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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

      特别是高敏瑜来找过他之后,有了对比,他越发觉得跟叶纤红在一起,才能让自己内心真正快乐。

    所以他听从内心的召唤,不再压抑自己的感情,跟她开始正常地来往。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选择低调,暂时不在朋友圈公开他们的关系。

    苏思诗虽然朋友不少,但是苏家起于微末,真正高层次的人接触得并不多,更不用说出现在一个副市长的私人宴会上。

    两人下了楼,来到大厅一角,把自己关系比较亲近的三个女孩子介绍给叶纤红认识。

    这三个都是虞城本地的富二代,二女一男,年纪都在三十左右,正处在事业的上升期阶段。

    见苏思诗认真地把叶纤红介绍给她们,她们表现得还算客气。

    不过叶纤红看得出来,自己这套精心准备的衣服,并没有入他们的眼,被她们看成乡下土包子了,更何况她确实没有可以拿出来炫耀的身份。

    在那边坐着聊了几句,两人就离开了。

    “小红,她们这种人就是这种德性,你别在意。”两人走出大厅,来到院子的一个角落,苏思诗有些抱歉地说道。

    她原本想帮叶纤红开阔一下人脉,没想到对方只认衣衫不认人,看不上叶纤红。

    “没事。”叶纤红无所谓地摇摇头。“我跟她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她们没兴趣认识我也很正常。”

    那几个人应该像段俊希一样,有家人在政府机关担任高官,所以有种高人一等的傲气,即使苏思诗代表的是苏家,她们也一付高高在上的态度,似乎跟她交朋友,也是看得起她。

    不过叶纤红能理解,她们之所以愿意折节下交,跟诗诗姐相处愉快,无非是看中苏家的钱。不管是一起逛街,还是去吃喝玩乐,能白吃白拿 她的,谁会拒绝啊!

    但是苏思诗介绍叶纤红这样的土包子,进入她们的圈子,她们就未必高兴了。

    因为叶纤红身上,没有她们想要的东西。

    现在是九十年代初,还没到唯gdp论英雄的年代,所以商人的地位,还没有那么高。

    在这些二代的眼里,所谓有钱人,就是为他们吃喝买单的佣人而已。

    等到九十年代末,经济发生危机,大量的国企倒闭,商人的地位才越来越高。为了解决就业问题,那些当官的为了拉投资,把商人的地位越捧越高,就怕他们一生气,跑到别的城市去投资了。

    像苏思诗这样虞城数一数二的大商人,就算市领导见了,也得捧着奉承。

    “我也觉得跟她们聊不到一块。”苏思诗认同地点点头。“不过为了生意,还是得跟经常跟打交道。”

    “我明白,你现在扛着的是整个苏家,所以担子重,所以很多时候,都是身不由已。”叶纤红挽住苏思诗的胳膊。“不像我,跟谁在一起舒服,就跟谁在一块,懒得别招人烦、也不让别人烦我。”

    有一句话她没说,诗诗姐虽然表面风光,其实日子过得并没有她想像得那么好。

    特别是私生活,可能都被各种应酬占据了,没有多少时间给自己。

    第十一章肖市长(四更)

    两人站在门口的角落,随意聊了一阵,说话间,看到院子里的自助餐席,已摆放妥当。服务员双手交叉放在腹部,分成二排站在那里,就等客人到齐,吩咐他们开席了。

    叶纤红看了看手表,时间已近五点半。

    肚子虽然并不饿,但是远处食物的香味不断飘过来,钻进鼻孔,勾起她对美食的欲望。

    “时间差不多了吧!主人怎么还不出现?”叶纤红朝院子门口望了一眼,小声嘀咕道。

    “你饿了啊?”苏思诗扭头望了她一眼,好笑地问。

    “那倒没有。”叶纤红有些不好意思缩了缩鼻子,对着院子中心的长条桌做了个鬼脸。“就是那些香味老往鼻孔里钻——”

    “哈哈——”苏思诗被叶纤红的搞怪表情逗笑了。“要不我们去楼上吧,你看就我们俩站在美食边上,万一被人看到你流口水的模样,那就难为情了——”

