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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而姜雅不知道的是,正是因为姜汉林岳父是交通局局长,所以对于这种事才要处处小心,万一被有心人盯上了,那不仅升职的事儿泡汤了,这交通局局长的位置能不能坐稳,那还不一定呢。

    吴湘是个人精,眼角瞥见坐在那里的姜雅,直觉告诉吴湘,姜雅这个小丫头好像不一样了,以前她记得姜雅这个小丫头比较内向,甚至连说句话都细声细气的,现场却坐在院子里不动如山,那浑身散发出来的气势就和往日那个内向的小丫头完全不一样了。

    “姜雅,你身子好些没?小婶听说你烧了好几天呢,严不严重要不要再去医院检查检查?”

    “不用了,我身子已经好了,谢谢小婶的关心。”姜雅客气地回了一句。

    “那,有时间去小婶家住几天啊,你看小婶生了个儿子,就喜欢闺女,姜雅有空到小婶家住几天吧。”

    “小婶你太客气了,我出去玩会儿。”姜雅并未正面回答吴湘的话,反而找了个借口出门去了。

    对于吴湘这种人,也不算太坏,但是接触多了就会知道,吴湘总能不动声色给别人挖坑,把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对于吴湘这个小婶,姜雅想的是,能不接触就不接触。

    姜雅走出院子后就直接朝着王之崇的院子走过去,走到门口还没抬手敲门,那院门就突然被打开了,王之崇从门后探头出来,见到姜雅后,王之崇脸上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那脸上的皱纹都挤在了一起。

    姜雅看着王之崇那张晒干的菊花似的老脸,有些不忍直视。

    “你能不能不要笑的这么灿烂,那脸上的褶子都快要夹死苍蝇了,看起来真的很丑!”姜雅毫不客气地吐槽了一句。

    “你这嘴有毒啊,我算到你会过来好心好意给你开门,你倒好,还嫌弃起我来了。”王之崇让开身子,让姜雅进门。

    姜雅迈步走进院子里,看着院子里那些开的茂盛的花花草草觉得挺有趣,伸手就想碰触旁边的一株兰花。

    “哎,你别动,这兰花很贵的,要是碰掉了一片叶子,那可就是钱啊。”

    姜雅听了老头儿的话,嗤笑一声,似笑非笑地瞥了王之崇一眼,勾了勾唇:“老头儿,你这是欺负我不懂行啊,这兰花也就普通,充其量也值个几十块钱。”

    王之崇听了姜雅的话眸光一亮,诧异的望向小丫头,开口道:“哟,你还懂这?那你倒是说说,我这花什么品种。”

    春兰:为兰科兰属地生植物。又名朵兰、扑地兰、幽兰、朵朵香、草兰,是中国兰花中栽培历史最为悠久、人们最为喜欢的种类之一。

    植株一般较小,假鲮茎较小,卵球形。

    叶带形,边缘无齿或具细齿。花多单朵或两朵,不出架;花色以绿色、淡褐黄色居多,花幽香。

    蒴果狭椭圆形,花期1-3月。

    生于多石山坡、林缘、林中透光处,广义的春兰还包括豆瓣兰、莲瓣兰、春剑,它们的主产地多在大西南各省区,植株花朵各有特色。

    听了姜雅的叙述,王之崇难得朗笑出声,抬手捋着下颚的白胡须,王之崇情绪显然甚是愉悦。

    这小丫头真的处处都出人意料,一个农村的小丫头竟然还懂兰花,倒是有趣儿。

    今天将雅可不是来找王之崇聊花花草草的,想到这里姜雅抿了抿唇瓣,开口道:“你上次说的收徒,还作数吗?”

    真真是感觉脸疼,上次明明是自己拒绝了老头儿,这次却自己求上门来了,姜雅能不脸疼吗?

