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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41节

      但婚事必须要退,要不,他凭什么去祈求人家小姑娘的喜欢呢。

    父母抵不过他,隔天就带着好多东西又去了趟田欢家,谈妥了退婚事宜,两家闹的有点生分,再无来往。

    而春天嘛,枝出新芽,鸟声喳叽,万里冰化雪融,风都吹的人心暖暖,林皎最是好美,早早的换了薄衣,外头披着斗篷,四处晃悠,到了书塾,从后门溜进去,坐到正认真温书的男子身旁,他坐于最后,座位都是按照先后顺序排的,而且他身材本就颀长,还真就坐不得前面,正绞尽脑汁的想如何解答恩师的难题呢,脸颊一痛,扭头瞧去,见着小姑娘背着手,坐的端正,冲着他咧嘴嬉笑,手中似拿着个什么东西,脸上火辣辣的疼,估计是个柳条之类的,上方的恩师看了眼,转头继续教课,真是纵的无法无天。

    拉起她胳膊,两天扯拽着到院子里,光线正媚,小姑娘不高兴的甩手,大眼睛瞪的溜圆,牛气哄哄的问,“书呆子,听说你定亲了?”

    他瞬间有点慌张,像一道马上就要解开的难题,却突然当众被老师提问,怎么回都是错误答案。

    “我,我...”支吾两声,被对面矮他一头的小姑娘不耐烦的挥手打断。

    “行了,那你说,她比我长得好看吗?”

    林皎很在意自己的长相,村子里的大娘常说谁家的谁家的貌美如花,说到她的时候,就是珠圆玉润,是个有福气的,差别很大,好吗?

    姑娘扬起的脸蛋嫩滑无瑕,瞳色黝黑,阳光照射她周身,如披着金色的彩光,韶龄茜曦。

    要说林皎,胆子大的没沿儿,就这么大咧咧的问出口,见书呆子干站着,跟个木头似的不吱声,抡起胳膊,挥舞手里的柳条抽他。

    “好你个书呆子,你滚出去,我以后都不想再看见你了。”说罢,自己先蹲下呜呜哭起来,众人闻声纷纷弃了书本出来瞧热闹,这位大小姐,谁见都得绕远走,偏你个新来的凑上去献殷勤,这回,可吃了鳖吧。

    幸灾乐祸的一群人,因着惧怕林夫子的手段,鸦雀无声,反而衬得林皎越发可怜巴巴,一群人没个上前安慰的,小厮哼哼两声,皆四处窜逃,不敢招严苛夫子的眼。

    “皎皎,怎么了,想要什么,听说绣房里新上了许多新样式的裙裳,你去随便挑。”

    他听了夫子的话,心下不赞同,却又不能说什么,眼巴巴的看着小姑娘破涕为笑,绕着夫子转圈。

    这次,夫子不能再轻拿轻放,谁也不能让他家宝贝掉眼泪,话挑明了说,他家要的是个能入赘的儿郎,以后官途运道皆光明无比,但是,不能纳妾嫖妓,必须全心全意的爱着林皎。

    农村里,多得是黄土朝天的汉子一辈子就守着一个媳妇,他们没银子啊,能聘的着个女人,生窝娃娃,这样就很好。

    但有的也会像老头那样,吃够了白菜,心里就去惦记那朵娇花,难免失去分寸,做出后悔莫及之事。

    他走了十几里的路,从一个村子到另一个村子,直至站到家门口,看着炊烟随着大风忽卷来去,浮现出父亲劳作辛勤的身影,母亲愁白的鬓发,他,不该只为了一己私欲,就弃养育他多年的父母不顾,老两口老早就盼着他娶媳妇,抱孙子,享享天伦。

    可他呢,什么都不做,享受着吃喝用度,却还要一意孤行,非得要爬高山,真是自私至极。

    待他奋发图强大业成,必定一鸣惊人,再去跪求恩师,他得有这个能力去保护父母,保护林皎,他才配,当一个男人。

    林皎好多天不曾见过书呆子,小姐妹们到了春季都忙着做饭干活,没人陪她玩,又想起书呆子的好来,悄无声息的跑到人家门口,装着大家闺秀的样子,敲门。

    他父亲已经痊愈,与母亲下地干活,给他留了饭菜在锅里,听得敲门,以为是经常来切磋学问的同窗,蔺正石。

    结果,一开门,眼睛看清站着的人儿时,立刻发懵。

    林皎今儿特地穿件豆绿的对襟羽纱衣裳,腰肢处掐的极紧,窄领子露出点白皙的皮肤,耀眼得很,贻眉气指道,“怎么这么晚才开门?”

