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79节

      今日,又有几百个越过州水城的难民,入了卓城来了。施粥派米这件事儿,恐怕又要延迟半个时辰才能做完。

    欢意茶楼的伙计如今就剩下三个人,比起以前生意好的时候,天差地别。

    天赐的国土尚未被人觊觎,天赐百年大庆之时,煜州可以算得上九州之内,最为繁华之地,比起皇城也没逊色多少,只是风光不同。

    那时的卓城白天黑夜里满街都是人,欢意茶楼的大堂内,一楼说书先生坐镇,闲散没事儿的老板姓便坐在里头喝茶听故事,二楼名人雅士居多,选个喜欢的雅间,无需看见,听着闫先生唱书,咿呀小曲儿也很动听。

    那些风光,早就随着物换星移,化为乌有。

    今日午间的最后一碗粥都派出去了之后,伙计终于得以松一口气,为了给这些难民派粥,他们自己都顾不上吃饭。

    谢尽欢的身体不太好,加上如今天冷,他就一直在二楼坐着,腿上盖着厚厚的毯子,几年前一摔,胯骨摔坏了之后,这些年阴雨天里还阵阵作痛,故而他路都少走了。

    谢尽欢的桌面上放着的是几日前收到的信,秦鹿写给他的,早些时候战事屡屡受挫,败退到煜州的时候,秦鹿便多次写信让他北上,去南都城避避,谢尽欢那时婉拒了,这回信上写的,不是让他去,而是他们来。

    按照时间来算,这两天应该就要到了。

    谢尽欢不想走,是因为他在卓城的欢意茶楼住了大半辈子,总有些落叶归根的想法,反正都要死,他不想死得太累,说不定再等两年,异国还没攻下煜州,他就没了呢。

    伙计忙了半天,这才将自己要吃的饭菜端上桌,门前就走来了个男人,男人怀中抱着个大约两岁左右的小孩儿,话还说不全,两个人都很落魄,小孩儿将手塞在嘴里,吃得满嘴的口水。

    那男人见门口的粥摊已经被撤了,满眼失望,伙计瞧他衣衫褴褛,放下筷子问了句:“你有事?”

    男人看了眼已经没了底的粥锅,吞咽口水,不必开口,伙计也知道他想说什么,于是道:“你还是晚间再来吧,后厨没有多余的粥了。”

    二楼谢尽欢听见这话,扬着声音道:“匀他点儿,我们自个儿不是还有吃的吗?”

    伙计听见这话,有些不满,但还是给那男人盛饭去了。

    他们忙了一整日都没能吃上一口热饭,就算是善心,也要分时宜,现下留在卓城的难民每日剧增,每天派发出去的粮食也在增加,好些都是游手好闲,自己穿得破烂,还要过来讨饭的。

    伙计也是头一次知道,原来做好事,也有烦人的一天。

    将饭盛好,伙计也没夹菜,把碗递给了对方之后,那男人抱着孩子跪下,连连道谢,伙计道:“谢我没用,还是谢我家掌柜的吧,我们茶楼自己的米缸都见底了,等城中米商全都搬走,我们想施粥也没法子的。”

    说完这话,伙计便转身要走,才背过身去,他就听见踏过茶楼门口的哒哒马蹄声,紧接着马车停在门边儿,从马车上跳下来的女子笑着道了句:“多年不见,脾气见长啊。”

    伙计听见这声回头看去,便见身穿绿袄的秦鹿正站在马车旁,扶着马车里的人下来,眼睛却是看着他这边,方才的话也是对他说的。

    伙计一见秦鹿,眼眸瞬间亮了,一改方才与那讨饭的男人说话的态度,反而堆着笑,恭敬地问了句:“秦姑娘怎么来了?”

    梁妄下了马车,身上披着一件纯白的兔毛披风,看上去蓬松柔软得很。

    伙计见了两人,连忙朝楼上喊:“掌柜的!梁公子与秦姑娘来了!”

