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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节

      小蝶的声音渐渐寥远。

    明月辉有点天旋地转,这可怎么办,如今的她不过一六七岁的小女孩,如何能做到将阿奴哥哥从重重关卡的官府救出来。

    想到这里,她心底生出了一丝对眼前小女郎的厌恶。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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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5章 干妈

    直到第二天, 佃户们才从田上回来。

    他们清理完被踩踏的田苗, 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一步步走了回来。

    谁知早有小小女孩,猩红着眼睛, 立在白杨树前,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我哥哥呢?!”明月辉双臂打开, 将这群人通通拦了下来。

    “你们把我哥哥弄哪儿去了!”小姑娘个子小, 胆气十足,朝这群佃农喊道。

    “你哥哥他……”为首的佃农, 是小蝶的父亲,他说着……别过了脑袋, “你哥哥回不来了。”

    明月辉:“??”

    “他伤了官兵,活不了了。”其他人也纷纷叹息。

    “他不过是被抓了而已,你怎能这般咒他?!”明月辉惊异,不肯置信这群人的冷漠。

    小蝶明明告诉她,那些莫家私兵踩踏田苗,阿奴哥哥分明是为了保护佃农, 才打伤了私兵, 被抓了起来。

    他现在正身在官府,或许正在被严刑拷打,或许正在被动用私刑,可绝无可能到了没救的程度。

    “他为了保护你们被抓,你们却理了一晚上的田苗,置他的死活于无物……你们……你们怎能这样?!”明月辉指着这群大男人, 心底苦得要命。

    她的阿奴哥哥为了这群人被关在官府里,这群人非但不去想办法,反而用那救人争分夺秒的时间来理田苗?!

    不仅如此,还擅自宣布了阿奴哥哥的死亡……

    她不是说田苗不重要,可那一晚上,不知她的阿奴哥哥受了多少的苦。他在官府里待得越久,受到非人的虐待就越多。

    田难道比人还要重要么?

    “在这里,月月风沙,年年征战,死亡很常见。”小蝶阿爹试图和明月辉讲道理,他蹲下来,语重心长地对小姑娘说道,“鸭子,你哥哥的事我们也有责任,可我们也要活下去。”

    明月辉只觉自己脸颊一凉,兀自抹了一把眼泪。

    他们怎么能这样……怎么能这样呢……

    亏她还以为这些人是热心的好人,原来他们也是看惯了生死的冷漠人。所谓的【热情】,是建立在不危害他们利益的基础上了。

    而阿奴哥哥对于他们的牺牲,不过是年轻人可笑的不考虑后果的无知无畏而已。

    “鸭子啊,不若这样。”小蝶阿爹舔了舔嘴唇,“你哥哥活着的时候,与小蝶这么好,不若你搬过来,我与小蝶娘都会视你为己出。”

    此话一出,四周都惊了。

    更惊的是明月辉,她没想到人能这么无耻。

    说是照顾她,谁不知道小蝶家里人的心思?

    小蝶那贪财的娘还常常来他们家门口徘徊,又说阿奴房子修得好,又说院子置办得大,旁敲侧击询问阿奴父母到底给他兄妹留下了多少遗产。

    这阿奴哥哥人还没凉了,他们居然算计到她头上来了。

    明月辉使了全身的力气,狠狠推了小蝶阿爹一把,“虚伪!”

    “我哥哥那些财产,想都不要想!”她啐了一口,小小眉眼,尽是凌厉神色。

    小蝶阿爹欺她小,这些佃农欺她形单影只,她偏要救回她阿奴哥哥,她一个人也可以救回来!

    说完,她捏着拳头,头也不回地跑走了。

    这群黑心肝的懦夫,才不配做阿奴哥哥和她的友人。

    ……

    明月辉一回家,就拿了一个小锤子,砸家里的陶瓷罐罐。

    阿奴哥哥平日里总往这些罐罐里塞钱,他怕他不在的时候,进了强盗,遂把钱都分开放。

    她把家里所有的罐罐都砸碎了,凑足了差不多十两碎银子。

    这在幽州,已经够一个普通家庭嚼用整整两年了。

    ……

    幽深巷口,黄沙满地。

    “小女郎,你找谁呀?”一个混混揩了一个明月辉如玉的脸颊,只觉满手滑腻,“跟哥哥说,哥哥带你去。”

    明月辉也不惊惶害怕,捏了捏手,“王三哥。”

    那小混混一惊,“王三哥价钱可不便宜。”

    王三哥可是雁门郡里的,没有他不知道事,也没有他没混过的门路。

    只要有钱,这人必会为你指一条明路。

    “我把整个家的家当都带来了,好哥哥,求求你,带我去见王三哥吧!”明月辉一手扯了扯那混混的袖子,小脸娇娇软软地仰起来。

    平时哪家女郎见了那混混不是打呀骂呀,第一次有这么好看的小姑娘向他撒娇。

    混混瞬间爱心爆棚了,他拍了拍自己胸脯,“哥哥带你去,带你去。”

    走了几步又回头看屁股后面跟着的小不点,“小女郎,你找王三哥干嘛?”

