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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30节

      秦鹿抿嘴:“正因为主人没罚我,我才担忧。”

    她自责,因为自己的疏忽没能救回顾定晴,但也知道顾定晴跟随周熠死的心已经打了结,是解不开的,所以一夜过后,她差不多也就放下了,只是梁妄对她的态度有些古怪,她总觉得心慌。

    梁妄听她这么说,嗤地一声笑道:“瞧你,皮痒得厉害啊。”

    秦鹿摇头:“也不是皮痒,就是觉得你对我失望透顶,以后恐怕也不愿再用我办事了。”

    梁妄挑眉,于是说:“那爷罚你。”

    秦鹿眼眸一亮,看向他,等罚。

    梁妄扯了扯嘴角,指着核桃云片糕道:“罚你全吃了,不许剩。”

    秦鹿满脸疑惑,不明白这个罚的意义,但还是听话地咬了一口云片糕,早先吃过难吃的,已经留了阴影,这回尝到记忆中熟悉的味道,秦鹿顿时道:“是、是那家的味道!”

    梁妄一愣,伸手:“是吗?给爷也尝尝。”

    秦鹿摇头,将核桃云片糕收好:“王爷说罚我全吃不许剩,你不能碰的。”

    梁妄听她叫自己一声‘王爷’,不禁揉了揉眉尾,慵懒地靠着,说了句:“小气包。”

    马车踏着白雪出了燕京城,车轮在融雪的泥地里留下了两条痕迹,迎风飞来的蓝冠白羽寿带鸟跟随着马车挥着翅膀,车窗内伸出一只细白的胳膊,寿带鸟停在了对方的手指上,低头一转,入了马车。

    第46章 燕京旧事:一

    惊蛰时分, 桃花正艳,粉白一片, 偶尔有桃枝上站了两只黄鹂低声鸣叫。

    极南处入春早,到了惊蛰天便暖和起来了,这处临近海,海边有个岛屿上中满了桃花,原是一处风景,那岛屿离岸边不远, 有一条小路可直通上去,只有退潮时路现。

    春风一过,满海面都是纷落入水的桃花瓣, 粉红一片,也算是个妙景。

    听人说, 这处海距离另一边的海岸并不远有黄南国。

    世界分布了许多个领域,并非处处都是天赐王朝的地界, 四海之外天外有天,便是天赐王朝, 也没占领这块地界的全部,极北与极西都是草原, 那里的族类多,各个层出不穷的小国家可能十年之内就能起伏好几个。

    再往远了走,有楼兰小国,往上还有那些青楼里金发碧眼的女子原先的国家,她们大多是漂洋过海来的, 也有一些从小就被卖入了天赐王朝。

    赭州位于天赐王朝的南边,便是临海地区,金珠城更是在海边上,如若往城门上一站,还能看见深深的幽蓝海水往岸上拍打的景象,南城门正对着桃花岛,因为金珠城主要靠海里珍珠出名,故而得了这个称呼。

    在金珠城中,最贵的是珍珠,最廉价的也是珍珠,有黑珍珠,不知在蚌中过了多少年,足有鸡蛋那么大,价值连城,便是有钱人也未必买得起。自然也有那些形状不好,多为女子发上头饰,或者衣上坠饰用的白珍珠,经过打磨圆润,不值几个钱。

    金珠城几乎掌握着与南海那边国家的所有往来贸易,成了必经之路,金珠城中天赐王朝的人只占了一半,还有其他国家的人在此定居,船商路上比比皆是,大家手上都攥着自己国家产的好货来此换卖。

    金珠城的珍珠有名,但天赐王朝最有名的还是文房四宝、茶瓷玉绸,这几样东西分别在天赐王朝的不同地界,也有商人不远千里,十两的茶,送到了金珠城再转手卖给外国人,就成了百两几百两,其中赚得很大。

    风满堂是金珠城中商人们最喜欢做生意的地方,因为风满堂的店里小二都通几国的话,这一处有他国的葡萄美酒,也有天赐王朝的百尺长书,有他国的珠宝,有天赐王朝的字画。

    风满堂是谢尽欢在金珠城的分家,也是一家茶馆儿,不过平日里拿出来供人喝的都是普通茶,饶是如此,在他国人的嘴里也是顶好的了。

    两年前秦鹿与梁妄搬到金珠城时,风满堂就已经在这地方几十年了,谢尽欢看人家的茶楼办得风生水起,将自己几十年来的所有积蓄全都花了出来,又向梁妄借了一千两黄金,才买下了风满楼,自己甩手挣钱了。

