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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1节

      隔了一夜再挑着担子去赚钱,她竟然就觉得昨日的伤心恍如隔世,好像只是她随意做的一个梦而已,比起生存压力,赚钱的快乐,那些伤心都淡了很多。

    周婉指着院子里玩耍的小姐妹俩:“你瞧瞧自己多有福气啊,俩小闺女长的这么漂亮,闺女贴心,长大了好好孝顺你,福气在后头呢!”

    吴英玉笑笑:“周姐的孩子是男是女?怎么没见过?”

    周婉仿若寻常说天气的口吻一般,淡淡说:“我这辈子啊,是享不了儿女福啦。既没儿子也没闺女,没你好命啊。不瞒妹子说,我先一个男人呢也喜欢动手,那一年我怀孕都六七个月了,他喝酒动手,后来……孩子跟子宫都没保住,这辈子都没机会当妈啦。”

    吴英玉没想到热情爽朗的周婉还有这么惨烈的往事,她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安慰:“周姐对不住,我真不知道。”

    周婉拍拍她的手:“都是过去的事儿了,不然我干啥要帮你啊?”说到底不过是同病相怜四个字而已。

    “我最见不得女人被男人打了前行不得,后退不得,可怜呐!”

    第十九章

    很多事情都是做过一回,第二回就驾轻就熟。

    吴英玉拒绝了母兄,虽然伤心,但日子是自己在过,她每日踏踏实实数钱,渐也觉出了生活的甜味。

    等到二嫂子陈秋霞跟三嫂子郑红领着个男人上门来,她发现自己居然可以很平静的面对。

    男人看面相有三十六七岁,胡子拉茬,衣服上还有汗渍跟灰尘,跟着两人踏进周家的院子,一眼看到正在踢沙包玩的杨桃儿跟杨杏儿,收拾的干干净净齐齐整整,模样儿也漂亮,顿时眼睛都亮了。

    郑红上前问:“桃儿,你妈呢?”

    杨桃儿大眼睛在这几个不之客身上扫一眼,脆声声说:“我妈在厨房做饭呢。”扭身往厨房跑,顺便翻了个白眼,小声嘀咕:“真讨厌。”

    这些人好像见不得她们母女过上平静的生活,真是多事的令人讨厌。

    吴英玉把面扣在盆子里,洗干净了手出来,招呼几人进西厢去坐,目光顺便在那男人身上扫过,心里只觉得好笑。

    她都明确拒绝了,竟然还把人带过来,当她是什么?

    几人进去了之后,男人把提着的东西放到了桌上,局促的搓了两下手,与陈秋霜对视了一眼。

    吴英玉这几个月过的舒心,整个人都舒展开来,与往日在杨家畏缩的神情大是不同,竟是大大方方,漂亮的让那男人不敢直视,却又心下窃喜,暗思若不是她结扎过了,不能再生孩子,恐怕也轮不到他。

    婚嫁里面,乡下的未婚女孩子最值钱,彩礼也是出价最高;其次便是嫁过一回的年轻女人,只要还能生育,她的价值就还存在;最差的就是不能生育的女人,连她存在的价值也被否定。

    吴英玉如今就属于在婚姻里最差一档的,虽然年轻但却不能再生育,想找个合适的丈夫有点难。

    陈秋霞向她介绍:“英玉啊,这是我娘家远房的表哥郝义,比你大了几岁,人是最厚道的,先头的表嫂生病没了,留下两个儿子。”

    郑红在旁边帮腔:“郝大哥是个踏实人,种庄稼是一把好手,包产到户分到的地跟牲口都好。”

    吴英玉一笑:“二嫂三嫂,大哥跟妈回去是不是没跟你们讲清楚?我没准备再嫁,只想把俩孩子好好养大。”

    郝义急了,磕磕巴巴说:“你一个女人家……女人家没地没房,怎么把孩子养大?”

    “是这个理儿。”陈秋霞接口:“你一个人在城里住着也不是个事儿,早晚还得回头找个男人帮你把这俩孩子养大。郝表哥知根知底,再合适不过了。英玉啊,听人劝吃饱饭,你可要多想想。”

    “不必想了,嫂子们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再嫁就算了,我还怕俩孩子受委屈呢。我自己有手有脚,也能把孩子拉扯大,不用别的男人帮忙。”

    她态度坚决,陈秋霞跟郑红劝了许久,都没有吐口。郝义从口袋里摸出两块钱,给俩孩子递:“头一回见俩闺女,也没准备啥见面礼,给俩孩子两块钱买糖吃。”

    一毛钱能买十个什锦糖,两块钱能买一大包水果糖了,郝义的这个见面礼可算是极为大方了。

    杨杏儿跟杨桃儿往后退,齐齐摇头:“不要!”

