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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94节

      故而稍过了一会儿,李沅才迟钝的意识到自己的失策——要弄死陈玄志,他有无数不必脏手的法子,为什么偏要选这一个?

    一旦让他阿爹知道陈玄志被人勒死,只怕立时就会怀疑自己弑父、弑君之事是否被不该知道的人知道了。待意识到发现了真相的是自己的亲儿子,他阿爹会怎么想?会不会觉得自己从弑父、弑君的儿臣,变成了将以被弑杀为结局的君父?他会怎么看待自己的亲儿子呢?潜在的送葬人吗?

    在他开口纠正自己的命令前,他的鹰犬自屋里出来,向他献宝道,“三哥,人已经干掉了。”

    ——他慢了一步。

    却也没太懊悔,只平静的转而吩咐,“处理干净吧。”

    便有人抱了柴草进屋,往灶台里多添了一把火。

    ……

    当李沅离开掖庭时,那偏僻的小院子里陈玄志的尸体已烧了起来——过不了多久,整栋屋子都将在大火中化为灰烬。

    没有人会知道陈玄志究竟是怎么死的。

    十四郎做了一个梦,梦里阿娘正在给他讲故事。

    那也是阿娘生前给他讲的最后一个故事。

    ——海鸟飞入了鲁国的王宫,相国驱赶它,而鲁王喜爱它。巫祝模仿海鸟的鸣叫声引诱它,以网罗捕捉了它。

    于是它住进了雕梁画栋的宫殿,脚下系上了黄金的锁链。它食不甘味的吃着甘沃肥美的食物,寝不安席的听着金石丝竹所奏的雅乐。

    相国憎恶它,说这是一只毛色不纯、来路不明的野禽,快些赶走了吧。而王喜爱它,说它毛羽清丽、音色婉转,它落难至此,我将善待奉养它。

    海鸟惊恐、憔悴,毛羽日益枯槁,音色日益嘶哑。相国已不再驱赶它,而王也不再喜爱它。

    它行将死去了。

    却留下了一只小海鸟。

    十四郎昏昏沉沉的从梦里醒来。

    他几乎已忘了阿娘曾给他讲过这么一个故事,毕竟这故事太不中听了,就只是一只海鸟温温吞吞的落难罢了。既没有引人入胜的细节,又没有令人精神一震的转折。

    可在这一刻回忆起它,十四郎却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忘掉它了。

    ……原来我就是那只被留下的小海鸟吗?十四郎想——原来阿娘其实是身不由己的,其实自始至终都希望能离开那座黄金的牢笼吗?

    原来,“离开”才是早应作出的正确的选择。

    他坐起身,发现云秀正坐在窗子边读书。她咬着笔头,似乎在思考些什么。

    冬日惨淡的阳光透过白雾似的烟罗纱落进来,照亮了她散漫温柔的面容和纤细姣好的指尖。

    而后她意识到他醒过来了。那百无聊赖的懒散像蛋壳般被磕开一角,里头那个跳脱欢腾的少女跳跃出来。她回看向他时,眼瞳就已被点亮了。

    想到离开之后,便将和她相携相伴,十四郎便觉着漫长的迷茫之后,他的人生终于安然美好尘埃落定。

    “我居然睡着了……你等了很久吗?”

    “没有,我也才刚回来。”

    “‘私事’处置好了吗?”

    “算是吧。”

    看云秀的反应,十四郎猜测事情没那么顺心,但她决定随它去了——在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件事上,云秀确实欠缺了一些执着。和他们这些人不同,云秀似乎很少在意事情是否按她期待的发展了,也很少想去干涉、修整那些令她不快的东西。

    真是奇怪啊,十四郎想——人类渴求力量,不就是为了活得更称心如意吗?不就是为了在和旁人的理念起冲突时,确保需要妥协的那个不是自己吗?明明拥有能够肆意妄为的力量,却依旧允许那些碍眼的东西在她眼前活蹦乱跳,轻易就对不顺心的事释怀——她的心性还真是凡人所难以理解啊。

    他并不想成为、大概也一辈子都无法成为这样的人。

    可当这份散漫出现在她的身上时,他却觉着喜爱。

    他便对云秀说,“我也准备好了,我们可以走了。”

