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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节

      看来是某个大人物过来吃饭,顺便把家里的长辈也带来了,所以才会弄得这么大排场。

    对于这种孝顺的人,叶纤红天生有好感。

    只是这是人家的家事,跟旁人无关,那些人一直站在旁边,无非是在演戏给人看,实在太无聊了。

    第二十六章堂哥的处境

    “小红——”叶纤红回头,拿起茶杯喝了一口水,觉得没意思,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叫。

    “哥,你来了,快过来坐。”转头见是堂哥来了,她站起来招呼一声。

    “哥——”安安和郑兴旺也站起来叫了一声。

    “嗯。”郑兴华点了点头,走过来坐在郑兴旺旁边的空位置上。“向阳还没来吗?”

    “还没有,估计也快到了。”叶纤红重新坐下来,随口答了一句。

    有些日子没看到堂哥了,原本养得白白胖胖的身子,明显瘦了一圈,脸色也太好,看起来有点憔悴,估计是经常失眠造成的,看来他在单位过得确实不好。

    “先喝杯茶——”叶纤红站起来,给他倒了一杯茶。

    堂兄妹平时很少见面,交流更少,现在突然坐在一起,都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嗯。”郑兴华应了声,想回一个笑脸,脸僵僵地却没有成功,只能掩饰地端起杯子,轻轻抿了一口,又放下杯子。

    面对越来越出众的堂妹,他现在越来越不知道怎么面对她?

    郑家村是个小山村,历年来能考上大学的人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所以那年他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顿时成了全村人的骄傲,所有人都羡慕他,说郑家出了个大学生,以后可以光宗耀祖了。

    连家中的长辈,也以他为榜样,教育家中的弟弟妹妹,要努力学习,像大哥一样,考上大学,以后成为吃国家粮的干部。

    让他意料不到的是,大学毕业时,因为不懂得投机钻营,学校分配工作时,把他安排到最差的乡镇企业里。

    这让一直被人捧得高高的他,如何丢得起这个脸?

    家里知道后,也非常着急,想尽办法,想帮他换工作,可是哪有这么容易?

    没想到最后靠这个一直不起眼的堂妹,借了别人的关系,才把自己调进事业单位里。

    原以为进了新单位,他可以大干一场,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了,没想到事业单位的人际关系,比他想像得还要复杂,很快就让他又吃了个大亏。

    他这时候才发现,自己这个大学生,真的应了那个新名词:高分低能。

    学生时代因为成绩好,被人夸聪明,他有些自负。但是真的踏上社会,他才发现,自己各方面的不足。

    单位里一些初中毕业的同事,也能混得如鱼得水,比他受重用多了。

    更不用说面前这个高中毕业的堂妹,现在已自己创业,过得比自己滋润多了。

    “肚子饿不饿?”叶纤红作为主人,对上这个只会冷场的堂哥,也有些头疼,不知道如何找话题。“要不要先叫些主食来吃?”

    “没事,等向阳来了再上吧!”郑兴华摇摇头,拒绝了堂妹的建议。

    平时单位一般六点才吃晚饭,现在才五点,他倒没有那么饿。

    何况这个堂妹夫的身份非同小可,他还不敢这么托大,在主人还没到来时,就提前叫东西吃。

    “那也行。”叶纤红估摸着时间,觉得胡向阳也差不多要到了,就没有勉强。

    大概因为下班时间到了,这么一会儿功夫,大厅里又进来了几拨客人,转眼间只剩下一半空桌子了。

    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他们隔壁的桌子也有人过来坐了。

    “郑兴华,你怎么也来了?”有人突然惊叫道。

    叶纤红和郑兴华一起转头,看到隔壁刚刚进来五六个男男女女,其中一个长着一张马脸的矮个男人,正一脸惊讶地盯着郑兴华,嘴里怪叫道。

    “就你们可以来,我不能来?”郑兴华望着对方一眼,沉着脸反问道。

    这几个都是单位的同事,刚来上班时,和他们的关系还不错,大家同进同出过一段时间。后来知道了自己没背景,就被他们排除出圈子之外。

    “当然能来。”那人笑得很轻蔑。“我只是没想到,一向自诩清高的你,居然也学会拍马屁了,真不容易。”

    “谁拍马屁了?”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郑兴华或许就忍了,可是堂妹和两个堂弟就在身边,如果他像缩头乌龟一样,任他们冷嘲热讽,那他以后怎么回家见人?

    “不拍马屁,你来这里干什么?”那人见他一付假惺惺的模样,越加不齿,高声反问道。

    他就是看不惯郑兴华明明没什么本事,却喜欢装清高的鬼样,好像别人全是靠关系进去的,在单位混日子,只有他才是真材实料的大学生,应该比他们受重用。

    虞城市自来水厂,是水利局的下属单位,在县政府下面众多的事业单位里,并不起眼。

    但是工作轻松,福利待遇也不错,所以成了水利局相关领导安置亲朋好友的后花园,单位几十名职工,至少有一半是关系户。

    郑兴华调进来后,他们原以为他跟自己一样,也是某个领导的亲属,所以大家相处的还算愉快。

    没过多久,郑兴华就本性暴露,他的自鸣清高和不懂拐弯的书生意气,把他们这些混日子的人全得罪了。

    一次酒后,他们细细打听他的来历,在知道他只是一名普通的农家子弟,没有什么背景,能进单位,还是靠堂妹的关系进来的,顿时火大了。

    一个分配在农机厂的大学生,靠堂妹的关系才好不容易进了自来水厂,还敢不知天高地厚,当他们的背景是假的啊?