    “救我哥哥。”小女郎咬着牙说,语气里透着一往无前的坚定。

    很快她见到了王三哥,出乎意料地,那个传闻中的混混十分年轻,大约只有十七八岁的年纪。

    传说中的王三正在吃一碗面,他见了小小个子的明月辉,不由嗝了一声,“兄弟,这娃娃太小了,我口味没这么重。”

    那带路混混一听,涨红了脸,平白冒出一股火气。

    这娇娇软软的小女郎分明是正经人家出身,又好不容易看得起他,这样的好娃娃,怎听得王三的胡言秽语?!

    遂挡在明月辉面前,“正事,这小女郎有求于你。”

    王三少见友人如此严肃,筷子都差点吓掉,“正事?她不会是想我去替她摘落到胡杨树上的风筝吧?!”

    说完,自以为有趣地哈哈大笑。

    “韩知,我想通雁门郡守韩知的门路!”明月辉从那带路混混的庇护中走了出来,端起一直抱着的小罐子,垫着脚尖,摆到王三面前,“我现在只有这么多钱,如果事成,我能把我家的房子、猪牛还有小鸡小鸭都抵给你!”

    明月辉说得急切,她的声音又甜又软,像雁门城中沟渠里流淌着的灵咚溪水。

    那番又真诚又稚气的话语,令王三不禁心中一动,他轻笑,“你知那雁门郡守韩知是谁?”

    小女郎咬了咬牙。

    “是我们这雁门郡的天王老子!”王三哥拍了一下桌子。

    接下来的时间里,王三哥果真搬了个长条板凳,令明月辉好好生生坐下来,给她讲了一些雁门郡守韩知的事。

    韩知今年四十来岁,是个当兵出身的,一路从最底层的士兵爬到了雁门郡郡守的位置。而且这个位置一坐就是十几年,他保家卫国,亦雷霆手段,当地百姓非常佩服他。

    雁门郡地处非常位置,北靠鲜卑北魏,西临龟兹胡羌,三方往往在雁门附近屯军,这里在军事上处于重要的位置。

    且很多大族子弟喜欢来此历练,挣一二军功,再回洛阳飞黄腾达。

    郡守韩知又是个非常圆滑的人,只要不触犯原则性问题,平日里对这群世家子弟乃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像韩知这样保家卫国,又聪明滑头的人,几乎是没有缺点的,莫说明月辉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娃,就连一个成年人也没办法近他的身,要求他去释放关在牢里的人。

    “你说你要韩知通融,救你哥哥出来?”王三以筷子敲了敲碗。

    在他看来,明月辉所想完全是异想天开的。

    “你凭什么?”王三上下打量了明月辉一番,“凭身世,凭钱财还是凭……”

    “凭这一身不怕死的胆识。”明月辉抬起小小的胸膛。

    她浑身上下什么都没有,却浑身上下都是胆。

    若是阿奴哥哥没了,她在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好苟活的呢?

    那一瞬间,王三觉得,自己不是在跟一个小娃娃过家家,而是在和一个真正有胆有谋的女郎共谋大事。

    王三略微思考了一番,正了神色,“其实也不是没办法,不过这条路子,几乎没人能够想到。”

    ……

    王三吃完了面,收了那罐子钱,果然替明月辉办起事来。

    他带着明月辉穿街走巷,一直走到了一个名叫沙罗街的市井街道上。

    这条街开着胡市,不算热闹,也不算特别不热闹。

    中规中矩的模样很容易被人遗忘。

    好似永远吃不饱的王三又到了一家馄饨店,叫了两碗馄饨。

    他撸起袖子,取了一个勺子,将一碗中的馄饨,起码舀了一半到另一碗中。

    再将那被舀得快要见底的碗,推到明月辉面前,“喏,给你吃。”

    “哦,还有——这两碗是你请我吃的,记得付账。”王三理直气壮地说道。

    明月辉数着碗中所剩无几的馄饨,快要黑人问号脸了。

    不愧是混混中王者,欺负起小娃娃来,真是一套一套的。

    明月辉有求于他,就算吐槽,也不敢明面上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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