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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抛开戈鸿煊的名声不谈,这位忧郁美人的身家背景也可以让乔治镇那拨浪荡公子哥们在公共场合遇见时不得不弯下腰,眼睛注视着地板,直到高跟鞋声远去才直起腰杆,装模作样来一声响哨。

    关于妈妈,戈樾琇心里有很多牢骚。

    爸爸说得没错,那更像活在画里的人,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个活在画里的女人也许就只有半分钟时间才会想起,她在这个世界还有一个叫戈樾琇的女儿。

    在那半分钟时间里,宛如挣脱画框,用纤纤手指去轻触眼前人的眉梢,喃喃细语一些戈樾琇听不懂也不想听懂的话。

    不可否认,妈妈是漂亮的女人。

    漂亮到什么程度呢,漂亮到连自己的女儿也会看呆。

    这么漂亮的女人真是她的妈妈吗?真的是吗?心里想着,这么漂亮的女人如果也像普通家庭的那些妈妈一样,那该多好,可以想象当妈妈牵着她手上街时,该有多少的孩子朝她投来羡慕目光。

    “妈妈,妈妈啊。”心里细语。

    还没来得及叫出那声“妈妈……”,更没来得及把心里话告知之,纤纤手指瞬间离开她眉梢,目光飘向远方。

    她回到画中去了。

    “妈妈,那半分钟太短了。”满腹怨恨,在光阴错落间轻抚她眉角的变成另外一个女人,一个有着和妈妈三分之一相似轮廓的女人。

    这个女人轻声唤着“阿樾”,声线满是怜爱疼惜。

    四处无人,扑进那个怀抱里,声音带着浓浓哭腔:小姨。

    和妈妈有着三分之一轮廓相似的女人是小姨,妈妈同父异母的妹妹,话是这么说的,但外界对小姨的身份闲言碎语多的是。

    “阿樾,你妈妈生病了。”小姨叹息着说。

    是的,妈妈生病了,戈樾琇是一直知道的,妈妈每隔一段时间就需要看医生,只是戈樾琇不知道妈妈生的是什么病。

    在戈樾琇眼里,妈妈除了脸色苍白,大部分时间对着空气发呆之外和健康人没什么两样。也喝酒也吃肉也外出,天气好会邀请朋友在酒庄开派对,兴致来了和她的男性女性朋友跳舞,让长发散落在肩膀上,冲着某个人、某群人笑。

    笑得又美又甜。

    可妈妈很少对她笑,偶尔笑,也是很淡的,淡到戈樾琇都在心里怀疑,她得到过没有,妈妈是朝着她笑吗?

    “小姨,妈妈得了什么病?”她问过小姨。

    略微思考,小姨告知她:那和感冒发烧没什么两样,只是有些人一年也就一次,你妈妈一年十几次。

    模棱两可的话,这样的话不听也罢。

    大人们总是理所当然把孩子当成他们养的小猫小狗,以为糊弄起来很容易,丟一个类似于“亲爱的,黑夜的天空是白色还是黑色?”这样的蠢问题来打发他们就拍拍屁股走人。

    看看,一提起妈妈,她牢骚就来了。

    打住!戈樾琇迅速给自己传达命令。

    今天是妈妈生日,得给那位忧郁美人一点面子,为了讨好寿星公的欢心,她穿上碍手碍脚的纱裙,爸爸从洛杉矶千里迢迢赶来。

    美中不足地是,和爸爸一起来的还有他身材火辣的女秘书。

    好了,回到“戈樾琇,你在笑什么?”这个问题上。

    “戈樾琇,你在笑什么?”这个问题假如由小姨来提问,她会别开脸去背对小姨,一派天真无邪:“你猜。”

    这不是欺骗,而是她在哄着小姨,就像小姨哄她时一样,不明亮的东西就放兜里吧。

    糊弄爸爸,偶尔嫌弃妈妈都没关系,但戈樾琇心里一点也不愿意和小姨耍心眼。

    小姨是个可怜女人。

    四年前一个傍晚,这个可怜女人出现在她家的客厅上,一双鞋子沾满尘灰,鞋尖距离白色波斯地毯半米,说话时垂着头。

    和小姨一起出现的还有宋猷烈。

    四年过去了,这个可怜女人在她生命中扮演了爸爸妈妈的角色,而当天被小姨牵在手中的宋猷烈则像戈樾琇偷偷养在后花园里的红莓,刚放进嘴里时又酸又涩但最后那一下很甜。

    甜得让她心花怒放。

    她对后花园的红莓有着为所欲为的权限,心情好了就给它浇点水,心情不好就任凭它自生自灭。

    后花园的红莓如是,宋猷烈亦是。

    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心里兜着这么多的心眼,可怕吗?

