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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节

      他只有两个小子,妹妹也是,以后看看有没有孙女吧,他也想要个女孩儿宠一宠。

    午饭问题很容易就解决了,淘米加水蒸上,然后再摘一些青菜,打一个鸡蛋汤,加上苏茴带来的那些菜,一顿丰盛的午饭就做好了。

    苏石伟中午会回来吃饭,距离比较近,看到姑姑在这里,也有几分惊喜:“姑姑你来啦!”

    随后动了动鼻子:“有什么好吃的?我闻到香味了。”

    看到菜式之后更高兴了。

    家里的条件是好了没有错,但是并不是天天大鱼大肉,都是穷日子过来的,钱还要存着买房。

    他们经常吃的就是之前妈妈买回来的那几只母鸡,它们天天下蛋,他们就天天有鸡蛋吃,现在他们家的鸡蛋都进了自己的肚子里,不像之前要存起来去供销社里面换盐换酱油,还有针头线脑。

    这样的生活已经很美好了,但是,作为一个正在长身体的少年,他对肉的渴望也是最强烈的。

    看到他这样,苏茴微微挑眉:“哥,你们平时吃的是什么?挣钱了就不要太节省,吃得好身体才会好,身体好了,才能有更多的时间挣钱,这笔账,你可不要算错了。”

    苏仲挠头,家里买菜这事儿都是家里两个女人决定的,他之前吃的比这还要差呢,凑合着就差不多了,现在随时家里有口热乎的,已经不错了。

    妈和媳妇应该也是没有转换过来,觉得花钱买菜花销太大了,看来他应该自己多主动一些,她们不舍得买,他经常在外面,看到就买回来。

    就像妹妹说的,身体更重要,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他点头:“我记着了。”

    他看到了常小荷脸上的纠结,笑了笑:“我挣钱不就是给家里买吃买喝的吗现在能赚钱,我们就对自己好一点。”

    听了这些话,苏石伟没说话,他没空,他的嘴巴里全都塞满了各种吃的,生怕他们看不到自己的意见,把头点的飞快,就跟小鸡啄米似的,让人看的好笑。

    苏仲轻轻拍了下他的肩膀,然后撸了一把他的头发:“知道了,知道了。”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都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自然知道这个时候对肉的渴望。

    听到爸爸这么说,苏石伟笑得特别灿烂,把嘴巴里的食物吞了下去之后,高兴的跟姑姑说:“姑姑你真好,我之前也说过,没理我……”

    苏茴在这里消耗了一天的时光,坐车回到了特区,沈家那一边,沈若安按照她的医嘱,吃了她留下来的药。

    他不吃不行啊,他爸,还有他儿子都坚持让他吃,不过对于他让人来检查这些药有没有什么不该有的东西这一点倒是没有反对。

    检查过后,虽然成分不明,但证明对人体无害,他就按照医嘱吃了。

    这药分了两种,一种是一日三餐,吃完饭后吃的,还有一种是泡澡用的。

    沈若安已经很久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

    他就算是睡着了,也很容易惊醒,睡眠质量很差,但是现在,吃药的第一天他就察觉到了不一样,泡完了澡之后,趁着热乎立刻到了床上,然后他在心里数了一会儿数,就意识模糊了。

    一觉醒来,他足足睡了5个小时,这期间一次都没有醒过!

    5个小时对于常人来说并不多,但是对于他,一个经常只能浅眠几个小时,大部分时候只能闭目养神的人来说,已经是了不得的进步,别的不说,就冲着能让他好好睡觉的本事,沈若安对她留下来的这些药,态度更认真了,老老实实的按照她留下来的话去做。

    看到他这样,沈尘微和沈承风都很高兴,他们还能骗他不成,会这么推崇,就是之前吃了他的药有效。

    苏茴回了特区之后,王海雯过来找她,约她一起去做美容,泡美容澡。

    她就是约她去泡温泉享受的,她最近的心情都不错,人逢喜事精神爽。

    在时装周的时候,她的服装品牌大大的亮了一次相,拿到了不少的订单,这是其一,其二就是,她之前去了首都一趟,回来的时候,脸上是带着笑的,苏茴没有问,她脸上的神情已经表明了这一次的结果。

