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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节

      “太姥姥,您先别激动,小姨情况怎么样还不知道呢。”

    “还能是什么情况!人都进医院了!!”

    老太太暴怒又充满愤恨的紧紧盯着林时恒, 那模样像是恨不得扑上来咬他一口,她身子硬朗, 又是一直干农活长大的,这么大年纪了力气还挺大,两个姑娘险些没扯住。

    还是林时恒伸出手挥了挥:“没事, 你们先松开手。”

    他是长辈, 说出的话自然是要听的,两个姑娘互相对视一眼,犹犹豫豫的松开了手。

    一松开, 老太太立刻冲上来开始拍打林时恒的肩膀, 嘴里骂着:“当初我就不该把你带回家,我就不该供你上学, 你这个没心肝的,这样对我孙女, 我孙女哪里对不住了!!没良心,你没良心啊……”

    她一开始手上还用着很大力道,等到后来发现林时恒不闪也不避, 只站在原地任由自己打后,手上的力气渐渐小了下来, 一张满是皱纹的脸上老泪纵横, 说出的话也满是颓气。

    “我当初……就不该答应你们在一起, 冤家,冤家啊!!”

    “奶奶。”

    林时恒就那么站在原地任由她发泄,看着老人家发泄完了,终于开了口:“您真的误会了,初初这次生病没跟我说,我也是刚刚才知道。”

    “呵。”

    老太太冷笑一声,脸上犹带着泪水:“她跟你说有用吗?你每天就是守在那个破实验室里,做着乱七八糟的实验,你跟初初结婚这么多年了,你关心过她几次?孩子被你弄丢之后,初初一刻不停的找孩子找到晕倒的时候,我打电话让你过来医院看一眼你都不愿意!怎么?那不是你孩子?那不是你亲生的?你把他……你把那么小的他弄丢了,这么多年了,他还不知道吃了什么苦,受了什么罪……”

    说着说着,老太太眼泪流的更加多了,满是皱纹的手也按在了心脏处,这一下将两个小姑娘吓了一跳,连忙一声声叫着奶奶扑了上来。

    “你什么都不管,什么都让我初初来……你是不是也跟那些人一样,觉得孩子丢了这么久了,就没希望了,不想找了……”

    老太太说这话,有种心灰意冷的感觉。

    不光是因为自己的孙女和重孙子,还因为眼前这个让她憎恨无比的罪魁祸首,也是她一手养大的孩子。

    怎么能这么凉薄呢,怎么能对唯一的血亲丢失都没什么反应呢。

    老太太看向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他今年三十五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最好的年纪,因为出色的相貌,看上去也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一些,穿着讲究的衣服,戴着名贵的手表,一看就知道生活过的很好。

    此刻眉正紧紧皱着,眼中带着担忧的望向自己,可担忧有什么用,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一言不发,一整天泡在那个破实验室里,根本不管亲生孩子的死活。

    按理说孩子丢了十年了,那些悲伤和哀痛该平复下来,老太太这反应有些过激,可不光是十年后的现在,十年前,还在刚刚丢失的时候,作为亲生父亲的林时恒,只跟着他们一起找了不到两小时的监控,就匆匆忙忙赶回了实验室。

    当时孙女受到刺激晕厥过去,醒来之后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只有老太太陪着她,因为警方说孩子可能是被带离这个城市,她们在寒冬腊月里,带着印着孩子照片的传单,挨个问路过的旅人们,有没有看见过这个孩子。

    而当时,林时恒又在哪里?

    就连之后,他也闷声不吭的缩在实验室里,有一次初初出去找孩子钱包被人偷了,脚又崴了打电话来让他接,他竟然在电话里说实验正在最要紧的时候。

    有这么当丈夫,有这么当爹的吗!!

    她越想越心寒,心脏处猛然传来尖锐的刺痛,伴随着这股刺痛,还有呼吸不上来的窒息感。

    “太姥姥!!”

    “太姥姥你怎么了!!”

