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59节

      而活着,就有转机。

    或许她还能像昔年的同伴那样不惜叛逃也要轰轰烈烈地爱一场,或许还能趁十七岁时……遇见那人。

    夜凉如水。

    高大姐静静伏在月光下,面容沉静温和,宛若十七岁的少女不小心在波光粼粼的小舟上睡着了。

    只是,这一睡,便是隽永长眠。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提到了打鸟。咳咳,打鸟不好,爱鸟人人有责!

    -

    哈哈,终于写到这里了。想声明一下,因为作者构建了一个架空的武侠世界,后面有许多小说都会以此为背景。比如这里的鬼指是《行白》的重要角色,众生苦的三大弟子中最受宠的小弟子以后也会在百合文《朝颜》里作为主角出现。啊啊啊,他们终于诞生了,我好激动!

    -

    提前预警下,紫竹林名字里有紫字,所以盛产同性cp(手动滑稽),以后有几部百合及耽美小说都是与紫竹林有关的。

    -

    给高大姐发了刀子,作者默哀中。

    -

    求评论呀,发红包惹~

    第53章 伍拾贰 木桃与海棠花

    碧池山上,有一处间小屋。

    屋外围了栅栏,周遭种了不少果蔬。

    正是丰收的季节,遥遥望去,小屋几乎是被包裹在果香之中的。

    山上有许多树,这本没什么稀奇的,稀奇的是小屋旁有一颗巨大的古树,树上挂了许多系有白绳的小木牌。

    木牌上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写。

    风一吹,木牌便相互撞击,发出笃笃的声响,乍听来像是铃声阵阵。

    一个老妇从屋内走出。

    她是春酣楼的老鸨赵姨。

    昨日无雁门风波终结,她便也是站在这里亲眼看着春酣楼在大火中被烧成灰烬。

    ——以及大火是如何葬送了两个年轻人的生命。

    赵姨叹了一声,将两个木牌用红绳系在一块儿挂了上去。

    “怎么又让白发人送黑发人呢?”

    离境三百四十一年。

    三月,木桃花开,海棠未眠。

    那一年,明昭二十四岁。

    他身为擎玉宫护法,从赫莫提那里接过指令,要前往大漈无雁门带回传闻中的至宝无雁书。

    他懒懒散散,光是从西岐走到这风雪城就花了半个月。

    某日,阳光正好。

    他打算在树上照例小憩半日,忽然被一阵打斗声吵醒。

    他睁开眼望过去,第一眼便在几个男子中看见了一袭轻灵跃动的白衣。

    他唇角微弯。

    下一刻,那女子傲然一笑,长剑一挥,几个围攻他的黑衣人立刻命丧黄泉。

    血溅几滴在她脸上,她不甚在意地抹去。而那血染在她衣服上,就仿佛星星点点绽放的红色海棠花。

    明昭心头不由飞快地挑了几跳。

    然而,在那女子走后,他嘴上却调侃道:真是一点也不雅观的杀人手法。

    后来,墨阳剑会上,明昭混在人群中又见到了女子。

    她作为无雁门大弟子,对阵嵩云派天御老人首徒。这一场对决她开局就挂了彩,人人都道她会输,没想到仅仅十招过后,她就叫年长她好几岁的对手输得心服口服。

    明昭心道:真是不知收敛锋芒的丫头。

    他知道了她的名字,叫朱云。

    知晓了她无雁门的弟子的身份之后,他忽地心生一计。

    他想了一个绝妙的馊主意——他尾随了朱云三个月。

    他发现她总是一个人待着。

    发现她总是被很多人追杀。

    发现她很少回到无雁门去。

    ……

    这尾随的三个月里,明昭自己也不知是从何时开始把算计沦陷成了真心。

    某日,朱云身受重伤,正好遭遇伏击。

    就在朱云要以命相搏的时候,明昭从树上跳下,两三下便解决了他们。

    明昭成功英雄救美,便拿了个果子回眸灿烂一笑:“哟,要吃木桃吗?”

    “你也是奔着无雁书来的?”

    “什么无雁书?那是什么?重要么?”

    朱云怎么可能没有察觉他的存在。只是明昭的功夫远在她之上,如果他不主动露面朱云是万不可能看到他的正脸的。如今,时机到了,她终于见到了这个跟踪狂,立即趁其不备一剑朝他肩上刺去。

    明昭没有闪开,朱云的剑刺中了他手中的木桃,此时木桃尚未完全成熟,青涩的香味和着血腥味散发在空气中。

    朱云微愣,冷冷收剑:“明明可以躲开的,为什么不躲?”

    明昭笑得绚烂:“躲开了这一剑,缘分也就躲开了。”

    朱云脸一沉,扭头就走。

    明昭脸皮厚,抬脚就跟。

    越过了三个山头后,朱云终于忍无可忍。

    “你还要跟着我到什么时候?”

    “啧,我的意思还不明显吗?那看来我还得再跟三个月了。”

    朱云懒得再理他。

    于是,明昭成功由暗中尾随晋升为光明正大地尾随。

    一来二去,天雷地火。

    刚开始朱云还拿他当空气,几个月后,就有了一起吃饭、一起干架、一起露宿星光山野的始终相随。

    有一日,晚霞格外动人。

    朱云说:“你是魔宫的人。”

    明昭:“那你害怕我吗?”

    “怕?想多了。我只是确认一下你的身份,你若要是个负心汉,我即便找到天涯海角也要将你掘出来挫骨扬灰。”

    明昭笑笑,握紧了朱云微凉的手。

    “你明明身穿白衣,你为什么要叫朱云?”

    朱云凝视着西斜的落日:“我是个孤儿,师父说朱云象征着曙光与晚霞,预示着晴朗的一天,便给我起了这个名字。”

    “嗯,很好的寓意。”

    朱云笑得有些凄然,“可是有一天我却发现,在我杀人的时候衣上总会溅血,就像从花芯一点点晕染开的秋海棠一样,那比云霞更美,却是因为手中沾染了人命。你说,这还算是很好的寓意吗?”

    明昭当即将朱云紧紧拥入怀中,许下了他笃志要用余生去实现的诺言:“阿云,相信我,只要有我在,便绝不会再让你的白衣被鲜血染红。”

    朱云记住了这句话,却没说什么。

    后来,明昭让朱云嫁给他,提亲的彩礼是满满一筐时值九月正甘甜芳香的木桃。

    “这算什么,就用这些来搪塞我?”

    “等我回擎玉宫,要什么有什么。”

    “无雁门现在还不够强大,我还不能跟你走,我要留在这里守着它。”

    “无雁门对你很重要吗?”

    “很重要,比什么都重要。”

    “好,那我在这里陪着你。”

    “你不回擎玉宫了吗?”

    明昭藏起了眉间的隐忧,“赫莫提那家伙他就是故意支开我的,他没催我,就不必回去。”

    后来,明昭接到了赫莫提的消息,要他不论任务成败速速回宫。趁朱云睡着后,他留书一封,打算独自一人不辞而别。谁知,半日后,他便被朱云了上来。

    朱云手握长剑,一袭白衣在西岐的戈壁黄沙上格外扎眼:“我和你一起。”

    明昭坚决不让:“你可要想清楚了,擎玉宫是什么地方。”

    朱云扬起长剑:“那彩礼你是不打算补上了吗?”

    十月十三,擎玉宫掌教殿堂危坐,明昭朱云二人携手走进宫门时,赫莫提当即勃然大怒。

    他下令将二人分开关了起来,日后在处置。

    而就是在那一夜,她从擎玉宫右护法那里听到了无雁门生变的消息。

    于是,噩梦便也从那一天开始循环往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