    苏茴不打算问太多,她要是自己主动开口的另说。

    人逢喜事精神爽之后,很容易就从她面相上表现出来,看上去更加艳光四射,让人不敢轻易直视了。

    王海雯两头跑,她来这边发展事业,而港城那里,有她的两个孩子,还有她的“男朋友”。

    之前她“男朋友”对于大陆这边还持着观望的态度,现在也打算进军了,这一边的人力资源比起他们那边真的便宜太多。

    而且因为地大物博,各种物资充沛,他们在这里进货、生产、包装,直接发货到港城节省了不是一笔两笔。

    他打算自己亲自过来处理这方面的事情,到时候他人也会更经常的在这一边,在这里,她是唯一的那一个。

    所以在听到新开了一间温泉会所之后,她立刻就约了苏茴前来体验。

    这里人越来越多,有钱人也越来越多,各种有钱人多的地方,少不了享受服务性的东西。

    现在并不是冬天,但是别的季节也不是不能泡。

    去到那里,泡着温泉,旁边就是冰镇的水果,还有人随时帮你按摩身体,解除疲劳。

    她们两个都穿着浴衣,王海雯看着苏茴的皮肤,脸上有些羡慕:“你的皮肤这么好,你是怎么保养的?”

    苏茴:“天生天养。”

    王海雯摇头:“我不信。”她的出身她又不是不知道,乡下地方要干活,经受太阳的暴晒,脸上的皮肤会被晒黑,变得粗糙。

    但是仔细看看,她的脸肤色是没有她的白皙,但是肤质是真的好,简直跟婴儿差不多,也没有没什么皱纹,身材也保持的很完美。

    如果不说的话,不看她的气场和穿着,只会被认为是二十多岁的姑娘家,根本看不出她是四个孩子的妈妈。

    “是有什么秘方?不要藏着掖着呀,我们可以合作。”

    苏茴当然也是爱美的,但是之前作为修士,不一样,没有什么机会把各种瓶瓶罐罐用在自己的脸上,因为修炼,她们的身体是一遍一遍的去除杂质,变得越来越完美,由内而外,皮肤差不了,凡是走正道一途的,就基本上没有丑男丑女,除非修炼了特殊的功法,因为就算五官长得不好,但是皮肤好,无杂质,再加上气质在那里,怎么会有丑人?

    女性爱美的天性在,修真界也有各种化妆的东西,但更受欢迎的,是各种华美的衣服、精致俏丽的首饰,还有各种吃下后就能永葆青春、容光焕发、自带异香的种种丹药。

    她在修真界,就没有用过护肤品。

    她现在的皮肤状态还有身材,那是因为她是修炼者啊,来到这个世界,她也在修炼,身体杂质少,身体状况好,人的精神样貌、皮肤等等各种细节都能看得出来,这才是她不显年纪的原因。

    什么秘方?

    她真的没有。

    她这样说王海雯不信,苏茴只能失笑的摇摇头:“我是真的没有用什么护肤品,不过我有吃滋补养颜的补汤,你要试试吗?”

    看她这神情,不像是骗人的,王海雯有些失望,摸了一把她的脸,另一只手在自己的脸上划过:“你的皮肤比我的还好,居然没有用什么护肤品,真是让人有些失望。”如果真的有,就算再难得,她也要买。

    听到有滋补的补汤,她精神一振:“当然要!”

    她眼睛弯起:“我是想问问你有没有什么护肤品,我们可以合作,你出技术配方,我出场地和人,有你这个活招牌在,不愁没有生意,现在没有护肤品,有养颜汤,也是一样的。”

    苏茴听了这话神色一动,化妆品没有,但是像这种滋补养颜的补汤她有,就是一个低配弱化版的养颜丹,是养颜丹材料一再弱化,只对普通人短时间起效的养颜汤,具体的效果因人而异,但是总的来说,吃了会改善一些。

    “这个也行啊,你可以送去检测,要是可以的话我们就合作……”

    一次泡温泉,就变成了合作伙伴。

    这对于王海雯来说不稀奇。

    她伸出手:“那祝我们一切顺利?”

