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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831节

      不好意思,我刚刚骗了五百万金币。哦不,是赚了五百万金币!

    然而对于金山阁掌柜金宛来说,这就是她的全部。

    这个女人曾经算是木兰的奶娘,天生喜欢交际,所以一直都在掌管金氏别院。

    之后掌管金山阁,算是国都时尚圈里面的风云人物了。

    不过沈浪和她交道打得不多,因为她已经四十几岁了。

    每次她都是来和冰儿对账的。

    ……

    此时,这个金山阁的掌柜金宛就跪在沈浪的面前,风韵犹存的面孔苍白无色,身体不断颤抖。

    沈浪仔仔细细地看着账本。

    “半年前,金山阁入股连锦怜花阁的?”沈浪问道。

    “是!”金宛道。

    沈浪看着当时入股的契约,完全没有问题。

    这就是正常的商业合作。

    这件事对于沈浪来说,简直微不足道,甚至不需要他过目的。

    金宛向冰儿汇报过。

    冰儿脸色苍白,颤抖道:“姑爷,我是不是闯祸了?这件事情是我答应的,我还专门调查过,这个怜花阁卞妃还捐过东西,怜花书院上面的字还是卞妃题的,而当时我们和卞妃的关系已经非常密切的。”

    这件事情深了。

    深不见底!

    怜花阁,听上去像是一家青楼对吗?

    其实不是,它是一个非常高尚的组织。

    半商业,半慈善的组织。

    表面上看它和贩卖人口的折梅帮完全没有关系。

    首先它是一家拍卖行,其次他拍卖来的钱相当部分用来养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儿。

    其次,他还是一个书院,专门收容可怜孩子读书。

    总之,这个怜花阁的逼格非常高。

    正是因为如此,卞妃才会往里面捐东西,甚至为它题字。

    卞妃最爱小孩子,一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生一个小孩。怜花阁收养了一些无家可归的孩子,而且还教她们读书,当然触动她的内心。

    而且,这怜花公子还是她的侄女婿,和侄儿卞擎还是同窗好友。

    在连锦妻子卞沁死磨硬泡之下,卞妃终于答应为怜花书院题字,在她看来这完全不算违规,也没有任何干政的嫌疑。

    有了卞妃的题字之后,怜花阁和怜花公子的名声更上一层楼,简直如同天使化身一般。

    当时金宛也正是看中了这点,才会答应和怜花阁合作。金山阁一些超级限量款的奢侈品,会委托怜花阁进行拍卖。

    而且,每年金山阁也会向怜花书院捐献一笔钱,帮助那些可怜的孩子。

    怜花公子连锦,正是因为经营了怜花阁才声名鹊起,拥有了天使一般的名声。

    也正是因为如此,宁政觉得此人大才可用。

    但谁知道,他竟然是贩卖人口的折梅帮幕后主人。

    折梅帮的名声就不好听了,但终究没有触犯国法。

    因为拐骗孩子赚钱的是叫花子帮。然而,这叫花子帮只是为怜花公子打工而已。

    连锦是非常精明之人了,竟然做了两层隔绝。

    表面上做慈善的天使,背地里却在做最肮脏罪恶的生意。

    这个连锦很了不起啊。

    牛逼,牛逼!

    这么牛逼的手笔,一看就知道是隐元会所为。

    几个月前就拖卞妃下水,拖沈浪下水。

    如果沈浪没有猜错的话,在关键时刻隐元会便会引爆这个惊天的丑闻。

    高尚的怜花阁,竟然参与拐卖无辜孩童的罪恶生意。

    然后,把卞妃和沈浪一起牵扯进去,闹出惊天的丑闻。

    而且让卞妃和沈浪洗无可洗。

    却没有想到,宁政的春雷行动直接扫到了怜花阁的头上。

    那么有一个疑问了。

    怜花公子连锦是折梅帮幕后主人一事何等隐秘?连卞妃都瞒过了,为何宁政能查到?

    是隐元会故意放的风声?

    “不是,是下官查到的。”兰疯子道:“您也知道,下官过目不忘,而且长期混迹在乞丐帮中。对于底层的这些肮脏了如指掌。最关键都是我在叫花子帮的时候,曾经见到他们拐了一个漂亮之极的小女孩,我和几个兄弟要去救她,结果失败了,兰一,兰六,兰七都被打断了手脚,那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

    在人品上,兰疯子和兰氏十兄弟确实算是在乞丐中出淤泥而不染的了。

    兰疯子继续道:“就在几天前,我去了金山阁想要买点东西送给咸奴。”

    沈浪一愕。

    兰疯子你飘了啊,金山阁这种奢侈坑钱的地方你都敢进?

