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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没想到他们今天一早就回来了,还是开着小轿车来的,这在村里引起了轰动,婆媳两个吃了一惊,急急赶过来看看。

    她们家没有有钱的亲戚,只有那个相过亲的男孩子,所以认定是他来了。

    在她们的观念里,他爸是那么大的干部,用他的车送送亲家很正常。而对方肯这样做,说明已同意了两家的亲事。

    想着孙女真的要嫁入豪门了,她们怎么能不激动,就想在亲家面前露个脸。

    等进了屋,看到一个比孙女大一些的姑娘,不是那个相过亲的男孩子或者他的父母,心里虽然奇怪,却自动认定她是男方家的亲戚,于是脸上又恢复了笑脸。

    叶纤红端茶过来,给奶奶和小婶也泡了一杯,又在苏思诗旁边坐下来。

    “小红啊!那个小伙子今天怎么没来?”小婶坐了一会,就把心里的疑问问了出来。

    “他来做什么?”叶纤红疑惑地反问。

    忽然明白了她的意思,无奈地解释道:“这是诗诗姐,是我的一个朋友,跟段俊希他们无关——”

    这件事反正也瞒不了人,叶纤红低下头,小声地把这件事的经过向苏思诗说了一遍。

    苏思诗调查过叶纤红,自然也知道这件事,只是不知道前因后果,听叶纤红一说,才明白了。

    “哦。”听叶纤红这样说,奶奶和小婶都有些失望。

    难道是她们一厢情愿,这件亲事其实还没有敲定?那他们为什么这么大方,这么快就帮自家人弄好了工作?

    不过看面前的女孩子,戴着闪闪发光的钻石戒指,脖子上的项链虽然不粗,却非常精致,应该也是有钱人,难道孙女是求她帮忙的?

    两人觉得有些看不懂孙女了。

    叶妈妈烧好水,灌进热水瓶里,从厨房走出来。

    “今天家里有客人,你们也在这吃饭吧!”叶妈妈其实是个心肠很软的人,看到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就主动邀请婆婆,至于弟媳妇,既然来了,自然也只能一并请了。

    “也行。”奶奶没有客气,直接应承下来。

    孙女的亲事到底有没有成,这件事没有搞清楚,她心里就像横着一根刺,总得知道答案才行。

    叶妈妈见婆婆答应得爽快,心里非常舒服,忍不住想炫耀一下。“小红一早去菜市场买了好几斤肉和油豆腐,我去炖了,中午大家吃个过瘾,你们先坐着——”

    “那我就不客气了。”小婶也应道。

    她家条件比叶纤红家好多了,平时也能经常吃到肉。毕竟儿子女儿都工作了,平时回家,都会带些好吃的回来。

    不过她是个贪小/便宜的人,有白吃的机会,她自然不会错过。

    叶纤红见妈妈请奶奶和小婶一起吃饭,有点郁闷,她倒不是舍不得一点吃食,主要是苏思诗第一次上门,跟自己一家人算是认识了,倒没什么,莫名其妙跟奶奶和小婶坐一张桌吃饭,肯定不会那么舒服。

    “奶奶小婶你们坐,我陪诗诗姐去周围走走,认认路。”叶纤红拍拍苏思诗的肩,说道。

    “好,你们去玩。”奶奶难得地一脸慈祥样。

    叶纤红一时冲动,拉着苏思诗从家里出来,到了外面,又不知道去哪里?想了想,带她往村后的水库走去。

    那个巨大的水库,是村里主要的灌溉水源,像一条长长的蛇一样,弯弯曲曲地绕过大半个村庄和农田。现在已承包出去,成了最大的养鱼塘,附近几个村经常有人过来钓鱼,不过要付钱给承包人。

    “我们去鱼塘那边看看,如果有好的鱼,买几条中午吃。”叶纤红提议道。

    “好的啊!”苏思诗平时住在城里,难得有机会到农村来玩,被叶纤红的话勾起了兴趣。

    两人来到水库边,看到有十多个人戴着草帽,坐在堤埂边钓鱼,用的钓竿是普通的竹子制的,非常简陋,应该是附近村里的闲人或老人。

    “国庆叔,有鱼吗?”叶纤红看到承包鱼塘的主人坐在鱼棚前铡草,走上前去问。

    “是小红啊!”郑国庆跟叶纤红家住得不远,经常见面,自然熟识。“家里来客人了?”