    不过他吃不惯海边的味,也适应不了这里的水土,在风满堂内住了半个月便上吐下泻地连夜乘马车往卓城的方向走,然后缩在欢意茶楼内养了两个月才将一身肉养回来。之后只是偶尔与秦鹿书信来往,两年期间总共也只来了金珠城一次,来时只待了三天,收账之余找个借口见贪贪。

    桃花吹了满海岸,风满堂后院的两株桃树也都粉红一片,整个儿金珠城内都春意盎然,迎春花爬了满墙还未开,碧绿的叶子已经探了迹象,恐怕清明前后,这里就该热了。

    此时的风满堂内,靠窗户的桌案上放了一个黑色的瓷瓶,瓷瓶里头插了两枝桃花,桃花正盛,落了两片花瓣下来。

    两盏茶中,一杯是羡阳明月,一杯是蜂蜜桂花水。

    银边折扇搁在了窗台上,男子的手指轻轻有节奏地来回敲着桌面,他另一只手撑着额头,桃花眼仔细盯着对面的女子看了半晌,随后眉心轻皱,似乎有些不耐烦地问:“秦姑娘考虑如何了?”

    身穿墨绿长裙的女子端起面前的蜂蜜桂花水,尝了满口的甜后,有些不甘心地问:“非要去那什么酒局?我一个女子,掺和进去不好吧?而且去的那是什么地方?那可是秦楼楚馆!被我主人知道了,非得打死我。”

    “你家主人对你那么坏,你还跟着他做什么?”男子说完,低声笑了笑:“卖家可是个硬脾气,非要知晓买的人是谁,你既然想要买,就得出面,至多……我与他打个商量,体谅你是个未出阁的女子,隔帘交易,不去秦楼楚馆就是。”

    “金风川,我可不是傻子,命与墨哪个重要还是知晓的。”秦鹿撇嘴,将杯盏往桌上一搁,也摆出不高兴的姿态道:“自与你碰面,你说你有买千年墨的路子我才与你接触,两个月下来,千年墨我是没见着,请你来风满堂喝茶可喝了有十几回了,你该不会是故意逗我玩儿呢吧?”

    对面男子相貌年轻,二十出头,不过一身金衫,穿得珠光宝气,一看便是非富即贵,光是衣襟处挂着的一小块玉里都有浑然天成的龙纹,千金难买。

    金风川在金珠城内倒也有名,主要是什么生意都做,往来不忌,小到柴米油盐,大到秦楼楚馆内那些金发碧眼的女子,只要是买卖,他都沾手。

    他继承的是他老子的衣钵,金风川的爹金耀年轻时与他国人做生意,跟着船商跑遍了五湖四海,也因为早年吃够了苦所以才四十多岁身体就不太好,洗手不干在家中养老了,金风川顶了金耀的位置,生意更是风生水起。

    秦鹿与梁妄来金珠城并不惹人注意,金珠城中往来的他国人很多,大家见惯了金发碧眼的,也有人头发天生就白,皮肤也白,眼睛是绿色的、黄色的都有,梁妄这通体纯白的在其中也不算多稀奇,故而没引得多少人注意。

    顶多是他们住的地方附近几家对梁妄熟悉,知道这人不爱热闹,但喜欢一些老玩意儿,知道他姓梁,家中有钱得紧,除此之外,这里的人来来往往时常变动,反而没了之前在天赐王朝其他地区的亲切感。

    秦鹿玩儿够了金珠城,这里热闹、喧嚣、繁荣、新奇,几乎每个月都能撞见以往不曾见过的场面或东西,不过饶是再有趣味,也始终与生活偏离太远,商气儿浓了,人气儿就淡了。

    秦鹿知晓梁妄也不是很喜欢这个地方,故而在年后打算与梁妄说说,等天气暖点儿了他们就换个地方住,至于风满堂这边,还是让谢尽欢自己跑腿,不帮他看着了。

    谁知道就在秦鹿打算提话的前几日,她无意间碰见了金风川。

    来金珠城的两年,秦鹿听过金风川的名号,从未见过他,后来知晓他是出海去了,周游了许多国家,近日才回来,刚回来坐轿子就吐了。

    海上风浪大,商船晃成了那样儿身价不菲的金风川没半点儿问题,依旧站在甲板上吹风耍帅,结果才回到金珠城内,软轿坐下没一会儿,才出了家门口的那条街,就把手伸出了轿外叫人停下来,踉跄着出了轿子,他扭头扶着墙边便开始吐。

