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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40节

      冯秋的问题实在是幼稚,不过秦少贤一一耐心的回答了。

    冯三娘一面在厨房里面忙活,一面时不时的朝着冯秋的方向看上几眼。心里面说不清楚什么滋味,时光如梭,不知若干年后,秋儿是否真能榜上有名?

    秦妙不会做饭,去了厨房也插不上手,又不想介入到自家大哥和冯秋之间关于念书的话题。搬了冯三娘平日做针线时坐着的小凳,在院子中的荫凉处坐了,发着呆,等开饭。

    说是发呆,其实脑子里想着事情。

    几乎是突然之间,秦妙就感觉有哪里不太对劲。若是朱老先生看在容公子的亲笔信的份上才收下的冯秋,那么为什么当初大哥带着冯秋拿着容公子的信登门拜访的时候却是连老先生的面都没见着就被打发了出来?

    一前一后的态度,转变太大,不太可能是巧合吧?

    而且,自家大哥怎样就被朱老先生看中了呢?虽然大哥的气质不错,可是天底下的读书人最重视的就是修身养性,圣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读书人要有所作为,第一要务就是要修身。

    朱老先生这样的大儒,见过的有休养的读书人肯定不少,比大哥还要沉稳的人都见过,自家大哥怎地就被老先生看中了呢?而且在此之前老先生已经隐居多时。所谓隐居,便是关起门来过自己的生活不理俗务,没道理就因为看大哥比较顺眼,就破了隐居状态,收大哥做学生。

    读书人,为什么要读书,其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考功名进官场。这学生去参加了科举进了官场,那做先生的就和官场有了纠葛,还怎样隐居?

    总之秦妙想啊想,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总感觉朱老先生肯收大哥做入门弟子,并非只是看大哥顺眼,这里面肯定还有什么关节是大哥不愿意说的。

    哦,是了,拜帖。秦妙突然就想起了那天来拍门的小厮提到过的拜帖。

    朱老先生的态度有所改变,似乎就是在收到了大哥递上去的拜帖之后。

    秦妙这么想着的时候,朝着和冯秋说着话的大哥看去,暗自猜测,难不成,大哥上次跟爹来县里时有什么其余不成?不然好端端的爹干嘛让二哥留在家里,让大哥来县里奔前程?

    秦妙想来想去,自己把自己给想糊涂了。最后决定想不清楚的话还是不去想了。就算大哥的身上有秘密,可是那是疼爱自己的大哥,他的辛苦经营是为了家里人,这便够了。

    冯三娘在厨房里面忙活了一脑门子的汗,终于做好了一桌丰盛的午餐。碗筷端了上来,这便要开饭了。

    大家动筷子之前,冯三娘开口说:“秋儿是秋天出生的,具体哪天出生,他也不记得。我想着不如就将他的生日定在中秋。喜庆一些。”

    秦妙回应说:“这倒是好,大后天便是中秋,到时候找一家口碑好的酒楼,咱们一起为秋儿庆祝生辰。”

    冯秋作为主角,居然有些不好意思了:“其实……不过生辰也没什么。”今年之前他就没有过过一次生辰不照样好好的。

    秦少贤作为在场最有表决权的人发话了:“这个中秋一定要好好过。中午去酒楼吃饭,晚上我带着冯秋去老先生家里送些礼品。”

    第229章 少主

    冯三娘点头:“正应该如此,还是大爷想的周道,我差点就给忘了。逢年过年给先生送礼,都是礼节。”说罢又问,“大爷,那朱老先生可有没有提过束脩多少?我这里也好提前给备上。”

    秦少贤摇头:“朱老先生不收束脩,如此我才想着年节的时候多送些礼品。”

    秦妙想想也是,人家都是大儒了,还收束脩做先生,岂不是越活越回去了。收个学生,在人老先生的眼里,不过就是晚年在家无聊图个乐子而已。

    冯三娘这边已经开始琢磨了:“老先生是位大儒,想必什么样的宝贝都见过,这送礼到底送些什么比较好呢?”