    “是啊!”叶纤红随口应道。“想买些好鱼招待客人。”

    第六十三章买鱼

    两家虽然住得近,并没有什么交情,郑国庆的女儿跟叶纤红差不多年纪,小时候嘴巴非常快,最喜欢骂叶纤红是野种了,她的父母看到了也不管。

    所以从小到大,她一直避着这家人。

    现在早没了计较这些的兴趣了。

    “有的有的。”郑国庆放下手里的工具,转回屋里,端出一个大塑料盆,里面草鱼鲤鱼胖头鱼都有。

    “就这些啊!”叶纤红有些失望,这些鱼买回家给爸妈吃,自然没问题,招待诗诗姐就显得寒酸了,最多买条胖头鱼回去,煮个酸菜鱼头什么的,还勉强拿得出手?

    “这些还不行啊?”郑国庆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又看了苏思诗一眼,见她披金戴银的非常气派,想起刚才有人说村里开进了一辆小轿车,难道是这个有钱女人开来的?“那你等等啊——”

    转回屋里,这次拿出了一个小/脸盆,里面有七八条昂刺,每条不过三两左右,看颜色应该是真正野生的。

    “这个昂刺好,多少一斤?我全要了。”叶纤红没有跟郑国庆废话,直接问道。

    “乡里乡亲的,给你十块一斤吧。”郑卫东爽快地说道。

    “行。”叶纤红也不知道现在这种鱼的行情,反正也差不了多少,就直接答应下来。“还有别的鱼吗?泥鳅黄鳝也行。”

    “有是有,不过不多,昨天卖剩下的。”郑国庆每天都会捞一些鱼来卖,多是村里人家里来客了,用来招待,不过量都不多,所以也不抱什么希望,没想到今天来了个不差钱的。

    “没事。”叶纤红说道。

    早上去菜市场前,不知道苏思诗要来,只买了猪肉和油豆腐,没买别的东西。蔬菜家里倒是有,还可以杀只鸡,但是如果能买到鱼,那中饭就丰盛了。

    最后又把混在一起的泥鳅黄鳝总共一斤多全买了,加上一条三斤重的胖头鱼和二斤多昂刺,两人心满意足地往回走。

    “你们村环境不错啊,有山有水还有这么大一个池塘——”苏思诗感叹道。

    “那是当然。”叶纤红回答。

    有句话她没说,现在国家的经济水平还在初期,富人还不多,等再过二十年,经济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那时候有钱人多了,像郑家村这样的地方,建个农家乐都能发财。

    “诗诗姐,你能吃辣吗?”叶纤红问道。

    看到胖头鱼,她有点怀念前世经常吃的剁椒鱼头和酸菜鱼了,可惜现在材料不好搞,做不了正宗的味道。

    “一点点没问题。”苏思诗因为应酬需要,吃过各种口味的菜,对辣味也不排斥。

    “那行,中午我做菜给你吃。”叶纤红笑道。“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真的啊!”苏思诗听说叶纤红会做菜,非常意外,“那我就期待你的手艺了,别让我失望啊!”

    回到家里,看到奶奶和小婶蹲在院子里,给一只刚宰杀的母鸡拔毛,爸妈在厨房里,把肉切成方方的小块,正准备放入油锅里烧,油豆腐已串在筷子上,等肉熟了后再放进去一起烧。

    看到叶纤红拿了鱼回来,郑建国从灶下站起来,要过来帮忙刮鱼鳞,叶纤红拒绝了。

    “你们烧肉,这鱼我来搞。”叶纤红拿了塑料盆,把鱼倒进去,说道。

    除了胖头鱼,其它都没什么鳞,反而是泥鳅黄鳝处理起来麻烦一点,每一条都要剖开清理干净。

    看家里没什么调料,叶纤红打开后门,看屋后那块一米多宽的菜地上,有没有种姜蒜葱什么的,可以用来做调料。

    苏思诗看叶纤红家居然还有后门,好奇地跟了过来。

    叶纤红家的房子造在山脚下,这里原本是一座低矮的石头山,能种东西的地方不多,零落地种了毛竹和茶树。当有人要批地基造房子时,不舍得占用农田,就在荒山上炸开一些地方,平整后用来造房子。