    “你才会对着食物流口水呢!”叶纤红去掐苏思诗的后腰,嘴里小声地跟苏思诗闹。

    玩笑归玩笑,她们还是决定上楼去跟胡向阳他们汇合,毕竟大家是一个圈子里的,单独活动不合适。

    正要离开院子,忽然听到院子门口,传来一阵说话声。

    两人一齐抬头,看到院子外的青石路上,走过来十几来个着正装的男女,他们一边走一边聊着什么,气势很足,一看就是大领导。

    叶纤红注意到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帅气男人,就是肖东胜,心里松了一口气。

    今天这场聚会的主人到了,晚宴终于就要开始了。

    跟电视里看到的形象相比,现实中的肖市长看起来更加年轻俊朗,短发精神地立着,皮肤又非常白净有光泽,有种古代书生的书卷气,又不会给人文弱的感觉,特别有艺术家气质。

    虽然这么多人一起说笑着走过来,但是每个人的视线都会情不自禁地聚焦到他身上,就像一个发光体,自然而然成了中心,大家下意识地就会忽视其它人。

    转头见苏思诗也目不转睛地望着肖东胜,忍不住轻轻捅了捅她的腰,吃吃笑道:“这个肖副市长是不是比你家的建光哥哥还要帅?看你一付吃人的模样,不会是春/心萌动了吧——”

    “谁动春/心了?不会是你自己吧!”苏思诗白了她一眼。“小小年纪就说这种荤话,也不怕难为情——”

    恼羞成怒的想动手,又想到院子里这么多人,特别是肖市长他们进来后,屋里的男男女女全部迎了出来,众目睽睽之下,会闹笑话,只好住了口。

    肖市长在一个中年男人的介绍下,跟那些迎上来的人握了握手,然后在他们的簇拥下,朝屋里走去,她们两个站在角落,没人注意到她们。

    两人悄悄互望一眼,像捣蛋没被抓住的孩子一样,捂嘴吃吃地笑了。

    苏思诗感觉跟叶纤红在一起时,特别放松和自在,就像自己在这一刻,成了孩子,可以肆无忌惮地跟她胡闹,忍不住想,或许这就是她特别喜欢跟叶纤红在一起的原因吧!

    “我们也进去吧。”好一会苏思诗才止住笑,悄声对叶纤红说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

    两人闹归闹,应该遵守的礼仪还是不能丢掉。

    现在围在肖市长身边的男女,大多是官场上的大人物或是他们的子弟,她们两个一个是普通人,一个是商人,暂时还没资格往前凑。

    所以只要站在远处,当好背景就行,别人笑就跟着笑,别人拍手就跟着拍手。

    胡向阳他们早就从楼上下来了,此时陪在肖市长的身边,肖市长在身边的中年男人替他介绍完来宾后,又把京城来的子弟介绍给他们。

    一大堆人握着手,说着客套话,场面热烈而融洽。

    叶纤红猜测那个中年男人,是秘书或者办公室副主任一类的角色,是市里安排专门为肖市长服务的大管家。

    等寒暄得差不多了,肖东灿忽然在哥哥耳边悄悄说了一句,然后从人群里走出来,来到叶纤红两人面前,笑着说道:“叶小姐,苏小姐,我介绍我哥给你们认识。”

    众目睽睽之下,两人只能微笑着说好,跟他一起走到肖市长面前。

    “叶小姐你好。”肖东胜从弟弟离开时,就已把注意力转移到那边,看到两人走过来,不等弟弟开口,就先握住叶纤红的手,声音不自觉地有点拔高了:“早就想见你一面,今天总算如愿以偿了——”

    他的语气有些激动,不过职业素养让他很好地控制了情绪,所以脸上看起来依然很平静。

    “肖市长客气了。”叶纤红对官场那一套并不熟悉,抱着少说少错的原则,微笑着回应。“您是虞城新来的父母官,有机会结识您,是我的荣幸。”

    “好,好。”肖东胜笑了。“那以后就多多亲近,你是向阳的好朋友,以后跟他一起多来家里坐坐。”

    这种场合不适宜说过份亲近的话,他只能点到即止。

    又望向苏思诗,脸上的笑容就自然多了。“苏小姐你好,感谢你大驾光临,来参加这次聚会——”

    “哪里?”苏思诗应付这种场面,无疑比叶纤红老到多了。“还要感谢您的盛情邀请,让我有机会认识这么多青年才俊,这都是托您这个父母官的福啊——”

    两人打着哈哈,说了几句场面话,才松开手。

    肖东灿有些奇怪地望着哥哥,叶纤红是有些能力,但是哥哥的姿态放得也太低了吧!

