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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238节

      她跑着跑着,突然瞧见那坟头上站着的姜砚之同闵惟秀,陡然住了脚,息了声。

    “你这个杀千刀的,从哪里寻了这么些外人来……”老妇人小声嘀咕道,眼睛不停的往姜砚之同闵惟秀身上瞟。

    好家伙,那大官人靴子上的明珠,得值多少贯啊,钉在鞋上,万一丢了,岂不是让人心疼死!

    还有那娘子手中举着的大棒子,若是拿到铁匠铺子里去,指不定能够打出一副好犁……

    跟随她来的那些人,也都好奇的打量着,有那胆子大的,小声嘀咕着,“这是哪里的来的贵人,怎么在马场里从来都没有见过……”

    说话间,几个孩子冲了过来,为首的那个小娘子,约莫十三四岁的模样,“阿娘,你要做什么,阿爹都入土为安了,你为何偏生不信,要再次打扰亡者?”

    站在她身边的小小少年,愤怒的骂道,“阿娘,我阿爹就是一个赌鬼,一个懦夫,他让我们丢了一次人还不够,你还要把他挖出来,再丢一次人吗?”

    江桂花一听,红了眼,对着那孩子就是一个耳光,狠狠的扇了过去,然后嚎啕大哭起来。

    “咳咳,这位小兄弟,请问你打小儿吃的是谁家的米?穿的是谁家的衣?又是谁生了你?一个个生得白白净净的,说的话怎么这么不中听呢?”

    “丢脸丢脸,脸都还没有长大呢,就学着人家丢脸。在我看来,连自己个亲爹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也不敢去知道,那才是真的丢脸呢!”

    闵惟秀实在是看不下去这出闹剧了,站出来说道。

    那小少年的脸涨得青紫,“我们家的事,哪里轮得到你一个外人来过问?不要以为有几个臭钱,就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闵惟秀被他的话逗乐了,“这为人子女,懂不懂事,孝不孝顺,可同有钱没钱,没有多大的关系。再说了,这可不是你家的事!开封府办案,孔江氏上报朝廷,其夫孔一斗系被人谋杀致死,今日就要开棺验尸。”

    “你们这些阻拦验尸的,莫不是心中有鬼?还是说你们压根儿就是凶手?”

    闵惟秀乃是上过战场,见过血腥之人,周身自带煞气,若是笑着,倒是一个温温柔柔的贵女模样,能糊弄住不少人。

    若是板了脸,那便是凶神恶煞,好似下一秒就要杀人全家一般,让人发憷。

    村民们一瞧,都瑟瑟发抖,往后退了好些步。

    就连起先叫嚣着的那个婆子,都缩着脖子,嘟囔道,“开便开罢……”

    闵惟秀回过首去,对着姜砚之眨了眨眼睛。

    姜砚之一笑,大手一挥,叫手底下的人,开始挖了起来。

    站在一旁警惕着的路丙,看了看一脸崇拜,就差眼睛里冒星星的安喜,无语的摇了摇头,喂!你没有觉得,你家小娘像是话本子里的恶霸反派,以暴制暴,仗势欺人?

    安喜像是感受到了路丙的视线,对着他翻了个白眼,哼!跟一个瞎子,有什么好说的,我家小娘,在娘胎里就帅裂苍穹!不服来辩!

    ……

    许是挖坟抗尸惯了,寿王府的侍卫们一个个的手脚十分麻利,好似他们原本不是精英侍卫,而是天生的土夫子,抬棺人一般。

    不一会儿,一具骸骨便被人捞了起来,铺在了一块白色的布上。

    姜砚之走近一瞧,皱了皱眉头,“死者右手有过严重骨折,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医治,是以断裂之处愈合得很不好,符合江氏所言。孔一斗生前在战场上,手受过伤,无法做重活。”

    “在左边手骨,胸口的肋骨之上,都有多处细微的伤痕,就愈合程度来看,受伤应该不超过五年。明显的致命伤在头部。”