    云秀却没有回应。夕晖落入她的眼眸,令那双向来跳脱无忧的眼睛也显得深沉了。她就用那眼睛凝望着他,不知在欲言又止些什么。

    有那么一瞬间,十四郎甚至怀疑她在为何事而迟疑——怀疑她后悔答应他,要和他一道去遨游。

    若她真的后悔了怎么办?十四郎竟也在初醒的、尚还未活跃起来的思绪中,稍稍假设了这样的情形。而他的内心竟未因此产生太多的波动——大概因为早在最初相遇的时候,他便已接受了“萍水相逢”的结局。浮生在世,终有一别。父母兄弟尚且如此,何况是碰巧落凡在他眼前的小仙女呢。

    “其实,报仇也不一定就要杀人。”云秀却忽然说。

    “……什么?”

    “你就不想让他们受点惩罚吗?是为公义也好,为私仇也罢,哪怕只是为了泄愤呢。”云秀说,“就这么放过他们,远走天涯……”

    十四郎先是感到松懈后虚脱的喜悦,它一闪而逝,随即思绪便重新被巨大的,大到无法逃脱的混沌的沉重包裹起来。

    他逃避“复仇”的话题,因为一提起这件事,他就变得不像自己。他知道他被诸多负面情绪裹挟了,并且挣扎不出来。他不想在此状况下做出任何决定,只想远离——就仿佛身体逃离长安,内心也能脱出事外再度冷静下来一般。

    “我以为你会劝我放下仇恨呢。”十四郎道,“你们修道人,不是都求超脱世外吗?”

    “我可没那么超脱……”云秀嘀咕着,没再继续进攻,“我只是觉着,若什么都不做就走了,你心里……”

    十四郎叹了口气,上前轻轻抚上她的脸颊,“我却觉着,只要能同你在一起,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

    云秀似乎有些迷茫。但正如十四郎所想——她从不执着于说服旁人,也并不一定非要事情按她所设想的进展。她很快便点了点头,映了夕晖的眼眸轻弯,给了他一个温暖的微笑,“嗯。”

    随即便又道,“对了,你那个大侄子在斜对街上守了半天了,要不要先去把他打发走?”

    李沅端坐在马车里,正派得就跟脊梁上那根骨头被绑在柱子上似的。这个没正形的纨绔,很少有坐的这么肃整、面色这么难看的时候。

    “三哥,咱们在这儿守了老半天了,到底要干什么呀……”等得不耐烦了的鹰爪掀开帘子询问。见他面容仪态,不知怎的越说越小声,“爷,”不自主的便换了称呼,“要不咱改天,挑个没人瞧见的时候再来?”

    ——显然是以为他要杀人越货了。

    李沅面容未改,只眼珠子转过来。跟他对上眼神,就跟大半夜和山神庙里的神像对上眼神似的。鹰犬虽没摸透他的心思,却也不由吓得一缩。

    “啰嗦。”半晌,李沅给了两个字。

    却让人吊起的心神倏的松懈下来。

    “是,是。”那人赶紧做了个闭嘴的姿态,乖乖放下帘子,任主子冥思去了。

    李沅拿不定主意。

    ——那小仙女既然出现了,此事必然同十四郎有关。

    故而杀了陈玄志后,他便直奔宁王府。按照他往常的行径来看,他应当是想来灭十四郎的口——纵然不灭口,也是来试探、恫吓十四郎,逼他自行寻个妥帖的、令人放心的法子闭上嘴的。

    可其实吩咐来宁王府时,他压根儿什么都没想。等来到了宁王府,他也只是坐着发呆罢了。

    他也疑惑,自己究竟为何会感到茫然。

    阿翁已被弑杀了,他也已知晓真相。在下令诛杀陈玄志时,他便已明了自己的立场——他将是未来的储君,而他帝国储君的身份基于他是当今天子的长子,而非因他是大行皇帝的孙子。明白了厉害干系,一切便顺理成章。他又不是十四郎,没必要在是非正邪之间拖泥带水的纠结。

    ——是的,只消找准自己的立场,行所当为,便足够了。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而悖逆了天生立场的那颗道义之心,既无补于既往,更有害于将来。

    他确实不该来找十四郎。

    他正要吩咐回府,便听外头传来了十四郎的声音。

    “既然来了,便进府饮一杯茶吧。”

    第101章 锦瑟无端(九)

    李沅下了马车,随十四郎入府。

    十四郎引他至正厅,命人奉茶。李沅便嗤笑,“你既请我进来喝茶,便拿出些诚意来。”他扫视一眼王府正堂的,状若审视,“这屋子我比你还熟,不算是你府上。”

    十四郎也不同他争,只问,“你想去哪儿喝?”

