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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首辅大人撩妻实录》

    作者:一枚青梨

    文案:

    这是一个高武力值暴脾气女主,被高智商高颜值小狼狗男主,坚持不懈,终于撩成家养小白兔的故事。

    男主扮猪吃老虎,女主外表冷淡,内心软萌。

    爹不亲娘不爱的世家嫡女嫁了个王爷,

    结果大婚当天,王爷当场去世,成了小寡妇,还留下个包子。

    叶翎表示情绪稳定,只是喜欢揍揍皇子,怼怼心机狗妹妹,

    努力把包子养成皇帝,时不时跟长公主抢个面首而已。

    首辅大人表示:我就是那个面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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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标签:平步青云 甜文

    主角:薄尽斯,叶翎

    第1章 王爷遗孀

    夜残更漏,滴答的水声落入耳中宛如清脆的乐声。黎国最恢宏的一座宅邸的内院之中,祠堂的灯火燃着。

    烛火之下,一道清瘦的身影跪在祖宗的牌位前。

    叶家嫡女,本该是叶氏一族的除家主之外身份最为尊荣的女子。黎国开国至今,已经有七位嫡女母仪天下。以至于民间一直坚信,哪位皇子想要登上帝位,必须要娶叶家的嫡女为妻。

    但现在叶家的嫡女叶翎,已经在祖宗的牌位前跪了三天三夜。父亲让她反思自己这半年来犯下的错误。

    叶翎数着更漏,已经不太记得清时辰了。即使她自幼习武,这般跪下来,膝盖怕也是要废了。但父亲这一次是动了肝火。

    正如娘亲所言,她嫁入叶家二十年,这是头一次见到她爹发怒。叶家家主盛怒,自然无人敢帮她说话,唯一会护着她的哥哥此刻也替了容亲王在边关领兵打仗。

    大约一炷香前,三妹倒是偷偷溜进来一趟。这家中若说谁敢在父亲的头上拔毛,也就只有爹娘的掌上明珠叶惜怜了。

    叶惜怜绕着叶翎走了一圈,状似无意地踩住了她的手,唇畔牵起了一丝笑意:“王妃姐姐,跪了这么久,辛苦了吧。妹妹帮你活泛一下筋骨。”

    叶翎默不作声抽回了手,继续数着更漏。叶惜怜蹲下身捏住了她的下颚:“叶翎,我以前还总是羡慕你。你一出生就注定会嫁给未来的天子,成为黎国的皇后。这也就罢了,偏偏你要嫁的还是七殿下。我本来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会活在对你的嫉恨里。可现在,我觉得你真可怜。”

    叶翎微微眯起了眼睛,下意识要去握腰间的剑,却忘了方才在门外已经解了下来。叶惜怜继续道:“我从来没想过,原来你这么蠢。放着好好的皇后不当,却要嫁给容亲王。当个王妃也就罢了,偏偏你嫁的还是个死人。你说你图什么?”

    叶翎没有作声,她听到远处传来了父亲的脚步声。不多时,叶家家主叶弘铭推开了门。一眼瞧见了正咯咯发笑的叶惜怜。

    他脸一冷,语气也有些着恼,却没有斥责她:“怜儿,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早些回房休息。”

    叶惜怜吐了吐舌头,绕开叶翎轻快地从爹爹身边路过。叶弘铭看她的目光柔了柔,半是宠溺半是无奈。

    叶翎眼角的余光是可以看到这些画面的,却也只能当做没看见。爹娘对儿女宠溺的目光,从来只

    在哥哥和三妹的身上才会有片刻停留。看她的眼神却永远是冰冷而疏离的。

    如今因为她向陛下请旨解除和七殿下的婚约,嫁给故去的容亲王,那冰冷的目光里便多了一层怒意。

    烛火摇曳,拉长了叶翎的身影。但她依旧后背挺直,微微抿着唇。叶弘铭捏紧的双拳狠狠攥了半晌,良久才压抑着怒火道:“叶翎,你可知错?”

    叶翎沉默了片刻,缓缓张开了嘴。三日滴水未进,换做寻常人早已经耐受不住了。就是她现在也已经是勉力在撑着,她一开口便觉得空气都像是要割伤喉咙。

    她嘶哑着嗓子,轻声道:“父亲觉得我错了,我便是错了。”

    叶弘铭咬着牙根,他忽然上前一把将叶翎自地上提了起来:“你可知我叶家在黎国能权势滔天,外面又有多少眼睛在盯着?我跟你的兄长如履薄冰,小心谨慎。你却因一己私利便让叶家在你身上倾注了十年的心血付诸东流!你——”

    叶弘铭气急,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一把将叶翎推了出去。叶翎踉跄着后退了几步,跌倒在地。叶弘铭指着她道:“你兄长现在为了弥补你的错误造成的损失,现在正在边关抛头颅洒热血。你倒好,躲在容亲王府当你的太平王妃。你心中可还有叶家?!”