    姜砚之说着,顿了下来,用手指着头盖骨上的一个大洞。

    然后拿出一方帕子,将那头骨包着拿了起来。

    周围的村民,哪里见过这等阵仗,一个个的,吓得小脸发白。

    他们只拿过鸡脑袋,猪脑袋,鱼脑袋……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拿着人脑袋看……

    关键是,这人脑袋已经成了白骨,黑漆漆的眼窝,一颗颗狰狞的牙齿,瞧着让人生畏,万万没有想到,这瞧着跟白面窝窝似的大官人,竟然品味如此独特……

    接下来更让他们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姜砚之拿着那头骨,抖了抖,又伸手拨了拨,凑近去看了又看……然后从里头掏出了一个已经锈迹斑斑的箭头。

    “这个箭头在颅内,可以证明,死者并非是死于撞墙,而是头上中箭而亡。中箭之后,有人试图拔出箭枝,但是箭杆子被拔出来了,箭头却留在了里面。”

    “射箭之人,若非臂力十分惊人,便是距离不算太远。”

    江桂花擦了擦眼泪,颤抖着笑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一斗不会撞墙死的,我就知道,他肯定是被人害死的。孩子们,你们睁开眼睛看看啊,阿娘早就说了,你们阿爹不是懦夫!他是杀过辽狗的英雄!”

    她说着,整个人像是春日里重复生机的枯木,散发出让人无法失去的生机……

    过了一会儿,又有些迟疑的问道,“该不会有人说,这箭是我放进去的吧?他们会不会又怀疑我,说我是异想天开……说我……”

    闵惟秀瞧着她惊慌失措的样子,心中难过不已。

    江桂花这几年里,一定是在不断的被怀疑,被否定,让她宛若惊弓之鸟了。

    姜砚之对着她摇了摇头,“不会的。因为头撞墙,同被箭射穿的伤口是不同的。路丙……”

    路丙听到自己的名字,打了个寒颤!

    大王啊,以前都是演死人,这次是真的要成死人的!

    不管是撞墙还是被箭射,我都没有练过铁头功啊!

    “大王,我不想死,我还没有娶媳妇呢!”糟了,路丙一看,招来了三双鄙视的眼睛。

    姜砚之无语了,能给大王我长点脸吗?一直装得挺英伟的,被你这么一怂,顿时从巨人变成小矮人。

    “大家请看,这里有两个陶罐,圆圆的,好似人头。”姜砚之说着,看了看来看热闹的人,搁在地上的两个陶罐,捡起一个扔在路丙怀中,“你拿着往墙上一撞。”

    路丙松了一口气,我家大王果然没有那么丧心病狂。

    他想着,高高兴兴的拿着瓶子,可劲儿一撞,罐子立马碎成了渣渣,溅了他一身。

    “这里有第二个陶罐,路丙你把它放到那头去。惟秀拿箭射。”

    路丙刚刚失了态,正是想要表现一番,重新找回自己形象的时候。

    他想着,将瓶子搁在了自己头顶上,“夫人,来吧!”

    闵惟秀抽了抽嘴角,真是有什么主人,就有什么侍卫,路甲同路乙,都不这样啊!

    她胡思乱想着,二话不说,利剑嗖的一下过去,因为箭速太快,整支箭穿过了罐子,罐子都没有彻底的碎裂开来。

    路丙得意洋洋的放下了陶罐,讨好的看向了姜砚之。

    这时候人群中响起了一个弱弱的声音,“你们好端端的,糟蹋我家夜壶做什么?”

    第四百五十章 还治其人之身

    姜砚之差点儿没有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啥玩意,夜壶?

    这位大婶啊,有没有搞错啊,你来坟地看热闹,为何要拿着夜壶来啊!而且你家夜壶长得挺别致啊,跟人脑袋似的……

    姜砚之想着,心虚的看向了路丙,这个本大王真的不知道啊!

    要不回去给你加俸禄?

    “这位官人,不要紧的,我刚刚洗过,洗得老干净了……只不过能不能把罐子钱赔给我……”

    路丙面无表情的走了过去,从兜里掏出了一把铜子儿,数也没有数的递了过去。

    姜砚之越发的心虚了,要不等回了开封府,给你娶个媳妇?

