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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节

      但我并不希望《有鬼》是一本复刻《问米》的作品,我希望《有鬼》能在《问米》没有做到的地方,完善我的遗憾。我也希望我能够在曾经被质疑过的一些地方证明自己,所以我相信我的每一本作品,无论是有鬼还是问米,无论是凤灵还是天天,都会是完全不一样,甚至连风格都会有变化的故事。

    这样才有新鲜感,大家才不会审美疲劳。

    我能保证的就是,我下笔的每一个字,都是为剧情服务的,我仍然是那一个我,爱惜羽毛,不愿拖沓节奏堆砌辞蒗,力争不浪费你们大家的每一分钱。

    希望看到这个案子的凶手,大家也能感觉到我“力争每一个字都别有用意”的心意。

    下章掲秘啊。

    第74章 慈云山

    正是中介,几乎能够在任何时间堂而皇之出现在公寓楼里而不引起任何人,包括楼下看门阿叔的怀疑。

    也是中介,可以第一时间掌握居住在其中的房客的信息,既能够光明正大地接触到温碧芝和阿mark,也可以和在公寓大楼里租房的内地大学生有联系。

    他们默默无闻,却又像是无所不在,情商过人,擅长攻心,最擅长和人打交道,常常驻守在一个片区经年累日,对楼内房源和住户都无比熟悉。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香港衣食住行都常对风水讲究的大环境下,一个合格和靠谱的中介,也会有自己的渠道替客户联系到风水大师,甚至就连他们自己,也可以懂一些最基本的住宅风水。

    方岚沉思片刻,颇有些拨云见日之感。

    “中介这个身份,并不容易引起旁人怀疑。按照你的说法,阿mark和温碧芝并不是第一次被人勒索。如果一个陌生人,凶案前后多次出现在公寓大楼中,很容易引起查案的警方的怀疑。”方岚说。

    “但是中介并不会。他不但可以正常出入大楼,甚至可以以身份为掩护,多次前往温碧芝家中而不引起怀疑。”

    詹台点点头表示赞同:“中介对于楼内情况一般都很了解,也愿意多与楼中业主交好,方便第一时间掌握房源动态。甚至可以借用手头之便,找到安全的公寓做勒索案的大本营,并在后来因为事败而杀掉阿mark之后,作为分尸的据点。”

    方岚胳膊上不禁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咬了下唇说:“所以说……现在那间曾被用来分尸的公寓,很有可能已经……”

    詹台接口:“不错,很有可能已经悄悄地被租出去,甚至被卖掉了。”

    狗仔阿sam仍是一副被雷劈了的样子,直到听到这里,才似回过神来,轻轻地啊了一声。

    方岚十分敏感,立刻转过头:“怎么了?”

    阿sam再不敢小觑她二人,低下头来端端正正地说:“你说到这里,我倒是想起来。阿mark和温碧芝最初相识,就是因为他参选香港先生之前,做公司职员的那段时间,曾经和同事在温碧芝居住的公寓维景湾畔住过。”

    阿mark从和温碧芝相识相恋的过程一直都是一个谜。两人因为巨大的年龄差距遭受了很大的舆论压力,在公众面前一贯谨慎小心,从不主动提及恋情。

    温碧芝已是半隐退,而阿mark在恋情被曝光之后也处于半停工状态,外界甚至连想采访他们的机会都没有。

    温碧芝和阿mark到底是如何相恋,以及他们是何时得知母子关系的,也是方岚和詹台非常想知道的案情关键。

    狗仔阿sam此时明显还不知阿mark和温碧芝实为母子。詹台和方岚别有深意地对视一眼,双双将这件事隐下不提,只作很有兴趣的样子,问阿sam:“还有这段渊源?他们两个人是那时就在恋爱了吗?”