    “叶翎愿去边关保护兄长周全。”

    叶弘铭怔了怔,低头看着叶翎。她的手因为饥饿,已经无力支撑身体,瘦弱的身躯摇摇欲坠。叶

    弘铭冷哼了一声,负手道:“既然你有心弥补,从今夜起,你便奔赴边关,保护好念初。倘若他有什么三长两短,你也不必活着回来!”说罢拂袖而去。

    叶翎松了口气,眼前已经开始发黑。但她还是强撑着站了起来。她扶着门框,寒风从门口灌了进来,却不觉得冷。只是烛火下的那道身影,看起来未免有些凄凉......

    转眼三个月过去。

    今日军中休沐,叶念初带着妹妹出了军营,来到边关的飞光城采买些日常的物件。此刻她一袭荆钗布裙,坐在边陲的飞光城唯一一家茶馆里,发间还别了一朵小白花,正等着刚点好的菜上桌。

    叶念初一想到妹妹在军营里成日里吃不饱,就心疼不已。于是一口气点了八道菜,样样有肉,想让她饱餐一顿。

    茶馆里鱼龙混杂,不少人围在一起聊得热火朝天。叶家兄妹二人在不起眼的角落里,却总有人忍不住要打量两人。尽管已经穿着得很是低调,还是有人时不时偷偷打量他们。

    那一桌人聊着聊着,声音忽然大了起来,似乎是在争吵。

    “要我说,咱们王爷就是被那个女人给克死的!不都说温柔乡英雄冢么!”

    “胡说八道,王爷英明神武,才不是那等好1色之徒。”

    叶念初闻言,瞥了叶翎一眼,慌忙往她碗里夹了个鸡腿:“来来来,吃鸡腿。吃了鸡腿跑得快。”

    若不是看在鸡腿的份上,叶翎回手就是一条板凳,砸死那帮嚼舌根的。

    “听说王妃本人美得像是仙女下凡,要不怎么说红颜祸水呢。”

    一旁一个提着篮子卖鸡蛋的大娘也凑了过去,拢着袖子道:“要我说啊,这种女人就是克夫。咱们有句俗话说得好,丑妻薄田家中宝,女人就不能长太漂亮。”

    叶翎几乎是忍无可忍,正要一脚踢翻桌子,将这群人狠狠揍上一顿。忽然,靠窗的一名男子晃着折扇,嗤笑道:“最赞同这句俗话的,怕是只有生得丑的人了。”

    那大娘顿时涨红了脸,捋起袖子就要寻说话人骂街。可一转头看到了那名男子,顿时眼神也变了。这世上有些人,天生就是让人不忍冒犯。

    叶翎瞥了一眼,这人生得确实是好看。旁人与他比起来,都好像是脚下的泥。

    男子从袖中取出了两吊钱摆在桌上,一面起身一面道:“我倒觉得,那位王妃有恩报恩,敢作敢当。其气节足令在座诸位汗颜。你们在背后议论她克夫的时候,想想是谁如今代夫从君披挂上阵,才有你们今天悠闲地坐在此处一番恶言相向?”说罢起身离去。

    叶念初小心翼翼地去瞧叶翎的脸色,发现她正奋力啃着水晶肘子,似乎浑然没有听到那男子的话。

    他心下叹了口气,他这个妹妹也是命苦。从小被爹娘送到那不是人待的地方,学了十年的武。与世隔绝多年,养成了这么个冷淡又没心没肺的性子。一转眼嫁了人,还是个死人。

    刚成婚就守寡的,她还是叶家头一个。外人都只道她向皇上自请代夫从军,实际却是爹爹派她来保护他的。

    军中哪里是人过的日子,尤其是黎国和姜国几番鏖战僵持不下。打起仗来更是澡也没得洗,军粮供不上的时候还要饿肚子。最重要的是,每天眼见的都是血肉横飞。一个女孩子家,哪里该受这样的苦?

