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2节

      是狗娃。这孩子这么早就起来了?邱澄明转头就看到身后不远处,那背着背篓的小小身影,看着他走的方向,这是要山上?是了,这时候山里秋木耳正盛,多采些晾干了不管是卖钱换粮还是存着当冬菜都是好的。

    “狗娃啊,这么早就上山了?对了,明叔有事儿要出去几天,你这几日不用准备老马的草料了,别忘了啊。”

    “哎,明叔,早点回来。”

    “知道了。”

    山谷中的村子,回声似乎特别的清晰,那喊着早点回来的孩子的清脆声响,在邱澄明的心里不住的回荡出了好几重的音效。让他的心颤颤的,好像特别的软糯。

    走出第一道门,邱澄明背上了弓箭,穿过第二道们,他又骑上了马背。小跑几步,猛地转头,看看那刚建成没多久双重的村寨大门,邱澄明早先还有些忐忑的心忽地就那么稳了下来。

    哪怕是为了村中狗娃那样懂事的孩子,为了自己老爹那样期盼的眼神,自己也不能退缩。古话说的好啊,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自己这一次去,不仅仅是要了解人数,马匹,若是可以,其他细节也该都探听仔细了,说不得就能成为将来和马贼对战的胜利契机。

    老马恢复了30%的状态,再不是跑几步都腿软的模样了,现如今小跑起来,脖颈上的鬃毛微微飞扬,颇有几分神采,一路往西面疾驰的时候,入目的广阔草甸子,更是让这一人一马难得的有了几分撒欢的兴致。

    “老马,咱们跑起来了哦……”

    “……啾律……”

    ……………………

    邱澄明曾带着族人一路迁徙,这样的经验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而经历过这些的人,即使在粗的神经,也一样会变得细腻起来,这一点其实和那些马帮的小贩们十分的类似。从这一点上看,邱澄明的这个身份设点是十分合格的。

    看看,在集镇上,在各个摊位中流转,不住的询问各色物品的邱澄明,又有谁能看出他来的目的?看看,这才和那收药材的搭了几句话,一会儿的功夫,就东扯西牵的,串上了好些人,等着中午吃饭的时候,那说话说的,就像是认识了好几年一般。熟悉的很啊!

    “这些冬虫夏草不错啊,什么价格?……高了高了……我家底少,可没这么大的胆子,这要是路上让人抢了,岂不是倾家荡产?还是低价走量的好,好歹不显眼……”

    “呦,你这是怕抢?兄弟,就这胆子还敢来干马帮?还不如回家吃奶呢。”

    “哈哈哈,高胡子,你就欺负人吧,去年是谁,大老远看到马贼,腿都发软,还是你家兄弟拖着你,这才毫发无损的回去的吧。”

    “你咋呼啥,别老是乱掀人老底,小心下次我不和你做生意。”

    都是粗汉子,说起话来很有些肆无忌惮,可也因为这样,邱澄明听到的消息十分的繁杂全面。有心引着他们多说说这马贼的事儿,所以他也干脆学着这几个人的样子,自揭老底的说到:

    “腿软怎么了,高大哥,别生气,我这人最老实,怕马贼,我承认,怎么的,你们不怕啊?”

    “怕?怎么不怕,我们这马都要驼东西,就是再本事,也跑不过他们……除了早早的避开,竟是没有不损失的法子。”

    “可不是,遇上了那真是倒了血霉了,你们知道不?就在上个月,这镇子再往西,大概一天路程的地方,连着被抢了三个村子……你们是不知道,那个惨啊,我路过的时候看着都掉泪了,好些孩子饿的,都往嘴里塞土了。哎……”

    “哎呦,这可真够很的,快冬天了,这抢了让人家可怎么活?怎么就没人给他们来个狠的呢,好歹也太平些日子,让人好好的过个年。”

    “怎么没有,听说那村子也不是善茬,有人在啥新兵营里当小官,前几日听说带着自己手下,就给那些马贼来了一个伏击,直接杀了五六个,听说都割了脑袋,送到衙门领赏去了,一个脑袋五两银子呢。”

    “干的好啊,嘿嘿,银子更好,我都不知道这还有赏。早知道我也去了。”

    “怎么的,就你这小身板,还想也吃这饭不成?别银子没挣到,自己反倒给送了菜。哈哈哈。”

    都是寻常百姓,即使走南闯北的,历练的心狠了些,可真遇上事儿也免不得怜贫惜弱的,说起那马贼造孽,一个个都唏嘘的很,听到有人反抗击杀,也振奋的像是自己干的一般。就是邱澄明听着都觉得欢喜的紧,不过他到底有任务在身,总比一般人更谨慎些,一会儿的功夫就回了神,忙不迭的继续将话题往自己想要知道的方向引。