    秦少贤回答:“这个,我也没有想好。不过听闻老先生爱喝酒,每逢著书立说,写字作画的时候必定酒葫芦不离手。实在不行,我便想办法买上祭坛好酒给老先生送去。”

    秦妙本来只是个旁听的配角坐在旁边,这会儿一听老先生爱酒,顿时就来了兴致。她正打算用空间里面的彩色葡萄酿葡萄酒呢!算一下时间,大后天过中秋,今天夜里把酒缸弄回来开始酿制,按照空间里面酿酒的周期来算,今夜到大后天的晚上,足够将七种颜色的葡萄酒全都酿好。

    于是开口说:“大哥,给朱老先生的中秋节礼,包在我身上了好了,你不用费心了。腾出时间来将染坊早早的做好是正经。”

    秦少贤知道自己的这个小妹点子向来很多,既然她如此的胸有成竹,那边是已经有了想法。不过是送给老先生的过节礼而已,也没什么要紧,她爱玩,就交给她吧。于是微微一笑,点头:“那好,有劳小妹了。”

    秦妙摆手,玩笑说:“客气客气。为大哥做事,是我做小妹的荣幸。”

    一桌人顿时都笑了起来。一面说笑,一面吃着午饭。一时间餐桌上的气氛很是和乐。

    拜师念书的事情定下来之后,每人心中都像落了一块大石一般。尘埃终于落定,县里面的生活,总算可以走上正轨了。

    心情一好,就感觉时间过得飞快。

    中午饭刚吃没多久,居然就又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日暮黄昏,连天边的晚霞也渐渐暗下去的时候,冯三娘做好了晚饭。几个人围坐在一处,吃了晚饭之后,各自回了各自的房间。

    冯秋再不像镇上的时候总爱缠着秦妙说故事。而秦少贤比秦少廉沉稳许多。县里面的生活,比当初在镇上的时候要安静许多。更别说,一群人中还少了李柏和他的奶奶。

    冯三娘带了冯秋早早的回房睡觉,说是为了以后去老先生家里念书养精神。

    秦少贤是个内敛的性子,话不算多,没有事情做的时候,便早早的歇了。

    其实,这个时代的人,晚上大多都是早睡。

    秦妙虽然不习惯早睡,可是她要忙着酿酒。吃过晚饭回了房间,关紧门窗之后便进了空间,采摘葡萄。用了精神力,做事的效率很高,二更时分便将七种颜色的葡萄各摘了一堆,堆放在地头。

    此时夜已深,所有的人都已经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是出门找杂货铺打劫酒缸的时候了。

    秦妙换好夜行衣,出来空间,侧耳听了一阵周围的动静。很好,除了熟睡时的呼吸声再没有其他的声音。于是轻轻的开了房门,走了出去。突破了三层功力之后,轻功比之前纯熟不少,几乎是一个利落的起势就飞上了墙头。

    之后在墙头略一点足,便轻飘飘的飞出去好几米。这种感觉太美妙,秦妙一口气略过几条街,终于在暗淡的夜色中找到了一家规模比较大的杂货铺。酒缸这样的大件商品,小铺子里面可能没有卖的。

    铺子的门板关的死紧,并且还落了一把大大的锁。

    秦妙将灵鼠叫出了空间,让它去把那把锁的锁环给咬开。灵鼠起初还不大情愿,最后秦妙用一只烤鸭做条件和它交换,它这才慢吞吞的出来空间,将铺门上的锁环给咬开。

    开了锁之后,进来铺子。接下来的事情就太简单了。找了七口大酒钢,统统收进空间,留下一块碎银子作为买缸的钱,这边离开了铺子。

    又是一个起势上了房顶,正准备飞身离开的时候,忽听得身后传来几声锵锵的兵器打斗声。

    惊得秦妙腿一软,险些没从房顶上栽下来。难道铺主人发现铺门被打开了?

    回过头来仔细一看,之间自己刚刚出来的那家杂货铺门外的大街上有几个人在打斗。

    一个身穿黑色劲装的男人手提大刀追杀一个乘马而行的略显单薄的少年,少年的身旁护着两个装束普通的家丁,不过那两个家丁身手不错,从没有让那黑衣男人接近马上的少年一下。

    任何时代,阳光照不见的地方都免不了出现龌龊事。想那追杀的人和被追杀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人,秦妙也懒得管闲事,这就准备赶回家去酿葡萄酒。

    将将从屋顶飞到附近的一处墙头,便听到那打斗的地方传来一声惊呼:“少主!你没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