    故而最近姜国和黎国难得消停了几日,军中休沐,他就带着妹妹来到了飞光城吃顿好的,再给妹妹买些女孩子爱用的东西。譬如簪花,珠宝或者是香囊一类的。

    顺带着,叶念初还打算查探一下飞光城中的姜国细作。

    于是下午,两人就在街上闲逛了起来。季春时节,天气渐热。但是叶翎的存在,足以让叶念初时时都觉得置身冰窟。她冷着一张小脸,少年老成地背着手走在街上。两旁上铺里的绫罗绸缎,她是瞄都不瞄一眼。

    长安里就是再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也总会时不时透出娇憨。可他妹妹别说是娇憨了,平时一张脸板得跟万年寒冰似的。就连容亲王死的时候,她也一滴泪没有掉过。有时候叶念初也怀疑,他妹妹这颗心是不是冰做的。

    他将叶翎带到了一家胭脂铺里面,让她专心挑选胭脂。

    叶翎其实对胭脂并没有兴趣,不过哥哥既然带她来了,她便也认认真真看着。叶念初见她挑选得认真,便随老板进了里屋。

    这胭脂铺子只是个门面,内里却是一处暗哨。叶念初最近得到消息,城中进了不少的细作,所以他要亲自来查探一番。

    叶翎抱着胳膊皱着眉头看了半晌胭脂水粉,店小二小心翼翼地看着眼前这个杀伐气很重的美貌女子。她往那儿一站,别的姑娘都不敢走进来了。

    “姑娘,你选中了没有?”店小二一面瞄着里屋,一面偷瞧着叶翎。

    叶翎闻言,缓缓伸手指了指其中的一盒:“这个擦在哪里?”

    “擦在脸颊上的。”

    “那这个呢?”她指着一盒水粉道。

    “也是擦脸颊上的。”

    “都有什么用?”

    店小二热心道:“这个水粉呢是用来将脸涂得白皙的,可以遮盖脸上的红晕。而这个胭脂呢,只需要一点点,就能让面色看起来红润娇俏。姑娘要哪一个?”

    “那这不是白费事么?”叶翎嘀咕了一句。

    店小二怔愣了片刻,黑着脸走到门边,摆出了手势:“请!”

    叶翎知道这是店小二下了逐客令,也不多逗留,转头出了门。可是出来也没见到叶念初,她四下找了找,到处不见大哥的踪影。

    叶翎虽然武艺高强,但却是个彻彻底底的路痴。行军打仗的时候,叶念初恨不得将她捆在裤腰上。

    最离谱的一次是他妹妹与敌军交战得正酣,大军已经撤了,她也没听到军号。于是她追着敌军一路过去,来到了对方的敌营。

    据说当时敌营的士兵已经生火准备吃晚饭了,刚坐下喝了一口热乎的,叶翎就浑身是血地出现在他们面前。吓得敌营的士兵连滚带爬跑回去拿武器。

    结果回来的时候发现,叶翎正坐在火堆旁,一个人吃光了他们四五个大老爷们儿的晚饭。吃完还砸吧了一下嘴,留下了一句话:“姜国大米就是没有黎国的香。”说完飘然而去。

    后来转悠了七八日,天天如此。一到饭点就准时出现,姜国的士兵是烦不胜烦,又不敢拿她怎么样。他们不是没想过生擒她,但是冲上去的人都送了命。最后逼得敌军连夜拔营走人。

    叶翎在街上寻了一会儿,不出意外地迷了路。但叶翎并不着急,甚至很是从容。因为她想起容亲王教过她的,男人最爱去的地方之一便是——烟花之地。都说军中待三年,母猪赛貂蝉。哥哥毕竟也是二十出头的血气方刚的少年,这一转头就不见了,极有可能是去了这种地方。

    黎国有一名为醉生梦死的青楼,开遍了整片疆土,长安里有一家,夜翎还随容亲王去过。飞光城也不例外。华灯初上,一盏盏红灯笼点燃,正是青楼开门迎客之时。

    她看着一条条手绢在眼前翻飞,有女子娇俏地用甜腻的声音唤道:“来呀,来呀,快活嘛......”

    叶翎略一犹豫,绕到了后门。她正要翻墙进去,后门忽然开了。几名衣衫不整的男子探出了身来。叶翎正巧与他们打了个照面。

    几人形容猥琐,身上发出了难闻的酒味。其中一人已经是酩酊大醉,一张嘴便冒出了一句姜国话:“这姑娘比刚才那个好看多了,来,到大爷这儿来!”

    叶翎瞥见他们腰间的刀和脚上的马靴,双眸一沉——姜国的细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