    “不知道这马贼如今还有多少人,要是人少些,不说那拿脑袋换银子的美事儿,单是行走的时候少点危险,也是个好消息。这就是真遇上了,逃过一劫的机会也大些。”

    “这话说的实在。哥几个,有知道的不?给大家伙儿也通通气。”

    “来来来,一起交换交换,大家也能安心些。”

    若是让邱澄明家老头看到这一幕,估计又该吹胡子瞪眼了,这小子,怎么就这么能忽悠人呢?看看,不过是一顿饭的功夫,原本他一个人的任务好像一下就分摊成了所有人的,这减压的也太容易了些吧。

    第28章 马贼窝

    会忽悠人的邱澄明从这些杂七杂八的言论中想要提取精华, 顺当的完成任务,那是绝对没可能的。马贼有多少人?这个这些人还真说不清楚,顺着推演一二, 能将大致的人数估算出来, 已经是了不得的收获了。毕竟谁也不知道,这出来干活是不是倾巢而出, 也不知道老巢驻守是个什么规模,按照一个月前作案受害人的描述,最多也就是个出动的大概数量而已。

    “五十人估计有啊, 出来做买卖都能有将近四十,总数自然是只有更多的,毕竟那老巢总不可能一个都不留吧。”

    “这话在理, 不是说是逃兵吗,那咱们按照兵营里头的规矩来算, 留下的不会少于十人, 这么一加,五十人应该差不离。”

    “呦呵,你这还动兵营里的规矩?老何, 莫不是你小子,早年也在里头混过?难不成也是逃出来的?”

    “别浑说啊,没得给老何找事儿, 让人拿逃兵挑事儿, 还不知道要散出去多少银子才能安生呢。再说了, 咱们这里头, 要说这方面的见识,也就他真有可能知道。你们不知道,他家兄弟,早年可是当过新军一个马标标统的亲兵,那神气的,对付五六个马贼都和玩一样。可惜,命不好,在东北和老毛子对上的时候,殉国了。”

    这话题有点沉重了,虽说都是斗升小民,日日忙乎的都是衣食琐事,对国家大事,对权利政治都没什么概念,也隔得太远,不怎么懂,可他们身体里流的毕竟是炎黄血脉,生活的是五千年流传下的祖宗之地。

    所以对他国入侵,对主权沦丧,不可能无动于衷。即使嘴上不言不语,心里的火热也被压抑,可只要到了关键时刻,爆发出来的力量足可改天换地,这也是为什么,那沉沦的百年国难中,即使压迫在重,他国再怎么频频插手,最终依然能获得独立新生的缘故。

    同样的,即使茶馆墙上那莫谈国事的牌子挂的再高,这会儿遇上这样的殉国烈士家属,众人还是忍不住,一起对着那老何拱了拱手,算是对他家兄弟忠烈的致敬。茶馆里头,一时间也安静了下来,众人似乎瞬间不知道说什么了。

    还是邱澄明心急自己的任务,忙不迭的打圆场,引着众人将话题继续扯下去。

    “恩,既然老何是个懂行的,那应该没错了,只是这么一算,这马贼如今人似乎又多了吧。我记得年初那时候,就在东面,那县衙可是出了大力气,寻了一个哨还是两个哨来着,反正百多人,过来清缴了一回的,那时候就听说,死了有二十来个,去了近半,如今又是五十人了,那岂不是说,这不过是半年的功夫,不单损失补上了,还有扩张的迹象?这可真不是什么好消息。”

    邱澄明说的事儿虽然只是听来的,可能让村落中的普通老百姓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可见当时必然是十分轰动的事儿,这里这些走难闯北的,哪个不是耳目灵便的?所以啊,他这里一说,那边立马就有人接口了。

    “还真是,我家有亲戚,就在东面县城附近住,听说,当时那兵丁回去的时候,好些都浑身是血,看着可渗人了。”

    “二十多个啊,那这些兵丁可美了,我记得县衙针对这马贼是有专门的花红的吧,一个人头5两银子呢。嘿,一百多两,这分起来,真是痛快。”

    邱澄明感觉心都碎了,他引着话题往下说容易吗,怎么动不动就扯歪了?明明说人数的,怎么就能说道花红上去?虽然听到那一个人头五两银子的时候他的心莫名的也动了那么一下下。可这会儿还是任务更要紧好不。

    “这是眼红了?我也眼红,比咱们零零碎碎的可挣钱快多了。只是可惜,人家如今人都补充齐了,想捡漏都没戏。”