    两个年纪还不大的姑娘一下子慌了神,连忙去扶住缓缓倒下的她,可她们年纪还是太小了,即使合力,也支撑不住老太太这么一个成年人的体重。

    就在老太太要倒下时,一双手突然握住了她的手,这手比起她来说有些冰冷。

    老太太勉强睁开眼,看到了面前的林时恒。

    他眼中有着焦急,也有着无可奈何和担心,一手将人扶了起来,看似是在帮老太太拍身上的灰尘,却趁着她站起身的那一瞬,小声在她耳边快速说了一声。

    “奶奶,这里有人在监视,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您相信我,我肯定能把轩轩找回来。”

    老太太身子一震,狐疑的看向面前人,见他额头满是冷汗,眉毛微微皱了皱,对着她使了个眼色,面上神情虽然保持着熟悉的无奈,却隐约透着一丝焦急。

    看上去,的确是有隐情又受人桎梏的模样。

    虽然不知道到底什么情况,但她十九岁成了寡妇,一个人拉扯儿子长大,自然不会是什么蠢人。

    尤其是,她经历过国家最动荡的年代,对这种事尤其要敏感一些,老太太不觉得林时恒会没事编瞎话逗她玩,脑子里一瞬间闪过无数种可能的同时,她站稳了。

    面前人仿佛是觉得她穿的薄了,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了她身上,趁机在整理外套时快速小声的说道:“您还是按照以前那样对我,别让人看出来。”

    老太太瞬间反应了过来,立刻放大嗓门骂道:“畜生!!老娘不要你的衣服!!”

    她一把抓着披在自己肩上的外套,猛地甩在了地上,对着两个不知情的孙女道:“思思念念,走,跟我去看你们小姨去!”

    “诶!太姥姥您慢点!”

    “太姥姥,小姨是在这边……”

    被两个重孙女扶住,老太太转身似是愤愤的看了一眼站在走廊中央的林时恒。

    他站在那,没去捡地上的外套,只沉默又安静的看着她们离开,明明表情没透露出什么难过来,整个人却仿佛透露出了一股孤寂。

    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人监视,他不就是一个搞研究的吗?

    难道,真的有苦衷?

    ***

    看着老太太走了,林时恒捡起外套,下楼去医院隔壁买了个笔记本电脑。

    拿着新电脑,他重新回到医院,坐在长椅上双手开始在键盘上敲敲打打。

    原主是没有苦衷的,但是林时恒可以有。

    快速推演着自己的计划,林时恒合上了笔记本电脑。

    有人监视什么的。

    当然是他瞎编的。

    老太太年纪大,为人谨慎,又经历过华国最混乱的年代,即使那时候她年纪还小,也足够让她记忆犹新了,因此对于这种事,年轻人不相信,她肯定会信。

    而只要她信了个开头,接下来的事就好办多了。

    原主的记忆比较枯燥,也没多长。

    他和老太太是一个村子里的,又和老太太的孙女,也就是后来的妻子同龄。

    原主大概五岁的时候,父母因意外去世,他的抚养权到了舅舅那里,只是破落的村子里,养自家孩子就够艰难了,再养个别人家的孩子就让人很不爽了。

    尤其他的父母一穷二白,一点遗产没留下,还都是摔下山坡摔死的,自己死的,也没赔偿,一点好处没有,谁愿意凭白帮人家养孩子。

    但这么大的孩子也不能再扔了,舅舅舅妈只能臭着一张脸养着他,饥一顿饱一顿的,每次给自家孩子吃好吃的时候,就把原主支出去。

    他也不傻,也没怨恨的意思,那时候本来就不好过,尤其还是个破落的小村子,舅舅舅妈能愿意养着他就够好的了,总不能指望更多。

    他肚子饿了,就自己去河里抓鱼吃,河水很深,他一个小孩子下河太危险,有次掉进去差点淹死被老太太救了回来。

    老太太很早就成了寡妇,自己带着儿子生活,后来儿子长大进了城工作,结婚之后夫妻两个都要工作没人能带孩子,他们一共生了两个女儿,大一点的那个可以在学校寄宿,小一点的那个却是要人带的。

    因此老太太就一直带着小孙女,她不重男轻女,疼孙女疼到了心里,爱屋及乌,对着原主那么小还吃苦受罪的孩子也有点不忍,就总是接济他。

    原主舅舅舅妈看见了只当做不知道,反正能有人帮他们分担他们自然是乐意的。

    很快到了上学的年纪,原主想上学,舅舅舅妈不愿意供,哪怕是他想打欠条都不行,那么丁点孩子,谁信他长大了还还钱啊。

    原主就求到了老太太那去,老太太心软,再加上听着从没上学光靠着扒小学窗户的原主像模像样的背书,写信问了儿子的意见,得到同意后这才开始资助原主念书。

    念书其实花不了多少钱,原主成绩优异,从小学开始就没下过前三,之后上了初中开始拿奖学金,从那之后老太太就基本没出过多少钱了。

    他和老太太的孙女周初初小时候玩的很好,初中时周初初被父母接回去,高中两人又在同一所高中重逢,小时候的情谊和重逢的喜悦掺和在一起,两人在大一发生了关系。

    周初初怀孕后,他们索性就告诉了家长,虽然对明明该上学的年纪却闹出一个孩子来很愤怒,但看着算是青梅竹马的一起长大的两人,再看看原主从小优异到大的成绩,周家这边还是同意了婚事。

