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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不久,我就听到了有棍子敲击着墙壁的声响,那是一种试探,有什么东西正在试图打破幻境与现实之间的壁垒。再然后,声音逐渐小了下去,我侧着耳朵听了很长时间,楼道里再度恢复了平静。

    我为自己方才忽然闪现的念头感到可笑,是啊,这是我的世界,一个谁都看不到,进不来的世界。

    除了我自己,怎么可能会有别人呢。

    然而事实证明,真的有人走了进来。那是个女人,她身上有着很浓的香火气,这个味道令人烦躁,对,我忘记了,我好像不是人。

    她在后门的窗户外打量着我,目光落在我的后背上,火烧火燎,我又听到了棍子敲击幻境的声音,午后的教室被她的敲击声震碎,同学老师,课本书桌立刻烟消云散,黑褐色的血液从我的身体内涌出。

    啪嗒——

    啪嗒——

    落在地面上,提醒着我回忆起那场车祸,那个夕阳渐敛的午后。

    “回去!”我捂着不停涌现的血液命令,又气又恨,我的声音难听而尖锐,不知门外的人是否听的到。

    这是我的回忆,我的故事,不允许有其他人破环,我不知那里来的力量,周身所有的力气都被推了出去,班级再度被重组,敲在玻璃上的棍子被震的发出刺耳的噪音,我听到脚步踉跄后退声。

    我想,她应该是被我吓到了。

    这就对了,井水不犯河水,离开我的回忆。

    阳光撒在身上,我抬起头,真好,即便死了我还能看到阳光,哪怕感觉不到丝毫的暖意。我沉浸在自我编造的虚幻中,忍不住想要唱歌,我又感觉到了体内翻滚的血液,“还有一个好朋友,你藏到了哪里,哦,原来你在花丛中,我看到了你美丽的帽子,还有乌黑漂亮的长头发。”

    我想,我该去找那人了,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第二次见毛不思,是在雨后的小巷中,我跟在母亲身后,她推着破旧的三轮车,雨水不停的往她身上砸去,每每这种时候,我都忍不住难过,如果我还活着,我就可以去帮她推车,为她打伞,而不是像现在,只能无力的跟在她身后,什么都做不了。

    直到一道冲力透过雨帘向我劈来,幸亏我反应迅速,才躲了过去,远方,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撑着小红伞立在路中央,我又嗅到了四处飘荡的香火味。

    她看我的眼神冷的像冰,仿佛我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东西一样。虽然,这也没错,我确实十恶不赦,我的手了结了三条人命。

    而她,就是传说中的捉鬼师。我不知道活人看不看得到,可我看得真切,她的身后在发光,明亮的令我自惭形秽。

    我看着她跟着母亲进了家,也看到了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我不怕她,却怕那身边的那个男人,他手腕上戴着的珠子,令我胆战,可他却不像个捉鬼师,就像万千的普通人一样,他的身后没有光。

    关于要不要出现在毛不思眼前,我想了许久,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出现,我想,或许她会帮我,她听我过去时的神情不像是假装。

    我的出现,立刻让她产生了防备,她的每句话都像试探,她不信我,亦认定了我不是个善茬,而我,也不知怎么讲述我的故事。

    于是,我想到了一个人,关安安。

    我去找她,看着她在卧室里痛哭流涕,看着她惊慌失措,那一刻,我居然感到了来自心底的欢愉,忍不住想要亲手掐住她的喉咙,扭断她的脖子。

    怨恨主宰了我的思绪,我觉得,我可能真的坏掉了。

    “天地无极,玄心正-法。”熟悉的声音,熟悉的味道,降魔仗从天而落,我几乎被她打的毫无还手的余地。

    毛不思说之前好心放我一马,我信了,可我不能就这么被她收下,我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做,我想要再见母亲一眼,我想要把自己的委屈说出来,我想拿回父亲留给我的遗物,我想给母亲过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生日。

    当我用尽所有的力气,把毛不思带回我记忆深处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成功了,我只有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机会。

    这一刻,我无比的希望,毛不思是个心肠柔软的人。

    我可以离开,但我不能舍下这些纠缠在我生命中的过往离开。

    我带着她去了我的过去,我不敢告诉老师母亲的过去,我是胆小,我是懦弱,可我更怕母亲知道了难过,她为我已经付出了太多太多。

    当白色的汽车从马路中开过,当我再次目睹自己飞向天空,鲜红的血液沾染了大片的柏油马路,司机奔过来的瞬间瘫倒在路上,商店老板高呼着打救护车。

    这个画面,我看过了百次千次,只不过这次,我带上了毛不思一起。

    “我只想拿回我的东西。”我对陷入震惊中的毛不思小声道。

    我不要关安安她们的道歉,不要听那些假惺惺的对不起,我只想拿回我的东西,如果她不给,我便杀了她。

    我是林廖,可我又不是林廖,林廖已经死了,我只是和她有着同样名字的孤魂野鬼,带着一个未完的梦。

    直到遇见毛不思,她为我的梦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我叫林廖,十年前的我今年十三岁,我有个梦想,等我长大,读最好的书,交最好的朋友,有份喜欢而稳定的工作,让操劳了一辈子的母亲可以不再那么辛苦,安享晚年。