    就书呆子自己在家,真是好顽,出溜儿窜进去,像只滑泥鳅,奔着敞门的那屋子去。

    屋中铺着毡毯,虽比不得她家青石地砖干净,但还挺耐看的,这间地方不大,像是单独辟出来的小书房,靠窗是一排书架,桌椅皆对着墙,她奇怪,“书呆子,你摆错地方了,应该把桌子靠着窗户,光线亮啊。”

    他站在门口,还在暗自感叹,他的小姑娘好像又长高了,脸蛋越来越圆,好想掐一下,看能不能嫩的出水,听的她问,回神儿笑着答,“因为外边的翠鸟总叽喳的跳来跳去,会让我分神。”

    哦,原来是这样,林皎小嘴嘟起,“那,不怪小鸟,是你心思不定。”

    男子隽永的眉眼弯弯,唇边牵出宠溺的笑意,“皎皎说的对。”

    “你管谁叫皎皎呢,闭嘴,你不能叫。”林皎被他这一抹笑给勾了魂,美人如斯,俊秀雅致,举手投足的翩翩君子独世而立的傲气,与村里其他男人皆不同,独一无二的傲立鸡群,要不是因着这张脸蛋俊儿,又怎么能招蜂引蝶的让小姐妹们都背地里稀罕的不行,时常玩笑说能让他深邃的双眸深情瞧上一眼,就算是三天不吃饭都值得,可见他的魅力。

    他当时真是嘴上黏了浆糊,平日里出口成章的人,偏就对着她语无伦次,“那,我叫你,林皎?”

    后知后觉的懊恼,他该说,我们之间不是好朋友了吗,我叫你皎皎,你叫我名字,温淮就行。

    再或者,可以说,我觉得皎皎很好听啊,问她有何不妥?

    哪个都好过这句。

    林皎哼了声没说好不好,反而饶有兴致的看着他刚写的策论,表情高深莫测,半晌,他以为是全部看完,准备说点什么感想之类的,结果,小姑娘手掌啪的拍脑袋上,清脆悦耳的一声,他上身前倾,想一探究竟。

    “你这鬼画符的,是什么?”林皎其实觉得他写的字很漂亮,她可是连爹爹临的字帖,看着都迷糊的姑娘。

    “策论。”准备借给同窗,应付夫子检查的。

    恩师的女儿,该是通透灵性,他从书案上拿起中庸,翻开一页,问她,“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这句,可还有另外的释义?”

    这章讲述真诚与明理,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作用。

    林皎毫不在意的摆手,“我不懂,顶顶烦这个呢。”

    他有点讶异,“你,不喜欢读书?”

    多少女子想读,却读不到,你如此接近,却,不喜?

    “别废话,我要去买点炒瓜子嗑着玩,你陪我去呗。”豆绿的裙摆晃悠,显出一张骄纵的脸庞。

    他突然觉得自己不了解她,他爱的小姑娘,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无论什么样子,都敌不过自己的拳拳心意,他想亲手,把最好的都献给她,献出他的所有。

    科试定在开春三月,考子们纷纷押题猜宝,他没兴趣参与,反而蔺正石把所有银子都押在他这个冷门头上,母亲陪同住到县里的客栈,这几日也是睡不好觉,成日里紧张兮兮,他倒轻松自在,一切了如指掌。