    路丙这才开始喘气了……这位大婶子确实挺爱干净的,若是有味儿,早在第一个碎的时候,他便应该已经不省人事了。

    姜砚之咳了咳,悄摸摸的递了一方帕子给路丙,接着说道,“大家见到了,人去撞墙,墙是很宽大的,撞击之后,是钝伤,这么说吧,就像是扇了一巴掌,整个脸都疼。而以利箭穿脑,乃是洞穿伤,就像是用手指戳脸,就是手指到脸时,那个点疼。”

    “这一切,全都会体现在骨头上。孔一斗的伤,明显不是撞伤,而是箭伤。”

    “诸位可知这马场的东家是谁,孔一斗又在其中,做的什么活计?”

    村民们议论纷纷起来,那个得了钱的大婶,笑得眼睛都弯了,最喜欢这种人傻钱多的贵人了,这哪里是两个夜壶的钱,就是买十个二十个,都够了啊!

    “只听说是姓张的员外,具体的我们也不清楚,东家不常露面,不是我们村里的人。我家那口子,在冬日农闲的时候,也会去马场帮忙,就给喂喂马,或者是扫扫地之类的,都是挺轻松的活计,马场给的钱不多,但是遇到了出手阔绰的贵人,一个月的银钱就出来了,是以村里人还挺乐意去的。”

    周围的人见有人开了口,也跟着附和了起来,“是啊是啊,不过我们都是做短工的,孔一斗还有二毛子等几个,是长做的,同我们的伙计不同。”

    那个叫二毛子的人一听点到了自己的名字,立马嚷嚷出了声,“嘿,马场大得很,我们虽然是一个村里的人,但是也不在一块儿的。一去了,管事的就问,哪个会骑马,哪个会射箭之类的……我们这种农夫子,什么都不会,就只能够去喂马,清理马厩之类的。”

    “孔一斗是丘八,去的同我们不一样的地方,我听说,钱老多了。”二毛子说着,欲言又止的不说了。

    姜砚之心下了然,“如今,咱们去马场看一看,便知晓了。”

    闵惟秀眼珠子一转,一把搂住姜砚之的脖子,在他耳朵便耳语了几句,姜砚之眼睛一亮,点了点头,踢馆什么的,他最喜欢了!

    ……

    这张员外家的马场,在下河村的一角,靠近着一片荒林,高高的围墙拢着,除了占地略广,同其他的马场并无什么不同。

    “说起来,咱们的小庄子还没有去瞧过呢,说是也有马场。”闵惟秀扶了扶发髻上的金簪。

    不得了不得了,好久没有装淑女,走路步子太大,会扯着脸蛋,金簪险些要掉……

    姜砚之挺了挺肚子,迈出了八字步儿,“我这样,当真比较像多金会玩之人?”

    “不,像是快要生蛋的鸭子。”

    姜砚之一囧,恢复了正常模样。

    二人一到门口,便有人迎了上来,“客人可是从东边来,听闻那头闹了好大阵仗,来了不少人马,不知道发生了何事?”

    姜砚之笑了笑,“三大王不是要出使大辽么,这不到这里歇歇,买些瓜吃。”

    那迎客的人一听,胡乱的点着头,“原来如此,我当是出了什么乱子。客人,不知道可有熟人引路?”

    姜砚之不动声色的看了闵惟秀一眼,擦!就一破马庄,固然还需要人引荐,简直了……

    闵惟秀眼珠子一转,“我家夫君在二大王府里做事……”

    事到如今,当然是不遗余力的坑哥了!

    迎客的人一听,顿时嘿嘿嘿的笑了起来。

    “快请快请,今日猎物新鲜,里头正热闹着,你们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赶上了。不知道客人喜欢什么马,又惯用多少石的弓,我们这里一应俱全,客人可先试试手。”

    闵惟秀点了点头,随手抄起一把弓,搭弓射箭,那箭支顿时射入了树中,没过三寸。

    迎客人鼓了鼓掌,“客人好箭法,不知道客人想打靶子,还是打猎物。”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来你这里,不打猎物打什么……瞧你问的。”

    迎客人笑着拍了拍头,“贵人莫恼,是我多嘴了,既然是二大王府来的,自然是我们的上宾。”

    迎客人越走越快,领着二人穿过重重的回廊,终于到了一个小屋子里,那小屋子进去,空空如也,只墙上挂着几块木牌子,倒像是酒肆里的菜牌子。

    “不知道客人,是想玩百金的,还是千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