    她们可不愿意跟这个男人沾上关系。

    陈秋霞从郝义手里拿过钱,往俩孩子手里塞:“你郝大叔给的见面礼,可不兴不要。”真是奇了怪了,她家孩子要是见到别人给钱,早扑上来了,吴英玉教出来的俩闺女真是各色,连钱都不拿,别不是傻的吧?

    她们来的时候就商量过,先说服吴英玉,如果她不同意,就走孩子路线。小孩子好哄,给钱给吃的就能对一个人亲起来。

    吴英玉视孩子如命,只要笼络住了小的,不怕大的不答应。

    杨桃儿摔开陈秋霞硬塞过来的钱,尖着小嗓子嚷嚷:“我才不要后爹!我才不要后爹!”

    妹妹的话给了杨杏儿勇气,她也跟着喊:“我也不要后爹!”

    两个孩子就跟吴英玉的态度一样坚定,这让陈秋霞的算盘落了空,她的脸色难看起来:“后爹有什么不好的?能给你们买糖吃,赚钱买花衣裳,还对你们娘仨好,干嘛不要?”

    杨桃儿炫耀一般说:“我妈也能买。”

    杨杏儿补充:“我妈能给我们买糖买花衣裳,我妈才不要去侍候别人家的儿子,也不要给别人家儿子当妈!”

    别瞧着小孩子年纪小,可是说的话可是一针见血。

    郝义娶吴英玉,不就是为了给他的儿子们找个妈,好让她侍候一家老小吗?

    可是现在从人家当妈的到闺女就没一个人愿意的,他再瞧中了长相,可人家没瞧上他,脸上也有些挂不住,还有些舍不得,试图跟吴英玉讲道理:“我那两个崽都听话,将来一定拿你当亲妈待。你一个女人带着俩闺女不好生活不说,将来也不能做孤魂野鬼啊?连个敬香的人都没有!”

    乡下人都怕自己成了孤魂野鬼,未嫁的女儿早夭都要配个冥婚,破四旧之后虽然明面上没人敢再这么干,但私底下也还是禁不住。

    活着要抱团,宗族一起上坟过年,逢有矛盾族里老辈子就能处理了,死了也要埋在一块儿,好方便串门聊天。平生两件事最重要,传宗接待香火受敬。

    谁家要是绝了户,或者枉死横死,或者各种原因不能进祖坟,成了孤魂野鬼,那可真是一大惨事。

    吴英玉以前还当自己这辈子生是杨家人,死是杨家鬼了,没想到世事变幻,眨眼间她就是孑然一身。

    最难的坎都迈过来了,很多道理仿佛她都想明白了:“活着都不容易,谁管死后?活一天算一天罢,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心里却想:难道我俩闺女就不是人了?就不能替我养老送终?

    她正是年青的时候,却已经要被迫考虑到身后之事,只觉得心酸。

    赫义见打动不了她,又使劲朝着陈秋霞使眼色。

    陈秋霞跟郑红再劝,吴英玉还是油盐不进,又将郝义提来的东西塞给二嫂:“你们带来的东西还请带回去吧。”

    陈秋霞怏怏而归,半道上还纳闷,跟郑红嘀咕:“英玉以前可没这么倔啊,家里人说啥是啥,很是可话。没想到离了次婚,倒成了个倔性子。她这么倔,又没生出来儿子,不挨打才怪!”

    陈秋霞一句话,倒把吴英玉被家暴的过错归咎于她的性格跟肚皮了。

    还是郑红替她分辨了一句:“杨六虎被他妈惯的性子有些独,英玉已经够捧着他了,都是命啊!”她这小姑子命是苦了点,机会来了却不知道把握住,放走了郝义这门主儿,往后还不知道怎么着呢。

    郝义一个人闷头在前面走,越想越觉得舍不得吴英玉,便回身来问两妯娌:“要不……我跟你们俩去看看婶子?当娘的讲起话来闺女也愿意听不是?让婶子再进城跟她好生说说?”

    郑红劝他:“郝大哥,我瞧着英玉主意已定,再说下去也不肯改主意。她前面一个男人对她可不好,她没少吃苦头,我瞧着这是怕了,还是让她缓缓吧。”

    郝义急了:“那……要是她在城里住久了,看上了别人咋办?”

    陈秋霞顿时笑起来:“表哥这是就瞧中我们家英玉了?”

