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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07节

      一口气不停歇的足足说了一个半时辰后,牛氏长出了一口气,伸手拿过她表姐跟前的茶盅,又拎起茶壶,一杯接着一杯,喝了个痛快后,这才舒坦了:“总算说出来了,我差点儿给憋死!”

    宁氏一脸懵圈的看着她,半晌才道:“我差点儿被你吓死。”

    她不就是在娘家躲了三五天吗?怎么感觉整个世界都坍塌了?

    再一想,宁氏的内心充满了愧疚:“当初我听了刘神仙那话,还以为是老王家不地道,得了势不饶人,借着背后的靠山要整死咱们呢。没想到啊,我还冤枉了人家老王家。”

    王家何其无辜啊!

    事实上,自打秋收前他们搬离了秀水村后,就一路顺当的去了邻县县城。之后,虽然王举人是可惜了贡猪那个事儿,也的确是带着全家去参加了朱四郎的那个巡讲。可平心而论,这是他们的正当权益啊,巡讲是不设限制的,是个人都能参加。王举人最多也就是在巡讲结束后,邀请朱四郎来府上拜访,喝了茶吃了典型,再就把人送走了。

    除此之外,啥都没做啊!

    宁氏万分愧疚,于是她伸手拿了块点心送进了嘴里。

    略缓了缓神,宁氏才说起了老朱家摊上的这桩祸事。

    因为早就得了刘神仙的话,其实知悉内情的人,都隐约猜到了一些。起码朱四郎即将遭遇牢狱之灾这个事儿,他们都是知道的,就是没想到真相会这般出人意料。

    “爹娘咋说?是打算赔钱呢,还是打算赔猪?”宁氏说着,抬眼看了看坐在自己对面的牛氏,却见牛氏满脸的一言难尽,顿时拿点心的动作一顿,“他们想赔猪,四弟妹不肯?”

    “嗯。”牛氏点头。

    宁氏扶额,她就知道猪精奶奶舍不得那些种猪。不过仔细想想也没错,留着种猪在,就等于是源源不断的钱,哪怕要卖猪好了,只要一直卖公猪就没问题了。要知道,像这种养殖,公母基本上就是各占一半的比例,然而不管养的是猪牛羊还是鸡鸭鹅,都是母的需求多,公的能吃还浪费粮食,养得差不多就可以杀了,大家都是这么干的。

    也因此,宁氏早就猜到了王香芹的打算,将母猪全捏在自己手里,公猪无论是卖初生仔猪还是卖成年出栏肥猪都没问题。至于母猪年老后,只要保证在自家杀掉后卖猪肉就成了。这样一来,石门黑猪的源头就会被老朱家牢牢捏在手里,世代传承下去。

    “四弟妹的想法我懂的,你别看眼下她要提供上头要求的贡猪数量很吃力,可你想想,猪多能生呢,母猪一年产两胎,每胎少了也有七八只,多了十来只。她那个猪舍里的母猪各个都很不错,生得多不说,几乎每一只小猪崽都能养活。今年给贡猪还吃力,到了明年就不怕了。”

    “上头哪怕要求数量翻倍她也供得起,要是再给她三五年时间,她真的能弄出一个肥猪数量超过万头的大猪舍来!”

    “到时候,一来,她可以稳定的赚卖贡猪的钱,这个钱虽然不多,可稳定不说,数量也大,还能给她的猪舍打名声,平头老百姓谁不想尝尝皇帝老爷都爱吃的贡猪肉呢?二来,她还能继续给我提供猪肉,让我去镇上或者干脆上县城、府城去开饭馆子,得了钱五五分成,多划算?还不用她费心。三来,她还可以出售自家的小猪崽,只要笃定了只卖公的不卖母的,就不怕别人抢走她的买卖,再说了,公的也没差啊,很多人家不就是开春捉一两只小猪崽,养肥了就卖掉,有几户人家是自家生的?”

    宁氏真不愧是全家里头最了解王香芹的人,一下子就猜出了王香芹对未来的规划。

    严格来说,这么做是没错的,唯一麻烦的是……

    “姐啊,我就不明白了,别家有啥好东西都是藏着掖着的,为啥四嫂非要把这事儿嚷嚷出去呢?要是当初她没嚷嚷,那谁能知道她养猪好?等过个三五年的,她养的猪多了,到时候只要像你说的那样,卖公猪崽就成了。”牛氏越琢磨越狐疑,“眼下好了,她自个儿把事情闹得那么大,咋收场?就算她肯赔钱,人家农户也不乐意啊!”

