,门上的匾额歪了也无人去扶,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谷先生,最终也没能再上台。

    秦鹿望着斑驳的秦戏楼前的红柱子,似乎还能听见里头传来咿咿呀呀之声。

    那眼高于顶的小厮总站在门前嗑瓜子,见到出手大方的梁妄来时,弓着腰抬起头,笑得合不拢嘴,若是秦鹿独自来了,也就是皮笑肉不笑,应付一回。

    立在门前的影子,与台上正在唱戏的谷先生,统统化成泡影,被一场大雪覆盖。

    走过秦戏楼,便是酒楼,梁妄领着秦鹿跨步进去,招呼他俩的是个十几岁的年轻人,不识得人,笑着道:“二位客官里头请!”

    酒楼里头倒是什么也没变,梁妄熟门熟路地上了二楼,去了自己当年喜欢坐的窗户边,推开竹窗朝外看去,一个侧头,便能望见秦戏楼的正门。

    “二位客观要用些什么?”小二问。

    梁妄道:“白玉珍珠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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