    “可不是,若是人少些,那咱们凑上些人,想个法子什么的,说不得也能得点好处,如今这样,他们不来寻咱们就阿弥陀佛了。”

    “还凑些人想法子?莫三棒子,你少说大喘气的话吧,就你那胆子,见着杀猪都能倒退三步,还敢杀人?别远远见着就失了魂,算你长进。”

    能凑在一处吃饭的,基本都是熟人,谁不知道谁啊,所以掀起老底来十分的顺溜,连个隔楞都不用打,听的邱澄明十分的乐呵。顺带将自己也带进去,好好的想了想,不想不觉的,一想发现自己这里问题也不小。

    按照目前这系统的任务进度来看,都让自己侦查了,只怕接着和马贼干上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儿。可自己真的能行?虽然说作为半猎户生存的人家,打猎什么的也能算是见过血的。一路迁徙过来的路上,敢反打劫那山寨,也绝对说明了他的勇气,可这和面对面的对杀过去是不一样的,杀猪和杀人也不是一个级别,自己这的能顶住?就是自己顶住了,那村子里其他人呢?也能顶住?邱澄明觉得有点不确定了。

    “明子,想啥呢?这一碗泡馍,难不成还能吃出花来?”

    “没,没有的事儿,这不是让他们五两一个的给引得嘛,满脑子全往钱上头转,嘴巴都忘了动了。哎,就我这药材买卖,靠着一个背篓,一匹老马这么来回折腾,幸幸苦苦的能有几个钱?啥时候能一趟挣五两,我都能偷笑了。这样一算,这说书人嘴里那种吃赏金饭的江湖大侠,似乎钱也忒好挣了些。”

    “说书人的嘴你也能信?什么赏金大侠,我看啊,送死大侠才对。一个人对上一群,不是送死是啥?”

    “哈哈哈,你个混球,嘴巴从来没好话。”

    说说笑笑间,这话题越说越远,不过这会儿,邱澄明已经没心思在想了。他听到了大致的消息,还引着说了这么多,可系统进度却走得十分缓慢,几乎停驻,这样现象傻子也知道,想要靠着这茶馆里头的闲话完成任务是不可能了,那么接着邱澄明自然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一个人偷偷的,去那马贼老巢附近蹲点,用时间慢慢地磨。

    反正他只要算清楚人数马匹,又不是让他尽到里头,在附近躲起来,从侧面,上面,无数个角度多观察几遍,多数几遍,总能得出正确结论的。

    不过在这之前,他得先弄身大皮袄子,这里是西北,这会儿似乎深秋,这个时候在野外,日夜温差可不小,若是没有保温的衣裳,大半夜冻死都有可能。他可不想出身未捷身先死……不是英雄也泪满襟……

    ……………………

    即使这里还不至于被沙漠化,即使这里草木依然随处可见,可到底不是中原腹地,看着就十分的荒凉,连着草甸子都不够浓郁苍翠。邱澄明在这附近转了不下五圈,好容易在一处低矮山丘斜坡的背面,寻了个巨石,用随身的家伙事儿,在那巨石边上挖出了一个刚刚能容身的小坑来,附上些枯木枝叶,松散又自然的遮盖住了他藏身的痕迹。

    他这几天就要在这里耗着了,靠着这么一个小坑,靠着自己随身带着的五个大饼子,每隔一会儿往山头那边的土堡看几眼,不定时,不定地方,不定次数,想来总能得到最全面的信息。为了能顺当的完成这个任务,邱澄明也算是下了血本了,居然在自家老窝之外,用了积分,换了个望远镜,好方便观察四周。这里毕竟是人家的老巢,环境更熟悉,要是察觉了他这容身之处,必定回来检查,那时候他可就要靠着这望远镜,才能提早预警,从容抽身了。

    望远镜中的土堡其实很丑,土黄色,风一吹还有点掉渣,除了那一股子苍凉和历史留下的残破,真看不出丝毫建筑的美感,这样的地方居然还能算是军堡?还是人马贼生存依靠的老巢?或许这里有他不懂的军事技巧?还是有专属于历史学家的美妙课题?

    好吧,他不懂,所以不研究了,唯一能确定的是,据说,这土堡早在明代就有了,是边军屯堡,驻扎着一个总旗的人马。这样的说法邱澄明觉得,应该还算是靠谱的,虽然他不觉得那土堡能存在几百年,至今任然能用,可规模或许一直没变过,只是不断的修缮继续使用而已。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人家明朝一个总旗的编制,下头只能有五十个人呀,那么总旗驻守的地方自然也就只能容纳这么点人,这很好理解对吧!所以这马贼也只能被约束在五十这个人数上也就不稀奇了。不是他们不想在扩大,而是这老窝就这么大!就这样还要和马待一起,吃喝拉撒的都在这里,想来夏天的时候,这日子十分的有味道!!!