    宁氏摊手:“这点我真的不知道。”

    其实,她隐约猜到了一些。

    王香芹是猪精奶奶啊!猪啊,就算成了精,又能聪明到哪里去呢?肯定是顾头不顾尾的。

    宁氏猜测,最初的那场养猪知识讲座,王香芹应该是想将自家养猪的事情告诉村里人,好让村里人拉着母猪去她家猪舍配种,或者就是去她那头买小猪崽。至于后面发生的那些事儿,估摸着是出乎了她的预料。

    比起这个,宁氏还担心一个事儿:“你记得回头去找娘,别提我,就说你自己想出来的。”

    “啥啊?”

    “你跟娘说,别家照四弟妹养的猪,只怕不单是外头的样子看着不一样,别等杀了以后,味道也是完全不同的。懂吧?四弟妹教的法子是没用的,那些猪还是原来的猪,你就是像伺候祖宗一样的伺候他们,也没丁点儿用处的。”

    听得这话,牛氏很是不解的皱了皱眉头,问:“为啥啊?四嫂就是那样养猪的,没错啊!”

    宁氏暗暗翻白眼,心道,人养猪,跟猪精养猪,就算法子一样,你能保证效果就一样?!

    不想解释太多,宁氏只道:“你别管这个,反正你只要把话带到就行了。你告诉娘,现在还是第一波闹,等那些养猪的人家,都拉着猪去杀了,一尝味道……后头还有的闹腾呢!你让她警醒点儿,要谈赔偿就得趁别人家还没反应过来之前,赶紧先谈妥了。你想啊,同一个事儿还能叫人赔偿两次吗?反正就是猪没养好,赔就赔了,回答再发现肉质也不对,还能追着再要一次?赶紧的,你去传话。”

    “赔什么呢?四嫂不会同意把种猪赔出去的。”

    “她不同意有啥用?你以为是在谈买卖?商人以和为贵,可眼下四郎的小命都捏在县太爷手里了,他可不是商人,他是官老爷啊!”宁氏也不想吓唬牛氏,可有些又不能不说,“真得罪了官老爷,回头全家获罪,猪舍查封,他们照样能弄到种猪。你信不信,真到了那一天,所有人都拍手称快,夸县太爷干得好,这么黑心烂肠的坏蛋,活该蹲大牢?”

    牛氏一脸的苦相:“不然姐你自个儿去跟娘说。”

    “你去,不然就算了,反正咱们以后分家了,获罪也轮不到我身上!”宁氏牢记刘神仙的话,坚决不插手,“你要是去的话,记住不准提我半句,要是不去也没啥。县太爷要的是种猪,要的是全县普及石门黑猪,只要目的达成了,他不会把我们咋样的……算了算了,你还是别去了,别等下说太多反而坏了事儿。”

    “那我到底是去还是不去呢?”

    “别去了,你就当今个儿没来过我这儿,没见着我!”宁氏说着就起身打算轰人,“记住啊,你没来啊,我啥都不知道,我就是个需要卧床修养的柔弱孕妇!”

    说着,宁氏就将牛氏连拖带拽的弄出了屋子,随后嘭的一下关上了门。

    牛氏:…………

    好一个需要卧床修养的柔弱孕妇。

    **

    宁氏的猜测其实一点儿也没错,只不过已经太晚了。

    养猪农户家里闹出的是非,甭管是镇上还是县城里,不少商家都听说了。这其中,自然有不少是提前跟农户家里签了契约的酒楼饭馆东家。就有人亲自去瞧了瞧,看着的确跟老朱家的贡猪完全不一样,不单是重量的问题,就是整个儿都不对。

    怀揣着最后一丝希望,有人狠了狠心,请了屠夫过来杀猪,想着就算份量轻了一点儿,或者样子差别大了一些,但只要味道还过得去,一样能卖出高价。

    这么想着,人家还特地让自家酒楼里的大厨师傅准备好,等猪杀了,肉也送来了,立马拿出看家本事做一道焖猪肉。

    负责掌勺的是真正的大厨,比宁氏的手艺要好过百倍的那种,用的佐料也是最好的,甚至连填灶台的柴禾都是特质的。

    只这般,经过了好一番折腾后,焖肉出锅了。

    第114章

    酒楼的东家其实没到场, 负责处理这个事儿的是那家县城老字号酒楼的少东家。那家是一连得了好几个闺女后, 才好不容易生下了这个儿子, 对儿子期望自然很高。好在,这位少东家也算是争气, 自打及冠后, 就接手了自家生意,不说做得有多好, 起码没砸了招牌, 生意也是稳稳当当的。

