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98节

      第三百七十三章 活死人(五)

    徐慕卿有些发愣,他作为文官,不知道同多少人唇枪舌剑过了,自认为天底下能够胜过他的没有几个。

    可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等自己个承认自己仗势欺人的人?

    这要怎么辩?

    姜砚之瞧着眼前的四人。

    之前那个鸭公嗓子,应该是离门口最近,穿着屎黄色衣衫的黄梁,另外一个穿着绿衫广袖,不怎么言语的便是李家的另外一个小郎君,名叫李江。

    至于李大官人,先前在廊上,便见过了。

    姜砚之心中有了底,忍不住叹了口气。

    即便是他查出了凶手,也只能够定他一个强抢名女,袭击他人的罪名。

    毕竟这些日子,常明可是活蹦乱跳的在樊楼里出没,又怎能说,一个月前,他被那人给打死了呢?

    “上个月的初三,从樊楼出去,你们四个人,都去了何处?本大王前来,并非是来同你们抬杠的,而是你们四人,都牵扯到了一个案子当中。从现在开始,你们说的每一句话,本大王都会记录下来,写进卷宗里。”

    黄梁看了看姜砚之的身后,见并没有那开封府或者是大理寺的人,拿着笔墨纸砚记录,好奇的问道,“三大王用何记录?”

    姜砚之鄙视的看了他一眼,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瓜子,“要不要本大王背一遍大陈律你听听?既然你开了口,便你先说。”

    黄梁看了李大官人一眼,收起了玩笑的架势。

    “让我想想,我们修书,经常会有不同的意见,有时候在馆中吵吵得不像话,便一道儿出来喝酒,算是和解,免得伤了兄弟情谊,是以这樊楼来得还挺多的,实在是想不起来,是哪一日了。”

    姜砚之指了指一旁的常明,“上个月初三,徐慕清在这里打了常明一拳。”

    黄梁说着,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恍然大悟,“原来是那一日啊,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那一日被这不知琴师搅了雅兴,我喝得又有些多,便直接回府去了,临了想着我阿妹喜欢樊楼的烧鹅,还特意带了一只回去。她吃的时候,还热着呢。”

    “三大王尽管去问,下官说的话句句属实,樊楼账册子上记得清清楚楚的,我阿妹屋子里的婆子,应当也能作证。”

    姜砚之没有多言,又看向了那李大官人李淳。

    李淳生得一副好相貌,端方正直,留着短短的小须,看上去颇为成熟稳重。脊背挺得直直的,嘴唇有些薄,看上去就是一个做文官的好料子。

    “我喝完酒之后,想起有一卷孤本,没有收好,便又回了崇文馆。”

    姜砚之看了他一眼,“可有人证?”

    李淳摇了摇头,“只有我家赶车的小厮,那时候比较晚了,崇文馆里早就没有人了,我经常夜里回去修书,自己有一套钥匙,所以并没有惊动他人。”

    八成因李淳家中尊长,便是那崇文馆的总领大学士,是以他才能自由出入。

    闵惟秀看了李淳一眼,李淳见她瞧过来,对着她微微的颔首。

    一个小厮的证词,实在是太弱了,李淳完全能够同他串供。

    姜砚之依旧没有多言,又看向了徐慕卿,“你呢?”

    徐慕卿脸黑得犹如锅底,“是这个下贱胚子,去开封府告了我么?我不过是打了他一拳,这么芝麻绿豆大的事情,开封府也要管?那瑶娘四处招蜂引蝶的,莫不是有人替天行道,将这嘴欠的家伙,打了一顿?”

    姜砚之一把抓起桌子上的茶盏,重重的一拍,茶盏被他拍得四分五裂,杯子里的水汩汩的流了出来,流到了地上。

    “本官问你什么,你就回答什么?”

    “这厮实在是败兴,我去河边吹了吹风,心平气和了些,便归家去了,我孤身一人,没有人证。”

    姜砚之沉吟了片刻,“你的小厮去哪里了?”

