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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20节

      男人们会给它安上木柄,木柄可以调换,如果是割草,那么会将木柄稍微弯曲,如果是狩猎,那么自然需要将刀柄做直。

    限制于材料,以前的石器并不能够做大,石矛的攻击范围大,但是矛头只有那么一点点长,更不要说石刀了,基本很少有比手掌还长的了。

    但是现在,眼下这把铜刀,却足足有小臂长短,加上木柄,足足有一整条手臂那么长。

    以前的石刀,只能靠近了才能攻击对方,而且只能用石刀刺或者是割划,而现在有了这么长的铜刀,完全可以劈砍。

    一个男人拿着一把制作完成的铜刀,走向工坊空地上的那几个草人。

    论坛里的女将军曾经说过,一般刀剑铸造完成需要试验,最合适的是一种草席,卷起来绑起来,立在地上,刀剑劈开试验锋利。

    据说这种卷起来的草席,砍起来和人脖子差不多,要是能一刀劈断,那当然也能砍断脑袋。

    而这些作为试验的草人,虽然不是草席,但是也和石洞外面那些用来练习的普通草人不同,绑的极为扎实,一样的草人,差不多是那边草人的两个重。

    武器制作出来之后,男人们就会用这里的草人试验武器的威力大小,因此几个草人上面都有或多或少的伤口,有些草人甚至缺胳膊少腿,残缺不全。

    男人拿着铜刀,猛的朝前踏步,腰部用力,发于双臂,落在铜刀之上,随着一道美妙的圆弧,草人已经被砍掉了头颅和半条手臂。

    罗琦进前细看,可以看到草人断口处的草茬都一样长短齐整,意味这把刀足够锋利。

    足够锋利,也足够长,那么不需要砍下整个脑袋,只需要砍到脖子划开大血管,那么对方也是必死无疑。就算砍不到脖子,就是身上随便来一刀,那么也能留下很长的伤口,流很多的血。

    在战场上,这样一刀可能就是生死之隔。

    事实上,制造出这样的刀具并不简单。前前后后试验了很多次,关键都是无法做出足够薄的刀模。

    后来还是舍弃了陶土做的模子,而是用木头和竹子来做模子,才最终做成。

    罗琦没有时间,而石洞部落也没有足够的原材料,来一一复制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种种冷兵器,并实验它们的威力了,她只能选择制作主流兵器。

    既然是跨越了各个文明,同样跨越了几千年时间依然还在使用的兵器,那么这些都已经验证了它在战争之中的用处。

    而刀,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第二百三十七章 祈祷

    石洞部落现在所能拥有的铜器,足够把所有人都武装起来。

    这个武装,指的只是每个人拥有一把矛头为铜制的长矛,其中一部分人还能够拥有几根铜箭——当然也只有箭头为铜。

    在罗琦的记忆里,人类的历史上,铜器会出现在方方面面上,包括炊具,灯具,农具,武器还有祭祀等方方面面上。

    不过眼下有外敌在侧,石洞里的一切力量当然还要用在武装力量上,就是那两把锄头,在必要的时候,挥舞出去的时候也能砸碎敌人的头盖骨。

    看过了铜工坊,罗琦对男人们抚慰了几句,然后来到山腰处的一个缓坡。

    这里树木森森,草木青葱,看似和别的地方并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树荫下面咀嚼草叶的羊儿,脖子上栓着长长的藤绳。

    三头母羊一头公羊,还有三只羊羔,罗琦设想中的大规模养殖还没有出现,但是这里已经出现了新的血脉。

    而在山脚下的草地上,小牛头上的犄角尖尖,小马脖子上的鬃毛也还柔软。

    “你说,要不把这些牛马送到别的部落养着?”罗琦突然问道。

    肩膀上的猫头鹰沉默了一会儿:“如果我们输了,它们也活不下来。”

    罗琦担心的是如果和大河部落兵刃相见,这些牛马羊儿会被波及,但是如果石洞部落真的失败,那么也就意味着她也会死亡,那么周围部落还会继续相信女神和她这个女神使者吗?那么这些牛马羊羔,除了成为火堆上的烤肉,也没有别的下场了。

    罗琦侧过头,不远处那一片整齐的青绿已经隐隐露出了青黄色,等到它们完全的变成了黄色,那么就可以收割,相信这一次的收获不会仅仅装满几只陶罐了。

    “往好处想,”msk1089在宿主的肩膀上挪动了一下位置:“我们已经做到了能做的所有准备了,你看看,我们现在有了更好的武器,受过训练而且忠诚的士兵,还有能够支持很久的食物。”

    “而且啊,我们还开始了农业种植,金属冶炼,动物驯化和圈养,就是你的宗教也收获不小,现在就算我们和大河部落打起来,那些部落也不会加入到对方之中。”猫头鹰歪着脑袋说道,突然仰起头有些疑惑:“等等,这么一说,我怎么感觉你刚穿越的时候偷懒了呢?”

