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
“叫我什么。”
“臭小孩!”
原修顺势横坐在她身上,很不客气地拍了拍她的脸蛋:“叫声老公来听听。”
“哼。”陆蔓蔓将他推开,随手捡起一根枯草叼在嘴里,朝着山坡走了过去。
“哎。”原修唤住她:“寇叔叔说他明天的飞机,得回去了。”
陆蔓蔓的脚步突然顿住,她背对着他,看不见神情,但原修猜测,听到这个消息,她心情应该不会太好。
缓了良久,陆蔓蔓才侧头望向他,淡淡道:“这就走了么。”
原修起身拍了拍裤脚的碎草,追上去:“蔓蔓...”
“这几天你总是欲言又止,应该是很好奇飓风那天的事。”
危险发生千钧一发之际,那一声脱口而出的“爸”。
原修陪着她,漫步在阳光温暖的翠绿青草坡地上,陆蔓蔓向原修缓缓讲述道:“我记得有跟你讲过,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和他发生了不愉快的冲突,皮皮还追着他跑了半山。那天晚上我去给他包扎手腕伤口,他真当我傻么,会看不出来荆棘刺伤和摔倒的时候划破的伤口是不一样的。”
她可是野外真人竞技圈的第一人,这么多年受过大伤小伤无数,当然不可能分辨不出来,摔倒时磋破伤口和故意弄出来的伤口的区别。
“后来他告诉我,他是过来找女儿的,还说什么失散多年,想要带她回家,又怕她不喜欢自己。”
陆蔓蔓闷声道:“我又不是傻子,坏脾气的怪大叔从北海道追到田纳西,说找什么女儿又不好好去找,每天围在我身边打转,给我拎水桶送午饭还帮我牵马,如果不是想泡我,那就是来找我的咯...”
原修看着她如此这般平静地讲述,心说这丫头细腻的心思...还真别小看了她。
“后来我就诈季宁啊,说我什么都知道了,嘿,那傻逼...他叫我小小姐,还翻出一沓文件给我看,包括移民局的证明,后来知道真相他眼泪掉下来啊,不过我答应他不会告诉寇琛。”
原修咧咧嘴...这真是w式简单粗暴流氓风格。
“所以...是都知道了吗。”
“虽然没有做血缘鉴定,但是那个怪大叔...”陆蔓蔓也不知道怎么说:“这几天他对我很好啊,还说回去以后要给我寄好多漂亮的裙子什么的,可能他觉得,女孩子就喜欢裙子包包什么的,真蠢,可是我梦里的老爸也是这样蠢的啊。”
她吸吸气,缓了缓心情:“不然的话,怎么会把妈妈弄丢呢。”
原修揽着她肩膀的手抚到她的侧脸,扯了扯她的耳垂:“想知道过去的事情吗。”
陆蔓蔓死命摇头:“不想,一点都不想。”
害怕知道以后会难过,也害怕会动摇自己的决心,总之,就不想知道。
“路易斯他们...”
陆蔓蔓连忙说:“他们现在不知情,我也不会告诉他们,永远不会说。”
原修知道,陆蔓蔓之所以将这件事深埋于心,就是害怕两位养父知道,不是不喜欢寇琛。
她不想让自己身边的两位至亲难过,一点都不想,她要永远陪伴在他们身边。
这层窗户纸,就最好不要戳破,永远...
***
那天晚上,陆蔓蔓独自一人去了红房子。房间里季宁和寇琛正在收拾行李,见陆蔓蔓过来,季宁非常懂眼色地说自己回房拿东西,离开了。
陆蔓蔓望向寇琛的银色rimowa行李箱,闷声咕哝:“真是可惜啊,过两天color fight呢。”
寇琛穿着一件居家的神色v领polo,不解地问她:“那是什么?”
陆蔓蔓伸手比枪,瞄准他:“biubiu~大逃杀知道吗?”
寇琛茫然地摇了摇头:“什么大逃杀?”
陆蔓蔓坐到沙发边,替他将胡乱塞进行李箱的衬衣拿出来,重新规规整整地叠好,柔声说:“真是老头子,我们之间隔着比深渊还深的代沟。”
寇琛想了想,也坐到陆蔓蔓身边,折叠着衣物:“那...你和你的两位父亲,有深渊一样的代沟吗?”