    是有点,戈樾琇承认。

    但这一切根源都来自于她的爸爸。

    这片非洲大陆,有戈鸿煊掏钱修的公路;建的学校医疗站免费公园;但与此同时,对于这片土地而言他是一名掠夺者。

    戈鸿煊名下的产业让一个个部落失去栖息地。

    他工厂排出的污水让这片严重缺乏水资源的土地更是雪上加霜;他旗下的说客个个巧舌如簧,在说客们的推动下,一批批重型武器被运到非洲大陆,而他在一次次内乱中获取暴利。

    当那位体重常年在十公斤左右徘徊的孩子大声叫唤忽然倒下的妈妈时,戈鸿煊也许在他比弗利豪宅和洛杉矶的富人们举杯畅饮。

    以上讯息都是戈樾琇从网上一些独立媒体人的专栏上解到,这些报道常常是今晚看到,次日再去打开已不见踪影。

    戈鸿煊应该是电影中的反派人物,也就是孩子们口中的大坏蛋。

    不过为了讨好观众,编剧们一般会把大坏蛋的女儿塑造成为善良的人。

    现实不可能是电影,戈樾琇比谁都清楚自己和善良一点都不沾边,但那没什么,这一切不是她的错,是戈鸿煊的错。

    甚至于,她还觉得自己十分无辜,她的无辜之处就在于她身体里留着爸爸这个大坏蛋的血。

    基因很强大。

    聪明人生的孩子十有八九脑子都很好使,坏蛋生的孩子自然不会好到哪里去。

    最后,该她问自己这个问题了:戈樾琇,你在笑什么?

    是啊,戈樾琇,你在笑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戈樾琇心里也是茫然的。

    唯一可以确认地是:从穿上那件雪白纱裙时她的内心就烦躁开了,什么什么都不对,明明裙子从质地乃至款式都完美到无懈可击。

    烦躁无处不在,迫使她只能停下脚步和它们抗争,直到……

    直到雪白的裙摆被粘上小小的污渍,所有烦躁戛然而止。

    裙子不完美了。

    破坏这个不完美地还是一颗鸟屎,这非把缝纫出这件裙子的英国裁缝气坏了不可,现在这位英国裁缝就在她家里,她要怎么告诉他这个不幸的消息呢?

    抿着的嘴角松开,就差笑出声来了。

    其实,戈樾琇也不知道自己在快活些什么。

    多年后,戈樾琇才知道,那快活的源头来自于妈妈家族的遗传史。

    她的血液里流淌着这个家族的占有欲和破坏欲。

    作者有话要说:  谈一下这个故事,故事灵感来源于王菲《房客》的歌词,“遇见一场海啸,却没见过他一次微笑”这里的“他”被换成“她”了,这歌词很耐人寻味:那么罕见的海啸遇到了,但却自始至终没得到她/他的微笑。所以,这应该是一段求不得的爱。这段故事如果用简单粗暴诠释的话就是:女主一直在作,一直在作,作到最后良心发现不作了,故事就结束了。当然,女主爱折腾背后有心酸的原因。

    第2章 平行世界(02)

    风起,树叶摇动,斑驳日影像流动的书卷。

    几分钟前让戈樾琇看着很烦躁的白纱裙这一刻无比顺眼,鸟儿落在纱裙上的杰作也欣赏得差不多了,抬头看一眼日头。

    时间不早了。

    还有差不多一个小时时间,妈妈就会醒来,她得在妈妈醒来之前把亲手采摘的花递到妈妈面前。

    戈樾琇现住所在叫乔治镇,为英国乔治三世之子乔治.克雷斯上世纪初所创建,现如今是南非闻名遐迩的度假胜地。

    乔治镇为开普敦管辖区,开普敦虽然有良好的教育环境,但和洛杉矶比起来差远了,按戈鸿煊的计划两年前她就应该离开乔治镇到洛杉矶学习,辛亏妈妈极力反对戈樾琇才能留下乔治镇。