    经过七天的艰苦,很快,贴出告示,温淮,稳居第一。

    在科试中,同样名次前茅的还有蔺正石,他为了躲避家中催亲,就老是跑到他家闲聊,这日,为了庆祝,订桌席面,硬拉着他去,一群人酒半正酣,对着当今朝政各抒己见,圣上初初登基,必定需要新鲜血液,正是他们大展拳脚的好时机。

    第64章 陆拾肆章

    温家出了科试第一名的秀才, 整个村庄都兴奋沸腾, 尤其是有适龄女儿的人家,媒婆的鞋都快把他家的门槛踩烂,相对的,田欢被父母日日挤兑, 被两个嫂子寒碜,嘲笑她丢西瓜拣芝麻,只能生受, 暗自忍下。

    而他最近却风光无限, 趁着去请教问题的机会,向林夫子再次表达自己的诚心,小小成绩终于换得和颜悦色,态度软和,但一切需要林皎同意才行, 女儿为大。

    他真的拿不太准, 小姑娘还没定性子,最好玩耍,紧张的在盛放的桃花树下来回踱步,小姑娘俏生生得立着,疑惑, “书呆子,干嘛?”

    手心浸出汗水,直白问她,“桃之夭夭, 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皎皎,可愿嫁与我?”

    等待的时间里,他觉得自己都快失聪,煎熬中可算对面的小姑娘噗呲展开笑颜,娓娓重复,“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书呆子,我愿意。”

    无可否认,这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已经在她的心中扎下了根。

    随后便是各种准备事宜,两方皆是忙的不亦乐乎。

    有一日,蔺正石潇洒闲至,手拎酒壶,脚踩木屐,“你这穷乡僻壤的地界还能跑出个汗血宝马,真是怪哉。”

    “我家乡山明水美,钟灵毓秀,哪不值当个马儿跑。”

    手腕翻转,羊毫笔在宣纸上勾勒格转,线条分明。

    “当初你课业就最好,画也这般好,还让不让我等苟活了?”撩起袍子坐于椅中,抬手指着泸水村的方向,再次强调,“刚才有辆特别奇怪的马车驶去那个方向,才下过雨,道路泥泞,像我这个豪华马车慢腾腾的行驶过,都留下很深的辙痕,那个是汗血宝马啊,怎么疾行,还能留下那么浅的一道呢,太不合常理,车厢外表看着挺朴素,不像是贵人用的,到底,为何?”

    他这好友,就关心些奇葩的异事,凝神下笔,不理他自言自语。

    “嘿,你的小姑娘来了…”

    蔺正石摇头晃脑戏谑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他们俩的婚期定于金秋,如今已不剩多少,前几日刚见过,仍旧想念的甚,嘴角弯起噙着笑迎上去,“这么会儿,都等不得?”

    刮下她的小鼻子,二人旁若无人的腻歪起来。

    自从那日求婚过后,感情突飞猛进,他好像每日都活在粉红泡泡里,幸福的忒不真实。

    一直旁观的蔺正石撇嘴,这呆子还真的被个小姑娘拿捏的如个面团,罢了,人各有志,他还是去探索一下新物什。

    这个新物什是什么呢,是泸水村外围新盖的庄子,一准儿的娇客,听说是枋洲的县主,若是个傻不愣登的,勾搭上了,那不得前途无量?

    日日夜夜,时光流转,到了温家秀才娶妻这日,男女老少皆候在村头,等着新娘子坐喜轿窈窈而来,唢呐吹打,十里红妆,捧着苹果的林皎刚才哭了一顿,不舍的拉着爹爹,她,后悔害怕,不想嫁了。

    恩师在泸水村附近新建了两间房,他父母已经住进去,和村里的乡亲们处的也不错,只不过新婚还必须得进祠堂,这是规矩。

    酒席设的长且客人多,他酒量又实在差,多亏着蔺正石,要不,腿软的都进不去洞房。

    人生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可惜,即将迎接他的是,小姑娘奔溃的悔婚。

    还能有更悲催的事吗,他使尽了浑身解数也没能劝服小姑娘,她一直嚷嚷着回家,这儿不是她的家,像个没长大的孩子,没有安全感,生活在爹爹大树的羽翼下。

    好不容易安抚住,等着明日上过香后,一起回家。

    大红喜被之上,没有丝毫的旖旎和你侬我侬,小姑娘趴着睡不稳当,还抽噎着,睫毛上泪珠还挂着,尤为可怜,已经十四整了,还没个定性,他低头嗅着自己喜服上的酒气味,不敢起身去洗漱,眼神柔柔,一寸一寸流连着她的睡颜。

