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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670节

      沈浪一声令下。

    一百名雄伟的女壮士冲了出来。

    沈浪下令道:“咸奴,武烈,这群人围在外面可以,但是只要敢靠近围墙,靠近大门,你们就果断出手,捏爆他们的卵蛋!”

    “是!”

    一百个女壮士高呼。

    顿时,外面围攻的书生和武人遍体一寒,小鸟一缩。

    捏爆卵蛋?

    太可怕了啊,从此萎了不说,还可能活活痛死的。

    而且女人捏卵蛋,大概不能算武装镇压,只能算是个人打架。

    ……

    这几日,沈浪极度忙碌。

    每天都在地下密室中做实验,血液,蛊虫等等相关实验。

    这已经是第一千多次实验了。

    现在已经成功了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

    就差临门一脚了。

    而兰疯子,每天都在背策论,背诗。

    这是沈浪来到这个世界上见到的第一个脑子方面的天才。

    简直让所有人自卑。

    所有的文章,真的是过目不忘。

    看一遍就能背。

    简直让金木聪妒忌得吐血。

    甚至沈浪都好妒忌。

    本以为一个多月时间,兰疯子要背下一千多篇策论,几千首诗词,肯定忙碌得很,一定是悬梁刺股,日夜不休。

    结果……

    人家每天就背三个时辰,剩下的时间都在玩。

    要么去泡咸奴,要么去看杂书,要么跟着金木聪一起写小说,要么给人算命。

    人比人气死人。

    不过他的口味还真是有点重,宁焱的卫队中,虽然都是女壮士,但好歹还有几个斗奴出身的女子长得不错。

    偏偏他一眼就看中了咸奴。

    腰围八尺,身高也是八尺,说真的两人就算好了,兰疯子可能还真的够不着咸奴里面。

    这还怎么办事?

    咸奴在上面?

    那不超过一分钟,兰疯子直接就骨头碎裂,暴毙而亡了。

    咸奴的吨位可是比那个女屠夫还要大得多。

    有一天金木聪实在忍不住了,问道:“疯子,你为何一眼就看中了咸奴啊?你口味也太重了吧,你是对超级巨大的女人有什么偏好吗?”

    兰疯子摇头道:“当然不是。”

    金木聪道:“那为何你之前睡的女人,都是二百多斤得多?”

    兰疯子叹息道:“因为便宜啊,同样的价钱,瘦女人睡一次,二百多斤的女人能睡十次。世子啊,我们这些穷人的世界你不懂的,你一出生下来就美人环绕,想要睡什么美人没有啊?对于我们穷人来说,闭上眼睛都是一样的。”

    金木聪顿时想要哭了。

    他都快二十岁了,结果就睡过一个女人,而且还是被人睡的。

    不过,他才不会承认呢。

    他反而大言不惭地点头承认,摆出一副自己是老司机的样子。

    当然兰疯子早就知道金木聪底细,在哄他玩呢。

    金木聪道:“既然你审美正常,为何会看中咸奴啊?”

    兰疯子道:“你们看到的是二百八十斤的咸奴,而我看到的是她未来减肥之后只剩下一百三十斤的咸奴,绝对的大美人,而且还是处子,我这算是提前投资,懂吗?”

    顿时金木聪呆了,道:“咸奴姐姐应该不愿意减肥吧,一旦减下来,她的战斗力也就减弱了,就凭借她现在的体重,战场上压都能把敌人压死了。”

    兰疯子道:“女为悦己者容,等到她爱上我的那一刻,他就会心甘情愿为我减肥了。”

    而就在此时,外面咸奴道:“别做梦了,我不会看上你的,你太小了。”

    顿时兰疯子面红耳赤道:“咸奴姑娘,你千万不要听信那些谣言啊,那些都是污蔑。”

    咸奴道:“我亲自看到的。”

    ……

    两日之后的夜晚!

    沈浪抱着冰儿睡觉,忽然被喊了起来。

    武烈的声音很轻。

    但沈浪稍稍一动,冰儿还是醒了。

    “怎么了夫君?”冰儿呢喃道。

    只有睡得昏昏沉沉的时候,她才会喊夫君。

    平时清醒的时候,冰儿都是喊姑爷的。

    “没事,你继续睡吧。”沈浪柔声道,然后在她的脸蛋上吻了一口。

    “唔!”冰儿继续闭上眼睛,依旧保持着原来的姿态,就好像沈浪还在抱着她一样。

    走出房间后,沈浪问道:“来了?”

    武烈道:“来了。”

    ……

    来了!

    剑王李千秋带着苦头欢的尸体返回了国都。

    地下室内,苦头欢的尸体躺在台上,一动不动。

    “没有呼吸,没有心跳,但是也不腐烂。”李千秋道:“非常罕见,非常离奇。”

    沈浪仔细观察。

    苦头欢首先是中了剧毒,而且是血液剧毒。

    沈浪用银针刺入苦头欢身体,蘸了一点点血,然后溶于水中。

    “带一只活物来。”

    片刻后,一只体形很大的狍子被运了进来。

    沈浪把这碗水喂入狍子嘴里。

    仅仅喝了两口,几秒钟后,这个狍子口鼻流血暴毙。

    果然是剧毒。

    就这么一丁点,就毒死了一只几十斤重的狍子。

    而苦头欢几乎将一壶毒酒全部喝完了。

    再观察他胸口的剑伤。

    按照正常人的话,这可是正对心脏中间。

    卓昭颜真够狠的,下手如此果断,直接刺心脏,这是要对苦头欢一击必杀啊。

    但是……

    苦头欢的心脏不在那个位置。

    而且这种情况并非是天生的。

    而是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他的五脏六腑其实都移位了。

    当然还包括他的面孔。

    沈浪揭开之后,顿时被丑哭了。

    这张面孔简直比被硫酸腐蚀过还要可怕,不仅仅像是被大火烧过,而且五官位置完全扭曲偏移了。

    沈浪知道,苦头欢就是卓一尘,他十八岁就中了武状元,然后因为身体发生剧变,被送去天涯海阁医治,因为血脉天赋太出色,所以被左辞阁主收为记名弟子。

    而这些身体剧变,完全是因为他的血脉。

    当时他已经快要被天涯海阁治好了,但是为了给卓氏家族报仇,他离开了天涯海阁,这才又变成这个鬼样子。

    这些年,他根本就不是为了自己而活着,完全是为了卓氏家族,为了卓昭颜那个狠毒的女人。

    所以说,舔狗都没有好下场呀!

    不仅仅是苦头欢,包括兰疯子带来那十个乞丐,都因为血脉的原因身体发生了异变。

    要么五官扭曲,要么身体佝偻,要么四肢扭曲,看上去仿佛是残疾一样。

    “公子,他就是苦头欢吗?”武烈道。

    “嗯。”沈浪道:“你很崇拜他?”

    武烈道:“嗯!”

    不管是卓一尘,还是苦头欢,都有无数的崇拜者。

    因为不管是武状元,还是大盗,苦头欢都做到了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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