    倒是王之崇并没有觉得姜雅的话意外,而是转身进了屋子,约莫过了五分钟左右王之崇才再次从屋子里走出来,手里还捧着两本书,姜雅眼尖偷瞄了一眼。

    两本书看起来都有些破旧了,还是老版的那种旁边用线装订,藏蓝色封面,看起来这书年代有些久远了且经常有人翻看,书页的边上都已经起了毛边。

    王之崇走到姜雅面前将手中的两本书递到她的面前:“我收徒也是看资质的,太蠢了,以后可就不要对外说是我徒弟,我怕丢脸。拿着啊,这两本书你带回去看看,等过两天我再看看你能学到多少。”

    两本书,一本制符,另一本则是风水。

    姜雅也发现了这一世自己的体质虽然仍旧有些虚弱,但是比起上一世显然已经好了很多了,就光从记忆力已经五官的灵敏度来说,就有了质的飞跃。

    双目清明,她能看清楚远处的物体就如同近在眼前那般,耳力也灵敏了许多,就今天她坐在院子里都能隔着墙听见父亲和小叔在堂屋里说话的声音。

    见姜雅接过了那两本书,王之崇再次将视线落在姜雅那清瘦的小身板儿上,开口嫌弃道:“你这身子骨也太弱了,从今天起每天下午来我这边,我熬点中药给你调养身子,你这身子骨还想给别人算命,别先把自己小命折腾没了。”

    姜雅一噎,好吧,自己身子骨确实弱,可能是因为小时候吃奶的缘故,姜雅从小就三天两头生病。

    当年杨贵梅生下姜雅不到两个月就又查出怀了姜松,为了躲避计划生育办的那些人,杨贵梅一狠心就给才三个月大的姜雅断了奶,送到了二姑家里养着,条件有限,姜雅每天都只能吃点米汤米糊糊之类的流食,所以姜雅身子骨弱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临走前姜雅抱着书,仰头望着眼前的老人。

    察觉到姜雅的视线,王之崇语气硬邦邦地开口道:“看我做什么,不是要回去?快走吧,你家待会有贵客临门。”

    贵客,有多贵?

    姜雅歪着头想了想,然后想到王之崇的本事,竟然他说有贵客,那就一定是有贵客临门,但是这贵客二字绝对用不到她小叔两口子身上。

    抱着两本书姜雅纤瘦的身子蓦地朝着王之崇躬腰,软糯的嗓音响起。

    “师傅,那我先走了。”

    眼看着姜雅转身离开的小身影逐渐消失不见,王之崇上前两步关上了院门,脸上这才抑制不住浮现出一抹笑颜,这个徒弟不错,很符合他的性子。

    提到徒弟这两个字,王之崇脑海中不由地想到了多年前的事情。

    想到这里,王之崇脸色黑了下来,暗暗嗤笑一声儿。

    突然觉得自己老了啊,这年纪一大就喜欢伤悲春秋的,倒是庸人自扰了。

    这小丫头应该不会像当年那个白眼狼一样,王之崇觉得这一生眼瞎一次就够了,这一次他绝对不会再看错人。

    希望,这小丫头不要让他失望。

    未来,命数到底如何,只有走下去才知道……

    第19章 堂六叔,祖坟

    军区医院病房——

    男人穿着一身病号服半躺在白色的病床上,那只不老实的手从床板下方摸索着掏出一根香烟,刚叼在嘴里就听见病房的门被推开,床上的男人反射性地取下嘴上的香烟就放进了被窝里,抬眸看向病房门口。

    病房门被打开,一个身着军装的男人踏着正步走进来,身高将近一米九,略显黝黑的肤色看起来男人味儿十足,那一身绿色的军装穿在男人身上更是特别合适,仿佛这个男人就是生而为军的那种男人,流血流汗不流泪。

    “傅队,你怎么这时候过来了,差点让你吓出心脏病来了。”蒋严看着走进来的男人,从被窝里将香烟重新拿了出来叼在嘴里,朝着男人抬了抬下颚,含糊不清地开口道:“火,借我一下。”

    “蒋连长,医院禁止抽烟,医生也说过了,让你这段时间老实点儿。”傅深话虽是这般说着,动作却是很自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递到蒋严的跟前,“磁”地一声儿,火苗从打火机的孔里窜了出来。

    猛的吸了一口,吐云吐雾,蒋严这才感觉自己活过来了,从他手术后清醒过来,到今天整整一个星期他都没碰过烟了,要知道平时蒋严可是老烟枪,一天不抽就浑身不舒坦,这一星期差点把蒋严给憋出病来,别那一枪没要了他的命,反而因为没烟抽,要了他半条命。

    傅深瞥了病床上的蒋严一眼,伸手拉过一旁的椅子坐了下来,这才开始谈正事。

    “说吧,不是有事儿问我?”蒋严吊儿郎当地朝着傅深挤眉弄眼道。

    傅深没理会蒋严的耍宝,仍旧板着一张脸,沉声开口道:“那枚铜币是谁给你的?”