    虽然文人鄙视纨绔出门前呼后拥的,但实际上他们出门,也都带着小厮鞍前马后的。

    “这同案子没有关系,我可以不说,反正就是没有人证。身正不怕影子斜,三大王随便查。”

    徐慕卿有一句话没有说出口,等二皇子做了开封府尹,姜砚之这官位保得住还是保不住,都难说呢!

    他们几个,可都是同二皇子相识于微末,一道儿在崇文馆修书修了好些年的。

    徐慕卿想着,不由得有些沾沾自喜起来,当初他一心想要外放,可是他叔父非要让他去修书,他这性子,简直是煎熬,可没有想到,姜还是老的辣。

    谁能够料到太子作死,让二皇子捡了大便宜呢?

    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到时候他们也是未来官家的府邸旧臣,东宫的重要班马了。

    他这样想着,警惕的看向了姜砚之。

    三大王拿着鸡毛当令箭,不过一个小事,闹这么大阵仗,无非是想要崇文馆出事,二皇子倒霉罢了!

    “同案子有没有关,不是你说了算,是本大王说了算。你不说,没有关系,我自然能够查到。”

    徐慕卿咬了咬牙,“我在铁牛巷里,养了一房外室,原定那日要去的,不过败了兴致,便着小厮去同她说上一声,叫她莫要再等了。”

    姜砚之又看向了最后一位,“你呢?李江。”

    李江甩了甩袍子,“我有夜里登高望月的癖好,那日出城去登小峰山了。在城门口,遇见了崇文馆另外一位姓蔡的同僚的马车,他比我年长,我家小厮还给他家马车让了道儿。三大王可以去求证。”

    姜砚之笑了笑,“本大王也喜欢登山,登高望远委实让人心旷神怡,旁人都好那圆月,可本大王就好那峨眉月。那初三四正是观月的好时候,李兄真是同道中人。那晚月色何如?”

    李江愣了愣,“月牙弯弯如钩。”

    姜砚之笑出了声,“李江,那日夜里,是你在常明家附近,拿那大石头,砸了他对不对。因为那日夜里,小峰山那边乌云密布,还下了雨,根本就瞧不见月亮。我来之前,已经叫人去再三确认过了。”

    “那许是我记错了,我经常去爬山,去得多了,便记混淆了。那日我饮多了酒,去了那山顶,又服了一包五石散,有些神智不清的。现在想来,回来的时候,马车下雨弄脏了,翌日去崇文馆,还急忙忙的换了一辆,对,是下雨了。”

    姜砚之收起了笑容,“不,其实你没有记错,那日的月亮好得很呢,根本就没有下雨。既然没有下雨,你为什么要换马车呢?当然是因为你用石头砸了人,身上带了血,沾染在了马车上,对不对?”

    第三百七十四章 活死人(六)

    李江如遭雷劈,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呢?

    “三大王说的什么事?下官一头雾水,我常去赏月,这都过了一个月了,记混淆了乃是正常之事。记性不好,算不得什么大罪过吧?”李江犟嘴道。

    姜砚之听着,沉思起来。

    这有些不合常理。

    他们瞧见了常明的不同寻常之处,知晓他已经死了,可是李江不知道。

    就算当时他发现常明断气了,吓得跑掉了,但之后见他正常出入樊楼,定是以为常明当时不过是背了气,后来又缓过来了。

    他庆幸自己运气好都来不及,又怎么会想到常明死而复生,变成了活死人这么诡异的事情呢?

    那么在李江的认知中,他不过是砸了常明一下而已,为什么不死扛着不认呢?

    以文人的油嘴皮子,他完全可以辩解说,是因为常明对徐慕卿出言不逊,瑶娘不知好歹,他作为兄弟,看不下去,所以惩戒他们一番。

    反正二人都好生生的呢,又算得着什么大罪?