    说实话,就几个月前宁氏在石门镇上开的那个小饭馆,其实就没怎么妨碍到别人。

    当然,同在石门镇上开饭馆子的, 肯定是被她影响到了了, 但其实也不算太过分。为啥呢?因为宁氏虽然将饭馆子开在了石门镇, 卖的菜价却是县城大酒楼的价格。

    小小的一个石门镇, 有钱人肯定有, 却也没到那份上。偶尔尝一次鲜自是无所谓, 天天吃顿顿吃, 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况且, 宁氏把价格是提上去了,却没将自家饭馆子的档次提上去,对于那些小富人家而言, 总感觉有些划不来。

    也因此, 当时那个情况就是, 石门镇上的有钱人在宁氏的小饭馆开业之后,陆陆续续都去捧了场,几乎每家都去尝过鲜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哪怕之后还要在酒楼招待宾客,人家还是会选择石门镇上的其他酒楼,毕竟宴请宾客,不单要看菜色好坏,排场档次也是很重要的。

    宁氏那小饭馆之所以生意红火,是因为贡猪那事儿太出名了,国人都有好奇心,爱凑热闹的本性在哪个年代都暴露无遗。正因为如此,不间断的有外头的人听说了这个事儿,不辞辛劳的赶过来尝个鲜,有些还听了刘神仙的传说,顺便再去南山集算个命啥的。

    这么算下来,就算王香芹那头的供货没出问题,等时间一长,大家的新鲜劲儿过去后,哪怕小饭馆依旧生意不错,那也仅仅是不错而已。

    当然,就宁氏那鸡贼的德行,极有可能在发现生意略差之后,就立马搬家去了县城,另择他处重新开张。毕竟,石门镇还是太小了,狠狠捞一笔就走,换个有钱人多的地方重新开始,哪怕等县城的生意略差了,她还能往府城搬,或者都不需要搬,县城弄个酒楼,附近几个县也可以安排上,她本人坐镇府城就行了。

    法子总是人想出来的,偏宁氏对于如何发财总是能下苦功夫去钻研。

    假如说,猪肉的货源没出问题,不出一年半载,宁氏绝对能把整个府城祖业是做吃食买卖的人家都得罪个遍。可这不是王香芹那头断了货源吗?宁氏满打满算也就开了不到两个月,压根就没得罪什么人。那些酒楼的东家也只是眼馋她的买卖,还特地派了当家大厨去偷师,结果发现宁氏那焖猪肉压根就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

    焖菜啊!

    最讲究的其实是食材本身,以及调酱料的秘方,当然火候也挺重要的,可能当上大酒楼大厨的,还能不懂火候?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连负责宰杀生猪的屠夫都是少东家亲自带过去的。一般庄稼汉子,就算是有一把傻力气,却会因为不擅长杀猪,弄得满地都是猪血,有些猪挣扎得太厉害了,还会造成二次伤害,甚至有些血还没放光猪就已经死了。凝固的血堆积在猪肉里,会造成猪肉品质严重下降。

    朱家哥几个的手艺肯定不至于那么差,却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酒楼的少东家特地请过来的屠夫就不同了,把猪血放得干干净净的,保证保留了最佳的品质。

    如此这般,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当所有的一切都妥当了,大厨师傅也拿出了看家本事开始掌勺,最终到焖肉出锅,所有人都提着一颗心。

    负责伸第一筷子品尝的人自然是那位少东家,他不顾烫口,先挟了一丝,看着轻松被挟走一块的焖肉,他稍稍放下了点儿心,起码这个手感跟他上回特地赶到石门镇吃宁氏做的焖肉差不多。

    可等那一小块焖肉入了口,他满怀期待的一品尝……

    随即他就摔了筷子,勃然大怒。

    怎么说呢?焖肉的口感还是不错的,可也仅仅只是不错而已。跟他家酒楼里类似的菜肴一个水准,非要说的话,猪肉确实比以前那些略微香了一些,入口滑了一些。可惜,这点些微的差距,必须是由专门品尝菜肴差距的人才能感受到。

    换句话说,那少东家本身就不是普通的食客,他是类似于王香芹上辈子那种美食评论家的,平常就挑剔得很,所有大厨研发了新的菜式,都必须先过他这一关。若没他的首肯,绝不能上桌。

    而这道焖猪肉,凭良心说,这水平是可以上酒楼菜单的,却跟他的期待有着天壤之别。

    在少东家摔了筷子之后,掌勺的大厨也大着胆子略尝了尝,随后眉头紧皱:“少东家,这绝不是我的手艺问题,是猪肉不对。”

    这个道理,少东家怎么可能会不明白呢?

