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节
“可是,的确有一段时间了,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为人父母,可是一直都没有怀孕。”林清低下头,苦笑着,“锦绣,婶婶说的话,是很难听,可我能怎么反驳她呢?我说过去和严必武之间没有发生过任何亲密关系,我说我们很纯洁,除了感情,什么都没有谈,可是,她信吗?”
不仅仅是应婶婶不信,就连应春,都不相信。
这一点,林清难以启齿。
她低下头,长长的睫毛垂了下来,盖住了她的眼帘,俞锦绣分辨不出她眼底的情绪,只觉得无能为力。
深深的无力感袭来的时候,俞锦绣突然感到庆幸,“其实刚才本来想说她几句的,还好什么都没说,否则他们又要把所有的错处都往你一个人身上推了。”
林清一听,忍不住笑了起来,“是啊,还好你没说。”
在人生里,总会有些不完美的时刻,或多或少。林清不是一个热衷于自怨自艾的人,嫁给应春,是出于自愿,当初迸发的爱意的确有被他感动的成分在里头,但是,结婚之后,她是一心一意的。
既然是自己的选择,那无论如何也要撑下去,即便应春暂时还不愿意与她一起搬出这个家,但是林清相信,总有一天,遇到一个合适的契机,他们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
俞锦绣看起来有些感慨,咬咬牙,“不婚不育保平安。”
这句话在后世可流行了,看见之前一直洒脱得不得了的林清突然变得这么憋屈,俞锦绣脑海里冒出的就只有这么一句话。现在,她晃晃脑袋,揉乱了自己的头发,可怜巴巴地望着林清,“林清,你和詹妮一定要过得很幸福,你们俩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的榜样。”
林清笑了,“就算我们过得不幸福,也和你无关,婚姻之中千人千面,就算我的例子是反面的,也不能证明你和程廷将来过得不好。锦绣,你要是因为我,又打消了结婚的念头,那我真是罪过了。”
俞锦绣皱了皱鼻子,“我就压根就想过要和他结婚。”
俞锦绣话音刚落,远在家里的程廷就打了一个喷嚏,于美红给他端了一杯热牛奶,“程廷,你是不是感冒啦?都快要过年了,可得好好照顾好自己,要是身体不舒服还得出去拜年,那可很受罪的。”
“不是感冒,是锦绣想我儿子了。”程济森从报纸里头抬起眼,推了推自己的老花镜,一本正经地说。
程廷接过于美红递来的热牛奶,喝了一口,“谢谢阿姨。”
而后,他的唇角不自觉扬起笑意。
他刚洗完澡,头发还没完全干透,几根发丝垂下来,将硬朗的脸部轮廓都衬得柔和了不少。
天气冷,热牛奶不一会儿就变温了,他“咕咚咕咚”地喝着,像个大男孩。
看着他这模样,于美红突然有些感慨。
刚见到程廷的时候,他不过是个孩子而已,当时的他,一身戾气,就像是个小小的刺猬,谁都没办法接近他。
然而现在,他长大了。
他终于可以端着牛奶,温柔地笑着,冲她说一声谢谢,这中间究竟经历了些什么,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
而后,有那么一瞬间,于美红的鼻子开始发酸。
第三百三十三章人性的通病
第三百三十三章人性的通病
于倩站在楼下,看着家中暖黄色的灯光,转过身的时候,叶世宏的眼神很关切。
“怎么了?”他问。
于倩笑了起来,“没什么,我就是觉得自己挺幸福的。在家里,有爸爸妈妈还有哥哥疼我,出了家门,又有你疼我。”
于倩的笑容很真挚,看着她眼尾微微下垂的眼睛,叶世宏的眼底也多了几分怜意。他没有说话,摸了摸她的头发,笑了起来,“回家吧,早点休息,明天还要去你爷爷奶奶家吃饭。”
“你不去吗?”于倩仰起脸,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看。
其实这个问题,于倩和叶世宏已经讨论了很多次。
不知不觉,他们也已经处了不长不短的时间,中间分开过,于倩无法忍受叶世宏与俞锦绣的过去,心里头不痛快,闹腾着和他提分手。她以为叶世宏一定会来挽留自己,却没想到,他很干脆,一个转身,连背影都是洒脱的。煎熬了一阵子之后,于倩发觉自己对他是上心了,于是回头。
那一天,于倩紧紧抱着叶世宏,她问他心里还有没有俞锦绣。
叶世宏沉默了片刻,告诉她,俞锦绣早就已经是过去的事情。
于是,于倩觉得好好和叶世宏在一起。
后来,有意无意之间,她也打听过叶世宏和俞锦绣之间的感情究竟有多深,后来,她终于得知,其实他们根本就没什么感情基础,在一起不久,就决定结婚,还没结婚,又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分开。
于倩是终于释怀了,可是现在,看见叶世宏眼底闪烁着犹豫,她又有些不甘。
“你不愿意和我一起去见爷爷,是不是因为俞锦绣?”于倩皱眉,“是,俞锦绣也会跟着我哥去,但你根本就不用理她,你自己说的,那早就已经成为过去了,不是吗?”