    罗琦刚穿越的时候主要解决的是食物和衣服的问题,这些都是非常必要而且急需的,但是和现在做到的这许多事情比起来,那时候罗琦确实算不上勤快。

    罗琦面色微红,咳了两声,面色很是严肃的说道:“因为战争推动了人类的进步啊,阿斗斗你还需要多学习。”

    是这样吗?

    肩膀上的猫头鹰有些疑惑的歪了歪脑袋。

    一阵风起,罗琦从风中捉住了一样东西。

    她摊开手掌,莹白的手掌里树叶青绿,但是边缘和叶蒂都已发黄。

    风再起,已有凉意。

    ————

    黄昏时分,部落里的篝火已经燃起,食物的香味也开始弥漫,出去狩猎采集的男女都坐在火堆旁边,高声笑谈着一天的见闻。而在这个时候,抱着柴火的少年迟迟归来。

    莎草冷眼看着这个矮小少年吃力的将木柴放在地上,虽然看上去有些乏累,但是脸上的笑容却很是温暖真诚:“我找了很多木柴,足够今天晚上烧了。”

    想了想,叶猴继续说道:“大家打猎辛苦,我白天没什么事,晚上还是我守夜吧。”

    像叶猴这样已经在大河集会上证明了自己的少年,会被部落认作是成年的男人,理所应当应该一同去狩猎,但是现在却要白天捡拾木柴晚上守夜,做这些属于孩子和老人的工作。

    对一个男人来说,这简直是侮辱,但是少年说起来的时候,却并没有什么恼怒,似乎是真的很喜欢这种工作。

    但是莎草却不喜欢。

    浣三是她的大儿子,也是她最钟爱和最看重的子女,这当中母子亲情当然占了大部分,而一个成年男人对他母亲在部落地位的提升,也是很有帮助的。

    但是浣三却不见了。

    叶猴回来的时候,浣三还在外面打猎,这种事情当然和他无关,而且一同消失的还有他的妹妹,从任何角度来看,叶猴都和这件事没有关系。

    但是莎草不是后世的警察法官,她不需要证据。

    她只知道,自己不喜欢面前的这个少年,这就够了。

    所以百般刁难,让本该去打猎的少年从事这种琐碎的工作,而这种老幼都能从事的工作,不但是对成年男人的侮辱,所能获得的食物也很少,加上莎草的分配,叶猴只能分到两个手指长短的块茎,还有一小把味道苦涩刺猴的刺刺草。

    “叶猴,吃了吗?我这里有鹿肉,一起吃?”

    “你那块肉太小,还不如我这里的野猪肉,虽然粗糙了一些,但是够大,叶猴我分给你一块。”

    “我这里有果子,现在的果子最甜,我放在你的屋子里,叶猴你记得吃啊。”

    少年行走在篝火旁边,而劳累的男女们并没有轻视这个只能做捡拾木柴和守夜这些工作的少年,看着他手掌之中的食物稀少低劣,反而争抢着要将自己的食物和他分享。

    而每一个现在伸出来的手掌,都曾经收到过来自于叶猴的馈赠和帮助。

    他不是罗琦,没有三万年时间凝结出来的知识,也没有那么多人的帮助,而且出于某个约定,他也没有将石洞部落的技术泄露出去。

    他也不能在大河部落里面宣扬女神的教义,甚至连祈祷都不能够。

    他能做的,只有一些小事:

    比如烧水饮用,让部落里的孩子停止肚痛;

    比如包扎用药,让受伤的人停止流血;

    比如编制草鞋,让大家行走在山石之上而不会脚疼;

    比如聆听劝慰,知他们所喜所怒所忧愁所烦恼;