    刚才介绍到其它人时,哥哥的表现就随意多了。

    把京城子弟的含蓄和矜持,又带着点亲和力的形象,塑造得非常完美。

    说到底,他们因为出身,都是眼高于顶的,看起来对谁都很热情,其实是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客气。

    包括跟苏思诗说话时,同样是没有营养的官话。

    胡向阳悄悄走近叶纤红,两人心照不宣地交换了一个眼神,又像没事人一样,各自跟身边的人聊天。

    介绍完来宾,肖东灿打了个手势,早已严阵以待的服务员托着酒水走过来,递到每位的手中。

    肖东胜举起手中的酒杯,说了几句表示感谢的场面话,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宣布晚宴开始,大家随意。

    第十二章小风波(五更)

    于是众人来到院子里。

    这时候太阳还没落山,阳光依然灿烂,不过西边高大的龙山,把院子里的阳光全遮挡住了。院子边又种满花草树木,甚至闻得到花的清香,在这里用餐,感觉比在室内用餐更清雅。

    在院子里办自助餐的主意,是肖东灿提出来的,他出过国,看过欧洲人在院子里办沙龙的场景,觉得这样比较有酒会的气氛。

    选择自助餐,也是同样的原因,在他看来,酒会的主要作用是交际,不是大吃大喝,何况大多数女宾穿着礼服,也不适合多吃,用自助餐就比较随意。

    有同样观念的人还真不是少数,叶纤红看到大多数人穿着得体礼服的女孩子,只是夹了一点点食物意思一下,好像对食物不感兴趣。

    见这些人装模作样地磨蹭,叶纤红没有客气,在台子上拿了盘子,去挑食物了。

    因为拿的食物比较多,为了不被人当怪物看,叶纤红找了个安静的角落用餐,吃的也比较斯文。

    苏思诗拿好食物后,也走到她身边坐下来,看到叶纤红面前放了两只盘子,一只装了二十几只大河虾和十来只扇贝粉丝,另一只装了牛肉酱排等肉食,不由笑了。

    全场这么多人,估计也只有她敢这么率真,想吃就吃,想喝就喝。连她自己也不能免俗,装腔作势地只夹了几样甜点。

    她这样做,无非是怕牛肉鸡肉吃了会塞牙,鱼虾吃了后会留腥味,加了蒜的更是不敢碰,怕跟人说话一股味道,只有西点最安全了。

    叶纤红望了苏思诗一眼,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其实也不能怪她们,对大多数人来说,自助餐也好,酒会也好,都是新鲜事物,以前只有在电影里见到过,改革开放后,大家条件好了,也开了洋荤,不过经历得少,缺少自信,所以放不开,就怕自己失礼。

    叶纤红前世吃得多了,又没有打算在这里认识新朋友,所以才放得开。

    至于口腔有异味,吃完后去一趟卫生间,漱漱口就行了,再不行就嚼几片口香糖,反正她口袋就放了两包。

    出来吃个饭,都怕这怕那的,这不是因噎废食吗?

    她已重生一次,很多事看开了,不愿意像前世一样,活得那么累。

    而胡向阳那几个京城来的男孩子,现在连吃东西的时间也没有,不时有人端着酒杯过来跟他们打招呼,他们不得不挤出笑脸应付。

    是男的还好,说上几句,碰个杯喝口酒就完事了,那些女孩子却不肯这样放过他们,一旦缠上后,身体就主动靠过去,仿佛不占点便宜,不让人误会一下,就不放他们离开。

    其中胡向阳和肖东胜身边的女孩子特别多,大概两人长得最帅,又值适婚年龄,所以最招蜂引蝶。

    “小红,你怎么还吃得下?”苏思诗见叶纤红只顾吃东西,没看到胡向阳身边那个女孩子,都快要扑到他身上了,忍不住用手肘轻轻撞了一下叶纤红,向她使了个眼色,小声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