    坐在二楼窗边的谢尽欢将窗户推开了点儿,朝下看去,正好见到秦鹿抬起头来看的脸。秦鹿没变,还是那副十几岁少女的模样,梁妄这几年身体养好了,脸色与气色看上去也好了许多,只是谢尽欢不敢照镜子,以前在这两人面前,他就是个小毛孩儿,现如今已经垂垂老矣,到暮年了。

    谢尽欢笑道:“瞧见了,别喊。”

    而后又说:“请恕谢尽欢不能行礼,前两天这处下了雨,我的腿毛病犯了站不起来。”

    秦鹿调侃他说:“一把年纪了就坐着,我家主人不会介意的。”她转而又看向梁妄:“不介意哦?王爷。”

    梁妄挑眉:“话都让你说了,本王还能说什么?”

    秦鹿拉着梁妄的手说:“那你听我的就是了,先进屋吧,外面风大,挺冷的。”

    两人一道进入欢意茶楼,越过那讨饭的男人身边时,男人怀中的小孩儿恐怕是看见梁妄好看,沾满口水的手突然抓了梁妄的披风一把,一个略微黑漆漆湿漉漉的小手印印在了绒白的披风上。

    男人见状,吓得一惊,端着碗站也不是跪也不是,连忙道歉:“哎呀!哎呀这位公子,真是对不住!弄脏了您的衣裳,对不住啊公子!这可怎么是好……”

    梁妄向来喜洁,衣服上脏了一点儿都受不了,眼下被小孩儿抓了个巴掌印,自然是忍受不了的,那小孩儿还非要往梁妄的身上扑,张开一双手,嘴里呜呜呀呀不清不楚地说着话。

    男人连忙将孩子抱好,哎了一声:“你别乱动!千万别再弄脏公子的衣裳了!”

    梁妄朝一大一小两人身上瞧了一眼,破天荒地,以手指戳了戳那小孩儿的脸,秦鹿瞧见不免惊讶,那小孩儿长得的确好看,圆圆的大眼睛,只是脸颊瘦了些,不比其他刚生下来的孩子,肉嘟嘟的可爱。

    秦鹿突然想,自己被生下来时恐怕就是这样,瘦瘦的一只,像是个小猴子一样,于乱世中出生,恐怕也活不到乱世结束。

    男人还在不住道歉,梁妄大度,只是掸了掸披风上的灰,道了句:“无妨。”

    秦鹿跟着梁妄进了茶楼,忍不住回头看了那男人一眼,男人抱着孩子走到街角一边可以避风的地方,将白饭塞进嘴里,嚼碎了之后又喂给牙还没长全的小孩儿吃。

    入了茶楼,谢尽欢推着轮椅到了二楼的边上等着,他也不是当真完全站不起了,只是站着就疼。

    秦鹿与梁妄到了二楼,看了一眼空荡荡的茶楼,与几年前相比,就连欢意茶楼都老了许多,桌椅板凳的颜色也不新了,梁妄以前爱去的那个竹墨茶室的屏风换了一个,上面的秋风扫劲竹倒是不错,像是个能手雕刻的。

    伙计没忙着吃饭,先给梁妄与秦鹿二人沏了壶茶端上来,伙计还记得梁妄喜欢喝羡阳明月,他们茶楼里现如今什么都少,就是茶多,无人喝茶,早年留下来的陈茶送都送不出去了。

    不过谢尽欢还记得每年定时定点地去向茶商讨一些昂贵的新茶,就算梁妄不来,他也得买,为的就是万一。

    竹墨茶室内,梁妄坐在主座上,秦鹿端坐在一旁泡茶,谢尽欢总觉得方才见秦鹿似乎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如今她坐着,谢尽欢仔细瞟了两眼,直到梁妄的视线落在他身上了,谢尽欢才不敢再看,却也看出点儿门道了。

    秦鹿的发髻变了。

    以前她扎着马尾,长长的头发拖下,只用一根银簪簪着,现下虽然还是马尾,但她大半的头发已经挽起,在后脑勺那儿结了个发结,只有两指宽的一缕发丝挂下来,银簪不变。

    历来,只有成了亲的女子才会盘发。

    此想法一出,谢尽欢便不由地将视线落在梁妄身上。

    此时秦鹿刚泡好茶,一杯递给了梁妄,一杯放在自己跟前,还剩下一杯,居然是泡给谢尽欢的。

    梁妄接过茶杯,浅尝了一口,觉着不错,见秦鹿带着些许讨好的笑容望向他,于是伸手轻轻点了一下她的眉心,将她脑袋推开了一寸,看似推开,实则调戏,因为梁妄做这些时是笑着的。