    呀,差点忘记了,这坑钱的地方是我开的。

    “你接着说。”

    兰疯子道:“结果我发现接待我的那个美丽女孩,就是我当年想要救下却失败的那个小女孩。我旁敲侧击了一下,发现她是怜花阁送来金山阁学习的。所以我就有了大胆的推断,怜花阁可能不干净,结果一查,果然是世界上最罪恶之所在。”

    原来如此!

    兰疯子道:“公子,这件事情后果很严重吗?”

    沈浪点了点头道:“但是幸亏你查得早,否则等到那些被拐的女孩子送到家里来,甚至送到我的床上,那就太晚了。”

    真是防不胜防啊。

    怜花阁和沈浪的关系,竟然不知不觉已经如此密切了。

    甚至金山阁里面已经大量引进怜花阁学院的女孩子了。

    怜花公子没有说错,这件事情沈浪都有些洗不干净了。

    “公子,怎么办?”兰疯子道。

    一旦抓怜花公子连锦,那怜花阁的丑闻就会爆出,就会把卞妃,甚至沈浪的金山阁一并拖下水。

    果然是大扫荡扫到自己的头上来了,一把火烧到自己头上了。

    沈浪还好,他不要名声,也不要脸的。

    卞妃可是一个名誉洁净之人,她几乎没有污点的。

    而且,是真的没有污点,不是伪善。

    她还是宁政在宫中最大的靠山。

    一旦查抄怜花阁,就等于玷污了卞妃的名声。

    沈浪道:“殿下,您怎么想。”

    宁政沉默了片刻道:“公道自在人心,这句话是假的。因为世人大多不在乎真相,也不会追寻什么真正的公道。但这句话又是真理,因为公道在我心!”

    说得好!

    这就是沈浪欣赏宁政的原因,他什么都懂,什么都能看透,但依旧能够秉持内心纯粹。

    拥有睿智的内心,就不会被欺瞒,就能看穿真相。拥有几乎愚蠢的坚持品质,就不会半途而废,虽千万人吾往矣。

    “这件事,我想做!”

    沈浪道:“行,那我们就做!”

    他一贯来都很聪明,擅长功夫在于诗外,擅长化解危机于无形,擅长左右逢源而毫无损失。

    但是有些事情。

    非此即彼,无法左右逢源的。

    ……

    怜花公子连锦在自饮自斟。

    妻子卞沁道:“夫君,我们什么都有,为何还要去做那种肮脏的生意?”

    连锦道:“我们哪里什么都有了?若没有这个生意,我们每年哪里来的金山银海,哪里来的权势地位?没有这些钱,我们如何经营怜花阁和怜花书院?如何拥有这圣洁的名声,如何能够晋身于这顶级上流阶层?或者说一句再丑陋的话,两年前若非我有这样的名声,你会嫁给我吗?若非我有这样的名声,我能够中了文举又中武举吗?我能够和卞擎做至交好友吗?我已经三十二岁了,我只是一个落魄家族小子而已。”

    三十二岁?

    这连锦不是二十三岁吗?

    “若无权无势,我连名字和岁数都改不了。”连锦笑道:“这个世界只是一个游戏场,胆大心黑才能玩得转。”

    卞沁道:“沈浪是个疯子,他当然是不敢对我怎样的,但是我担心他会抓了夫君,甚至杀了夫君你啊!”

    “哈哈哈哈……”连锦大笑道:“沈浪再厉害又如何?还不是被我玩弄于股掌之中?抓我?杀我?做梦吧!我已经是名满国都的大才子了,怜花阁和怜花书院又是高尚之地!一旦抓了我丑闻直接爆开,沈浪脱不了干系是小事,卞妃和卞氏家族都会被拖下水!卞氏是宁政最大的靠山,他有这个胆子吗?没有的!”

    “沈浪金山阁里面四五个接待员,都是拐来的女孩子,都代表着罪恶。沈浪自己每个月都在我这里拿钱,他如何洗得清?怜花书院的新牌匾,还都是卞妃写的呢。”

    “沈浪看起来厉害,然而却獐头鼠目,趋利避害!”

    “可惜啊,这件事情被揭露得太早了,否则当我将那些被拐来的女孩子送到他的床上,他更是跳进大海也洗不清了。”

    “可笑沈浪,可笑宁政,所谓春雷行动只能不了了之,虎头蛇尾!这两个蠢货,引火烧身!现在肯定将我恨之入骨,但又完全无可奈何。”

    “哈哈哈哈!”

    而就在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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