于倩刁蛮任性,可因为太在乎叶世宏,在他面前的时候,她很少会流露出娇纵的一面。此时,看着于倩跺着脚发起脾气,叶世宏轻轻拉住她的手,淡淡地笑了一声,“不是因为她,不管她在哪里,和谁在一起,我都不在意,不是和你说过吗?”
他低沉的声音传来的时候,于倩的脸微微一红,她也笑了,“那是因为什么?”
“如果要去见你的爷爷奶奶,那至少得等到你爸爸妈妈同意我们。于倩,现在你父母还没有接受我们之间的感情,我不想跟着你回家,这太冒失了。”
叶世宏做事向来都是得体的,否则,这短短两年的时间,他怎么可能从一个一无所有的农村小伙子一跃而上,拥有现如今在公司里的地位。于倩深爱着他,不论他说些什么,她都觉得有道理。
这么好的一个男人,为什么不受程济森和于美红的喜爱?于倩不明白。
“我觉得你比俞锦绣好多了,她一点都不讲道理,看起来又很虚荣,也不知道我哥哥为什么会爱得她死去活来。”于倩撇了撇嘴,没好气地说。
叶世宏看了她一眼,眼底的情绪变得很淡。
“俞锦绣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我就不喜欢她。大家都说她很懂事,可我只看得出她很爱装模作样,如果真的这么有本事,那后来为什么还要死乞白赖地追到显市去呢?我爸妈都说她很勇敢,可我觉得,她一点都不矜持。”于倩噘着嘴,踢着脚底下的小石子,仍在抱怨。
叶世宏还是没有说话。
“现在,听说她又辞职了。她辞职的事情,连问都没有问过我哥一句,我哥倒好,也不计较,只说她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了。真是太可笑了,那可是税务局的工作,她说丢就丢了,也真不怕我家里人将来瞧不上她!”
絮絮叨叨地说了不少话,于倩发觉叶世宏牵着她的手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松开了,诧异地抬起眼,她无法从他的眼底看出任何的情绪。
于倩的心底“咯噔”一声,犹豫了一阵,“世宏?”
叶世宏看了她一眼,挪开了目光,“于倩,我们现在在一起很好,但我不喜欢听见你总是提起锦绣。她没有你想象中那么不堪,如果不出意外,将来你们肯定要成为一家人,你没有道理这样排斥她,更不应该编排她的不是。”
叶世宏比她大几岁,又因为出社会比较早的原因,于倩总觉得他比自己要成熟许多。一直以来,于倩都是用略带崇拜的眼神看着他的,可是现在,她的神情变得陌生。
往后退了一大步,于倩低下头,沉默了许久。
叶世宏搭着她的后腰,“你先回家休息吧,不早了。”
“好。”于倩点点头。
不论分开了多久,他都不愿意听见她说俞锦绣的半句不是,原来说到底,叶世宏心里头的那个人,还是俞锦绣。
于倩苦笑,摸黑上楼的时候,已经泪流满面。
叶世宏还真没有想过,与俞锦绣分开之后,他对她思念,竟逐渐深了。过去那些不堪的回忆逐渐被遗忘,取而代之的,是她的明媚与美好。也许,这一辈子再也不可能遇到与俞锦绣一样的人了,不论是于倩,还是楚琴,都不及她分毫。
楚琴?
这个名字过去在他的心底扎了根,可现在回过神来,他发觉自己居然想不起她的模样。
就是一个干净漂亮的小姑娘而已,只可惜,心思比谁都要毒。
叶世宏想起了楚琴,而远在西平县的楚琴,也不得不承认,她也会想起这个男人。
在拥有的时候不去珍惜,失去之后才追悔莫及,这是不是人性的通病?