    阿sam不敢隐瞒,说:“我们搵食,讲究的就是广撒网,多铺线。温碧芝虽退隐多年,但是近年来我们也未曾断过这条线,总有人惯常盯梢。”

    “阿mark那时和温碧芝同住一栋公寓,两人曾在二楼的健身房里遇见,彼此认识。那时虽然相识,但是应当没有相恋。”阿sam说得委婉,语气却很有把握。

    “阿mark参选香港先生之后,从维景湾畔搬至半岛豪庭。搬家那天,与温碧芝恰好在电梯中遇见。你知道的,温碧芝是港姐出身,见他也颇有些惺惺相惜之感,多聊了几句,就一起约埋食餐饭这样。”

    “这一餐饭后,才越走越近,没过多久就在埋一起。”

    方岚奇怪:“你既然知道前情后果,为什么没有在报纸里报道?”

    阿sam喏喏不说话,詹台却明白过来,拍拍方岚说:“他是打算说的。盯梢阿mark和温碧芝的床照就是为了这个。”

    “只是还没讲爱情故事,就先讲了凶杀故事。”

    方岚勾勾唇角,又说回案情:“这就对的上了。如果阿mark也曾经在同一栋公寓居住,那也有可能曾与同一位中介打过交道。”

    “中介常在楼中来往,又认识温碧芝和阿mark,情商高嘴巴甜,和看楼阿叔,和公寓中其他房客关系都好,别人也不会像防备狗仔记者一样防备他们。他能在你们爆料之前就摸到些两人恋情的蛛丝马迹 一点也不奇怪。”

    “这样看来,一位负责维景湾畔的房产中介,懂些风水,曾经在阿mark出道前就有接触,在知道阿mark和温碧芝的真实关系之后,利用职务方便多次接触他们二人,并持续地威胁勒索财物。最终阿mark不堪其扰,奋起反抗,却被中介杀死在一间空闲求租或者求售的公寓内,分尸。”

    “分尸之后,中介知道迟早案发,不敢自己出面抛尸。刚巧他手头的客户,四位内地大学生搬家在即,需要将行李搬运至租赁的储物仓内。”

    “分尸之后,尸块被中介封在搬家专用的纸箱内,和几位内地大学生提前联络好,以代求合租储物仓的方式获得信任,成功利用几位搬家的内地大学生,将尸体从公寓中堂而皇之地运送到位于土瓜湾的迷你仓中。”方岚说。

    “合租的迷你仓,存行李的时候统一设定好密码即可。后期谁来取箱子,只需要按照约定的密码打开仓门,再将自己的行李箱子取出即可。”

    “中介在几位学生离开之后,立刻利用密码进入仓内,将藏有尸块的行李箱取出,再拋尸荒野或者海外。”

    “这样,阿mark的尸体就被悄无声息地处理掉了,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而温碧芝惨死公寓内,阿mark却失踪不见踪影的案情现状,又会将杀人的嫌疑完美地转移到阿mark的身上。”

    “公众和警方都会怀疑温碧芝死于阿mark手下,毕竟相差十七岁的恋情违反公众的期待。因财反目反而会成为极好的借口。”方岚垂下眼睛,轻轻说。

    “如果不是恰好因为你们守在温碧芝楼下,及时地发现了尸体,甚至主动放出口风,三天之内都不曾见过阿mark和温碧芝出入公寓,这个案子甚至连引发公众的讨论都不会,就被盖棺定论了。”方岚转过来对狗仔sam微微一笑。

    她容光极盛,冷着一张脸倒还罢了,此时神色温柔,便有种摄人心靡的惊艳之感。

    偏偏身旁还有个詹台在虎视眈眈。

    阿sam低下头,换了话题:“你们说阿mark是因为不堪反复被威胁骚扰才被杀害分尸。可是他们二人的恋情已经被曝光许久,中介又是握着什么黑料来威胁他们?”

    他倒是嗅觉敏感,一问就问到点上。

    詹台轻笑出声,拍拍阿sam的肩膀:“我说了这么多,你平白拿去,难道还不够吗?凶手和经过都给你理清了,还在等什么?”

    詹台施施然站起身,捉起方岚放在桌上的手牢牢捏在掌中,带着她往外走。

    方岚一急:“这就放过了?我们不留下吗?”

