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节
季兰早已不是当年穷乡村里那个唯唯诺诺的小女孩儿,这几年日子好过了,身量也长高了,养得皮肤白白嫩嫩的。一双眼睛黑如葡萄,樱桃小口水润水润的,笑起来脸上还有两个小酒窝,娇俏又可爱。
胡翠已走过来,屈膝道:“民妇见过世子夫…”
“大嫂。”
季菀上前扶她起来,“我今日只是回娘家探亲的姑娘,不是什么夫人。”
胡翠抬头,对上她温软含笑的目光,一如往昔。两年未见的陌生以及身份带来的拘束顿时在这样的目光下烟消云散。
“好。”胡翠笑笑,“我已经让人去店里通知父亲和阿平他们回来。走,咱们进屋再说。”
“嗯。”
季菀和胡翠并排走着,两个丫鬟提着礼物跟在后头。等一行人跨进大门,外头的百姓立即围过来,纷纷议论。
“这是季家的亲戚吗?好生气派。”
“你不知道吗?这是季家二房的大姑娘。这宅子以前就是他们家的,只不过他们全家两年前搬去了京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哦,我想起来了,现在咱们风靡北地的季氏火锅,不就是这位季姑娘开的吗?”
“什么姑娘啊,人家是乡君。”
“呸!如今是县主了。”
百姓们不敢靠近,议论声也压得很低,生怕惊扰了季菀这位从从农女飞上枝头变县主的贵人。
季菀的名字,算是一个传奇。
温室蔬菜,人工造冰。就这两样,就足够让她成为大名人。更别说她弄出的那些美味的食物。
只不过古代信息落后,这些普通百姓,还不知道她嫁入了国公府,成为了世子夫人。
隔壁江宅门口,停着一辆低调而奢华的马车,马车旁站着一个穿月白色圆领宽袖绣缠枝青竹直裰的年轻男子。
江府大公子,江沅。
他和季菀的马车是从两个方向来的,几乎是同时抵达。但季菀的名气太大,吸引了所有百姓围观,也就甚少有人注意到他。
他是个不喜欢热闹的人,下了马车后本要往里走,只是目光一抬看见隔壁门口停着的华贵马车,两侧竟还有侍卫跟随,难免有些诧异,忍不住停下了脚步。然后就看见从车里走下来的那个女子。
江沅只见过季菀一次,印象中是个温雅沉静的美丽少女。这两年他偶尔从继母口中听到一些关于季菀的消息。知道她被封了县主,嫁了国公府做世子夫人。
两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够让原本就对季菀只有一面之缘的江沅淡忘她的容颜。
刚才惊鸿一瞥,由于角度的问题,再加上季菀身边有丫鬟跟随,江沅只看见了她的侧颜。也就那么匆匆一瞬的功夫,他甚至都来不及将她和两年前在自家花园里那个险些撞入他怀中的少女重合,她的身影便已消失。
江沅对季菀没什么特殊的感情,但毕竟两家做了半年的邻居,如今季菀荣归故里,怕是要登门拜访。
“去山上请拜佛的夫人和三姑娘回府,就说有贵客将至。”
“是。”
门房立即匆匆去了。
江沅吩咐一声后就走了进去,他没回自己的院子,而是去见了江老夫人。
“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今天江沅一个同窗好友在家中举办诗会,邀了许多学子,江老夫人还以为长孙得晚上才归。
江沅简而言之道:“闹了些不愉快,便各自散了。”
江老夫人知道孙子的性子,从来低调内敛,不与人争锋。这样的场合,想必是那些个自负才子们互相攀比,互生矛盾。孙子便借坡下驴,直接走了。
“祖母,我刚才在门口看见了周家大姑娘。”
“嗯。”
江老夫人先是漫不经心,随即回过神来,“你说谁?”
“周家大姑娘。”
江沅平静的重复道。
江老夫人神色微怔,眼神里浮现出意外、怅然和感叹,“周家母子,回来了?”
“不,她一个人回来的。”
江沅道:“北狄来犯,安国公父子出征,她应是随夫回乡,顺便来登县探亲。我想着,从前咱们两家关系不错,她应该会登门拜访,所以已经去派人去请母亲回来。”
江老夫人已恢复如常,“嗯,我知道了。她如今是国公府的世子夫人,咱们是没资格攀亲的,也不好主动递拜帖,显得像是刻意攀附。她身份尊贵,若莅临府上,咱们不可有分毫怠慢。你是外男,也不好见女客,我和你母亲招待就好,你回去吧。”
“是。”
第227章 (二更)
另一边,季菀和胡翠走进去,在二门处看见了牵着侄儿季帆的季香。
“菀姐姐。”
季香小跑着上前几步,和季兰有六分相似的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季帆还不到两岁,刚会跑。他呆呆的看着季菀,胖嘟嘟的脸上全是茫然和好奇。
胡翠招呼儿子过来,“帆儿,快叫菀姑姑。”
季帆疑惑的看向母亲,不懂自己怎么又多了个姑姑。
季菀笑着从曾婷说中取过一个和昨日给朱克一模一样的金锁,弯腰给季帆带上。
“阿菀,这么贵重的礼可使不得…”
胡翠见了,连忙阻止。
这两年她也算是见过点世面,一眼看见那金锁是纯金打造的,做工精细,雕刻精致,至少值好几十两银子。
她知道,如今季菀已是公府少夫人,泼天富贵。但他们不能因为是亲戚,就理所当然的想跟着沾光。
“帆儿是我侄子,我这做姑姑的,给个见面礼是应该的。”
季菀知道大伯一家都是品行良正之人,也怕旁人说他们攀附,所以从不会开口求她什么。正因如此,她才觉得这门亲可贵。
“帆哥儿,我是你堂姑姑,记住了吗?”