    戈樾琇喜欢乔治镇,与其说喜欢乔治镇倒不如说她喜欢漫山遍野跑,幽灵般从这颗树下移动到那颗树下;白天在草地上和小狗玩谁能更快滚到山脚下;夜晚到酒窖去偷点葡萄酒喝,心情不好就为难宋猷烈。

    不可否认,从宋猷烈来了之后戈樾琇的生活变得有趣了不少。

    宋猷烈是戈樾琇的甜莓,开始又酸又涩最后那一下很甜。

    想到几天前小姨说的话,戈樾琇皱紧眉头。

    戈鸿煊有意让宋猷烈到洛杉矶去学习,这位老奸巨猾的资本家看样子是担心后继无人,把主意都打在宋猷烈身上。

    她可不能让戈鸿煊得逞。

    宋猷烈是从格陵兰岛来的孩子,那是被誉为属于人类最后的一片净土,终年白雪皑皑,一年就只有两个节气:极昼和极夜。

    极昼太阳永不落下,蓝天白云倒映在冰川上;极夜在正午时打开窗户,喝着冰啤欣赏漫天星光,运气来了还可以和欧若拉打声招呼。

    那是一座梦幻之岛。

    宋猷烈身上具备了格陵兰岛所有梦幻因素,她曾在午夜时分打开那扇门,站在床前观看沉浸于睡梦中的孩子。

    那眉;那目;那神态都像乘坐极光而来,无意间被困在凡间的深海精灵。

    和妈妈一样宋猷烈也有一张让戈樾琇总是会看呆的面孔。

    宋猷烈还有一双十分漂亮的手,妈妈绘画时喜欢让宋猷烈给她调色。

    妈妈不仅一次和她朋友说“那个格陵兰岛来的孩子总是能给我带来美好的感觉,我喜欢他的手,它像纯白色的纸张。”

    要得到妈妈的赞美并不是一件容易事,可见宋猷烈的手有多赏心悦目了。

    一想到那双被妈妈形容为“纯白色的纸张”的手在戈鸿煊的引导下终将沾满鲜血,戈樾琇心里就一阵发痛。

    那可是她的甜莓。

    虽然,她的甜莓表相看着无害,可她知道他爪子锋利得很,这也是宋猷烈有趣之处。

    她今晚得好好动动脑子,相出让宋猷烈乖乖呆在她身边的法子,光用脚趾头戈樾琇就能猜到宋猷烈一定很乐于离开乔治镇。

    这是一片适合缔造传奇的土壤,大多数国家处于水深火热当中,一个政权的坍塌也就一夜之间的事情。

    旧政权坍塌,新的政权崛起,日出之时,新领袖被簇拥着来到广场,戴着花环振臂高挥的画面被录进影像中,画面让一张张稚嫩的面孔仰望,眼里满带憧憬,盼望长大能成为电视里戴花环的人,成为“曼德拉”;成为“安南”;成为“乔治.维阿”。

    关于儿时读物,大多数男性在接受问卷调查时选择了漫威系列书籍,但宋猷烈的床头柜抽屉里放的是《教父》三部曲珍藏版。

    戈樾琇知道《教父》讲的是什么样的故事。

    美籍作家马里奥把一名叫做罗卡.甘比诺的黑道头目的一生变成一部传奇,在他笔下,甘比诺以超人的智慧游走于黑白两道之间,即使干了很多触犯法律的事情,但直至死去时仍然没被定罪,甚至于不少政要还自发参加他的葬礼。

    这样的一个人,被部分男孩们视为偶像,不仅是孩子,不少成年男性也把甘比诺视作偶像,甚至于一些女人在公共场合毫不忌讳,畅谈想能成为像甘比诺那样男人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