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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22节

      “你肯定?”

    罗家和问道。

    “肯定,”

    小方点点头,

    “我刚刚觉着这篇写的真好,看了好几遍呢,数量也点过好几次了没错,就是四十张,只有五个章节,我还惋惜了半天呢。”

    “行,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罗家和挥挥手让小方离开,又拿起这四十张纸再细细读了一遍,心里就像有只猫爪子在挠。

    这尸毒如此霸道,哪怕被怪物挠破一点点皮毛,也会很快被感染成新的怪物,力大无穷,好食人肉却又毫无人智。可第一个怪物是怎么来的?

    这徐长卿和唐门后人之间的斗法又是怎么个结果?谁胜谁输?

    善良的雪见被贪生怕死的族人背叛,又将何去何从?

    景天也感染了尸毒,可他为什么和同样感染尸毒的人相比,却发作的更缓慢,症状也轻微的多呢?难不成景天也是有什么天赋和法术不成?

    一连串的问题萦绕在罗家和的脑袋里,偏偏这文章却戛然而止,没了下文。

    罗家和将这四十页纸小心的叠好放回信封中,放在了自己的左手边。

    之后的文章在罗家和眼里都显得乏味起来,但他还是耐着性子忙完手头的工作。

    罗家和从来没有感觉到信件像今天这么多过,好不容易结束了今天的工作,罗家和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拿着这份文稿,敲响了主编的门。

    “不行。”杨主编相当干脆坚决的拒绝了罗家和极力推荐这篇小说刊印在杂志上的建议。

    “为什么?”罗家和把稿子从信封中掏出来,递给杨主编,

    “构思、文笔都是上佳,情节更是引人入胜、环环相扣,最难得的是题材新颖,还是连载形式,当称得上佳作了。”

    杨主编摇头,

    “可这严格来说,仙啊鬼啊的,到底是封建迷信的东西,我们杂志要刊登的,是思想先进,技术先进的文章,不是倒回去追求迷信封建的小说。”

    “可这篇并没有宣扬相关的封建思想,我认为,比起迷信而言,它反而更像是神话,借主角的视角剖析人心之善恶,在情义与利益的抗衡中作出选择,还通过朗朗上口,饶富趣味的冒险形式吸引读者,这在现在的诸多作品中算是新颖的,读来实在让人眼前一亮。”

    罗家和辩驳道。

    杨主编摇摇头,

    “家和,是不是封建迷信,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我说了算的,而是要看读者怎么评判。

    “先不说读者大家都对之褒扬居多,我们是不是跟着作家沾光,万一这篇被打上了追求封建,搞迷信,愚昧大众的名号,作家被追究责任就算了,我们红星杂志也要跟着倒霉,到时候全体上下几百号员工,你叫我怎么跟这些人交代?”

    “可――”

    罗家和还想再说什么,却被杨主编打断了,

    “行了,这篇――你拿走扔了吧,也不用再拿到会议室讨论,我是不会同意的。”

    “我――”

    罗家和张了张嘴,杨主编却已经挥了挥手示意他出去了。

    罗家和只能拿着四十页的手稿退出主编办公室。

    罗家和回到家,又把《蜀山奇侠传》仔细读了一遍,但最终还是徒然的放下了稿子,悠悠的叹了口气。

    他到底只是副主编,比不得主编有话语权,主编不给刊登,他怎么能越得过他去强行刊登呢。再说了,主编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他们的确冒不起这个风险。

    只是,罗家和到底是不甘心。

    “吃饭了。”

    妻子在门外催促道。

    “好。”

    斟酌了再三,罗家和还是放下了手中的稿子。

    第16章

    接下来的日子里,罗家和只要一回到家中,一定会从抽屉里拿出《蜀山奇侠传》的这前五个篇章翻来覆去得看,只可惜再怎么看,也不可能凭空生出第六章第七章来。

    等等。

    罗家和突然坐直了身子,他为什么不能私下里跟作者联系一下呢,自己可以花一些钱买他的故事,不出版,但是只给自己看哪。

    为自己的机智鼓掌,于是他开始翻来覆去的看首尾两页和信封。

    奇怪――怎么没有署名。

    罗家和不相信。

    怎么会有人寄稿不署名呢?