    可就是因为他太明白了,所以才会更生气!

    假如是厨子的问题,大不了换个厨子就好了,哪怕在县城里找不到更好的厨子,他完全可以去府城里挖人。然而,换做是猪肉本身的问题,他就没辙儿了。

    没辙儿不代表就不会追究。

    那少东家是典型的生意人,假如是地位相当的,他自然会讲究一个“买卖不成仁义在”。可面对一群泥腿子,他凭什么给人留面子?当初,他是下了定金的,还签订了契约,为了避免这些养猪人家见利反悔,他还特地拿去官衙门盖了红印子。原本,他留这一手完全是怕竞争对手搞事,眼下却成了出气的好法子。

    “你们最好按照当初签订的契约如数赔偿,不然……咱们衙门见!”

    农户们吓傻了。

    这还不是一两家的事儿,毕竟谁家也不可能像王香芹那样,一口气养上几十上百只的。正常情况下,普通人家也就喂养一到两头猪,一整个村子所有的猪加在一起,可能也才百来头。

    跟酒楼少东家签订契约的是附近两个村子的人,又因为有利可图,有些人家是咬牙拿出压箱底的棺材本去买的猪崽。所以他们附近两个村子,最少也一家养一只,多的竟是一口气养了八只。

    眼下,全砸了。

    赔本就不说他了,可问题是,人家现在要状告他们,要让他们依着契约赔钱!!

    杀了猪的那户人家自是不用说了,坐在地上就是好一通的哭天抢地。可惜,都到这时候了,压根就没人会来安慰他们,大家都纷纷跑回家,翻箱倒柜的找出了当年签订的那份契约。

    通常来说,就算一个村子连一个认识字的人都没有,附近总归是有的。

    等他们找到识文断字的人,拿出东拼西凑出来的铜板,央求着人家帮忙念念契约,最好再帮着分说分说。那读书人还真的帮忙念了,也分析了,就是那个结果很是不尽如人意。

    契约上,由酒楼方先付出二成的定金,待肥猪出栏后,再付剩余八成定金。这所谓的二成,是按照通常情况下一头猪两百斤计算的,每斤作价一百文钱,整头猪也就是二十两银子。这个价格是要高出朝廷的收购价的,但这也算正常的,朝廷是大批量收购,而且如何运输皆不需要王香芹那头操心,只需要将生猪准备妥当,就万事大吉了。而酒楼方则是要求农户将猪宰杀后送到酒楼后厨的,这就是又是另外的价格了。

    且不提细节方面,反正依着契约,酒楼方已经先行付了每头猪二两银子的定金给养猪户。假如最后出栏的肥猪并非两百斤,那就依着实际重量来计算。并且养猪户不可将猪卖予其他商家,必须交由契约方,违者将赔偿十倍定金的价格。

    那读书人也听说了这事儿,帮着分析了一下,叹息道:“这事儿只怕你们不占理。”

    养猪户们哭得死去活来:“咱们当初就是想着只卖给他就好了,没想过要卖给别人啊!”

    整猪卖二十两银子还不够?这都嫌不够,得有多贪心啊!普通的猪最多也就是三五两的价格。换句话说,假如真的有商家高价求购,要是在付清了赔偿金后,还能赚到比尾款还多的钱,那就卖呗,反正这个契约规定的是赔钱,又不是坐牢。

    其实,那酒楼少东家也是这么想的,他没想把这些农户坑进大牢里去,就盘算着,假如真的有二傻子来搞事,他虽然拿不到贡猪肉,起码还能得到每头猪二十两银子的补偿款,而对方想要买猪,起码得付出双倍以上的价格。这么一来,利润就太少太少了,正常人都不会干,哪怕退一步说,真的遇到了这种二傻子败家子,吃亏的也不是他。

    万万没想到,他没等来二傻子败家子,自个儿倒成了被坑的那个傻砸!!

    万幸的是,傻的不止他,毕竟跟他一样去附近村子里订购生猪的人还有好几家同行。

    同行是冤家,自个儿倒霉是很惨,不过想着起码他签订了契约不亏还有得赚,其他人要是订了契约还成,没订的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话是这么说的,可少东家其实并没有得到太多的心理安慰。

    他要的又不是赔偿的那点子蝇头小利,而是长久的利益。要知道,宁氏这种乡村妇人只会那么一两道菜,可像他家这种大酒楼,好些个大厨呢,多整治几道猪肉菜简直太容易了。甚至他还可以让大厨们依着贡猪肉的口感,量身定做菜肴,将贡猪肉那极佳的口感发挥到极致!

    可惜啊可惜,眼下全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