    大河人不用知道什么叫做人格魅力,他们只知道,这个少年可以轻松解决他们的难题,叫他们或者是子女亲人恢复健康,不管是什么样的话,都可以跟这个少年来说,而且说完之后都会变得轻松快乐。

    那么这个少年就算想要不讨大家的喜欢,那也是很困难的事情。

    罗琦曾经规定了祈祷的标准姿势,也就是站直后捂住心口,双目仰望半空。但是她还对她的信徒们说过:“倘若你们真心祈祷女神,那么不管你们是站着的还是坐着的,趴着还是躺着,眼睛睁着还是闭着,那么你的声音依然会被女神听到。”

    那么同样的,如果一个人践行着女神的教导,带领人们去做女神希望他们做的事情,就算他并没有传播女神的姓名,那他是不是同样在播撒女神的光辉呢?

    叶猴坐在火堆旁边,朝天空望去,今夜天有乌云,不见星辰。远近的窝棚里也不再传来声响,辛劳一天的人都开始熟睡。

    他闭上了眼睛,他没有睡觉,而是看到了月光。

    第二百三十八章 肉食

    大河部落地理优越,但是这处山谷之中适合居住的山洞却不多,甚至很多人不得不选择在山洞之外的地方选择住处。

    所以,能够居住在山洞之中,也是大河部落里的人划分身份的象征。

    而能够单独居住在一个山洞里,整个部落里也只有或者说只能是一个人。

    而此时,山洞里面有两个人。

    象耳小心的从陶锅里面装出一碗肉汤来,放到了老人的面前。

    老首领年纪太大了,嘴里的牙齿也接二连三的掉落,烤熟的肉虽然美味,但是质地粗硬,难以咀嚼,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只能吃那些被火焰烤熟的块茎,或者是新鲜的蛋液。

    但是石洞部落的陶器到了这里以后,长时间的炖煮肉类,能够让肉变得软烂,不需要费力就能咀嚼吞下。

    作为部落的二把手,虽然近些日子以来,老首领越来越经常的出现在大家的面前,而且也更多的开始处理部落里的事情,但是象耳依然在部落之中的位置依然坚固,而让他深夜到这里来,当然不是为了给老人盛汤,而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这一次的热天特别的热,果子也很多,如果好好带着的话,够男人们吃好多天了。”象耳对老人说道。

    老人静静的喝着手里的肉汤,过了一会儿才抬起了头:“这么多男人吃果子,一天的话一颗果子树够不够?”

    如今天气尚热,但是不少树已经结出了累累垂垂的果子,但是如果吃的人多了,这一棵树也是不够的。

    所以象耳摇了摇头,犹豫着伸出了手指:“两颗不,三颗。”

    “他们要去多少天?”老人继续问道。

    象耳扒拉着手指,好半晌,才说道:“十天。”

    他说的其实只是来回路途需要的时间,但是更大的数字已经超出了他手指的数量。

    如果叶猴在这里,那么他凭借他那可怜的数学知识,经过一番艰难的运算之后,会得出三十颗果树这样的结果。

    而象耳和老人虽然不能计算,但是就算是小孩子也都知道,他们能够找到的果子成熟的果树,最多也不过和一只手掌的指头差不多。

    老人挪动着仅剩不多的牙齿,咀嚼着烧的极其软烂的肉,感受着不同于块茎和蛋液的鲜美滋味,脸上的表情渐趋平和:“吃果子会饿。”

    果子很好吃,但是同样拳头大小,吃一个果子,你用不了多久就会饿,但是吃一个块茎,能够支撑半天,而吃一块同样大小的肉,这一天不吃东西也不会有事。

    如果能够将果子换成块茎?或者是肉?

    象耳想了一会儿,脸上露出了羞愧的神色:“我们没有办法找到那么多的块茎,现在不少动物生崽子了,要是去打猎,或者能够准备两三天左右的肉,但是这个天气太热了。”

    对一个部落来说,他们每天都要去打猎采集,然后才能准备出足够一天食用的食物,如果碰上运气或者是天气不好的时候,那么就需要挨饿了。

    所以不管是采集还是打猎,都要看运气的,毕竟能吃的植物或者是动物,总是藏身在这苍茫土地之上,需要他们剥开草叶,藏匿丛林,经过许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寻找到,那些长了腿的还会跑,长了角或者牙的还会有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