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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节

      好多人堵在道路前方,围得水泄不通,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全都在看热闹,连一些摊贩都不做生意了,跑过去围观。

    飞玛斯和老茶互视一眼,默默停在路边。

    “大白天的,哪家在放炮?婚丧嫁娶?红白喜事?”

    “嚯!好大的排场!怎么回事?”

    有人跟它们同样困惑,彼此互相打听。

    “你不知道?”消息灵通人士炫耀般说道:“伍家嫁女啊,鞭炮开路,送亲的队伍马上就出来了。”

    “哪个伍家?”

    “佛山还有哪个伍家?伍满城伍员外那个伍家呗!”

    第676章 送亲

    作为佛山有头有脸的人物,伍家嫁女的排场自然非比寻常。伍满城算是开明乡绅,平时处事低调,但女儿的婚姻大事不能怠慢,否则总感觉亏待了女儿,也容易落人话柄,因此排场用得很足,唢呐齐鸣,鞭炮震天,几乎连十里八乡都惊动了。

    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脚夫乞丐,三教九流的人物把街道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一个个抻着脖子等着目睹伍家千金的风采,运气好的话兴许还能抢到几个铜元。

    飞玛斯不愿意跟这些人挤在一起,还要时刻提防着被抓去炖香锅,于是背着老茶和星海跳到一座二屋小楼的屋顶,居高临下俯瞰街道。

    由于伍凝是远嫁外地,婚礼的仪式与本地婚礼不太相同,再加上民国初期社会风俗变化很大,特别是佛山这种南方沿海地区,婚礼的形式已不像过去那般死板。

    密集的鞭炮声中,唢呐手腮帮子高高鼓起,吹着唢呐不徐不疾地由远及近,整整二十四名脚夫扛着琳琅满目的嫁妆招摇过市,打头的就是一座三尺高的大瓷掸瓶,用来插鸡毛掸子的,瓶身的正面贴着红纸,掸瓶的后面是一对瓷帽笔筒,同样贴着红纸。除此之外,嫁妆里还包括油漆锃亮的上等家具、漂亮的绫罗绸缎、崭新的生活用品,甚至包括用礼盒装着的珍宝古玩,随便一个都不是普通百姓能用得起的。

    “啧啧!真不愧是大户人家,好丰盛的妆奁啊,一眼都看不到头儿……”

    “就是啊,这是上辈子积了多少福气,才能投胎到这种大户人家的家里……”

    “看那尊红珊瑚!都说千年珊瑚万年红,这尊红珊瑚又大又红,红得快滴出血来了,跟一颗血树差不多,得值多少钱啊?”

    “不用问,绝对是无价之宝啊!”

    “你再看那个,那是西洋舶来的座钟,走时别提多准了,整点还会报时!据说当年的慈禧老佛爷也有一尊同样的呢!”

    路边的老百姓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其中不免夸大其词之谈。有些围观的百姓被挡在外面,钻不到前面去,只能道听途说以讹传讹,越传越邪乎,本来一尺高的红珊瑚从几个人嘴里打了个转儿,愣是变成三尺高,而那尊西洋座钟则成了从慈禧太后的坟里刨出来的……

    “无非是些腌臜俗物罢了,可笑这些愚民却还趋之若鹜!”

    围观的百姓里,一群穷酸书生明明心里羡慕得要死,恨嫁妆的主人伍凝有眼无珠,没选自己当老公,但表面上却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摇了摇手中缺毛的羽扇,高声谈笑,对这些散发着铜臭味的珍宝不屑一顾,希望自己出尘的仪态能引来伍家小姐的一瞥,说不定自己就能攀上高枝变凤凰。

    不过,嫁妆里也不尽是此等俗物,后面的脚夫抬着大号箱笼,内装满满的书籍画册。

    “这是啥意思?是不是嫁妆不够了,拿这些破书本烂画轴凑数?”有些大字不识几个的人问道。

    “你懂什么?”旁人嗤笑道,“这表明伍家是诗书传家,非聚赌放贷的暴发户可比,而伍家大小姐据说也是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大家闺秀……就算跟你讲你也不懂,你说的那些烂画轴里,不乏前朝书画名家的得意之作,要论价值的话,实不亚于此前的红珊瑚和西洋座钟。”