    秦鹿就在他不远处的地方吃面条,被金风川吐的东西溅了一鞋,当下看见了也差点儿吐出来。

    金风川挺不好意思的,他习惯了船上的左摇右晃,反而坐不惯轿子的上下颠簸,金风川为了给秦鹿赔不是,于是送了她一副字画。

    那字是千年墨写的,千年墨制造及其不容易,即便是轩城也难找到一块,梁妄原先有的,是他国送给西齐的贡品,然而一块墨饶是再珍贵舍不得用,一百多年下来也该用尽了,更何况梁妄根本没有舍不得,平日里练字来了兴致,也拿那块墨来写,写完了字就扔。

    最近那块墨明显剩了一指不到,梁妄突然有些心疼了,一日手上提着的笔墨都快干了,他还一直看着那块将要用完的千年墨,想了想又给收了起来,那副字为了不浪费,挂在了茶房的墙上。

    秦鹿见了千年墨,自然要问金风川是否有这块墨,金风川稀奇,他说:“这字可是前朝大家张大师的手笔,五十年内不知卖出国,或被私藏,又被遗失了多少,就这么满满一幅,我送给姑娘,姑娘不为字画心动,反而问我墨的来由?”

    “这是赝品。”秦鹿毫不留情地戳穿了金风川。

    金风川当即语塞,那的确是赝品,若他真有真品,也不会随便赔给污了一双鞋的姑娘,但即便是赝品也值不少钱的,而且这幅仿得那么像,还有人出高价要买呢,若非金风川从不卖人假货,这幅字还留不到现在。

    他问秦鹿:“你如何知道是赝品的?”

    秦鹿说:“我家主人造诣比这张大师高得多了。”

    金风川嘁了一声,显然不信,不过他仔细打量了秦鹿两眼,见这姑娘长得斯斯文文,温婉可人的模样,突然起了逗弄的心,于是道:“姑娘请我喝杯茶,我便告诉你这千年墨的门路如何?”

    秦鹿一听他原来当真有墨可买,请喝茶这种事儿又花不了几个钱,于是便将离开金珠城的念头又压了下去,答应了金风川,结果这请喝茶,一请就是两个多月。

    这回又是,上次他说找到了有千年墨的人了,今日却告诉秦鹿,那男子好色,喜欢在烟花柳巷之地谈生意,最好对方还能喝,陪上几杯,只要把人给喝高兴了,他手中再好的东西都能卖出去。

    秦鹿听了就觉得荒唐,这与酒色交易有何不同?都是要卖脸赔笑的。

    如此一想,她看金风川的眼神便更加嫌弃与鄙夷了起来,一口将杯中的蜂蜜桂花水喝光,秦鹿道:“我当你是正经生意人,没想到你也干这种不正经的买卖,你若有些商人的诚信来也不必吊我两个月,我算是知晓你的为人了,金老板,咱们后会无期。”

    秦鹿说完站起来,又想起了什么事儿,于是眉头一皱朝金风川看过去道:“本姑娘越想越气,请你喝了十多次羡阳明月,简直是糟蹋了这好茶,把钱还来!”

    金风川见她的手伸到了自己跟前,于是握着折扇轻轻点了点她的手心道:“咦?秦姑娘这手相不错。”

    秦鹿见他还不正经,收了手扭头就走,金风川见人真的气了,于是笑呵呵地起身拦住了对方的去路,他哪儿想到一个才到他胸膛的女子居然能有那么大的力气,一脚踹在了他的小腿上,让他倒地足足一盏茶的功夫起不来。

    金风川哎哟一声,连忙从怀中拿出了一样东西,对着将要下楼的秦鹿背影喊:“秦姑娘!墨在这儿呢!我不过是想要逗一逗你,你还真生气了,我这腿……嘶,怕是要断了!”

    秦鹿回头朝他瞪了一眼,见金风川的手中的确有个锦盒,锦盒只有掌心大小,她不耐烦地走过去,拿过来打开一眼,里头两层,长条墨块四个,是千年墨没错。

    金风川揉着自己的小腿还委屈:“秦姑娘说要,我哪儿能不弄来?昨夜可是我陪着那人喝了半宿,吐了几回,才只买来了这四块,他那儿还有二十四块墨砖,恐怕得废不少功夫和银钱才能得来了。”

    秦鹿收了锦盒,再看向金风川,有些无奈道:“你这人怎么这个性子?”

    金风川朝秦鹿伸手:“还不扶你金哥哥一把?”

    秦鹿皱眉,哪儿有人敢在她跟前称自己哥哥的,不过谢尽欢不在,显少有人喊她姑奶奶了。

    秦鹿知晓她刚才气急,脚下的确没个轻重,于是把人拉了起来,又多加了一句:“这四块我不给钱,权当是你付的茶水费。”

    “原先就是打算送你的。”金风川借着秦鹿的力站起来,又看了一眼对方扶着自己腕上细嫩的手,忽而一笑,问道:“喂,你与你家主人签的是卖身契,还是活契?”