    “你读书的那个院子。”李沅冷笑道,“外人都说,我出入宁王府如出入无人之境,里里外外的奴才怕我还有甚于怕你,仿佛我才是正经主人。可外人不知的是,唯有你‘读书’的那个院子,你不请,我便进不去——你在那院子里藏了什么?仙女吗?”

    十四郎不答,只道,“那院子是我遣怀之处,没人进去伺候,只有我手烹的劣茶。你若不嫌,便去尝一杯吧。”

    李沅道,“正好,我也嫌人多聒噪。你我知交多年,你烹的茶,我也喝得。”

    他们便踏雪往那院子里去。

    李沅所觉不错,宁王府是十四郎的府邸,但只有那处小庭院才真正算是十四郎的家。

    他将那庭院变成一座园中园,园门一关,便自成天地。

    院子里积雪都是他自己清理。仅以竹帚扫出一条三岔道路,自园门通往书房和大银杏树下。那银杏树只剩光秃秃的枝桠,倒衬得头顶蓝天越发辽阔了。树下尚有未化尽的雪人,想是大行皇帝去世前堆起的。面目轮廓早已模糊了,混尘积冰,看上去脏兮兮的。

    李沅嗤之以鼻,却又说不出嘲讽的话。

    反而一时停住了脚步,“你堆的?”

    十四郎没应答。

    李沅冷哼的一声——看来不是十四郎堆的,想来他这避世索居的院子里还有旁的访客。

    他便翻起旧账来,“记得叶夫人还在世时,我也在你院子里堆过雪人。堆了满满一院子,第二日去找你玩耍时,就连一片雪花都不剩了。后来在幼学馆,也多次邀你一道堆雪人、打雪仗,可你从来都不屑应邀。”

    十四郎记忆犹新,唇边竟也难得泛起一丝冷笑,“你可还记得,当日为何要到我院子里去堆雪人?”

    李沅仔细琢磨了一阵子,却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十四郎的母亲叶夫人,是位格外温婉美好的佳人。可惜碍于身份,一向对他客套又疏远——这样想来,他去十四郎院子里堆雪人,恐怕不是为了向十四郎示好,而是为了讨好叶夫人的。

    “总归是交好之意吧?”

    十四郎一笑,道,“——因为我不肯给雪人带上獠牙、血舌,做成恶鬼的模样,你把我堆的雪人踢倒了。二哥哥令你赔礼,你便将全殿上下的雪全倾到我院子里去,堆了满院子造像恐怖的雪人。”

    “……”

    这简直太符合他的作风了,就算已不记得了,李沅竟也不敢说他没做过。

    只好清了清嗓子,半尴不尬,“这么点小事,你居然记了这么久,也太小心眼了吧……”

    “你也不遑多让。事后我不愿再同你玩耍,你不也记仇至今吗?”

    “……”熊孩子脸皮总是要比乖孩子厚一些的,“那我们就算扯平了吧。”

    “我又不是要同你算账。”

    李沅嗤之以鼻,“平日里看人就跟看蝼蚁似的,一副觉着旁人蠢,却不屑赐言的欠揍模样。今日忽的把十几年前的烂账都毫末毕究的翻出来,却说‘不是要同我算账’?”

    “平日不爱理你,是因说了只会让你变本加厉,还会被拿来取笑。”

    “……”李沅还说头一次遇到他说一句就被人顶回一句的状况,竟有些语塞,“我又不是三岁小孩。”

    “你十二三岁时,也是一样的做派。”

    李沅恼羞成怒,“……我取笑你,只是因为你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