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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累狠了, ”齐远下意识放轻了声音,“要不这样, 我跟刘捕头先行一步,去各家客栈、驿馆等处核对死者行踪,您和老图在后面慢慢走。”

    现在死者乙的身份暂时圈定为书生江炳,接下来就要找出他生前的行动轨迹。但因为死亡时间在近七个月之前, 时间久远, 线索搜寻起来难度很大,他们实在拖不起。

    庞牧点头,“也好。”

    来的路上晏姑娘就已疲惫不堪, 这会儿已然脱力,还是好好歇歇吧。

    “走!”齐远一抱拳,往后一招手, 几骑人马朝着城门方向疾驰而去,迅速消失在视线中。

    天色已晚, 瞧着西边格外阴沉沉的,空气悄然变得湿润凝滞,眼见着又要下雨了。

    凉风起, 吹得路边花草树木刷刷作响,庞牧眼角的余光突然发现草丛中一束鹅黄花朵开的正艳,心头微动,当即翻身下马,小心翼翼的摘了下来。

    他以前从未做过这样的营生,动作笨拙,可却认真的很。

    图磬瞧见了,没做声。

    小花不过指甲盖大小,薄薄的花瓣在风中颤抖,娇嫩极了。

    庞牧无声咧了咧嘴,做贼似的把几朵小花放到车厢里,然后重新恢复了平时的一本正经。

    车帘掀起时有光透进来,晏骄本能的皱起眉头,不过下一刻,鼻端竟隐约飘来淡淡花香,叫人莫名心安,她再次沉沉睡去。

    回去的马车走的又慢又平稳,晏骄睡得舒服极了,稍后回房结结实实泡了热水澡,换了干净衣裳,疲劳就减轻了大半。

    她正梳头呢,庞牧又在外头敲门了。

    “晏姑娘,一起出去吃饭吧。”

    大家伙儿中午就没吃,这会儿都饿疯了,早就三五成群的出去祭五脏庙,只剩他们俩了。

    因要低调行事,平安县衙一众人都是分批来的,虽然都住在两家紧挨着的客栈,但彼此间都装作不认识,连碰头都是偷偷摸摸的。

    晏骄和庞牧对外宣称是走亲戚的堂兄妹,平时基本一起行动,既方便了办案,又能保障唯一一位女性成员的安全。

    “哎,就来!”晏骄应了声,飞快的将头发松松垮垮的编了个斜斜的麻花辫子。

    她刚要起身,又瞧见桌上放的小黄花。

    这是她下马车的时候,在脸颊边发现的,半睡半醒中嗅到的花香,大约就是源自于它了。

    晏骄捻起小黄花,在指尖滴溜溜转了个圈儿,微微一笑,顺手将它们插到发辫中去,然后便清清爽爽的出了门。

    她一出来,庞牧一眼就瞧见她乌黑发间点缀的几朵娇嫩小花,心尖儿都跟着颤了下。

    “我不会做太复杂的发型,”晏骄笑笑,大大方方的问,“这样好看吗?”

    “好看!”庞大人回答的气壮山河。

    外面华灯初上,街上越发热闹了,好些走街串巷的小贩都扯着嗓子叫卖,试图在这一天结束前多挣点银钱。

    忙的时候不觉得,现在忙完了,晏骄只觉得自己连头发尖儿都在叫嚣要吃饭。

    “才刚我问过了,前头青云楼是镇上最好的酒楼,传到这会儿都三代人了,红酥手和百菌汤名气大得很,咱们就去那里吃。”庞牧指着斜前方飞出来的一角屋檐道。

    晏骄顺着看过去,就见一座三层高楼十分突出,屋脊上一溜儿小兽,四角悬挂铜铃,微风拂过,便会响起一阵低沉悠远的铃声,哪怕在人烟闹市也很清晰。

    到了之后才知道,庞牧不仅是问过,甚至还订过了。

    他们只有两个人,却硬生生占了个足以容纳十人的包间。

    “这未免也太靡费了。”晏骄有些不好意思的说。

    这里的包间也有类似后世的最低消费,越大了越贵。他们就俩人,谁知道能不能吃回本来?

    “我来的晚了,只剩下这么大的,”庞牧笑道,“等会儿咱们要商讨案情,难不成还在大堂里?走漏风声可不美。”

    顿了顿,又摸摸鼻子,“其实我挺有钱。”

    且不说之前那些年得的,如今七品县令的俸禄不提也罢,但是国公的薪俸,以及逢年过节的各路孝敬以及不便送来东西折算的银子便是个天文数字,又有圣人时不时想起来的赏赐……都够他养一支私人武装了!