    “几笔烂字,几幅破画,值恁多钱?”前者惊得目瞪口呆,死活不信。

    “不信拉倒。”后者懒得争辩,踮起脚尖观望伍家小姐的花轿来了没有。

    飞玛斯站在附近的楼顶上,望着浩浩荡荡的送亲队伍暗暗担忧,就算它不是中国狗,照样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伍家弄了这么大的排场,说不定就会引来贼人的觊觎,通往滨海镇的漫漫长路恐怕不会太平。

    旁边的一座青楼里,几位花枝招展的妖娆姑娘一手甩着香帕一手磕着瓜子凭栏远眺。

    “哼!妹妹们,我说咱们在这条街上见过多少女人出嫁?比这排场大的多的是,那又如何?你们看那些女人长得……真是让姐姐我一言难尽啊……”为首的一名年纪稍大的姑娘随口吐出几个瓜子壳,讥讽的语气里蕴藏了深深的嫉妒,她自恃样貌不错,便试图在这方面找回平衡。

    瓜子壳落到楼下一名男青年的脑袋上,他抬头一看,从这个角度恰能看到二楼姑娘们若隐若现的裙底风光,不由看得痴了。

    “就是啊,姐姐!”另一名姑娘顺势恭维道,“依小妹看,这伍家小姐的样貌,能是中人之姿就不错了,怎么能比得上姐姐的国色天香?说不定是头300斤的大肥猪呢,这些妆奁,权当是给婆家那边养猪的钱……”

    “哈哈哈哈!”

    青楼上爆发出一阵引人遐思的莺声燕语。

    为了讨个好彩头,送嫁妆的队伍前方还有管家大洒铜元,引起老百姓的哄抢。

    伍家大概也知道巨额嫁妆招人眼红,招募了很多乡勇团练作为护送,他们手持棍棒,衣服下面暗藏兵刃,看起来相当威风。

    浩浩荡荡的送嫁妆队伍过去,后面就是送亲队伍了。

    围观的百姓看得更加认真,都想一睹伍家小姐的风采。

    送亲的队伍有人乘车,有人骑马,有人步行。伍满城骑着一匹高头大马随行,就作为今天主角的伍凝上袄下裙,一身艳丽红装,端坐在花轿里,花轿窗户的流苏随风飘荡,令伍凝的容姿犹抱琵琶半遮面。

    虽然样貌还暂时看不清楚,但青楼上的姑娘们至少可以确认,伍家大小姐绝对不是什么300斤重的肥猪——恰恰相反,她体态窈窕,肤色白皙,就算光论身材,也不在她们之下,更何况人家还有满腹的学识和巨额的嫁妆。

    除了初次相遇的那天夜里之外,伍凝在飞玛斯它们面前出现时基本上都是穿着进山方便的男装,何曾有如此盛装打扮过?

    飞玛斯一时之间,竟然无法确定这是不是那个经常来山谷里给它们念书读报的伍凝……

    第677章 送行

    花轿很平稳,铺着厚厚的锦垫,坐在里面如泛舟湖上,说不出的惬意。

    伍凝心绪纷乱,脑海里一会儿浮现日渐年迈的双亲,为离开他们身边而依依不舍;一会儿又浮现出千里之外的儿时玩伴,憧憬时隔多年与他再次相见的那一天;一会儿又莫名其妙地想起山谷里那两猫一狗,担心她离开后,它们还能不能吃饱饭,会不会受欺负……

    受欺负大概是不可能的,它们不去欺负别人就算好事了,但就算它们神异非常,一旦遇到火枪怎么办?

    她再三叮嘱过父亲,请父亲在她走后也要依然隔三岔五给它们送食物,但依然不太放心,因为父亲事务繁多,而且粗枝大叶,送去的饭菜未必是它们是喜欢的。她派人送去的饭菜都是她亲手挑选的,而且会根据下人们的回报判断出它们的口味,下次就会送去它们更爱吃的东西。

    两猫一狗的食量似乎有些小,她明明送去三份食物,却总是剩下,一定是其中哪只没有好好吃饭。

    想到这里,她更觉得它们离不开她。

    其实她内心深处也知道,并不是它们离不开她,毕竟在救她之前,它们大概已经在山中生活很久了,应该是她离不开它们,只有它们能认真倾听她的倾诉,而她也不吝于将读书心得与心中苦恼毫无顾忌地告诉它们。

    它们不会说话,不会将她的私事吐露出去,比她的贴身丫鬟还要可靠,甚至当她给它们念书读报时,某些瞬间它们的眼睛里好像还迸射出若有所思的光芒,比她那些整天念叨着找个好婆家的丫鬟们强多了……