现在的楚琴,坐在单位为她分配的宿舍里,对着镜子将自己的乌黑的长发编了起来,她的头发很多,麻花辫显得很丰厚,乍一眼看去,还是过去那个斯文而又清纯的模样。
躺在上铺的舍友把脑袋从帘子里钻了出来,看着穿了一身雪白棉服的楚琴。
“楚琴,都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啊?”舍友伸了个懒腰,“外边好冷呢,在宿舍里睡大觉多好,明天还得早起上班的呢!”
另一个人一听,也打开了帘子,笑眯眯地看着楚琴,“你懂什么呀?楚琴跟我们不一样,她长得漂亮,又讨人喜欢,肯定是有追求者的呀!她男朋友来找她了,所以要下去约会,你就不要多管闲事啦!”
“你们别笑话我了,就是朋友而已。”楚琴红着脸应了一声,突然听见宿舍楼下响起了汽车喇叭声,“我朋友来了,我先下去了!”
话音落下,宿舍里另外的几个女孩子也都笑了起来,她们看着楚琴,一脸的热切。
楚琴和她们不一样,的确不一样,她的脑袋瓜子很聪明,说话做事也特别讨人喜欢,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说,那就是会来事儿,这样的一个年轻姑娘,有人来追求,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只是,追求她的人开着一辆小汽车,这就让人匪夷所思。
这什么年代啊,楚琴的男朋友都开上小汽车了,太能耐了####爆更结束了,多了几张月票和推荐票,心满意足得去吃火锅了~
第三百三十四章束缚与责任
第三百三十四章束缚与责任
第二天清晨,俞锦绣就和程廷一起去看了临近之前培训室的小院子。
“主要还是地段问题,同地段大小合适的院子不多,至于价钱问题,还是可以慢慢商量的。”
程廷点头,“之前联系好的几间小院的房主这两天都有时间,快过年了,他们也想尽快把院子出手。”
俞锦绣笑了笑,“是啊,明年还有明年的事情要做。”
这一年,俞锦绣挣了个大丰收。四个班级同时上课,一个班级在三个月内可以赚两千块钱,一年下来,光是钟飞班的净收入就已经达到三万块钱,再加上后期俞锦绣也开了两个基础班,到了年底,他们一人分了两万。再加上昨天林清给的分红,这个年底,俞锦绣手上攥着两万五千块钱,心里美滋滋的。
钱是有了,工作室的前景也是不容小觑,这样一来,俞锦绣就打算买下一间小院。
房主是程廷联系好的,几间院子离得很近,他们挨个去看,节省了不少时间。
俞锦绣对院子的要求很简单,之前她与钟飞已经说好,地段问题是最重要的,工作室刚刚起步,一些学生也的确是冲着这位置来的,如果突然换到了偏僻的地方去,寒冬与酷暑里大家也懒得骑个自行车去上课,一来二去流失了客人,那就是真的得不偿失。
地段问题解决之后,就是院子的大小问题了,之前就是因为教室场地太小,他们才不得不搬了地儿,现在俞锦绣是觉得至少这院子里得有四个屋,打通之后,每一个屋都只留一扇门,节省了空间,装修起来也不需要太大的阵仗。
俞锦绣的目标很明确,“其实做菜什么的,没什么必要,最好是找一家厨房小一点的。”
“厨房要小,厕所要多,否则人一多了,也不方便。”
两个人商量着,房东在边上乐呵呵地补充,“一看你们俩就是新婚要买房子吧?你们还年轻,不明白,厨房肯定是越大越好啊!过日子,最要紧的就是吃吃喝喝,家里的厨房大了,老婆有机会发挥,做的饭菜好吃,就留住了老公的胃了。”
俞锦绣扬了扬眉,“那为什么不是让老公留住老婆的胃呢?”
房主干笑几声,拿了一条抹布,作势擦了擦厨房里几不可见的油烟,俞锦绣转过身继续转悠,却没想到还没走两步,程廷已经从身后凑了过来。
他的声音很低,语气中带着戏谑,“你要是愿意嫁给我,那我就留住你的胃。”
俞锦绣转过头看他的时候,程廷的唇角绷紧,看起来并不像在开玩笑。
“你会吗?”俞锦绣打了个哈哈,“你这大少爷,能给自己煮一碗面吃就万幸啦!”
说完,俞锦绣就径自往前走,这俞锦绣大致是对这房子比较满意的。不过买房子又不是买菜,还是得仔细看看清楚。她左右转了几圈,却有些心绪不宁,停下脚步看了程廷一眼,他突然出声。
“我可以为你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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