    我叫林廖,十年后的我依旧十三岁,我的梦想,没了。

    ☆、朱山公墓

    毛不思几乎是和马明义逃出去的,刚上飞机,还没来得及关机,就接到了老毛的电话,咆哮声直冲耳膜,“你们俩别让我逮到!”

    “爸,飞机起飞了,咱们待会聊。”

    啪——电话被毛不思迅速挂断关机。

    “我觉得,你离挨揍不远了。”马明义斜眼瞧着毛不思动作娴熟,一气呵成。

    “就你话多。”毛不思问空姐要了小毯子盖在肩膀上,准备闭眼眯会,“还不是因为你酒店的那只收不了,才惹出那么些个麻烦。”

    “这也能怪我?”马明义抬手在毛不思脑门上落下一颗栗子。

    等俩人到朱山公墓的时候已经接近下午,盛夏的墓地没有多少人来往,俩人只说是来扫墓的,看门的大爷便证件都没看的就把他俩放了进去,想是正常人也不会这么无趣,大夏天的往墓园跑。

    林廖的话还回荡在耳边,“第二排,第三个。”

    毛不思数着墓碑走过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块许久没人清扫过的墓,杂草丛生,在缝隙中塞满了整个坟头,墓碑上是个清秀的男人,毛不思翻着手机中的相册,跟她从二十六中偷拍下来的照片一模一样。

    四周静悄悄的,毛不思看不到人,也感觉不到鬼气,“咱们来早了。”

    是的,他们来早了,极少有鬼怪是可以行走在阳光下的。

    “晚上墓园可不开门。”马明义提醒她,“你便是想要半夜来一探究竟,想必守门的大爷也不会放你进来。”

    “咱们不出去不就得了。”毛不思倒想得开,拉了马明义往墓园深处走去,“放心,只要出现的不是活人,我都能罩住你。”

    “嘁,我姐都没这么大口气。”

    “那是明丽低调,这年头,这行业里,能找个比我还牛的女捉鬼师,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毛不思对自己相当自信,正如同老毛所言,她是极有天赋的。

    “我活了二十四年,都没这些天遇到的奇葩事多。”马明义托着腮,跟着毛不思一起坐在矮墙上,旁边是两棵生长的及其茂密的大树,绿叶覆盖,正好能够遮住他俩,“一个接一个,全然没有给人喘息的余地。”

    “这算什么。”毛不思从背包里翻出两根棒棒糖,一颗塞给马明义,一颗去了皮塞到自个口中,“我当初为了追只成煞的恶鬼,独自一个人在丛林里等了它整整一个礼拜,掉了好几斤肉。”

    那段时间,毛不思连尖下巴都耗出来了。

    “捉住了?”马明义顺着她的话题继续往下说。

    “没有。”默了片刻,毛不思才继续,“那时是我少不更事,轻看了它,要不是后来六叔帮忙,怕是我要困死在它的幻境之中。”

    那场幻境太真实了,真实的就像现实一样,每每想起来,都令毛不思头皮发麻。

    那不是她初次失手,在这之前,偶尔也会有些强大的鬼魂从她手中逃脱,老毛口中说是历练,可还是要叨叨她几句。而丛林那次,却是她失手后老毛唯一没训斥她的一次,老毛说依着她能力不足以灭煞鬼,之后若是见到,莫要心急收它,且先自保。

    煞是集天地怨气而成,鬼魂一旦成煞,后果不堪设想。这也是毛不思这么些年,对鬼魂毫不留情的原因,容它们在世间活着,就是埋下不可预测的祸根。

    后来她长大了,也不是没灭过煞鬼,但是像丛林里把她玩弄于鼓掌之间的那种,她再也没遇见过。

    俩人不再说话,只遥遥的看着太阳从半空逐渐西下,最后淹没在漫天的红霞之中。

    “朱山公墓六点关闭,请进入墓园的家尽快出园。”大喇叭发出广播。

    马明义抬手,腕上的手表指到五点四十,今天怕是要在墓地里呆一夜了,腕上的珠子颗颗饱满,上面的经文布满珠体,他轻轻用指腹捻过,立刻感到密密麻麻的不平凹凸。

    “你怕不怕?”毛不思率先跳下墙头,冲着马明义张手。

    “毛毛,你还真拿我当小孩子了?”眼下的人头颅昂的高高的,正冲着伸出手臂,做出一种要保护他的姿势。

    这个动作,他已经看习惯了,有时候,他在家里看小时候的录像带,里面的人就是这样对他,无论是爸爸妈妈,还是马明丽,每当他站的高了点或者怎样,镜头里的人都是这样一副保护的姿态,仿佛他是什么瓷娃娃,一磕就碎。