    花轿窗户的缨络流苏随着轿夫的步伐前后摇摆,窗外的风景时隐时现,来自围观百姓的灼热目光像烈日骄阳般晒在她的脸上,置于腿上的双手不禁攥紧了红帕。

    她想低头,表现出娇羞和喜不自胜的神情,像其他出嫁的女子一样,但是她又想再看一眼这佛山的山山水水,将之留在心中,在千里之外的滨海镇午夜梦回之时,可以反复回味。

    于是,她将流苏挑开一道窄窄的缝隙,望向轿外。

    “快看!伍家小姐的模样长得好俊!”有人眼尖,管中窥豹以见全貌。

    “我也看见了,真是个美人儿呢!”

    “唉,便宜了外地的后生……”

    围观人群都想看她的样子,呼啦往前一涌,负责维持秩序的乡勇团练险些被挤散。

    “后退!你们几个,后退!”骑在马上于轿旁随行的伍满城举着马鞭大声喝道。

    伍凝怕惹出乱子,正想遗憾地放下流苏,目光却瞟到路边的屋顶上好像立着几只不该存在于那里的动物……

    “呀!”

    她手指一颤,小声惊叫。

    “小姐,你怎么了?”在轿子旁边步行的丫鬟赶紧问道。

    “没,没什么。”伍凝镇定心神,又悄悄向屋顶望了一眼。

    错不了,立在那里的正是山谷里的两猫一狗,她对它们的样子太熟悉了。围观百姓的目光全集中的妆奁和花轿上,除她之外谁也没注意到它们。

    难道……它们是特意来送我的?

    伍凝想到这里,心中甚是欢喜,轻轻向它们点点头。

    “哇!伍家小姐冲我点头了!是不是看上我了?”

    “放屁!明明是冲我点头!你算个什么东西!”

    “伍小姐金安!小可许茂生这厢有礼!”

    那个方向的几位年轻人斯文扫地争执起来,甚至还有人自作多情地向她自我介绍,认为自己得到了伍凝的垂青。

    花轿平缓地前行,屋顶上的两猫一狗也一路随行。

    又行出好几里地,送亲的队伍来到郊外,周围人烟变得稀少,围观的百姓渐渐散去,一队事先安排好的车马等在路边。

    从这里起,送亲的队伍就要收去阵仗,轻装简行,遣散雇佣的轿夫,把妆奁装上车马,伍凝也要弃轿乘车,不可能坐在花轿上千里迢迢奔赴滨海镇,太惹眼而且不方便。

    伍满城将随女儿同去滨海镇,而夫人会就此回转,伍凝免不了又与母亲抱头痛哭一场。

    母亲垂泪不已,与女儿难舍难分。

    伍满城安慰道,对方是自己的世交好友,家世人品俱佳,女儿嫁过去决计不会吃亏,让夫人不必太过伤心,等来年生了大胖小子,再带着夫人一同去探望女儿。

    他见夫人与女儿之间有说不完的话,知道这样下去说到晚上也走不了,恐会耽误了良辰佳期,便让人护送夫人回家,然后安排下人们把妆奁装车,以及吩咐日常起居的相关事宜,忙前忙后,暂时顾不上伍凝。

    伍凝拭干眼角的泪水,不断与母亲招手,直到母亲乘坐的马车消失在远方为止。

    丫鬟们请她回车里歇息,她点点头,正要上车,却看到那两猫一狗仍然蹲坐在不远处。

    于是,她打发丫鬟们先去忙别的,自己向两猫一狗走去。

    “猫恩公,犬恩公,你们不在山中,是出来送我的?”她整了整衣服,道了个万福,试探着问道。

    飞玛斯摇头,像是饶有兴致地咧嘴一笑。

    伍凝一怔,满以为自己猜对了,因为这两猫一狗一直待在山谷里,从未离开过,既然它们不是来送她的,那又是为何恰在今天她远嫁时出山?

    “凝儿!上车吧,咱们要启程了!”

    伍满城远远地喊道。

    “知道了,爹!”

    她应了一声,匆匆对飞玛斯它们说道:“猫恩公,犬恩公,我要走了……希望后会有期。”

    伍凝还有很多话想说,但伍满城和丫鬟们连连催促,她只得依言上车。

    庞大的马车队伍缓缓启程,向千里之外的滨海镇进发。

    郊外的路并不平坦,马车也不如花轿舒服,伍凝独坐在车里思绪万千,默默无言,往事一幕幕跃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