    苏茴伸出手,握上:“一切顺利。”

    “你觉得我们把公司注册到香港怎么样,现在在这里,能享受政策优惠。”

    王海雯眉眼弯弯,笑容灿烂,如果对面的是男人,估计注意力全部都在她本人身上了。

    “所以你要不要跟我去香港逛逛,送去机构检测,也能去做个考察。”

    苏茴没有犹豫,利落点头:“好。”

    ……

    另一头,某个地方,张平用尽了他所有的自制力,才没有让自己露出丝毫的异样。

    最近他们发生了一次冲突,有冲突发生不奇怪,这段时间以来,冲突发生的次数不是一次两次,但是这一次他们吃了大亏,被一支尖兵突入,打破了防线,直接杀进了他们这边一个上将的驻地,把那里夷为平地,还把上将的二儿子变成了俘虏,这引起了轩然大波。

    虽然资料都被即使损毁了,但这也是奇耻大辱。

    上将非常愤怒,扬言一定要对方付出代价,当然他的儿子他心里已经把对方看成了死人,这么没用,不配称为他的儿子。

    这毫无疑问大大的伤了他们上将的面子。

    相应的,那一支尖兵也上了他们的黑名单,传得沸沸扬扬,要是有人能够杀死他们,拿着他们的人头就能换黄金换军功,这还在其次,要是能够把领头的那个人的人头带过来的话,上将表示那就是他们的英雄,对于英雄,他有一个女儿,自小就崇拜英雄,愿意嫁给英雄。

    能娶上将的女儿,这不是一步登天是什么?

    所以张平也就知道了那一支队伍的名字,还有领头的那个人是谁。

    是一个熟悉的让他的心都在颤抖的名字。

    他是一个卧底。他以为自己在那一次就要死了,他用了自己全身的力气,把自己的衣服跟一个敌人身上对换,顺着河流逃了下来,庆幸的是,他成功的逃走了,而且因为长相,他还被认成了一个结巴。

    这个结巴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小卒子,但是他活着,被认错了之后,被调到了上将的部下,对比原来,待遇好了不是一点半点,而且相当于从边防军队,调入到了元帅直领军。

    虽然他距离上将的亲卫还有十万八千里,但有个风吹草动,他现在却很容易就能得到相应的情报,于是,跟自己人联系上之后,他就顺势留在这边,成为了卧底。

    他能留下来,不担心被别人认出,除了被他代替的人是个结巴以外,还有一个原因,他毁容了。

    他的脸上有一道占据了接近半张脸的刀疤,从眉梢上方到嘴巴下边,能吓哭小孩。

    然后再用了一些小手段,他现在的模样,不是熟悉的人根本认不出来。

    作为卧底,除非必要的信息,他是从不跟自己的同伴联络的,对于家里人的信息他也没有多问,要是暴露了,他说的那些,就会成为家人的催命符。

    他现在对于家人那边的信息,还处于大儿子当兵,小的上大学,其余的一概不知,他不知道大儿子去了哪里当兵,也不知道其余的儿子上的是什么大学,学的是什么专业,也不知道自己媳妇怎么样。

    说的越多,被别人发现的几率就越高。

    这已经让他放心了。

    无论怎么样,家里情况差不了,他的老上司严毅,是一个很负责的人。

    他说过,他会一直看着他家里的情况,只要他不死,就不会出事。

    他很放心。

    现在,一转眼,就已经十二年了,他久违的听到了自己儿子的名字,还是以这种身份。

    他跟其他人一样,露出了狂热的表情,仔仔细细的记住这一张脸,他们记住这张脸是为了黄金,为了上将的女儿,他却是要借这个机会,好好的看一看自己的儿子。

    他们现在在同一个地方,或许,他还能亲自看他一眼。

    相认……这就不必了,现在这种情况,根本不适合相认,虽然他很想听他叫一声爸爸。

    如果他知道自己没死,应该会很生气吧?

    不过一开始,他的战友是真的以为他死了。

    他是过了一段时间才联络上他们的。

    另一头,张保国受伤了。

    他们这次立了功是真的,却也付出了代价,有战友永远的留在了这里,也有的受了伤。

    张保国现在还绑着绷带,他中了两枪,一枪打穿了他的胳膊,一枪打中了他的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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