    就算他们五十个人,那马有多少?这地方进出都不容易,光靠脚是不成的,所以最起码就是一人一马,那自然马也有五十了,不对,或许更多些,比如多上两个厨子,再多上买菜什么的用的骡车,恩,这样比价合理,那这味道……哎呦,真是不好形容,哈哈!

    邱澄明心里刚想到这个,对马贼报以一定的同情,一个人偷着乐呵了好一会儿。等着下意识的再往手掌心的系统看进度的时候,猛地就被吓了一跳。

    狠狠的擦了擦眼睛,死死的盯着,确定不是眼花之后,邱澄明觉得自己呼吸有点加快了。眼睛也下意识的有点发直!

    我的乖乖,这任务居然完成了?这可怎么说的?他怎么完成的?他自己怎么不知道?这戏法变得……太玄幻了吧!

    第29章 循环和捡便宜

    怎么完成任务的?哈!隔壁老王都看出来了, 纯粹靠猜的啊!这运气,放现代,和中五百万不好比, 可和摸奖摸到个彩电绝对是一个级别了。你说这邱澄明心下有多欢喜吧!那真是,只觉得自己这是老天保佑, 苦尽甘来了。有心立马往你家走,继续窝自己地方种田去,可当他下意识的转头往那马贼的老巢看了那么一眼之后, 这想走的心思却又淡了下来。

    他来了才多久?即使靠着运气, 让这任务意外完成了, 可这马贼的老巢,自己究竟知道了多少?对这些马贼的实力又了解了多少?是不是真的达到了任务原本定下的目标?邱澄明不住的问着自己。问题一个接着一个,问的他整个人都冷静了下来,坐在那山坡上, 开始重新打量那已经完成的任务。

    从一开始, 这任务上就已经写得很清楚了, 让邱澄明来这里,探寻马贼驻扎地点,确认马贼人数,那全都是为主动出击做准备。换句话说, 这和马贼怼上, 是无可避免的, 在这样的前提下, 猜对这种偷懒取巧的好处, 还有多少意义?这一次能躲过辛苦,快速回家,那下一次呢?是不是还要重新再来一次?

    算了吧,既然来都来了,就不要想着偷懒了。不一次性全搞明白,弄清楚,真说起来,最后吃亏的还不是自家?难道还能派别人来不成?想明白了这一点,邱澄明脑子一阵的清明,虽说还是忍不住为自己这艰苦朴素的日子叹气,可整个人却稳了下来。

    一日,两日,连着三日,不定时的探头张望,三番五次的掐算他们的进出频率,甚至连他们出来上厕所的位置都暗自记在了心里。

    “这些人的纪律不怎么样啊,既然这土堡当兵营使,那这吃喝拉撒应该都在里头,每日定时清理,不能随便外出才是。如今这谁都能随便往外走,时时敞着大门,多不安全?还兵营出来的呢,这点警惕性都不成,那天生就是炮灰的料啊!”

    别看邱澄明前后两辈子没当过兵,也没有军人世家背景,可他爱看电视剧啊,还逛过军事论坛啥的,即使知道的杂乱浅薄些,连纸上谈兵都够不上,可偶尔充一下指点江山的角色,还是能够的。

    这不是,这会儿就自己嘀咕给自己听呢。把这些个马贼说的那是一无是处。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要真是纪律严明的队伍,人家还能成了马贼?还能让你哥半吊子潜伏侦查三天都不被发现?做梦吧!

    甭管怎么说吧,好歹这三天下来,邱澄明对着这个地方,这些人大致上已经能做到心中有数了,就是真的哪天需要他冲过来怼上,他也不至于手忙脚乱,不知道怎么下手了。既然这样,那么自然的,这邱澄明自然就该回家了。

    将自己藏身的地方重新恢复原样,抹去自己存身的痕迹,然后再到远处林子里,将自家散养了几日的老马拉出来,好生的亲近了一番。

    或许是好几日没人说话,孤零零,空落落,心里憋屈的很。所以啊,邱澄明看到老马,那就和看到亲人一样,忍不住就想发泄一下,嘴巴突突个不停:

    “老马呀,想我没?走了,咱们回家了,草不好吃吧,赶紧的,早点回去,咱们弄豆子吃。看看你这身上,都这么大的岁数了,还不爱干净,你这样可怎么办……巴拉巴拉……这地方,即使还没到半戈壁,半沙漠化的时候,这风也半点不小啊,看看这一层灰……巴拉巴拉……”

    老马啥都没听懂,只剩下懵逼了,这人不见才几天,咋就成这样了?比机关枪都能突突啊!