    他和心爱的小姑娘终于喜结连理,每日一起用饭,每日一起玩耍,每日一起居寝,不久后还会有个融合两人骨血的子嗣,这一切,都太美好,他无法闭眼,就怕醒后是场梦,烛火温吞灿灿,慢慢燃尽。

    清晨,秋风飒爽,他先端水给小姑娘洗漱后,又拿了箅子给她梳头画眉,熟稔的不像第一次,林皎即将见到爹爹,心情舒畅,笑话他道,“书呆子,手艺不错,以后钦点你是本小姐御用的了。”

    胡言乱语,“小心说话。”他狠她一句。

    “书呆子,你个胆小鬼。”说罢,微吐粉舌,扮成小狗汪汪两声。

    他心痒的厉害,俯身贴近,唇沿着她的鼻端向下,触碰缱绻。

    “呵呵,痒,你身上,恩,一股松香味儿。”小姑娘被他弄的痒痒,怕的缩头,指着他新换的锦袍说道。

    “喜欢?给你也熏熏?”拉着她站起身,整整衣襟,往祠堂去,边还问,“皎皎,饿吗?很快就好,回了再吃,待会儿跟着我做就行,我跪下你就跪,不用多说话。”

    林皎嗯啊的答应,脚步轻快,面露轻松,不像是新嫁娘,反而像是来串门看热闹的。

    老两口早就等着,行礼过后嘱咐两句,开祠堂拜祖宗,一番下来,林皎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手指杵着男子腰间,有气无力的咂嘴,“温哥哥,我饿了。”

    这一声温哥哥,真是暖煞了他的肺腑,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她,环望四周,看见几个小孩子正打闹,过去哈腰说几句话,回来塞给她一块糖,温声劝慰,“先甜甜嘴,一会儿咱就回。”

    林皎咬着糖块,不吱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到爹爹?

    他似知其所想,捏着她滑嫩的小手说道,“昨夜哭鼻子,羞不羞,等见着岳父,得好生告状。”

    “我才没有,你别冤枉我。”她的声大,引着母亲回头来瞧,忙护着她埋头继续。

    有惊无险的度过了一个早晨,林皎可算吃上口热乎饭,母亲做的手擀面,上头铺了一层碎肉酱,香气扑鼻,还有盘子金黄的椿芽炒鸡蛋,催促他们赶快,别误了时辰,风残云卷后,换身衣裳,启程去泸水村。

    林皎回了家,就像猛虎开闸,放疯的野,小姐妹们都来瞅秀才新郎,好顿夸奖后,有个快嘴的突然提起去年冬天,她亲眼看见温秀才和田欢一起从木屋里出来,衣衫不整的,像是,迎着林皎恶狠狠的眼神,慢慢说出口,像是宿了整夜。

    这一下,桶破马蜂窝,她的夫婿,之前还订过亲事,这就是污点,如今提起,她田欢就是仇敌,一山不容二虎,飞奔出去,气势汹汹问温淮,“你和那个什么欢,一起睡过?”

    他当时真是实诚的要命,木着解释说,“她叫田欢,当时情况特殊,所以同宿在木屋中,并无越矩。”

    她才不管叫什么欢呢,什么越没越矩呢,一起呆整夜,那时还是订了亲的关系,哼,大骗子,我要去问她。

    当时的林皎,是有着无人能敌的胆量和气概,撇下一大堆的麻烦事,跑了。

    恩师见他要去追,示意小厮去,拦下他,无奈说道,“温淮,不用管她,你现在说什么都是错,爹相信你,我们坐下,谈谈往后之事,你明年可还要参加乡试?”

    如此这般,他没去追,导致,余生都处于后悔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