    月俸三两没品没级的晏仵作当机立断,决定吃大户。

    青云楼果然没有愧对它老字号的名头,红酥手肥而不腻,入口即化,连皮带肉一大口下去,嘴巴都被糊住了。而百菌汤中虽然没有一百种菌菇那么多,可一二十种还是有的。

    也不知怎么做的,瞧着好似一碗水里浮着花样繁多的菌菇,可入口清甜,味道又很浓郁,真是鲜美极了。

    这两道菜品交替着吃,真是一种享受。

    晏骄平时是不大爱吃鹅的,总觉得有味儿,可青云楼的烧鹅用了自家秘制酱料后小火慢烤,咸香醇厚,骨头缝儿里都恨不得吸干净,竟是难得的美味。

    再来一点儿酸酸甜甜的梅子酱,配着能吃一大碗米饭呢。

    两人话不多说,先是一阵风卷残云,轰轰烈烈的吃了个六七分饱,这才慢悠悠讨论起案情。

    包间里四面悬挂名家字画,角落木架上搁着怒放的菊花,甚是雅致。

    一边吃茶一边看着外头熙熙攘攘的街景,就连令人头大的案情都多了几分风雅似的。

    “现在有两种假设,”晏骄抱着新宠百菌汤慢慢喝,说出自己的推断,“这第一么,就是那名身份未定的书生之死与嫣红无关,是另一起独立的案件;另一种可能么,就是嫣红有同伙。”

    庞牧点点头,顺手给她挖了一勺山楂糕,“瞧你吃了不少肉,且先消化消化。”

    晏骄笑了下,接过来慢慢挖着吃,就听他道:“我个人是比较倾向第二种的。”、

    倒不是先入为主,而是一般情况下,这种规模的小城镇内不大可能如此频繁的出现时间、人群和地点重合度如此之高的命案。

    真要那样的话,前任县令只怕不仅是个昏官,还正经是个草包了。

    山楂糕酸甜可口,晏骄吃的眯了眼睛,脸上不自觉带了笑,活像一只吃饱喝足想伸懒腰的小猫。

    庞牧冷眼瞧着,就觉得手心发痒:

    想摸头……

    等吃的差不多了,庞牧低声说了自己的计划,晏骄听的频频点头,当即往窗外看了看,“正好对面有些零碎铺子,我且去逛逛。”

    她刚一走,庞牧就叫了小二进来,故意摆出一副解脱的松快模样,又随手丢给他一小块碎银,用一种男人都懂的表情问道:“听说这镇上有座烟雨楼,里头的嫣红姑娘是难得的温柔体贴?”

    小二麻利接了银子,略一掂量,欣喜地发现足有一两,都赶上他半个月工钱了,不由得心花怒放,一边熟练地揣起来,一边点头,殷勤道:“听口音,客官外地来的吧?这消息倒是没错的,只是最近几日啊,客官约莫是见不着了。”

    “这倒好笑,”庞牧嗤笑一声,“既然大街上开门做生意的,难不成还由得他们挑剔?”

    “话不是这么说,”小二喜他出手大方,越发卖力,当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嫣红姑娘酷爱读书人,每年这个时候啊,连许多达官显贵都推了的。又听说前几日来了个什么狂书生,颇有本事,压得一众天南海北的学子都抬不起头来,一个个落荒而逃,甚得嫣红姑娘青睐,连着几个熟客都不见了……”

    说着,他还偷眼去看庞牧,心道就客官您这个架势,怎么看也不像个读书的啊!

    庞牧装着没发现小二的打量,底气十足道:“大爷有的是银子!”

    “有银子也不成呐,”小二笑了,“您若旁的时候来也就罢了,可这几个月,啧啧,银子也不好使。除非您亲自压过了那书生。”

    庞牧心道,老子要能压过廖先生,当年也不会被他举着公文撵的满军营跑了……

    “那嫣红姑娘果然这般青睐读书人?放着白花花的银子也不肯赚?”他故意满脸疑惑道。

    “可不是!”小二点头笑道,“话本里不也这么说么,才子配佳人,那是一段佳话啊。”

    “照你这么说,那位嫣红姑娘也着实见过不少才子,”庞牧笑道,“就不想着赎身,做个官娘子?”

    “嗨,哪儿那么容易!话本终究是话本,做不得真!”小二大笑出声,将雪白的手巾抖了抖,甩到肩上,微微凑近了,小声道,“且不说多是些穷书生,出不起那银子。便是富裕的,口上说的花花好听,可有几人愿意弄个妓女家去?名声脸面还要不要了?”