    而毛不思,也是有样学样,他还记得,三岁那年的生日宴上,他踩着沙发站的比所有人都高,镜头里的毛不思就冲着还是女孩打扮的他伸出了胳膊。

    他很小就知道,他和正常人是不同的,他能看到许多奇奇怪怪的人围绕在他家别墅的周围,偶尔出去玩,也会有陌生人来牵他的手,那些陌生人有的模样古怪,有的肢体扭曲。

    他经常生病,严重的时候,会一个多月昏昏沉沉分不清白天黑夜。

    后来也不知道家里想了什么法子,他逐渐好起来,那些奇怪的东西也越来越少,直到十八岁后,他彻底变得与常人无异,那些让他备受惊吓的东西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马明义单手撑住墙头,纵身一跃,人就稳稳的落在了地上,他拍拍手心,笑道,“去哪儿?”

    “去会会那只鬼。”毛不思顺手抽出降魔杖,又念着咒抹了把眼皮,补充,“我就不让你看了。”

    “嗯。”马明义点点头,他也不想再看了。

    “等下,万一他自己现身怎么办?”刚走了两步,毛不思就停下了步伐,转身打量着马明义,扯了扯肩上的背包,“不如,我给你眼上拍个咒?”

    “得了。”毛不思将抬起手腕,就被马明义捉住,“你力气大的跟金刚芭比似的,隔三差五的在我眼上拍,我这双眼睛还要不要了。”

    “你不是怕么。”

    “又不是鬼魂满天飞,一只两只有什么可怕的。”

    风吹动墓地旁的草木,就见毛不思眼神微晃,偶尔有魂魄从墓地里爬起来,毛不思看了眼时间,死亡时间不足三日,还没到头七的告别日。

    毛不思也就不费精力管它,只和马明义向着之前确定的地点走去,原本是马明义握着她的手腕,不知什么时候就变成了她拉着马明义,朱山公墓占地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只要定准了位置,找个鬼魂还是很容易的。

    天不知什么时候灰了下来,风吹过墓碑,带着骇人的呜咽。

    毛不思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他正立在自己的墓碑旁,双眼直直的盯着远方的月亮,他面容惨白,没有多少伤痕,毛不思猜,他死的时候一定很安详。

    “你好。”毛不思松开马明义,两步跨到男鬼面前,他比她高许多,毛不思得抬头看他,手机翻到男鬼和7002男人的合影,她指着问道,“你认得他吗?”

    “我在等我女朋友。”男鬼开口,他声音冷的像未化开的冰雪,“我找不到她了,我找不到她了。”

    东问西答,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

    “我瞧你死了也有不少日子,咱们干净利落点。”毛不思按下性子,“你回答完我问题,我为你超度离开。”

    “认识。”男鬼眼角扫过照片,又继续盯着月亮。

    “他是谁?”毛不思心中大喜,如今那鬼被她收在匣内封着,也不是个办法,可要真打到魂飞魄散,她也着实下不去手。

    “你帮我找到女朋友,我就全说给你听。”鬼魂穿着白色的衬衣,看上去越发的没有血色,“我好想她。”

    “人鬼殊途,我不可能帮你寻人。”毛不思一口回绝,“她既然不来看你,自然是打算尘封过往,你又何苦多做留恋。”

    “我想看她最后一眼。”男鬼机械扭头,他望着毛不思,眼睛黑如曜石,“她一定出事了。”

    “出事了?”

    男鬼挽起袖口,露出一串同心结,这是月老庙求来的东西,只不过事后俩人往里面编入了双方的头发丝,誓要此生与共的。

    毛不思觉得,只有傻子才会办这种事,一旦双方削发编结,一方遭遇灾祸,必定可以顺着同心结寻到另一方。这种东西,正规的法道自然有之,可更多的,是用在旁门左道上。

    “以往,我能感受到她的存在,无论多远。”男鬼瞳孔突然收缩,“可这三个月来,我感觉不到她了。”

    “也许是她把另一半的同心结烧了。”毛不思琢磨着,“你的已经没了,她若是想开了走出情伤,烧掉也不是没可能。”

    双方的同心结一旦烧毁,个中法咒自然烟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