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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实在赶不及,是小短篇,但是明天会早一些更,也会长很多。

    我要是断在后面,会被你们骂的,还不如明天写完了一并发,免得你们挠心挠肺睡不着。

    第50章 畏水

    两人出了车站, 道路宽阔,车辆又少。内蒙高原天蓝气清, 马路两边一排排高楼, 间或还有成片的别墅小区,乍一看竟像在欧洲小镇,而不是四线县城。

    林愫大为赞叹, 宋书明却摇摇头:“康巴什当地房地产业极为成熟,人口却一直在流失。家中有矿有钱的,成片别墅的买。家中没矿,又不愿挖矿的,大多出去打工了。”

    “你看到的, 大部分的楼,其实都还没住人。晚上一到, 片片都是黑灯瞎火。”

    “所以康巴什, 又名鬼城。”

    小郑家离城中心不远,只是不是明亮簇新的新房,而是东胜已少见的旧楼旧小区,破烂不堪。宋书明没想到小郑家境如此之差, 皱着眉头敲门,隔得几秒不见人来应,已准备转身离去。哪知就是这时,门开了。

    宋书明一愣, 像没料到竟仍有人住在这里。那人却是五十多岁的大妈,狐疑的盯着他们:“哪位?”

    宋书明赶忙答:“你好, 我们找郑坤。”

    大妈脸色一沉:“找他何事?”

    宋书明赔笑:“以前小郑替我家干过活,泥瓦工如今很难找,我家新装修,想问问他还接活不?”

    大妈神情略缓,慢慢挪开身子。

    宋书明往里一望,只见入门没有客厅,只一个旧式唐楼的过道门厅,里面就是厨房。门厅里摆一张小桌子,桌子上放了一张裹着黑纱的黑白照片。照片前还放了一只苹果。

    宋书明愣一阵神才意识到,那张照片是一张遗像。遗像里面一个青年,二十岁的样子,嘴微微抿着,看起来老实又勤恳。

    不是小郑,又是谁?

    “人..人没了?”宋书明非常诧异,问道。

    “三年前就没了。”郑阿姨叹口气。

    林愫跟着一惊,脱口一句:“怎么没的?”

    郑阿姨瞥她一眼,顿了顿,说:“狂犬病。”

    三年前临近春节,小郑过年回家。郑阿姨为人泼辣狠厉,小郑却从小老实胆小沉默寡言,性子全随了爸爸。养了二十年的儿子,郑阿姨再是了解不过。小郑这次回家,她当即就意识到不对。

    儿子比以前更少话不说,脾气还暴躁了许多,总将自己一个人关在房内。郑阿姨几次看见他面对墙面自言自语。她上前多问几句,小郑就暴怒否认,再把自己锁在房内。

    郑阿姨忧心忡忡,原本打算大年初一带儿子去城隍庙中烧香去邪,哪知大年三十当夜,小郑突然发起疯来,满屋子乱跑乱叫,特别怕水。

    全家人这才意识到不对,连忙把人往医院急诊科送,等到了医院,急诊值班的医生打眼一望,见小郑口吐白沫,尤为畏水,家人端着水杯过来便拿头撞墙,极为恐惧的样子。

    医生叹口气,扭头便对郑阿姨说:“是不是被狗咬过?典型的狂犬病。”

    郑阿姨脸色惨白,点点头。

    狂犬病一旦病发,回天乏术。医生再说什么,郑阿姨全没听进去,只瘫坐在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过年期间只有急诊,县城医院的检验科无人值守。小郑在医院狂性大发,一家人只能把发狂的小郑绑起来裹上了棉被,又原封不动拉回家里来。

    等回到了家,他不再狂暴,蜷缩在床板低喃:“别过来,别过来”,却仍是恐水至极。郑阿姨端水过来喂他,他就以头撞墙,滴水不进,没出两天,人就不行了。

    回忆旧事,郑阿姨仍伤心不已,伤心之下又有自责,愣愣地说:“十年,十年了。我都没有想带他去打狂犬疫苗。”

    宋书明一愣,问:“小郑被咬,是十年前的事?”

    郑阿姨平复心情,说:“是,他奶奶家养的狗崽子。跟孩子玩的时候没轻重,在腿上咬了一口。”

    宋书明有些着急,追问道:“那这狗呢?还活着吗?”

