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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25节

      萍儿眼睛蓦的瞪大,她心里想了怎么多也都没想到盛明珠会直接说出来。又看了眼那管先生,发现他看自己时深色漠然,便再也绷不住,用帕子掩着面飞速跑了。

    第十八章:吵架

    第十八章

    怎么想着攀高枝儿萍姐儿也只是个姑娘,被人这样直面的戳中了心思,到无人处便忍不住开始落泪。一时心中又恨极了盛明珠,她自己个儿出身好,不愁嫁,哪知道她的难?

    她想嫁的好些有错吗?便是她姑姑,盛明珠她亲娘还不是为了攀高枝儿给旁人当妾,五十步笑百步,她一个庶女什么资格笑话她?

    越想越气,便不住的抹泪儿。

    “这不是萍姐儿吗?怎么哭成这个样子了?”突然有道女声儿传来,萍儿原本以为这是无人处才敢这么哭,忙转过头,轻轻擦了眼泪。

    “哟,可怜的,这眼睛都哭红了,这是怎么了?”抬眼时才萍儿才看清楚来人是谁。入府之前曾经见面一眼,夫人跟前伺候的周妈妈,不想被人看了笑话,便随意找了个理由,“没什么,被沙子眯了眼睛。”

    “沙子能将眼睛眯成这样?”周氏笑了笑,也不戳穿她,递给她帕子,“表小姐,夫人在那里吃茶呢,要过去坐坐吗?”

    周氏给足了她面子,她是京城盛府的妈妈,体面人。被她叫一声表小姐,萍儿甚至有种腰板都直了不少的感觉,又往那头看了眼,果然一个穿深蓝的衣服的儒雅妇人正坐在那里,点了点头,随着周氏过去。

    “我平素不喜饮茶,但是与人打交道却少不了这些”,宋氏言谈温和,又替萍儿倒了茶,“这是乡间的大麦茶,没普通茶叶的苦涩,却不得大多数文人雅士得爱。从前谦哥儿——也就是你姑父,很喜欢这个,你尝尝。”

    萍儿矜持的托起茶杯,“谢谢夫人。”

    “没这么见外。明珠叫我母亲,按道理你也可以叫我声姑姑。”宋氏看着她,“明珠向来被谦哥儿宠着,性格跋扈了些,你年长她几岁,便忍耐忍耐。”

    寄人篱下,也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这些软话,萍儿很快就红了眼眶。周氏在旁掏出了帕子,“没得再哭了,眼睛都哭肿了。”

    宋氏轻口道,“还有十多天不到得时间也要走了。你父母让你来这里什么意图我也知道,毕竟也是家里亲戚。如今刘姨娘那里怕是顾不上你了,你若不嫌弃,这几日就住在我这里。我没儿没女的,也算多个伴儿。”

    “多谢夫人。”萍儿现在眼眶倒比之前红了。

    她也不是个傻子,没得道理旁人无缘无故对她好。哪个府里都没有大房小妾一家亲得道理,可她想要的她亲姑姑给不了,也不怪她投靠别人。

    ——

    “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

    盛明珠回头看着管平,“是她得罪我。”

    管平不在继续刚才的话题。她本就是个无法无天的人,让她瞻前顾后做事留有余地反而失了本心,“看来是我该谢谢你了。替我解决一个麻烦。”到底似刚才那样的女子他见了太多。

    “也该谢谢管先生,若不是灰衣,现在我家中还不和睦。灰衣帮我许多,先生也帮我许多。”盛明珠看着他,咬着唇又巴巴看着,“初次见时,明珠冒昧,只以为先生是坏人,多有得罪。先生见谅。”

    处了段时间,这管先生不似坏人。性子虽然不讨喜但人还是很大方的,她想。

    管平手中捏着把团扇,她性子能屈能伸的,屈的时候便是有事相求。这样的性子直白,却意外的讨人喜欢,“倒不必则个,我入府中养伤,也多有打扰。”他又笑了,“若你真的感谢我,日后到了京城,不如常来府中做客。我看猫儿也很喜欢你,到时候常来看看它。”

    盛明珠以为他要把那猫儿给她的,毕竟远远带回京城也不方便,而且不给她为什么要在她跟前晃荡。她脾气写在脸上,满脸的不乐意。管平看着那张挂起来的小脸,面上云淡风轻。

    心里却转着各种心思,他本来打算给她的。但倘使真给了她,日后翻脸不认人,他可就什么都没了。

    “咪呜~”盛明珠走了,过了许久那呆瓜猫儿才不知道从哪爬了出来。圆嘟嘟的脸,绒毛满满,轻手轻脚的从那古筝上踏过。管平身后,将它抱了下来,满手细腻柔软的毛发,轻飘飘的小团子,不过半个手掌大小。

    “喜欢她吗?”

    小猫儿低头舔着他的手,管平顺毛儿摸了摸她,猫儿整张脸便被人撸的变形。

    ——

    “萍儿小姐搬到夫人那里去了。”吃饭的时候黄妈妈如是说。

    芸娘垂头给灵珠夹菜,“随她去吧。”侄女本就是隔代,而且萍姐儿嘴里说的做的,在怎么亲戚关系芸娘也难不产生隔阂。

    “她倒和爹一样,以为我那母亲是好人呢。”

    盛明珠平日不爱念书,可也知道人的野心与欲望是倍增的。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平日再好性格的人入了魔障,十八匹马也追不回来。

    芸娘没有再说话,灵珠在旁边在旁边吞了口饭,她人小,身子便不住往前倾,腰口里瞬间掉下一个金头的毛笔。

    芸娘捡了起来,“灵珠——”

    黄妈妈在旁边看着,笔头上似是刻了字,浑身精美。非鎏金的笔,芸娘自然看出其中细节,忙问女儿,“这笔怎么来的?”这小东西足顶的上四五个如今的盛府宅院了,她自然心慌,又怕是那头又给她设下的障。

    灵珠小心翼翼的看了眼娘,“爹爹送我的。”

    “你爹?”

    灵珠挺起了小胸膛,有些自豪,“爹说文人高雅,却又被人说是穷酸书生。我有了这支金笔,可以阅万卷书,日后没钱吃饭拿着也能行万里路。”

    盛明珠接过那支笔,她虽是盛家大小姐,可也没见过这样的天价笔。

    毛病啊?谁家把笔做成这样写字?

    “爹说的对,日后若真穷酸了,卖了也能行万里路。”她点头看着,一时又嫉恨的看着自家小团子,一朝对比间她就成了穷酸鬼。

    “我才不卖,这是爹送我的。”灵珠将笔塞入自己的小包里,“夫子说,食君之禄,担君之忧。爹是官,每日吃穿取之于民,自然要做对得起百姓的事情。我是官家子弟,日后当以民为天,以笔画江山。”

    盛明珠觉得胸口处备受重击,她这么说感觉每日只想吃喝玩乐的自己十分的胸无大志。

    “我以后要做大魏最富贵的女人。”

    灵珠听了姐姐的话,点了点头,又小心翼翼的拍了拍小包,怕它在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