    至此,郑兴华被他们彻底排斥,他靠堂妹进单位的事,也被人广为传播,只有涉及到段公子这一段,才没有人敢随便说出来?

    “我跟我的弟弟妹妹一起来这里吃餐饭,怎么了?不行吗?”郑兴华大声反问道。

    这些人在单位那样对待他也就算了,没想到在公共场合也不放过他,如果再敢步步进逼,他真的豁出去了。

    “行,当然行。”这话没毛病,那人也抓不住把柄,只好住了口,和同伴一起坐了下来。

    叶纤红皱了皱眉,这些人无疑是堂哥的同事,看他们跟堂哥一付剑拔弩张的情形,平时肯定关系很僵。

    最麻烦的是,对方似乎结成了一个小圈子,把堂哥一个人孤立开来,那样的话,处理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双手无意识地在桌子上轻轻敲着,思考着如何解决这个难题。

    “小红——”胡向阳的呼唤声在身后响起。

    “下班了啊!”叶纤红精神一振,抬头望了他一眼,对站在不远处的服务员叫了一声,“上菜。”

    “好的。”服务员也看到了,听到了她的叫声,笑着答了一句,进厨房通知传菜部那边。

    “怎么了,有什么烦心事?”胡向阳在叶纤红身边坐下,惊讶地问道。

    两人现在的默契越来越好,叶纤红微小的心理变化,也逃不过他的眼睛。

    虽然她掩饰的很好,一付轻松的模样,但是她刚才不自觉地皱了皱眉,难以掩藏她心烦意乱地情绪。

    “没什么。”当着堂哥的面,叶纤红也不知道怎么说,只好推脱道。

    胡向阳如果想知道,等回家只有两个人的时候,再慢慢说给他听也不晚。

    “想开些,没什么解决不了的事。”胡向阳知道叶纤红的性子,如果她不愿意说,再问也没用,再说旁边还有人,所以只好含糊地劝了一句。

    叶纤红被他安慰,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好笑了笑,没有出声。

    旁边那桌的人,看到郑兴华那桌来了个警察,又注意到警察跟旁边那个漂亮的女孩子,关系亲密,再一联想刚才郑兴华说跟弟弟妹妹一起吃饭,八卦之心就发作了。

    难道这个温亮的女孩子,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漂亮堂妹?

    要知道郑兴华的亲妹妹,来单位找过哥哥,他们都见面,长得真的不怎么样?

    如果她真的就是那个漂亮的堂妹,那她被段公子抛弃后,又找了个更加高大帅气的警察,手腕就很厉害了。

    难怪能有本事把堂哥介绍进自来水厂,换成自己,说不定也被她迷住了。

    这几个人虽然不学无术,起码的眼力还是有的,一看胡向阳的样子,就知道他不是普通人,他们才不会像个傻瓜一样,胡乱开口得罪人。

    汤最先上来了,服务员打开陶罐的盖子,舀了五碗汤,分别端给他们。

    叶纤红端起汤碗,轻轻闻了闻,这老火汤是西洋菜排骨汤,煲的火候很足,非常香。

    小心地喝了一口,重生后,她还没有喝过这种广式靓汤,再次喝到,她居然有些怀念起前世在深圳的日子。

    安安和郑兴旺是第一次喝这个汤,有点不太习惯,看到姐姐一付很好喝的模样,两人也皱着眉头喝了一碗。

    喝完后,发现其实没那么难喝,当服务员过来给他们加汤时,又把汤碗递了过去。

    叶纤红注意到这些,暗里笑了笑。

    胡向阳对酒店的吃食,反而没那么在意,见两个孩子有兴趣,就没有再要汤了。

    只有郑兴华因为旁边有同事在,连吃饭的心情都影响到了。

    叶纤红心里虽然明白,却无法说出来,只好装作没看见。

    第二十七章再见温俊

    接下来上的是烧鹅,半只烧鹅装在一只一尺多长的腰形盘上,端上来放在桌子正中间,看起来非常多。

    “姐,这么多怎么吃得完?”安安转头望向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姐姐做事,一向极有分寸,今天怎么也做了件糊涂事,居然点了这么大一份烧鹅,怎么吃得完啊?

    “不多的,每人几块就吃完了。”叶纤红笑道。

    这是事实,烧鹅看着量多,其实大家分一分,也没多少了。

    它跟虞城这边吃白切鸡不同,鸡肉大家都是当菜吃,不管是蘸酱油吃,还是加盐醉了吃,都比较咸,只能用来下饭,一人一餐吃不了几块。

    而烧鹅的味道,更像肯德基那引些洋快餐店的鸡腿鸡翅,适合这样夹了当零嘴吃,蘸着酸梅酱之后,酸酸甜甜的,吃十几块也不会腻。

    在前世,叶纤红经常跟五六个闺蜜去吃宵夜,一般都点半只,吃完也就饱了,其它最多再来点海鲜或青菜,就吃不下别的主食了。

    “吃不完可以打包。”胡向阳以为叶纤红点的时候没注意,所以叫多了,为免她难堪,笑着说了一句。

    说完,从烧鹅的大腿处,夹了一块肥厚的肉,蘸了一下酸梅酱,送进嘴里,大口嚼了起来,嘴里连声赞道:“好吃。”

    叶纤红知道胡向阳的心思,也不点破,把鹅头首先夹过来,用筷子把鹅头里那团像脑髓一样的东西挖下来,蘸酱后放进嘴里。

    又抓住鹅嘴,开始从脖子处啃了起来。

    郑兴华以前没吃过烧鹅,这会看到一大盘油亮的烧鹅肉,肚子也感觉饿了,就夹了一大块进嘴,觉得酸酸甜甜地味道确实非常好,于是放下心事,专心致志地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