    詹台低头看她,悄声说:“你要查的是真相。现在真相已经明了,凶手也已经呼之欲出。我们再留下去,要直面香港警察了。费时不说,我就怕说不清楚反而惹来一身腥,倒不如交给阿sam哥去办吧。他手段高明,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

    他微微笑:“你想知道中介到底是怎么知道阿mark和温碧芝的关系的,就等着看报纸吧。”

    “更何况,我们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詹台轻声说。

    方岚好奇:“什么事情?”

    “温碧芝足底心那朵白云。”詹台答,“你还记得和温碧芝一起出现在血钟的那个白衣女孩子吗?她的脚底也有一朵白云。”

    “我们之前猜测过,凶手为了逼问温碧芝求财,极有可能先控制住阿mark,并且以阿mark的性命相要挟。”

    “后来很有可能,阿mark宁死不屈,凶手恼羞成怒杀了他,又或者用刑过了头,不小心杀了他。无论怎么杀的,都是在温碧芝面前将阿mark杀害。”

    “温碧芝既是母亲,又是情人。她一生无子女,后半生孤苦无依,阿mark既是她的孩子,又是她的恋人,称得上是一生所爱□□也不为过。阿mark被杀死在她面前,她心中怨恨激愤可想而知。”

    “温碧芝死状极为凄惨,胸口一刀,自喉头直到肚脐。如果凶手不是天生的变态,这样一刀很有可能就是愤怒下的产物。他为什么愤怒?自然是温碧芝临死之前说出了很多让他很恐惧的话语。我猜,无外乎做鬼也不放过你之类。”

    “另外一刀,横剖腹部,也足以彰显凶手的狠毒和怨愤。”

    “除此之外,我想,这样一横一竖组成一个十字状的伤痕,也很有可能是凶手出于恐惧温碧芝的报复的心理,想给温碧芝身上刻下一座十字架,将她镇在十字架下面。”

    方岚双掌一拍,点头道:“香港自来讲究两文三语中西结合,奶茶加咖啡兑在一起当作鸳鸯来喝。有了十字架,自然还不够。懂些风水的中介,就在温碧芝的足下刻下一朵白云,再去寻求高人,将温碧芝镇在镇魂棺的血钟之下。”

    詹台却笑了,勾勾嘴角:“对,也不对。”

    “在那种情况下,凶手立刻能将白云刻在温碧芝足下,说明他对风水堪舆奇门异术很有所知。”

    “我猜,他并不是寻求高人,而是那位知道镇魂棺和血钟的知情高人,就是他身边的人。”

    第75章 摩星岭

    距离詹台和方岚的签注到期,还有四十八个小时,签注到期之前他们不得不出关离开香港。

    从九铁火车站落车过天桥,穿过一条窄窄的矮巷,再给土地公上一炷香,沿着红荔道往前,穿过万国殡仪馆的侧后门。

    詹台抬头看了一眼白色的巨大的殡仪馆,和殡仪馆上方飘出的渺渺黑烟,想起临出发前和狗仔阿sam之间的对话。

    詹台问阿sam:“维多利亚公园里有间男厕,一直有些鬼故事的传言,你知不知道那个地方是不是真的曾经发生过凶杀案?受害人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

    阿sam很是吃惊:“那一单案子已有接近四十年,知道的人早已作古,就连凶手前几年都死在了狱中。他死亡的那篇报道我还曾经看过。你明明来查温碧芝的案子,怎么与那单案子又有关系?”

    詹台眉毛一扬:“这样说来,还真的有这件案子?十四五岁的女孩子被奸杀,死在维多利亚公园的厕所里?我问你,当年警方是如何查案的?有没有曾经请过巫师神婆之类?我知道你在各行都有内线,已经是四十年前的案子,凶手都死了,让你问问内情,并不过分吧?”