    郝义一张脸顿时通红。

    无论娘家人心里怎么想,吴英玉是打定了主意不准备再嫁,等娘家人走了之后她就继续回厨房去做饭,杏儿跟桃儿跟在她身后小心瞧她的脸色,见她既没有吴婶子初次上门来的伤心,也没有别的情绪,平静的就跟往常一样。

    “妈——”

    “妈——”

    俩孩子跟在后面叫她,她低头瞧见两双窥伺的眼睛,揉揉俩闺女的脑袋:“妈没事儿。”

    比起亲妈跟亲大哥的话,嫂子们不过是外人,连她离婚想要回娘家暂住都不愿意,现在的好心不过是客气,伤不了她分毫。

    最能伤人的是来自于骨亲至血的不理解,不认同。

    第二十章

    时光飞快,吴英玉来县城也已经半年时光了,每个月的收入都在稳步上升。

    放了寒假,周家的儿子周全跟媳妇刘玉芹带着一儿一女全都回来了,冷清的周家院子热闹了起来。

    周全的儿子周志刚上小学四年极,周志玲上小学二年级,都是正调皮的时候,对于奶奶家多出来俩小姑娘特别好奇。

    外面落了厚厚一层雪,周志刚便抓了粮食撒在院子里,支了箩儿抓麻雀,他跟周志玲埋伏在堂屋门口,身边跟着俩小尾巴杨杏儿跟杨桃儿,四个小人儿一起等待饿急了的麻雀入彀。

    周大爷也不出门跟同事下棋了,笑眯眯指点大孙子抓麻雀的技巧,唯有周大娘板着脸嘀咕:“浪费粮食!”

    周大爷好脾气的笑:“让他们玩。”

    周志刚气的扭头制止:“爷奶,你们别说话了,小心吓跑了麻雀!”

    “好好不说不说。”

    半个小时之后,院子墙头落下十几只叽叽喳喳的麻雀,蹦蹦跳跳在雪地里觅食,很快就找到箩儿下面的粮食,七八只都钻了进去,另有几只在外面警惕的转悠。

    周志刚一拉支着箩儿的棍子上面的绳子,有几只反应灵敏的从快要落地的箩儿边缘逃了出去,惊魂未定的飞上了墙头,喳喳叫个不住,被困在箩儿时面的麻雀寻觅出口,逃生无门。

    四个孩子大笑着从堂屋里冲出来,直扑了过去,周志刚一手压着箩儿,一手伸进去掏麻雀,他掏一只出来,周志玲拴一只,用一根线绳把麻雀的脚扎紧了,提溜了一串扑棱棱飞不起来的五只笨鸟。

    周志玲乐的不行:“养起来吧,我们也有五只鸟儿了。”

    她父母都在镇上的中心小学教书,同学都是周边村里的孩子们,不少家里都养着猫跟狗,她求了好久父母都不同意养,所以特别想养小动物。

    周志刚持反对意见:“麻雀气性大,根本养不熟的,不如烤来吃?”

    兄妹俩争执不下,一起扭头征求杨家姐妹俩的意见。

    杏儿性子柔和,已经会察颜观色,左右权衡持保留意见:“我都听哥哥姐姐的。”

    于是兄妹俩便将注意力都转移到了杨桃儿身上,她的一票可是与这五只麻雀性命攸关。

    “小桃儿呢?”

    “烤来吃!”杨桃儿半年没见过肉渣,馋的口水都要掉下来了:“烤的金黄喷香……”肉渣再小也是肉啊。

    周志玲在她额头上弹了一记:“馋嘴的丫头。”也被她说的“金黄喷香”勾起了馋虫。

    吴英玉冒雪回来的时候,路上跌了一跤,半边腿都麻了,进门就被俩女儿神神秘秘拉进了房间里。

    房间里起了炉子烧了炕,暖烘烘的,她从寒冷的环境里乍然进来,外露的皮肤生疼,手里却被塞进来一个焦黑的东西。

    吴英玉吓了一大跳,差点丢出去:“这是什么?”

    小姐妹俩同样一副求表扬的模样:“肉,妈你快吃!”

    “哪里来的肉?”吴英玉把手里这团黑糊糊的东西举起来细看:“这是……什么东西?”

    “烤麻雀。”

    成品有点惨不忍睹,主要是四个人的火候都不到家,离“金黄喷香”还有段距离,这令周志玲十分不满,不过在啃了两条撒盐的麻雀腿之后,她又释然了:“还挺好吃。”焦香焦香的。

    吴英玉眼眶湿润了:“你俩抓的?”

    杨桃儿得意的笑:“不是,是志刚哥哥抓的,我跟姐姐吃过了,这是留给你的。”能蹭到两口肉吃,以后肯定要抱紧志刚哥哥的大腿。

    这是吴英玉离婚之后半年里第一次尝到肉味,焦黑的麻雀肉,总共攒起来还没有一大口,可是她却吃出了幸福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