她看着季帆,眼神温柔,语气亲昵。
季帆仰着头看着这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姑姑,突然伸出一双胖乎乎的小手,“姑姑,抱抱。”
季菀一愣,而后笑着将他抱了起来。
萧府里有两个还不满周岁的亲弟弟,季菀出嫁前没少抱过,所以对于抱小孩子很有经验。
大概是血浓于水的缘故,也或者是季菀太过亲和,季帆很快就喜欢上这个头一次见到的姑姑,进了堂屋后,都还抱着她的脖子不松手。
坐下来后,他又伸手去摸季菀头上的白玉发簪。
胡翠见此连忙轻斥,“帆儿,不许胡闹。”
亲娘的话还是很有威慑力的,季帆果真不敢乱摸了。
季菀则不在意的将那根白玉发簪拔下来,“帆儿喜欢这个?”
季帆点点头,想起刚才母亲的呵斥,又连忙摇摇头。
胡翠无奈道:“这孩子,见着什么新鲜事物都好奇。你可千万别给他,当心给碎了。”
她也见过一些贵妇人,穿金戴银的很是气派。但比起季菀来,还是要逊色不少。国公府的少夫人,吃穿用度哪是普通人可比的?她不懂玉,但看那玉簪通透圆润,必然价值不菲。
儿子年幼懵懂,若是一不小心给摔碎了,季菀不会要他们赔,她心里也过意不去。
“不过一根玉簪而已,帆儿喜欢就给他玩儿,便是碎了也无妨。”
她那不满周岁的弟弟琅哥儿,上次可是毫不客气的摔断了她一支赤金衔红宝石步摇,她都没心疼。
胡翠默然看着,没再吭声。
小姑子如今身份贵重,虽然还是如从前那般亲切随和,但言行举止间的优雅金贵,让人觉得高不可攀。
胡翠只是个乡下人,哪怕现在搬到了县城,见过一些世面。可毕竟未曾去过贵裔府邸,未曾体会过贵人们的做派,想象力也有限。如今见到今非昔比的小姑子,才深刻体会到权贵与平民之间的天差地别。
自己这两年学的那些东西,怕是连皮毛都称不上。
她想起丈夫前几日说过的话…
“阿菀。”
胡翠看向正耐心回答两个小姑子问题的季菀,道:“前几日你大哥说,想去参军。”
季菀一愣。
“大哥不是想考武举吗?距离秋闱就剩一个多月了。”
胡翠叹一声,道:“他说,学会文武艺,卖与帝王家。如今边线正在开战,他堂堂男儿,就应该上战杀敌,但爹娘都不同意。”顿了顿,又道:“我也不愿他去赴险。”
许是心事藏得太久,不知该与何人说,胡翠见到季菀,便忍不住想要倾诉。
“其实你大哥无论是平民也好,以后能考取功名做军官也罢,在我心里,他只是我的丈夫。我嫁给他,本也没求什么富贵,而且现在的日子也挺好。我说这些话,你大概觉得我没志气。”
胡翠苦涩的笑笑,“我只是个乡野妇人,所求不过合家安宁。若你大哥非要以命相搏才能得富贵,我宁可他只是个普通人。我也不奢求做什么官太太,只要他在我身边,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好。”
她的心态和陆四夫人差不多。
陆四爷好歹还是世家出身,去了军营不至于做个籍籍无名的小兵。可季平,平民百姓,便是靠着她的关系走后门,做个小队长什么的,也不能服众。而小兵,就得上战场与敌人厮杀。战场之上,生死只在一瞬间。
胡翠现在还怀着孩子,心思比平时更为敏感,自然不愿季平去那凶险之地。
“大嫂,你的心情我理解。”
沉吟一会儿,季菀道:“莫说你了。我家三郎年少入军,大小战争历经无数次,经验丰富。但如果可以,我也不希望他身披战袍去战场厮杀。只不过我明白,这是他身为陆家子孙的责任和使命,也是他作为男儿的志向。我这个做妻子的,只能支持。”
胡翠沉默不语。
季菀看着她凸起的小腹,道:“这样吧,等大哥回来后,你与他好好商量。若他一定要去,你也别一味阻拦,让他再在家里多陪你几个月,等到你临盆做完月子后再说。如果那时他依旧坚持,就让他去历练历练。新军入营,还得训练,不一定就要参战。”
“也只能如此了。”
胡翠也想不出别的法子,点头应了。
“罢了,不说这些事了。你难得回来一趟,该说些高兴的事儿。”胡翠摇摇头,暂时将此事搁下,复又笑道:“你还不知道吧,二弟已经定亲了。”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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