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想起自己媳妇儿挥舞着擀面杖的模样,郑彬不说话了,沉默着转身就走,他得好好缓缓。
姜芮花了大半个上午的时间,将屋子好好打扫了一遍。虽然之前赵南一直住着,可他一个大男人,不把房子搞成狗窝就已经很好了,别指望还能够整洁干净。
等整理完,已经到了中午,她在外面街上找了家饭馆,吃过午饭,坐车回医院。
一推开病房门,就对上赵南的眼睛,见到来人是她,他的眼神明显一亮。
“吃过饭了吗?”
“吃了。”姜芮把买来的一网兜苹果放下,拿起一个削皮,边削边和他说上午都做了什么。
“今天伤口疼吗?痒不痒?”
赵南接过苹果,先递到她嘴边,看她咬了一口,“不疼也不痒,我问过医生,伤口没感染,明天可以出院,一个月后再回来拆石膏。”
姜芮嚼着苹果点头:“正好我今天把屋子收拾好了,明天回去不用再打扫。”
赵南说:“等我腿好了,家里大扫除由我来做。”
“那我可不放心,”姜芮看着他笑得揶揄,“今天我从床底下扫出一件贴身的裤衩、两只一黑一白的袜子、还有一件背心,全是灰尘和蜘蛛网,不知道在底下塞了多久,以后由你来打扫,谁知道角落里还会有什么。”
“唔……不会吧。”赵南略有点心虚。
“你说呢?”姜芮挑起眼角看他。
赵南的回答是又一次把苹果送到她嘴边。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吃完一整个苹果,姜芮起身洗了手,又回到床边,“困不困?我陪你躺一会儿。”
赵南往旁边挪出一点空位,让她躺下,说了会儿话,他时不时就低头亲亲她的额头,直到困意上涌,睡着了。
姜芮仍是清醒,等赵南熟睡之后,撑起上身,侧头看他。
这张脸与记忆中那张并没有相似之处,若不是她能感应到他,恐怕也认不出,这具身体里的灵魂,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人的一部分。
就如之前她对郑彬所说,以一个平常人而言,赵南已是难得的出色,谁能想到,他的灵魂并不完整,甚至只是部分碎片。
她来到这里,来到他面前,用自身的灵力温养他的灵魂,这或许需要很长时间,大概长到一个人类的一辈子。
等这一世轮回之后,她会带他回到该去的地方。
于她而言,这是任务,是宿命,是因果。
为了达到目的,她并不在乎用什么手段,或者说,用什么身份陪在他身边。
如果需要,她可以是朋友,是家人,是爱人,甚至是敌人。
现在她发现,爱人这个角色,或许比其他的更有利于完成任务。因为只有爱人,才能长长久久地陪伴,而父母朋友,都会有他们各自的人生。
以后,她大概也会首先考虑这个角色。
反正到最后,这些灵魂碎片经过轮回,都会抹去前一世的记忆,等那个人从沉眠中苏醒,只会记得自己睡了漫长的一觉。
并不会有人知道过程发生了什么,只要结果是所有人想要的就行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佬们:你确定我(们)会忘记?
第20章 八零兵哥20
等赵南出院,两个人就算真正关起门过自己的小日子。
赵南因为腿伤,在家休息了一段日子,经常有人上门探望他。姜芮因此认识了一群军官的爱人,其中有一两个谈得来的,慢慢处成了朋友。
天气逐渐转热,姜芮把从家里带来的春夏季衣服换上,出门转了一圈后发现一个问题:她穿的衣服,跟这里人穿的不大一样。
换句话说,她土了。
土不土的,她原本并不在意。之前在西山大队的时候,人家穿什么样的,她也穿什么样的,再土的衣服都能往身上套,因为她知道,要融入一个地方,就不能太异类。
来到大城市就不一样了,前两年连领导人都发话,要改革,要开放。
最明显的就体现在女性的着装、发型与打扮上。前几年走在街上,还是一水的军装,满目满眼都是绿色的,灰色的。这两年各种新颖的服装,就如雨后春笋成群涌现,特别是年轻的小姑娘,一个比一个俊俏,一个比一个时髦。
这么一对比,姜芮不能不在意了。
人家土,她也土,那可以;人家时髦了,她还土,那可不行。
特别是有几次,她听见文工团几个小姑娘背地里说她是村姑。姜芮觉得自己不能和小姑娘计较,但身为一位女性,被人这样评价,她有点不服。
回到家后,她就揣上钱和布票,去百货大楼转了一圈,出来时却没有买那时新的喇叭裤蛤蟆镜,而是买了几块布,准备自己做——商店里那些衣服她看不上,她要做几身独一无二的,让之前嘲笑她土的人把话吞回去。
之前结婚买的缝纫机在老家,姜芮决定自己动手一针一线的缝,反正她的手速眼力比寻常人快得多。
赵南的腿拆完石膏后,理应再修复一两个月,可他闲不住,早早归队了。
姜芮也不担心,有她在,不会让他落下什么后遗症。
傍晚赵南从营区回家,一进门,没听到那句熟悉的甜甜的你回来啦,空气中也没有晚饭的香味,整间房子安安静静的。他从客厅、厨房、卧室一一找过去,最后在空置的客卧里找到姜芮。
她盘腿坐在地板上,身边散落着各种布料针线,手上还拿着一块白布,左一针右一针,专心致志地缝着。
赵南站了一会儿,见她没理自己,只好开口说:“我回来了。”
姜芮头也不抬地唔了一声。
以往这时候,她应该问你饿了吗,赵南等了等,没等到,又自己开口:“饿了么?”