    所以屋后除了一条排水沟,其它地方全是石头,种不了东西,后来郑爸爸嫌这里光秃秃的不好看,从池塘里挖了一些淤泥回来,铺在石头上,又挑了几担山土回来,加上山上的水土长年流下来,慢慢形成了一块可以种东西的菜地。

    因为地方太小,土层又浅,种不了红薯土豆等植物,叶妈妈平时就种几株南瓜丝瓜蒲瓜什么的,放几根竹梢在山脚,让它们自己往上爬。

    等成熟季节到了,自家吃是足够了。

    葱蒜不占什么地方,叶妈妈在角角落落随便种了些,家里难得烧一次鱼,用得上的机会其实不多。

    倒是山上的野菊/花,也不需要人打理它,一年比一年长得旺。从山顶一直往下长,每年秋天到了,就会开满淡黄色的花朵,让后院的山坡,成了一道绚烂的风景。

    更奇异的是,山坡的石头中间,总有水渗出来,一年四季滴滴不绝,郑建国把毛竹劈成两半,打通中间的节,将水引下来,流进山脚的一个石洼里,平时用来家用足够了。

    山水水凉清爽,夏天暑气重,甚至可以用来冰西瓜什么的。

    把瓜果清洗干净后,用网兜装着,沉进水洼底,等要吃了再捞出来,凉凉的像是从冰箱里拿出来,非常爽口。

    叶纤红前世不觉得后院有什么好玩的,现在才发现后面居然别有洞天。

    可惜地方小了点,否则平整一下土地,好好打理打理,搞成日式的小庭院,再买一柄太阳伞和几把藤椅,那真的非常有情调。

    前世叶纤红在深圳的家,有个面积比较大的阳台,她种了很多花草,特别是那株藤本蔷薇,常年开满粉红色的花,让阳台充满生机。

    可惜阳台总归是阳台,种多了就会影响隔壁的人家,所以她不得不经常修剪,不像直接种在院子里,长成花墙也没事。

    什么时候再去买几株,种在院子里,等它爬满院墙,这个家就漂亮了。

    如果有钱了,还可以雇几个人,把后面的山坡凿开一些,往后推进两三米,有二十几个平方就差不多了。

    到时再种上一株葡萄或其它果树,夏天边摘果子边乘凉,光想想都非常舒适。

    第六十四章向往的生活

    把这些想法跟苏思诗说了说,她听了也非常感兴趣。

    苏思诗今年三十五岁了,出生在五十年代末。那时候国人普遍穷,小学初中时是六七十年代,家里还是跟普通人家一样,直到八十年代初,老爷子开始涉足生意,生活才发生了大变化。

    那时她跟父母每天起早贪黑,努力赚钱,很少有自己的时间和空间。又在父母的安排下,盲婚哑嫁,成了某个镇干部的儿媳妇,那个男人有自己喜欢的人,两人同床异梦很多年,因为害怕影响家里的生意,她一直忍受着。

    直到家里生意彻底做大,大到虞城市的领导也不敢轻易得罪的地步,她才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坚持离了婚。

    可以这样说,那些年她都在为生意而活,在为家族而活,唯独没有自己而活。

    但是当生活安逸下来了,她也像所有人一样,想追求自己的梦想和生活。

    有人说,如果一个人在成长时,错失了某段情感,那么她不管活到多大,情感年龄永远停留在那个年纪。

    对苏思诗来说,她错过了青春岁月,错过最美好的初恋。所以她的心里,依然藏着一颗少女心。

    她最向往的事,就是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的,把自己的家布置得像公主的城堡,满足自己那些年留下的遗憾。然后像那些文艺女青年一样,跟喜欢的男人谈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而叶纤红天马行空的想法和对美好家园的理解,正好把她内心的需求表达出来了。

    于是,她一直隐藏起来的真实自我,第一次释放出来。

    她像是回到了少女时代,恢复了那个年纪特有的活泼和天真。

    两人像过家家的孩子一样,想像着后院改装后的样子,时不时把头凑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说上一大串,然后爆出一串清脆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