    再怎么突突,骑上马往回走这一点,邱澄明做起来还是挺速度的。毕竟说话和骑马使用的身体部件不同,没啥冲突。只是,或许是连着老天爷听着他唠叨有点受不住了吧,没多久草原常有的冲突就来到了他眼前,让邱澄明好生的认识了一下,什么叫丛林法则,顺带止住了嘴!

    就在离着邱澄明不远的地方,一群野马正在飞奔,远远的看去,飞扬的马鬃就像是层层的波涛,在蓝天白云绿草的画卷里舞动着,那种美有多震撼,只有亲眼看到过的人才能感受得到,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波澜壮阔。

    于此同时,任何的美好,都总是对应着阴暗残忍,这马群也是一样,就在这一群野马从邱澄明眼前斜斜的飞驰而过之后,他的眼睛里就出现了让他心跳加速的一幕。

    几匹草原狼坠在马群的后面,极速的追逐着,忽而左突右转,忽而狼啸恐吓,就像是最有效的军队,打着配合,将马群最后的几匹年老体弱的,或是尚未长成的马匹渐渐的分割出整个马群。

    邱澄明的心,越跳越快,为这几匹被盯上的马担心着,有心上前帮上一把,可他更知道,自己这一人一马,实在是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前头这草原狼可是有一群,足足五只。按照他知道的,猎户人家的常识来看,若是不能保证能将这一群狼全打死打残,那就不能轻易出手,因为狼这东西,实在是太记仇,一个不好很容易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样的袖手旁观,虽然很冷血,可作为猎户来说,邱澄明做的没错,可这样的冷静,却不能持续到最后,因为正在那其中一匹狼飞驰着,一口咬到最后面那老马的后腿上,整匹狼死死的吊在上头,准备和这马死扛的时候,那早先飞驰而过,已经走出老远的野马群,不知怎么的,突然在头马的带领下,已经开始折返。就像是一股洪流,开始朝着这些草原狼冲击。

    硕大的马蹄踹到那草原狼的身上究竟有多猛?邱澄明没法子用数据说话,可他能用现场结果来判断。就看那被踹中腰部的一匹狼侧飞出十来米的距离,邱澄明觉得,这力度就绝对生猛的很啊!

    速度,力量,加上数量,三种因素叠加在一起,给这仅仅六匹的狼带来的是毁灭性的灾难。等着这马群驰过,邱澄明再次定睛看去,那一片草地还有啥?呵呵,刚才群狼猎食的场面已经消失了,剩下的是那几匹狼的苟延残喘,是那受伤的老马瘸着腿的追逐不及。

    事情到了这个份上,邱澄明觉得,终于是到了该自己出场的时候了。(哇咔咔咔,看一场动物世界的攻伐大戏,还能捡便宜,自己最近的运势真的是,好的不能再好啊!改天一定要去给财神烧香才对。)

    弓箭上铉,邱澄明要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给那些狼补刀。确保这些狡猾的家伙不会装死,趁机咬自己一口。而干这个事儿,邱澄明绝对是十分的上心,尽心的。在他的眼里,那些半残待死的狼已经成了一张张的狼皮,成了他的冬衣,成了白花花的银子,怎么可能不上心?

    不单是这些狼,邱澄明对着一边已经被老马安抚,不住的舔着伤口,凑到老马身后求安慰的那两匹马也眼冒精光,笑的十分的欣慰。受伤算什么,腿瘸也没事儿,马群淘汰不要,他要啊,大不了用积分,将伤口治好就是了。

    是的,你们没听错,邱澄明白捡了两匹马!因为受伤的马,在野马群里一般都是要被淘汰的,特别是腿受伤的那种。这样的马,速度上不去,不能赶上群体的迁徙,还容易成为整个群体的弱点,所以基本都只有被迫淘汰,独自远离这么一个结果。

    这就是自然界的残酷之处,即使头马及时的回返,即使马群赶走了危险,报复了狼群,可到底还是遭到了损失,被差点分割包围的四五匹野马,最终能回到族群,继续奔驰的,只有那些好运没受伤的。而这两匹则成为了弃子。

    只是这样的弃子对邱澄明来说,那就是白送的好处,他能不要?不要是傻子!早在过来给狼补刀的时候,就已经揉着老马的脖子,命令它去勾搭,安慰那两个同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