“不想吃。”姜芮依然没正眼看他。
赵南便去了厨房,脱下外套,撸起袖子,淘了把米下锅,又锅碗瓢盆乒乒乓乓响了一会儿,端出两碗干不干稀不稀的饭,一碟有点焦的炒蛋花,一碗中午剩的冬瓜排骨汤。
他去叫姜芮吃饭,姜芮嘴里应着,身形却没动。
赵南等了半晌,干脆直接俯身把她抱起来,放到饭桌旁的椅子上。
手里还捏着根针,姜芮眨眨眼,看了看桌上的饭菜,又看像他,忽然说:“你回来啦。”
赵南无奈道:“回来了,你在做什么?”
“做夏天的衣服,之前家里带来的,穿出去被人嫌太丑了。”姜芮一边扒饭一边回答他。
筷子一顿,赵南问:“谁说的丑?”
“谁说的不重要。”姜芮夹了一筷子蛋花,嚼了两口眯起眼睛。
“怎么了?是不是盐没化?快吐出来。”赵南一直注意她,见状立刻说。
姜芮晃晃头,把嘴里的饭吞下,笑眯眯道:“不是盐没化,是太好吃了,叔叔的手艺真好。”
赵南被她夸得有点脸热,憋了一会儿才说:“煮了个熟而已,哪有手艺。”
话是如此,他把那一碟炒蛋里头,焦的都夹到自己碗里,嫩的留给姜芮。
姜芮又说:“我感觉做衣服挺有意思的,等那些做完,也给你做两身。”
赵南点了点头,他觉得姜芮有点事情打发时间挺好,不过还是交代道:“下次不能再忘了吃饭。”
“知道了。”
姜芮一连做了两天,终于做好一身衣服,是一件白色的长袖衬衫和红白格纹长裙,裙子一直到小腿以下,脚下配了一双白凉鞋。
等到一个阳光灿烂的天气,她穿着新衣,挎着篮子,出门买菜去了。
刚一走出他们那栋家属楼,就受到不少瞩目,还有许多人在背后窃窃私语。
她凝神听了一耳朵,就少数一两个说不像话,其余大多数在讨论这是不是百货大楼出的新款,她们也想买之类。
她听了,心中有点小小的自得。
“宝琴?”
身后有人喊住她,姜芮回头,来人是郑彬的爱人宋春燕,“嫂子,你也去买菜?”
“哎呀真的是你!”宋春燕几步赶上来,拉着她左看右看,“我刚才远远瞧着,心里还想,这是谁家的姑娘,穿得这么时髦,结果越走越近,越看背景越眼熟,还不敢肯定是你。你这身衣服什么时候买的?穿起来俊极了。”
姜芮微微扬起下巴,笑着说:“是我自己做的。”
“没骗我?”宋春燕有点不敢相信,得到肯定的回复后,更是围着她绕了一圈,嘴里不住称赞道:“真漂亮真漂亮,我看比现在满大街的喇叭裤好看多了,那两个大裤腿甩呀甩的,有什么看头?还不如你这一身裙子,又大方又利落。”
姜芮抿着嘴角,似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我自己做着随便穿穿,嫂子这么夸我,让人听见了要笑话的。”
“谁敢笑?”宋春燕满不客气地说,两人并肩往前走,“你怎么突然想到做衣服穿?”
“也没什么,就是天热了,以前的衣服不合适。”
宋春燕哼了一声,“你不用瞒我,是不是那几个不修口德的说的话让你听见了?”
姜芮没反驳,只说:“嫂子也知道?”
“现在的小姑娘,一个一个张口闭口就说人是乡下来的,也不想想,自己祖上往上数一数,哪个不是泥腿子出身?这些年轻人不如咱们从前淳朴咯,一双眼不往好的看,净盯着人家身上穿的,手里带的,还有些不要脸的,净盯着别人的丈夫。”宋春燕意有所指。
姜芮知道她说的是前一阵的事,大院里有个军人提干,职务升迁,到了能让家属随军的级别,本来是一桩好事,可家属来了没多久就大闹一场,原来那军人这两年暗地里跟一名年轻女子有来往,被发现了。他的家属性子也烈,忍不得委屈,将这件事往上捅。军人受了处分,又降职调往别处去,那年轻姑娘不但没得到好处,还惹了一身坏名声。
这事在家属楼里传得很热闹。
“偷腥的男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宋春燕最后下了定论,“我们家老郑要是敢招花惹草,看我不把他一双腿打断咯。”
姜芮扑哧一声笑道:“郑哥那么尊重嫂子,肯定不会干这种事。”
“尊重有什么用?还比不上你们家老赵一根手指头。嫂子跟你说,那些个小姑娘的话,不用放在心上,她们嘴上说你,多半还是心里嫉妒你。嫉妒你长得漂亮,嫉妒老赵年轻有为,更嫉妒老赵只对你一个人死心塌地。你什么都不用做,就把老赵栓得紧紧的,看她们眼红去吧。”
“嫂子说的是,我都记着呢。”姜芮笑着说。
姜芮穿着新衣在外头晃荡了一圈,成功引得好几个人上前问她衣服上哪买的,才提着篮子回家。
中午赵南回来吃饭,见了她就是一愣。
“好看吗?”姜芮问他。
“好看。”赵南仔细打量她,认真点了点头。
“我今天穿着出门,也好多人说好看。”姜芮邀功似的说。
赵南听了,却微微皱眉:“已经穿出去了?”
“早上去买菜的时候穿的,怎么了,难道我这一身见不得人,嗯?”她戳了戳赵南胸膛。
赵南握住她的手。他当然不是觉得她见不得人,只是一想到她穿得这样好看,自己却不是第一个见到的人,心下有点小别扭。小妻子长得漂亮,他一直知道的,但不管她漂不漂亮,他都不喜欢别人盯着她。
这种话要他说出口,那就更别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