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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13节

      连郡一级的官府,都帮助王涟作假,要将沈浪剽窃抄袭的罪名盖棺论定。

    王涟指着沈浪寒声道:“现在铁证如山,你抄袭我的诗,沈浪你还有什么话说?”

    ……

    第97章:沈浪可怖杀招!最惨不过王涟

    沈浪的那个镇学的老校长看过这份考卷后,显得非常生气。

    他颤抖指着沈浪道:“畜生啊!之前你在寒水镇学堂就不学无术,如同朽木一般,读书九年都无法完成启蒙,我忍无可忍才将你赶回家去。但当时的你还算纯良,如今竟然学会的剽窃和抄袭,简直是读书人之耻辱,是我的耻辱。”

    不容易啊,这么大的年纪了,还跑出来栽赃陷害。

    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

    但是……对于一些变老的坏人,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王涟指着沈浪寒声道:“沈浪你还有什么话说?说啊!”

    接着,忽然有一个女子道:“沈公子,我不相信你会抄袭。这首诗之所以和王涟主簿的一样,纯粹是巧合对不对?你做出几首更好的诗出来,证明给大家看你是真的有才华。”

    “对,对!”

    “沈浪作诗,证明你的才华。”

    “对,沈浪你做出更好的诗句来,证明你不是剽窃之徒。”

    而此时,二甲进士李文正道:“在场读书人众多,最低也有举人功名。沈浪姑爷你若愿意,可以和他们比拼诗词才华。我出一题,如果你所做之诗能够超过他们,便证明你胸有锦绣,不完全是剽窃之徒。”

    “对,请李大人出题,我们在场所有举人和沈浪比拼诗词。”

    徐芊芊此时心中无比之快意。

    他不由得回想起当日,徐家污蔑沈浪偷取金黄色的染料配方。

    沈浪为了证明自己,拿出了更好的黄色染料,还有紫色染料。

    如今,算是异曲同工之妙了。

    只不过当时有王涟这个二愣子破坏了徐家的好事,今日可没有第二个王涟了。

    全场都是沈浪的敌人。

    让沈浪作诗,完全就是戏弄小丑。

    最后不管沈浪做的什么诗,哪怕好到逆天的地步,都会输。

    就如同韩日世界杯中,你们踢得再好有怎么样?裁判都被我们某国收买了。

    而今天晚上则没有裁判,或者说裁判全部都是敌人,全部是要将沈浪碾死之人。

    这是围攻玄武伯爵府的前奏,大家都是年轻人,不需要底线的。

    李文正道:“沈浪你写的书不是《金瓶梅之风月传奇吗》,就以风月为题作诗如何?”

    “好,就以风月为题。”

    “沈浪作诗。”

    “沈浪作诗!”

    在场几位举人纷纷怂恿。

    沈浪不屑一笑道:“作诗?我凭什么要作诗?你们有什么资格让我和你们比拼诗词才华啊?”

    顿时,这些举人怒了。

    “我们是举人,而你沈浪没有任何功名,要论资格,也是你没有资格和我们相提并论。”

    “我们给你证明清白的机会,竟然还不珍惜?”

    “等我们考中进士之后,便可以担任城主,可以成为国家之栋梁,你说我们有没有资格?”

    “你沈浪没有任何功名,只是一个下贱的赘婿,你有什么资格和我们比?”

    顿时,这些举人优越感爆棚。

    沈浪冷笑道:“你们当中,五个人可有一人能考中进士吗?”

    “就算你们考中进士又如何?先混几年文官,然后好不容易做一任城主,最终能够做到太守之职算是你们祖坟炸裂了。”

    “而就算五十几岁的时候让你们做上郡守一职那又如何?能享受到什么荣华富贵,能娶到什么级别的妻子?能够住什么样的宅子?能够有多少个仆人?”

    “比得上我吗?”

    “我沈浪住着万亩庄园,千亩豪宅,身边奴仆侍女几十人。我身边随便一个侍女,都是千里挑一的美人儿。”

    “我身上穿的锦衣,价值几百金币。我的妻子是伯爵之女,整个怒江郡的第一美人。美貌绝顶,身材绝顶,武功绝顶!”