    “一个小丫头。”蒋严浑不在意地回了一句,当初小丫头将那枚铜币送给他,他也没想过一枚小小的铜币竟然能救他的这条命,说起来还真得好好谢谢那个小丫头呢。

    “她叫什么名字?哪里人,有没有留下联系方式?”

    “不知道,我就见过一次,顺手帮了点忙然后我就把事情交给向荣去处理了,不过我估计向荣也没比我知道的多,那小丫头看起来挺漂亮的,有一个挺醒目的板寸头,就像我们这样儿的,刺头儿。然后小丫头的联系方式没有,而且小丫头的名字我都不知道。”

    傅深剑眉微蹙,那就是没有留下联系方式了,他派人去查了岚山镇的拐卖案,但是并没有查到有什么有用的信息,因为丢失的孩子当天就都被大人领回家去了,而且让傅深觉得奇怪的是,档案那边好像有点儿不对劲,就像是有人抹去了什么东西,并未记录在案。

    向荣那边他也派人去查了,向荣当初从那个女孩身上得到了有用的信息,却并没有小女孩的信息。

    所有人都没有小女孩的信息,仿佛所有与那个小女孩有关的信息都被人暗中悄然抹去了。

    “咔哒!”病房门再次被推开,一个女护士端着托盘走进来,一进病房就闻到了一股烟味儿,护士柳眉一竖,娇声呵斥道:“蒋连长,我说过多少次了,医院不能抽烟,而且你的伤口还没好,你这样不利于……”

    听着护士的念叨声,旁边的傅深默默站起身来,抬手整了整衣领,然后就在蒋严的视线中转身离开了。

    蒋严看着男人那的背影,心里暗暗怼了一句。

    这就是兄弟啊,就这么把他扔在这里面对护士的念叨,傅队的良心不会痛吗?亏得刚才傅队给自己点烟时他还在心里感动了一会儿,这一被发现,傅队就这么……走了?!

    蒋严觉得,他和傅队,这绝逼是塑料兄弟情吧?

    ————

    这边姜雅抱着王之崇给的两本书回到了家里,还未进院子就听见院子里有人说话的声音,其中一道便是小叔姜汉林的声音,另外一道陌生的男性嗓音姜雅倒是不记得有听过。

    姜雅推开院门走进去,刚踏进院子里就察觉到院子里的人都朝着她看过来,那灼热的视线就算是姜雅她想忽略也不太可能。

    抬眸朝着院子里的那几人身上看过去,姜雅见到姜汉林旁边站着一个年长的男人,男人看上去四十多岁,穿着一身中山装,留着一撇小胡子,看起来有那么点知识分子的味道。

    姜雅敏感地察觉到这个陌生男人和她的父亲姜汉生在长相上有六分相似,姜雅狐疑地看向自己的父亲姜汉生,暗暗揣测,这还不会是姜老爷子在外面的私生子吧?否则怎么和姜汉生长得这般像?

    姜汉生看见姜雅回来了,上前两步拉过姜雅的手,牵着她走到那个陌生男人的面前,开口道:“姜雅,这是你六堂叔,你还是第一次见呢,快叫人。”

    “六堂叔。”姜雅乖巧地叫了一句。

    姜文明见到姜雅的板寸头,忍不住抬手摸了摸姜雅那刺头,开口道:“小丫头很乖,六堂叔听起来怪怪的,姜雅直接叫我六叔便成了。”

    可能是姜雅合了姜文明的眼缘,姜文明第一眼看见姜雅这个小丫头就觉得挺喜欢,遂从手腕上取下一串佛珠直接戴到了姜雅那纤瘦的手腕子上。

    “我这趟回来也没带什么礼物,这小玩意儿就送给小丫头玩玩儿,等我下次回来,一定给小丫头带点洋娃娃之类的东西。”姜文明那动作自然极了,仿佛送给姜雅的不过是一个小玩意儿。