    阿sam有些犹豫:“你听讲过那个镜子的鬼故事?……报纸为了冲销量,什么料都肯编出来写的啦。那面镜子,我入行之后也去看过,并不是铜镜。”

    “这案子最终得破,我的确知道些内情。但是和鬼神巫蛊无关,更和镜子没有关系。是因为当初曾有目击证人,被警方保护起来了。”阿sam说。

    方岚皱起眉毛:“既然有证人,为何官方从未提及?为何要特地保护起来,甚至连凶手被判终身监禁之后仍讳莫如深?这个证人难道有什么问题吗?莫非是一同行凶的污点证人?”

    污点证人,逃脱法律制裁却难逃心魔这关。出于恐惧,倒很有可能在墙上画下血钟镇魇亡魂。

    阿sam却摇摇头,否认道:“不,并不是一同行凶的污点证人。而是一位卖豆腐花的阿嫂,晚上收工抄近路,从维多利亚公园经过,却见到凶手拽住受害的小女孩,往厕所方向拖去。”

    “阿嫂当时惊疑不定,既不知道是男女朋友,也不知道是不是家人教训逃家的小女孩,心里也未尝没有怀疑过是不是歹人非礼小女孩,但是不知是胆小,还是自私,终究还是咽下声气,没再出声。”

    “听说后来肯出庭作证,还提了很多要求。”

    阿sam皱起眉头,仔细回忆一番,转头对詹台说:“你有去过出事的那间男厕所吗?可能是出于愧疚,也可能出于后怕,豆腐阿嫂对出事的地方尤为恐惧,一定要求香港警方找来风水大师作法,将受害女仔的亡魂安渡,还要将厕所修葺成棺材模样,好供受害的女孩安睡其中。”

    阿sam想来也觉得这事反常,琢磨了一下解释道:“四十年前,大家好讲究这些的。她当晚没有能救到人,内心愧疚也有的。没帮到活人,就帮死人做些事,减轻些负疚感。”

    事有反常必有妖。詹台和方岚对视一眼,同时敛了神色:“那位阿嫂,如今可还健在?”

    不但健在,还住在红磡宝灵街中。

    方岚买入化尸水,正是在红磡宝灵街旁边的一条小巷。

    她已经轻车熟路找到当初买入化尸水的那家店铺。

    一位上了年纪的阿婆,接近中午才刚刚起床开铺,搬来一个小杌子,就坐在店口朝着街面,漫不经心地扎冥宝纸马。

    方岚站在门口,挡住街面上的阳光。阿婆似有所觉,抬起头,眯着眼看了她两秒,像认出她似的点点头:“没用就好。后生女,年纪轻轻,不要这样想不开。”

    她知道方岚买化尸水是为碧盏云蜡,见她好端端站在面前,理所当然地以为她没有用过。

    不然哪里还有命在?

    方岚露齿一笑,用广东话答她:“我用左啦。”

    她说得俏皮,微微侧头,也不打招呼径直向前走了两步:“阿嫂,我用过才能够回来,你看看,你不认得我了吗?”

    分明是上了年纪的阿婆,方岚却巧笑嫣然,叫她阿嫂。

    阿婆悚然心惊,猛地抬头,这才发现面前的方岚一袭白色连衣裙,裙长过膝,脚上还穿着白色的短袜和黑色的小皮鞋,柔顺的短发用一束紫色的发带扎好,乖巧又漂亮,十足十四十年前的学生妹模样。

    阿婆上了年纪,视力模糊,方岚又逆光站着,背后似有一片迷迷蒙蒙的光晕一般,让她看不清她的脸,她的表情。

    方岚却在此时踏进了店铺里头。狭小的店铺摆满了冥宝纸马,纸扎的童男童女和高屋大厦。

    她往前走一步,身旁的冥宝纸马却随着她步步向前冒出了幽幽火焰。

    蓝色的火苗被她踏在足下,仿佛幽冥鬼母一般惊悚骇人。

    而她却仍在嘻嘻笑着,一步步往前走,一句句问出声:“阿嫂,你我无冤无仇,你为甚要拿那大钟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