    这可怎么办?

    罗家和没办法,只好照着寄过来的地址写了一封信寄出去,在信中表达了杂志虽然不收但我个人很喜欢是否可以以个人名义买下你的故事云云,并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当然,作为文人一个,罗家和的措辞文雅了很多。

    但是在这个信息交通都不甚发达的年代,没有署名收到的概率是不大的――怎么会没有署名呢?

    罗家和气的不行。

    这邮局的办公人员也太马虎了吧,没有署名怎么也不知道提醒一下,不知道没署名本来是不能寄的嘛?!

    现在他也写了一封没有收信人的信,只希望那人能收到吧。

    饶是罗家和在这边如何跳脚,忘了署名的温向平照样美美的过自己的小日子。

    因为上次补交礼物的事情,温向平受到了启发,不一定要在桌子面前才能创作嘛!

    于是从那之后,无论是背着柴刀上山砍柴,还是扛着锄头下地种地,温向平身上都装着纸、铅笔、橡皮。

    苏玉秀调侃他,

    “人家的三件套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要么就是脸盆、被褥、搪瓷缸,怎么到你这儿就成了信纸、铅笔和橡皮,还是随身带的。”

    温向平炫耀的拿出自己今天写的纸给她看,

    “你看,今□□阳带甜宝去摘嫩芽吃,途中碰见了野果子,朝阳爬树为妹妹,结果甜宝一咬果子皱了脸――原来这果儿看着红彤彤,内里却是酸不溜秋!”

    苏玉秀噗嗤一笑,

    “甜宝那个小贪嘴――”

    随即又疑惑道,

    “可这事儿我怎么不知道?”

    温向平得意的抬抬下巴,

    “中午睡觉的时候朝阳跟我讲的,我下午一起来就记下来了。”

    苏玉秀接过温向平手中的纸,感慨到,

    “本来还觉得写杂记有点怪不好意思的,谁每天这样记自己家发生了啥。现在这么一看,倒挺有趣的。”

    温向平为自己抱不平,

    “我哪有什么都记,我又不是狗仔记者要剖人隐私――我只记咱们这些有意思的事,将来看着能会心一笑的事好不好。”

    苏玉秀疑惑,

    “狗、狗崽?狗崽怎么了?”

    温向平自知失言,连忙把话题圆过来,

    “我是说,咱家该养个狗崽了,能看家护院还能陪孩子们玩,多好。”

    苏玉秀被糊弄了过去,点点头,

    “也好,家里养了鸡鸭,也确实需要狗狗看着别被人偷了才行。”

    “是是是。”

    温向平点头附和。

    “对了,你的童话寄了么?”

    苏玉秀又问。

    温向平笑的成竹在胸,

    “还没,等过两天休息了就去寄,不过我猜,这次一定能中(zhong)。”

    苏玉秀自然不会去打击丈夫,之前的一次失败已经让他愁眉好几天了。于是鼓励道,

    “我也这么觉得。”

    想了想又问道,

    “向平,你的笔名是什么?”

    苏玉秀为了能和丈夫有共同的话题,装作不经意似的和知青出身的媳妇子聊起了发表文章的话题。这才知道,想要出版文章,光有内容是不行的,还得有一个代表自己的笔名。

    所以才有了这个问题。

    温向平面色一僵。

    他上次寄《蜀山奇侠传》的时候没有署名。

    可署名这事儿还真不能怪温向平。

    他成名已久,身边自有秘书为他打理一切琐事,他唯一需要做的就是逛逛世界写写文章,哪里注意的到要标识自己的笔名。

    署名?那都是他的秘书把他签了一次的名复制粘贴上去的――毕竟大批量的书本刊印都是依靠计算机的,复制粘贴多方便。

    何况,温向平更喜欢用笔尖创作,多少人一听闻这是温向平的手稿,都争先恐后的抢着要,根本不在乎上面有没有署名――当然要是有就更好了,没有也不差,字迹就能表明真身。

    所以温向平还真没想过要标一下笔名的事儿。

    温向平一拍脑门,“哎呀”一声,

    “我忘了这茬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