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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39节

      “不行!”高文秀才出口否决,高燕燕却讥讽道,“父亲,我要是您,就痛快盖了这个章。您为了讨皇上欢喜,这度牒上阿弟的生辰八字是改动过的吧?若让有心人追究起来,治您一个欺君之罪,很好玩么?与其让他留在金陵给人发现,倒不如让我远远带走。横竖您的功劳已领,这金陵府尹已经坐实。况且少一个拖油瓶,您回头再想娶位名门闺秀做继母,生个嫡亲儿子,不也更加顺利?”

    高文秀额上青筋爆起,抬手就打,“你个忤逆不孝之女,竟敢威胁你爹?”

    可高燕燕再不象从前般任他宰割,抬手将他手臂抓住,“我劝父亲不要动粗。我今儿为着高家颜面,是孤身进来,可外头我带的丫鬟家将还好几车呢!若让人瞧见戚家太太脸上挂了彩出去,只怕武将之家的下人,可就要闹翻天了!”

    第134章露脸

    高文秀脸色青了半晌,到底接过度牒,签字盖章了。

    高燕燕心中一块石头总算落地,可要拿回度牒时,高文秀却道,“你既挑在重阳这日回来,少不得要送你爹一份见面礼。否则万一给人问起,让我脸面往哪儿搁?三千两,不能再少。否则我宁肯毁了这度牒,也不让你如意!”

    高燕燕脸都气白了,瞪着他半晌,忽地悲愤大笑,“好好好!果然是高家之秀,连亲生儿女都能当成买卖来谈。果然是好魄力,好狠心!”

    她拔下头上凤簪掷了过去,“这是老爷送我的御赐之物,遗失便是重罪。你可以此为凭证,去任一昌隆钱庄以戚家名义支三千两出来。钱到还簪,可还如意?”

    高文秀接了凤簪看清内造的标识,确认女儿没有撒谎之后,这才将度牒递出。

    高燕燕牵着小和尚离开,只是在转身前,又问了一句,“父亲,你总是口口声声说要光复高家门楣,为此,也不知牺牲了多少家里人。可您真的是为了高家吗?还是为了自己的锦绣前程,升官发财?”

    高文秀理直气壮道,“我既是高家,高家既是我!我有锦绣前程,能升官发财,就是光耀高家门楣!”

    呵,呵呵。

    高燕燕嗤笑出声,再不发一言,只牵着小和尚悄然离去。

    只是在上车离开前,小和尚最后看了金陵行宫一眼,然后把手上一直舍不得吃的糕点,送到高燕燕嘴里,“阿姐,你尝尝,好香。”

    高燕燕摸摸他的小光头,心中酸楚,把瘦成小猴儿般的孩子揽到自己怀里,“阿姐不吃,你自己吃。”

    小和尚却很是固执,“阿姐不吃,我也不吃。那个小施主都要跟她阿姐分,我也要跟阿姐分。”

    高燕燕心中一暖,张嘴小小咬了一口,赞了声好吃,又往他嘴里送。

    小和尚这才肯吃,一口下去,顿时笑眯了眼,又软软倚在她怀里问,“那小施主是姓宁么?”

    “是。不过阿弟,你不用叫她小施主。叫阿妹,或小阿姐好了。反正阿姐会想办法让你还俗的,只是可能还要假装一段时日。”

    小和尚却嘿嘿笑了,“她就是小施主,因为她是第一个向我布施的人啊,师父说,这样的都得叫施主。不过往后,我跟着阿姐,就不是真的小和尚,而是假的小和尚了,所以我不会再把别人当施主的。我聪明不?”

    高燕燕本来心中还有诸多悲愤和伤感,却被他这童言稚语逗得消散了大半,抚摩着他的小光头道,“我家小阿弟,最聪明了!等回了山东,你好好跟着你姐夫习文练武,往后光耀高家门楣,就靠你了。”

    小和尚惊道,“不是有爹吗?他那么爱光耀门楣!”

    高燕燕噗哧笑了出来,随即不屑道,“他那样心胸狭隘,自私自利之人,走不长远的。我们高家赫赫威名,可不能败落在他手上。阿姐就等着,等你将来学好了本事回去,把他们统统踩在脚下!”

    小和尚道,“阿弥陀佛,罪过罪过。阿姐你这么凶,姐夫不怕你么?”

    高燕燕脸上微红,“小坏蛋,连阿姐也敢打趣,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

    于是,她心头的最后那一丝愤懑,也烟消云散了。

    离开金陵的高家姐弟,只觉天高海阔。而留在金陵行宫的高文秀,正与人举杯,畅谈诗词。端的一副风度翩翩,一派谦谦君子。就连宁芳,都被这位府尹大人的风姿迷惑。

    又在听说这位府尹大人也是家道中落后,全靠自己一步一步干到如今的位置,更加敬佩。

    然后她这儿正仰慕着,被仰慕者也刚好说到她了。

    “这首署名溪下客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是谁写的?”

    宁芳小脸一下红了。

    那,那正是她呀!可这是要表扬,还是要批评啊?

    宁芳有点心虚,不太敢答。

    想参与重阳诗会,需要有一定身份,但并不是每个有身份的人,都会写诗作词。可既然来了,也不能不应个景。就算不会写诗,但能“写”一首诗就行。

    宁芳到底年纪还小,就算给本家学堂夸她字写得不错。但因为习字时日尚浅,所以她便挑了唐代大诗人王维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这首广为流传的简短小诗来书写。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通诗只有二十八个字,笔划也没有特别复杂和冷僻,宁芳一次书写成功。因女孩儿不好透露自己芳名,就以下溪村名,给自己起了个雅号,叫溪下客,署了个名上交了。

    但在坐的俱是行家。

    当高文秀从一堆诗词里,单拎出她的来问时,便有人看出门道了。

    “笔力虽然稚拙,但已经很有几分骨力。若加以时日,必成大器。”

    高文秀笑道,“难为这号儿起的也有趣,是取自‘山下兰芽短浸溪’么?这是哪家儿郎,快出来解释下!”

    他是看出习字之人年纪不大,有心提携,所以故意提出表扬来了。谁知竟会是个小姑娘?

    宁芳还怕自己写得不好,没想到却是得了夸奖,一时小脸涨得通红。反倒是小宁茵,方才亲眼看她写的这诗,此时便声音清脆的骄傲道,“这是我二姐写哒!”

    众人诧异了。

    原以为能有这般笔力的必是个男孩子,没想到却是个七八岁的小姑娘。而且还取了那样一个有诗意的号,半点不带脂粉痕迹。

    高文秀原本有些不信,可听说这是去年新科进士宁怀璧的女儿后,神色和缓了几分,“那这是用你父亲的号?”

    宁芳红着脸轻轻摇头,略有些结巴道,“这,这其实是我家乡下一个村子。因去年曾陪家母去下溪村养过半年的病,便以此为号了。那儿有条玉带溪,上游便叫上溪村,下游便是下溪村了。”

    众人莞尔。

    亏他们还以为多有意境,原来竟是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