    “与你何干?”秦鹿松手,一直看着手中的墨块。

    金风川扶着墙站稳,低声道了句:“我想赎你。”

    第47章 燕京旧事:二

    “我想赎你。”

    秦鹿看着墨块的目光一顿, 若非这一刹那忍住了,她险些将手中的锦盒朝金风川的脸上扔过去, 还是理智占了上风,心想这里头的可是千年墨,扔了金风川不给她了怎么办?

    金风川抿着嘴,桃花眼中倒映着秦鹿几乎静止的身影,几个呼吸之后见对方还没举动,于是眉心一皱, 问了句:“秦姑娘好歹说句话吧?我都这么表示了,你不会不懂我的意思。”

    “我听说,你家中已经娶妻了。”秦鹿朝金风川看过去。

    金风川是金家独子, 十五岁便与人定亲,据说是江南水乡的大家闺秀, 人长得漂亮还温柔,书香门第, 十七岁金风川就将人给娶回来了,他今年二十三, 成亲都六年了。

    金风川眨了眨眼,面上有些窘迫, 还没开口,又听秦鹿道:“我还记得,你有两个儿子了吧?”

    金风川侧过脸,干咳一声道:“是有两个儿子,不过……”

    “金老板除了正妻之外, 还有两个小妾,次子就是小妾生的,如今也算是侧夫人了,另外一个小妾还不是天赐王朝的人,据说是棕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身量比我们天赐王朝的女人要高许多呢。”秦鹿说到这儿,金风川的脸都要红了。

    金风川的腿还在痛,不过他一直盯着秦鹿那张说个不停的小嘴,虽然有些心虚,但也觉得有趣,于是他道:“家中生意大,故而娶妻只能是长辈安排,妻子温柔,对我纳妾之事也颇为赞成,我爹只有我一个儿子,幼时还生病险些折了,金家家大业大,多多开枝散叶也是应该的。”

    秦鹿唔了一声,点头:“的确如此,所以金老板身边应该不缺女人才是,为何要替我赎身?”

    金风川理所应当地说:“因为你特别啊!”

    秦鹿扯了扯嘴角,忽而一笑:“我还真怕你说因为你喜欢我。”

    “也的确是喜欢你。”金风川想起来,立刻改口:“见第一眼时觉得你漂亮,第二眼时你觉得你性子有趣,之后的几次接触,就更加觉得秦姑娘与别的姑娘不同,你爽朗大方,也能开得起玩笑,不拘小节,与你相处分外自在,倒是比回家更加舒适。”

    秦鹿对他这番言语没有半分感动,反而险些忍不住翻个白眼,骂一句负心汉。

    不过男人家中三妻四妾也是常事,更何况金家的确有钱,金家的生意如此庞大,日后肯定不能只靠金风川一个,他长子今年才五岁就已经学会打算盘算账了,日后家里的孩子都得入这一行经商,否则偌大的金家产业无人继承,也是砸了。

    比金风川有钱的不多,但稍微有些势力钱财的,家中的女人却都不少,金风川有一妻二妾,其实也不算多的了。

    妻子是青春懵懂时听从父母安排明媒正娶的,替他生了次子的那个小妾是他妻子产子之后身体不好,常常不能同房后主动为金风川提议纳的,于是金风川就真的找了个自己挺喜欢的姑娘以侧夫人的身份娶回来。后来他第一次出海,在海外险些遇难,又碰见了救他的那个女子,恩情与感情都有,于是把人家娶回来当小妾了。

    统共就这么三个,金风川自以为自己也算有钱人中老实的了。

    虽去花街柳巷,但从不乱找女子过夜,多是去喝酒消遣,对妻子好,对两个妾室也不错,长子次子没有分别,一视同仁,加上他相貌堂堂,身家不菲,想要再纳一个妾室,也没人会说什么闲话。

    秦鹿,当真是他见过的最有趣的女子。

    外放开朗,却从不与人有肢体接触,就方才拉他那一下,还是头一回呢,虽说隔着衣服,也够金风川心猿意马了,他从未在旁人身上体会过这种感觉,见之高兴,不见还想。

    本想再等一等的,等他压着这千年墨,找个理由见了秦鹿的主人,再向她的主人开口赎了秦鹿,再多的钱他也给得起。

    谁料想这两个月来,秦鹿虽在他面前提了许多次她的主人,却从不带金风川去见,她说这千年墨是她背着主人偷偷找的,金风川却总觉得,这般昂贵的东西,没有主人示意,秦鹿不敢动这么大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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