    当时结婚了还上大学的不在少数,他们简单办了个婚礼,就继续回学校上学,之后周初初肚子大了之后办了半年休学,生了孩子后又重新回到校园。

    原本青梅竹马,双方虽然不是什么大好人,但也都不是什么坏人,又都是好大学出来的,应该过得挺好才对。

    可原主却迷恋上了搞科研。

    他这一迷恋,将从前种种全都抛在了脑后,他对妻子没有兴趣,对有着自己血脉的儿子没有兴趣,只想一门心思的研究。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不坏,他只是为了科研,放弃了妻子儿子。

    一开始没人发现不对,只觉得原主很喜欢工作,喜欢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因为知道他一直在实验室埋头工作,又没有搞外遇,工资还都如数上交,休息日都是实验室一个电话就立刻赶过去。

    他在家里待得时间不长,基本是早出晚归,但因为确信他的确是在工作,周初初也没当回事。

    她学的是绘画,毕业后就开始自己设计一些原创首饰和服装做出来挂在网上卖,因为很漂亮做工也很精细,就算是价格高销量也十分不错。

    每天在家里做做首饰画一下画,时间还是很充足的,因此就算是原主基本上不怎么回家,他们的孩子也不缺少陪伴。

    原主从这个孩子出生后只带着他去玩了一次,他的研究小有成果,高兴的他难得休了一天假,恰好那天周初初有事,将孩子交给他照顾自己匆匆出门。

    原主没怎么和儿子相处过,五岁大的小孩子说话已经很清晰了,他充满渴望的提出想要去游乐场玩。

    就这么,两人去了游乐场。

    玩着玩着,原主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灵感,他连忙掏出随身带着的本子开始埋头写下那一连串的代码,接着又各种推算。

    等到他抬起头,想起自己是带着儿子出来的时候,孩子早就不见了。

    这对于将儿子疼在心尖上的周初初来说简直晴天霹雳,她疯了一样的到处找自己的孩子,可无论用尽什么办法,都只能看到一个穿着黑衣服的人有预谋的一把抱走了他的孩子。

    如果是走丢了,她还可以渴望碰到好心人,那个好心人能报警,可既然是人贩子故意拐卖,找回来的希望就很渺茫了。

    而就在她最崩溃的时候,原主却钻进了实验室,继续他那有灵感的研究去了。

    之后十年,周初初从来没有放弃过找自己的孩子,她走遍了一个又一边地方,希望能够找到那个孩子,常年的奔波让她原本健康的身体变得不太好。

    她也对着原主闹过,让他放下实验去找自己的孩子,原主被闹烦了,嫌弃耽误自己做实验的时间,就随口一句他也在努力,如果他不努力做研究,哪来的钱支撑着这个家去找孩子。

    毕竟周初初做东西需要精力和灵感,为了找孩子她连睡觉都是能少睡一个小时就少睡一个小时,根本没有收入来源。

    周初初被说服了,那段时间原主正好是研究最重要的时候,他一天只睡三个小时,每天睁开眼脸都不洗饭也不吃就赶到实验室,整个人憔悴不已,她被这副模样骗了过去,以为他那么努力也是为了孩子。

    从这之后,原主安心的继续做实验,每个月分了钱还是照样打给周初初,他不需要钱,他只需要实验。

    周初初再继续在全国各处四处走着,寻觅自己孩子的踪迹。

    她找了十年,第十年的时候,在坐车去一个据说有很多被买来男孩的山村路上时遇到了车祸,不幸身亡。

    临死,手里还握着孩子小时候的照片,疼爱她的奶奶因为这一噩耗突发脑溢血猝死。

    而原主没了妻子也不见得多伤心,继续沉浸在实验中,直到五年后,警方通知他,他的儿子已经找回来了。

    原主不太有兴趣,但好歹也是自己儿子,还是将人领了回来,据警方说,这孩子小时候因为长得可爱,拐卖他的人本来打算直接卖钱的,但他哭着闹着要妈妈,怕他哭闹惹来的警察,运输途中他们一直喂他喝药。

    也许是药量对于这个五岁的孩子来说还是太大了,等到了目的地,他莫名其妙的发不出声音了。

    通俗的来讲,也就是哑巴。

    一个哑巴自然是没人买的,人贩子索性就转道,将他以低廉的价格卖给了一个专门控制小孩子来乞讨的组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