    郑阿姨直直盯着他,神情很是不满:“医生说小郑得了狂犬病,我们哪里还能留那狗?从医院回来当天就把狗打死了!”

    林愫明白过来,拿眼神示意宋书明不要多言,柔声安慰郑阿姨几句,状作不经意般提:“这之后十年,小郑都没被狗咬吗?猫抓呢?在北京的时候呢?”

    郑阿姨摇摇头:“没有,他因为被狗咬过,从此都很怕小动物。路上看到,一定远远避开。”

    “如果他被狗咬过,一定会告诉我。但他确实,没有再被咬。”

    宋书明再按耐不住,告辞出门。两人刚刚下楼,对视一眼,竟异口同声说:

    “不是狂犬病。”

    宋书明点头如捣蒜,他警校毕业刚进支队轮岗的时候,就跟着当时带他的师傅一起处理了一单斗殴,起因便是养狗。九楼拄着拐的老人被一楼养的小泰迪咬了一口在脚腕上,两家谈不拢赔偿最后发展为互殴导致轻伤。

    他年轻好学责任心重,跑了好几趟犬伤门诊,对狂犬病记忆尤为深刻。狂犬病发病之后病死率百分之百,被犬咬伤之后唯一的预防措施就是注射接种狂犬疫苗。

    但狂犬疫苗,实际生活中常常是滥接种和不接种并存。世卫组织推荐的十日观察法,就是在接种第一针疫苗后观察,如果十天之后咬伤人的犬仍活的好好地,那就可以排除狂犬病犬咬人。

    “小郑被家养小狗咬伤之后,小狗好端端的活到了十年之后小郑出事,又怎么可能是狂犬病咬人呢?”宋书明皱着眉头。

    “更何况,狂犬病毒最常见的潜伏期是一到三个月,一年以上的极为罕见,十年以上的几乎没有被权威组织证实过。如果小郑一年之内没有被可疑的狗咬伤,我都很怀疑所谓狂犬病的说法。”

    “过年期间,县城小医院检疫科没有留人值守。郑阿姨一听说儿子怀疑是狂犬病,连化验值班的人都没等到,就拉着孩子回了家,求神拜佛去了。小郑最终的死因,我觉得很可疑。”

    两人第二日再去,提前买好了新鲜水果和两箱牛奶。郑阿姨一开门,见两人这次不是空手来,脸色和蔼许多,带了两分笑意把人迎进家中。

    宋书明把礼品递上去,又轻言安慰几句,说自己昨天不知道小郑已过世,今天专门来探望您。

    郑阿姨擦擦眼角,儿子去后她成为失独老人,才真的算是体会到了世态炎凉人情淡薄。宋书明如此讲情义,正让她感动不已,宋书明故技重施,再作不经意的样子,问小郑病发前都是如何情状。

    当日小郑回家之后,脾气暴躁成日对着空气自言自语,郑阿姨偷听才知他语带惊恐,不停嘟囔 “别过来别过来”。而且归家之后尤为畏水,连洗澡都不肯。

    郑阿姨问他几次,出了什么事,到底招惹了谁,让谁不要过来。

    小郑发了脾气摔门而去,不肯回答,怕水这个毛病却越演越烈。内蒙干燥,他却从不肯洗澡,渐渐不愿喝水,再后来连水杯都不愿碰,嘴唇干裂见血,眼眶和皮肤深深凹陷。

    直到狂犬病发两日,人已奄奄一息躺在床上神志不清,郑阿姨含着眼泪问他可还有什么想吃的想要的,小郑气息微弱吐出三个字:“别过来。”

    郑阿姨眼泪刷刷流下,哽咽道:“到底是让谁不要过来?”

    小郑缓缓扭过头来,紧紧盯着母亲,断断续续说出最后一句话。

    “小郑说的是什么?”林愫追问。

    郑阿姨平复了心情,说:“听不太清楚,隐约听出什么白衣服,蓝裤子,和红花花。”

    宋书明猛的攥住林愫的手,指尖深深嵌在她掌心。

    林愫面上不动声色,站起身来说想去洗手间。

    去洗手间,需要穿过放小郑遗照的门厅。林愫经过的时候,特意慢下脚步仔仔细细观察了一番。

    昨天只是站在门外,看得并不分明。林愫此刻认真细看,才发现摆在遗照前面的那颗苹果,原来只是个托架,上面分明还挂了另外一串东西。

    林愫心头大震,强作镇定回到座位,装出一副八卦的样子打听:“阿姨,我看到小郑照片前面放了个苹果,苹果上面还有一串挺漂亮的手链,那手链,是小郑女朋友的吗?”