    而一旁的姜汉生和姜汉林看见姜雅手上那串佛珠却是被吓到了,那东西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小玩意儿,送给一个小丫头,会不会太过了。要知道刚才,姜文明见到姜琴和姜松可没这么大方,就给了一个红包罢了。

    说起这姜文明,村里人就没有不知道的,姜文明的父亲和姜老爷子是兄弟,只不过姜文明的父亲年轻时发了财在三十年前就从村里搬走了,说起来,姜汉生和姜文明小时候也就几岁的时候一起玩过那么几次,这么多年过去,如果不是今天姜文明突然回村,还找到姜汉生家里,姜汉生都要忘记小叔这一家子人了,毕竟这么多年也没什么来往。

    姜雅垂眸望着自己手腕上那一串佛珠,双眸一亮,这佛珠颗颗饱满圆润,大小相等,木料也一看就是上等,佛珠四周浮现一层淡雅的雾气虽然比起那些古董来说价值没那么高,但这东西价格绝对不便宜。

    姜汉生连忙从姜雅手腕将那佛珠褪了出来,想要还回去,姜文明却再次将佛珠戴在了姜雅的手腕上,姜文明已经充分表明了他的态度,送出去的东西,他姜文明绝对不会收回来。

    姜汉生也觉得无奈了,只得拉了拉姜雅,开口示意道:“姜雅,还不谢谢你堂六叔。”

    “谢谢六叔。”

    姜雅这才抬眸看向面前这个男人,姜雅的视线在接触到姜文明的印堂时,眸中闪过一抹沉思,印堂发黑,这位六叔最近运道有点不太好啊。

    印堂位于两眉之间,衔接人体先天精气,假如一个人印堂昏暗以至发黑的话,大多是由于体内先天肾气缺乏所致,这时分整个人看上去无精打采,不只身体安康可能会呈现不好的状况,运势不畅也容易遭到影响,典型的倒运相,印堂发黑,离倒运之事就不远了!

    而且姜雅发现这个姜文明身上不仅仅只是佩戴了佛珠,脖颈还用红线挂着一个玉佛,玉是好玉。

    正所谓,人养玉三年,玉养人一生。

    长期佩带玉器,能让玉吸收人身体内的浊气,而且玉器本身也会变得通透,明亮,这便是人们口中常说的:玉养人,人养玉!

    而此刻,姜文明脖颈上戴着的玉已经没了光泽,仿佛玉中的灵气被什么东西消耗了,玉的表面呈现出一种死气。

    因为不熟悉姜雅没有开口,等到几个大人们开始谈事情姜雅便抱着王之崇给的两本书回到了房间里,一进到房间里姜雅便看见姜琴和姜松也躲在房间里,两人见到姜雅进来,连忙走过来将姜雅拉进来,并顺手关上了房门。

    “二姐,刚才堂六叔给了你什么东西?”姜松眼珠子骨碌碌转动,好奇地问了一句,方才透过窗子姜松看见那个陌生的堂六叔朝着姜雅手里套了什么,但是由于距离有点远,姜松并没有看清楚。

    姜雅举起手晃了晃手腕上的佛珠,开口道:“喏,这个。”

    姜松看见姜雅手腕上的佛珠,瞬间没兴趣了,在姜松看来,姜雅收到的这一串佛珠还不如刚才他接到的红包呢,毕竟红包里的是钱,而一串佛珠不能吃也不能当钱花,那边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哎,二姐,你知道这个堂六叔回来做什么吗?我刚才偷偷听到一点儿,好像是堂六叔想让族里人同意迁祖坟,说什么咱们村子里的祖坟风水有问题。”姜松说着靠近姜雅一点点,然后继续小声开口询问道:“二姐,你和那个王老头不是学这个的,你和我说说,这个风水有问题,是什么问题啊?”

    风水是从古至今历史悠久的一门玄术,从另一层意义上来解释便是:风水是自然界的力量,是宇宙的大磁场能量。

    风就是元气和场能,水就是流动和变化。

    风水本为相地之术,即临场校察地理的方法,也叫地相、古称堪舆术,它是一种研究环境与宇宙规律的哲学,人既然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也是人的一部分,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