    虽说风流才子,但毕竟是少数,而且个中风流,也多是针对乐妓、舞女之类清倌人,很少有这种真正意义上的妓女。

    庞牧微微挑了挑眉毛,不置可否。

    小二也知道一两多银子不是那么好拿的,又绞尽脑汁想了半日,突然一拍巴掌,“真要说起来,前些年嫣红貌似还真跟一个进京赶考的举子打得火热,两人浓情蜜意的,好的蜜里调油,听说两人都约好了,待那举子来日高中,便要将她娶回家去呢!”

    就是这个!

    庞牧心头一跳,面上却依旧不动声色,只是流露出适当的好奇,“那嫣红怎么还在此处?是那举子没中吗?还是变心了?”

    “约莫是中了呢,”小二煞有其事道,“当时嫣红姑娘还自己掏腰包,在烟雨楼放了好些鞭炮!谁知竟杳无音信。又或许是没中,她听岔了。”

    顿了下,他又笑道:“其实这也不奇怪。中与不中,结局也没什么分别。中了进士便鲤跃龙门,身份都不同了,那是贵人哩!京城繁华,又那样大,什么温柔小意的绝色女子没有?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哪里轮得到这小小县城的妓子?”

    不过区区店小二,可说的话竟这般透彻,就是不知道其他人懂不懂。

    “这是几年前的事?你可知当年那名举子叫什么?”庞牧追问道。

    “就是六年前,”小二道,接着冥思苦想许久,还是记不得,不由得挠头道,“至于叫什么吗,一时半会儿还真记不清。”

    庞牧心下焦躁,面露失望。

    眼见着这名神秘男子极有可能就是促使嫣红犯案的罪魁祸首,竟然不知道名字?!

    进士听着稀罕,可每科上榜的都有三百人!再加上是六年前,足足有两次科举,还有圣人登基后开的恩科,足足九百人,哪儿找去?

    大海捞针也不过如此了。

    偏偏这事儿又不好催促,不然反而令人生疑。

    谁知那小二急于奉承,见客人听的不尽兴,怕他不悦,当下灵机一动道:“客官且稍等,我去问问旁人。”

    说完,也不等庞牧开口,竟一溜烟儿的跑了。

    不多时,小二果然气喘吁吁的跑回来,满脸喜色,气还没喘匀就笑道:“客官,客官,小人打听到了,那举子叫魏之安,听说颇有才名,生的又白净,嫣红姑娘对他一见倾心哩!”

    庞牧不禁大喜,当下又掏了个足二两的缠丝银锭小元宝丢给他,笑骂道:“管他什么安不安的,大爷稀罕的是姑娘,你偏去打听这些没用的。罢了,大爷多得是银子,若叫你白跑一趟,难免说我刻薄。”

    小二只见一道银光流星般落到掌心,再低头一看,登时喜得浑身发痒,“多谢大爷,多谢大爷!大爷这样豪爽人物,必然是人中之龙,来日保管儿孙满堂阖家顺遂,共享天伦!”

    他一直弓着身子,等把人送走了,这才喜滋滋将银子揣到怀里,心道还真是个钱多人傻的……

    这样的傻子,若是天天来就好了!

    庞牧出去时,晏骄已经在下头等着了,见他红光满面的,便出声道:“有结果了?”

    “哈哈哈,大大的好结果!真是意外之喜,”庞牧狠狠吐了口气,只觉连日来压在自己头顶的乌云都要散了,“走走走,咱们回去再说。”

    再说齐远和刘捕头,两人进城后便直奔各大客栈,询问去年年前后是否曾有一位叫江炳的举子投宿。

    一连问了五家客栈,俱都落空,直到第六家,那客栈掌柜眯着眼睛想了会儿,“江炳,江炳,这名字,着实有几分耳熟。”

    他眼前忽然一亮,反问他们,“你们可是替他来还债的?”

    “什么还债?”齐远和刘捕头面面相觑,本能的觉得有门儿。

    “嗨!”掌柜的去后面取出一本厚厚的账簿,翻了几页,突然用力点着其中一行道,“便是他了!江炳,一月初三开始,一连住了将近二十天,连账都没结!算上吃喝,欠了五两多银子呢!你们谁出?”

    难怪还记得,感情是欠债没还啊!

    齐远赶紧摇头摆手,顺口胡诌道:“这可巧了,我们哪儿是来替他还债的啊,那小子也去年赌输给我们哥儿俩三十多两,说好了年后就还,结果一去不回。前阵子我们听说有人在青町镇瞧见过他,便赶紧来看看。”

    他一边说,一边在心中默念阿弥陀佛对不住。

    江炳啊江炳,你若在天有灵,可别怪我,我也是迫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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