    郑阿姨摆摆手,皱着眉头:“就算有,他也没跟我说过。就算有,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小郑死了这么多年,连面都没露过。”

    “只是他去世的时候,怀里一直放着这串手链。我也就一直放在他照片前面,做个慰藉。”

    宋书明起身告辞。两人本来扮作装修新房的新婚夫妻,林愫自然将手挽上他左臂,一挨到他,便发觉他全身都在颤抖。

    两人下楼走出小区,林愫停下脚步一脸关切看着他。

    宋书明闭上眼,又睁开,一双拳头攥紧又松开,说:“小郑最后一句话,说白衣服蓝裤子和红花花。”

    “书晴失踪的时候,身上穿着校服,白色上衣,蓝色运动裤。头上,还带了红花图案的发夹。”

    林愫紧紧皱着眉头,说:“我也有件事,要告诉你。”

    宋书明点点头:“小郑的遗照,前面的贡品苹果上面放了一串手链。书晴没有手链。”

    林愫寒着脸,将自己左腕轻轻抬起,在他面前晃了一晃:“那压根不是什么手链。”

    “那是一串,引魂铃。”

    作者有话要说:

    呐,认真看的话就知道我会在下一个故事,穿插之前故事曾出现过的法器。

    之后的一周我会尽量日更,尽量尽量每天都是大肥章喔。

    第51章 引魂

    林愫纤细手腕上面, 一串铜铃流光溢彩,随着她手腕抖动发出清越铃音。

    宋书明一时看住, 只觉眼前仿若流光飞舞。林愫立刻将手腕一收, 铃声戛然而止。

    宋书明这才回过神来,掌心已是冷汗潺潺。

    林愫冷笑一声:“这就是引魂铃。”

    金刚杵镇邪灵,是为正统;而引魂铃招怨灵, 是为邪器。

    彼时林愫已有十三四岁,正是情窦初开年纪。同桌是一个纤瘦少年,架一副黑框眼镜。皮肤黝黑,篮球打得好,人又很叛逆, 总在课上睡觉。

    花季的少女林愫,内向又害羞。四月里一天, 蒙蒙细雨。林愫走在路上, 同桌的男生骑着自行车从她身边过,溅了她一身的水。小男生脚步不停,却转过头来冲她抱歉一笑,眸如灿星, 皓齿雪白。

    所以谁也不知那少女心事,只是丁香花下一回头,雨水轻点发梢映出碎钻般的光芒,就觉得心如擂鼓, 此生此世非他莫属。

    林愫自打有了暗恋的小心思,对赵姨每年秋天的这一次来访, 很是有些同情之意。

    赵姨此人,很是传奇。三次嫁人,三次守寡,三次生女,三次遗腹。

    到她第三次再嫁,连一向不爱掺和别人家事的老林,都发了脾气,嫌弃她,骂她命硬害人精。

    果不其然,嫁人不到两年,赵姨就又守了寡。

    这次守寡之后,赵姨终身不再嫁。

    只因第三次的良人,才是她辗转一生遇到的真爱。

    赵姨的短命丈夫于老师,一生波折动荡,明明是大学毕业的上海公子哥儿,却偏偏赶上了上山下乡,被分配到了关中周至,一个小小的村子里,当小学老师。

    怀才不遇,又因为家庭成分不好,快四十岁还没有人上门说亲,只能住在小学操场旁边的一排平房里。

    原以为一生也就是这样打光棍,哪知有一天早上,于老师打开房门,就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俏生生的妇人,两只手一左一右各牵一个三五岁的小丫头。于老师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平日里负责做饭送饭的赵寡妇。

    赵寡妇红着脸,松开牵着两个女儿的手,畏畏缩缩从身后掏出一个藤篮子递给他,期期艾艾小声说:“于老师,辛……辛苦。”

    于老师愣愣接过篮子,低头一望。篮子里面放的是鸡蛋,一个个圆滚滚,密密实实码了一整个篮子。他下意识的伸手一摸,却发现最上面的那个鸡蛋,触手温暖,分明就是守在鸡窝边,等母鸡刚刚才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