    除非,那日夜里,还发生了什么旁的事情。

    姜砚之说着,瞥了瑶娘一眼,瑶娘见他看过来,快速的低下头去。

    姜砚之微微叹了口气。

    闵惟秀那看李江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气不打一处儿来,“头一次瞧见,记性不好,还能够去修书的。”

    姜砚之摸了摸她的脑袋,同这种人,没得生气气坏了自己。

    “松仁,你去李江的马车里搜搜,将他穿的谢公屐拿过来,仔细瞧瞧,内里夹层里,是否有那青面獠牙的面具。”

    李江脸色大变,“三大王岂可随意抄家?”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你是长在马车里了么?那是你家?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姜砚之不接茬儿,又寻了自己的一个生的眼熟的侍卫,“你带着人,去那晚瑶娘被拖进去的屋子里瞧瞧,那看屋子,是落在谁家名下。又同这李江,有何干系?在那周围,是不是有其他的人受害。”

    侍卫平日里都是瞧姜砚之断案惯了的,应了声便转身离去。

    姜砚之看着李江,“你无须狡辩。你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了吧?瑶娘生得好,不光是徐慕卿动了心思,便是你也动了心思,只不过你同他不同。”

    “那日常明同瑶娘离开之后,你借口要去登山,让你的小厮驾着空马车出城。我大陈夜不闭户,城门可供多辆马车同行,何须你相让?你便是故意为之,为了留下不在场的证明。”

    “小厮出城之后,又悄悄的折了回来。”

    “而你在尾随他二人。怎么样?捕猎的感觉,让你十分的兴奋吧?你不光是戴了面具,还特意的换了鞋。”

    “瑶娘同常明听到了笃笃笃的脚步声,清脆又响亮。那是因为你,穿着登山的谢公屐。谢公屐乃是木制的,踩在青石板路上,十分的响亮。那日并没有下雨,也并不热,是以不会有正常人,穿着木屐经过。”

    “明明有踩在地上不出声的鞋子,你却偏偏换了木屐,故意用声音去吓唬他们。欺负弱小,让你感觉很痛快吗?”

    “我为何说你是一个惯犯?那是因为,你不可能预料得到,当日李江会恰好崴了脚,没有办法保护瑶娘。而且,他们一出门,你就跟上了,车中还备好了面具。小厮也稳得一比,这说明,你们都习以为常了。”

    “三大王,你说的东西,小的都找到了,而且还有额外的!”

    松仁喘着粗气,拍着自己的胸脯,脸上就差没有写着四个大字,快夸奖我,快夸奖我!

    他说着,将包袱一抖,只见好些女子穿的肚兜,全都掉落了下来。

    她顿时怒火中烧起来,“你这个变态,莫不是小时候被人蹂躏过了,才报复……”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那李江就整个人跟要炸裂了似的,激动起来,“你知道什么,你知道什么!”

    站在他身边的李淳猛的一巴掌扇在了他的脸上,“你冷静下来。”

    李江咬着唇,“是我又如何?这些肚兜,都是她们送给我的。三大王自然也知道,有那么些水性杨花的女子,做梦都想要嫁到高门大户里去,便无所不用其极,我不过是不推却罢了。”

    “那日我的确是跟在他们身后了。慕卿是我的兄弟,想要抬举她一个卖唱的,她竟然还矫情上了,我瞧不过眼,才想吓唬吓唬她。那常明私闯民宅想要杀我,我怕事情闹大了,便把他给敲晕了。”

    “这事儿是我不对,我喝多了一时糊涂。常琴师,瑶娘,真是抱歉了。李江愿意赔一百贯,以表歉意,还望你们二人能够原谅我的一时鲁莽。”

    见瑶娘红着眼睛不说话,李江又说道,“瑶娘,我只是吓唬了你一下,什么都没有做,对不对?”

    闵惟秀简直无语了,什么叫做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这李江可真会颠倒是非黑白,他这是吃准了,小娘子都要脸面,绝对不会把这些丑事拿出来说,所以才这么有恃无恐。

    若不是常明死了,多少钱都赔不回来,他便是被人发现了,也能够拿银钱了事。

    那可是一百两啊,常明同瑶娘,这么些年的全部家当合在一起,都不知道是否有百贯。

    闵惟秀想着,二话不说,对着李江的肚子就是一拳,打得他连胆汁都吐出来了,打完之后,从兜里掏出了一文钱,往他手中一塞,“我瞧你这个人,也就值当一文钱。”

    李江怒发冲冠,“你你你!”

    闵惟秀鄙视的望着他,你什么你,有本事跟姑奶奶我打一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