    丹凤眼眼皮略微有些耷拉,似睨非睨,含了几分宠溺。

    谢尽欢端茶时,不禁心口一酸,心想这两人居然都成双成对了,自己当真孤独终老一世。

    “多谢秦姑奶奶赐茶。”谢尽欢喝前,依旧保持着礼数道。

    秦鹿也不在意,用茶杯暖手说:“见你年纪大,多多照顾也是应该的。”

    谢尽欢一时语塞,竟只能笑笑了之。

    “你……当真不打算离开卓城了?”秦鹿静了会儿,又问。

    谢尽欢点头,唔了一声:“我这双腿,天稍冷就受不住,还是不乱走了,反正一把年纪都活过来了,远比常人长寿,足矣。”

    秦鹿点了点头:“你倒是想得开。”

    谢尽欢又问:“那道仙与秦姑奶奶这回过来是……?”

    秦鹿喝了口茶,瞥了一眼正伸手去逗弄笼子里天音的梁妄,道:“我与王爷要离开南都城了。”

    一口气叹出,带了些许心酸与无奈:“走到南都城的难民也有许多,大多都在城外住下了,还有一些壮年男子,也被抓去充军。如今南都城内都只剩下老弱妇孺,更别说是从南都城到煜州这条路上的人,慌成什么模样。”

    “秦姑奶奶打算去哪儿?”谢尽欢心里一涩,哑着声音问。

    秦鹿回:“先往北走,会在良川定下一段时日,之后且看战事再做打算,乱世之中,人人都是颠沛流离,我与王爷也不能幸免,便是占了特殊的身份,也改不了日新月异,沧海桑田。”

    茶室内一瞬静默,就连天音都不蹦跳了。

    秦鹿不明说,谢尽欢也知道,这回来卓城恐怕又是她拉着梁妄过来的,为的是见谢尽欢最后一面。

    前两年的几封信,她让谢尽欢去南都城住下,实则是梁妄预测到了战事不顺,或许有一日会打到煜州来。如今煜州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谢尽欢依旧不肯走,梁妄与秦鹿在南都城也住不下去,自然得换个地方,隐姓埋名,隐士独居。

    这一走,不知再见是何时,或许,再也不见也说不定。

    “秦姑奶奶与道仙今晚住下吗?”谢尽欢突然开口问。

    秦鹿想了想,道:“还是不了吧。”

    谢尽欢这处每日都施粥,其实并不方便,却没想到梁妄突然开口,说了句:“先住下。”

    第114章 遥归烟西:三

    谢尽欢张罗着让伙计去备些晚间用的饭菜, 无需荤腥,梁妄与秦鹿都是吃素的。

    竹墨茶室内, 就只剩梁妄、秦鹿与一只天音,此时梁妄将关着天音的金笼放在桌案上,手上拿着根银勺子正舀着鸟食喂它吃,秦鹿双手托腮坐在一旁看着,偶尔吹一口气,玩儿着梁妄披着的白兔绒毛。

    此处静, 白日里街上居然也无人说话,上一回秦鹿跟着梁妄来,便是谢尽欢方从楼顶摔下来的那个春天, 彼时街上满是人,青楼女子都能大白日里出来闲步。

    明江两岸的秦楼楚馆, 亭台楼阁犹在,绿瓦红墙双鱼灯, 绸带铜铃夜夜响,只是物是人非事事休, 游湖赏景的人没了,倚楼卖场的女子也走了。

    其实秦鹿与梁妄在南都城外无有斋里的东西, 已经先一步打包好了用马车送到良川去了。

    当年良川梁妄曾经住过的府宅,后来入住的那家主人靠的是海外生意,如今处处打仗,还都是海外的人往天赐里头打,断了那生意人的货源与银钱, 生意失败之后,遣散了许多仆人,一年前老屋转手卖了出去,兜兜转转几个月,落在了秦鹿的手上。