    “我每次出门,都有几十个骑兵护送,何等排场?”

    “你们一生奋斗的终点,只不过是我的起点而已。”

    “你们梦寐以求的一切,不,是你们做梦都得不到的东西,我唾手可得。”

    “你说,你们有什么资格和我比?你们在我面前有狗屁优越感啊!”

    “你们中了举人,好了不起啊。但却要给别人做狗,才有资格踏入今天晚上的宴会。”

    “然而,今天晚上这场宴会,几乎就是为我而开的。”

    “所以,你们在我面前,算个屁啊!”

    这些话一出。

    那几个举人,全部哑火了。

    沈浪你不要脸啊!

    竟然把吃软饭说得那么理直气壮。

    在这种场面本应该将假话说得冠冕堂皇啊,你说这些庸俗的真话来诛心,什么狗屁意思啊。

    但是……

    不知道为何,这些举人心中充满了悲哀。

    沈浪的话虽然粗鄙,但是却直接道破了真相。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残忍啊。

    这个世界上最悲哀的就是这个啊。

    你一生为之奋斗的最高目标,只不过是别人的起点而已。

    你拼尽全力,甚至几乎要付出生命代价,都得不到的东西,人家躺在床上随便勾勾手,什么都有了。

    这个时候你去指责沈浪的庸俗?去说我读书是为了造福万民,是为了越国的繁荣昌盛?

    在这种高端场合,就没有必要说这些虚伪的假话了吧,在场又没有什么愚民。

    抱歉这个世界暂时还没有民族主义,不像是我们后世中国,真的有无数精英豪杰为了国家,为了民族献出自己的一切。

    ……

    接着,沈浪望向了徐芊芊冷笑道:“想要让我做出更好的诗来证明自己没有剽窃?耍猴啊!”

    “当日我沈浪只是一个草民,你们徐家随时都可以碾死,我才需要用尽全力证明自己的清白。”

    “而现在,作你妈逼的诗啊。”

    王涟听了沈浪的话后,顿时大笑道:“沈浪,你这是在耍无赖了是吗?你这就是变相承认你剽窃我的诗了对吗?”

    “你这个文人之耻。”

    “你不但抢我的女人,还偷窃我的诗词。”

    “金木兰,你瞎了眼睛了,挑选了这么一位不知廉耻的男人。”

    王涟在大厅之上,指着沈浪鼻子怒斥。

    徐芊芊内心无比之痛快。

    你沈浪不作诗又怎样?耍无赖又怎样?

    还是改变不了一个事实。

    我们泼你脏水,你无计可施,跳进怒江都洗不清。

    就算再跋扈无赖,也改变不了你黔驴技穷的事实。

    确实,面对眼前这种局面,几乎是无解的!

    因为,没有裁判。

    或者说,裁判也已经上场打架了。

    任何辩解都是愚蠢而又徒劳的。

    这个时候,沈浪又默默地拿出了一样东西。

    麦角酸二乙基酰胺,世界上最强的致幻剂。

    上次沈浪从几百斤发霉的黑麦中提取出来了这么一点。

    其中很少一部分用在了大傻的后妈宋氏身上,效果离奇的好,如今还剩下许多。

    这种致幻剂有多么牛?

    任何人都扛不住,包括沈浪。

    1942年,美国中央情报局开始着手研究思维控制类化学武器。六名神经生理学领域的一流专家成立了一个研究小组,想要发明一种犯人吃了就会不打自招的“审讯药”。

    他们采用了许多种药物,有大麻提取物,海洛因等等,效果都不佳。

    最后,他们发现了麦角酸二乙基酰胺。

    结果这玩意完全是最牛逼的审讯药,中情局将它实验在美军一个高官身上,结果他直接供出了一个高级机密,没有任何精神抵抗。

    当然这东西也是讲剂量的。

    少量的剂量,能够让人产生幻觉,仿佛灵魂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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