    秦鹿买下那房子时,还特地问过那房屋门前的山丁子树还在不在,她与梁妄很久没去过良川了,至少有几十年,每回都只是在良川前的官道上路过,却从未回去看过。

    那家人回,门前的山丁子树已经被砍了,长了老高,遮挡了大门的光亮,只留下了一个树桩子在那儿,树桩子上还爬着青苔,应当未死透。

    秦鹿听见那树被砍了,有些惋惜,但还是将房子买下。

    那时战事没有这般频繁,天赐打仗也未输得这般惨烈,秦鹿只是与梁妄在南都城外住了许久,两年之内还是得搬家,故而才将那房子收了,打算下一次就搬过去,却没想到,会搬得这么快。

    良川的房子还未收拾,她给了送衣物行礼的人一些银钱,让他们到了务必在良川找两个能做事的人,把屋子里里外外打扫干净了,率先将书房收拾出来,梁妄到时没有落脚的地方,依这位爷的脾气,眉头肯定得皱起来。

    嘱咐好一切,秦鹿才拉着梁妄来卓城的,谢尽欢如今印堂已经隐隐有黑气缠绕,将死之年就在这几许之间,秦鹿怕等良川那边安定好了,便再也见不到谢尽欢了。

    如今见谢尽欢居然一副苍老模样,秦鹿的心里实则有些唏嘘。

    他人老了不要紧,但谢尽欢老了,秦鹿为他难过。

    天音吃着东西,梁妄还倒了一杯羡阳明月给它喝,秦鹿突然叹了口气,梁妄才朝她瞧去,见秦鹿眉头紧锁,道了句:“生死天定,何必烦忧,他死了之后若不肯离去,为非作歹那才是你该烦心的时候,这把年纪行动不便,早死早投胎,还是幸事呢。”

    秦鹿无言以对,转而问梁妄:“王爷方才说留下,难道不是为了多看谢尽欢两眼?”

    梁妄手中端着的茶杯险些没稳,忽而一笑:“本王多看他两眼作甚?”

    “那王爷说留下,又是为何?”秦鹿不解。

    梁妄放下手里的杯子,天音喝不到茶水也不急,扭头啄着身上的白羽,秦鹿顺着梁妄的视线朝茶室旁的窗户瞧了一眼。

    茶室的窗户半开,前几日落雨,所以木质的窗户吸饱了水,成了深深的褐色。窗户外,正对着一处避风的小巷,巷子里头的男人怀中抱着小孩儿,才将一碗饭喂去大半,等小孩儿饱了不愿吃了,他才自己大口吞下。

    秦鹿回头疑惑地望向梁妄,问了句:“难不成王爷看上人家孩子了?”

    梁妄伸手朝秦鹿头上敲了一下,怪她故意拿自己打趣,秦鹿被敲了额头不觉得痛,伸手摸了摸,道:“难道你是从这孩子身上瞧出了什么?方才在门前,我便觉得你看着孩子的眼神不太对,你也素来不喜欢小孩儿的,怎会拿手去戳他。”

    梁妄还未解释,秦鹿又歪着头笑道:“王爷喜欢我,所以也喜欢拿手戳我。”

    她指了指自己先前被梁妄戳着的额头,惹得梁妄低声笑了笑,又用手捏了一下她的脸,扯着秦鹿的嘴角晃了一下,秦鹿哎哟一声,梁妄才道:“那小孩儿身上阴气重,朝本王身上扑,不过是喜本王身上的气,比起旁人,更能护他,本能而已。方才碰他,是将他身上的阴气取走,否则多病。”

    “处处战事,处处死人,阴气多也是正常的。”

    梁妄道:“怪就怪在,他身上的阴气中,还残留了些许怨气,这不是什么好迹象,一个小孩儿身上都沾上了,便要问问这人是从哪儿来的,怕有古怪。”

    秦鹿一听怨气,便知晓事情不简单。

    怨气与福气相同,皆是带了一定的传染性,只是相较于福气,怨气传染得更烈,人也有如此情形,一人若满腹怨气,连带着周遭的人跟着生怨,但若这满怀怨气的不是人,则更加麻烦。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