“当然没有。”陆蔓蔓理所应当地说:“他们是我的爸爸,还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什么都会告诉他们。”
唔,上次差点把第一次的事情都告诉老爸,硬让原修给按着不准说。
“是吗,你和他们还是朋友。”寇琛很是不解:“怎么做到的?”
“我在中国呆过一段时间。”陆蔓蔓手里端着小奶杯,热乎乎烤着手,缓缓说道:“我的朋友们,她们和父母之间好像总是有很深的隔阂,什么事都不愿意告诉父母,当然啦,因为父母知道了一定会指责她们,就像我最好的朋友夏天,她就不敢把自己谈恋爱的事情告诉妈妈,因为妈妈一定会拆散她和狗翔,她妈妈要她出国念书,不能分心啦。”
“如果这件事换成是艾力克斯和路易斯,会怎么处理?”寇琛好奇问她:“当学业和恋情发生冲突的时候,他们会让你有所取舍吗?”
“唔...”陆蔓蔓想了想:“路易斯的话,他可能会给我讲很多道理,试图说服我,当然艾力克斯也会劝我啦,如果他们觉得那个男孩不合适我或者根本就是坏男孩,不过最终怎么取舍,一定是要尊重我的意愿。就像我前男友乔星野的事情,一开始路易斯就警告过我,那男孩没能通过他的专业风险评估,可能会半路脱轨,我还是没有听他的话,后来我就尝到苦头啦。”
寇琛笑了笑:“你看,小孩儿还是得听父母的话才行,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懂不懂?”
陆蔓蔓望向寇琛:“可是如果一开始就能预见不好的结果而放弃,那么后面的很多事情就不会发生了啊,我不会遇到原修,不会来中国,甚至很可能走上另一种人生,而另一种人生谁能保证比现在的人生,更幸福呢。”
“这...”
寇琛居然无言以对,是啊,如果一开始就能预见将来,当年的他,还会选择离开吗,遗憾还会发生吗?
寇琛真的不知道。
陆蔓蔓拍了拍寇琛的背:“所以呀大叔,很多事情还是要自己去经历去体验啊,我老爹们还是很民主的,不会强迫我做不喜欢的事情,这样我才能和他们当好朋友啊。”
寇琛若有所思,随即又摇了摇头:“我有个儿子,比你小几岁,特别叛逆不听话,到处给我惹事生非,很难管,比我年轻的时候更桀骜不逊,像你说的...和他当朋友,恐怕永远不可能做到。”
陆蔓蔓突然好奇:“我还有...不是,你还有儿子啊。”
“我像是没有孩子的空巢老人吗?”寇琛带了点调皮的调子反问她:“觉得我这么惨啊。”
“呃,不是,就是有点...”陆蔓蔓不知道怎么说,她可没想到自己还会有弟弟。
真是神奇。
“寇先生什么时候离开呢?”
“后天下午的飞机。”
“噢,那明天晚上再开一个party吧。”陆蔓蔓说:“给寇先生开一个欢送的party。”
寇琛受宠若惊:“给我开party?”
陆蔓蔓已经起身准备出门,“嗯”了一声:“以后的话,应该也不会再见面了吧。”
寇琛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还是什么也没说。
次日夜间的party,依旧在湖畔举行,这一次就没有请很多小镇上的居民过来参加,而是家里人,陆蔓蔓的朋友和牧场的员工们,他们在湖边升腾起了一簇猎猎的篝火,烧红了半边夜空。
漫天繁星闪烁,今晚的夜色格外浓稠。
“寇先生来了。”
“寇先生今晚很帅哦。”
“寇先生上次谢谢您带回我们家蔓蔓,您真是热心肠。”
“寇先生吃羊排吗?”
......
寇琛还有些适应不了大家的热情,毕竟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专门为他举办的party,过去生意场上的名流舞会倒是参加过不少,但他不觉得这种虚与委蛇的交际有什么意思。
今晚的party是陆蔓蔓为他举办的,他还特意精心打扮过呢,穿上了自认为最帅的一件高档定制西服,头发抹了啫喱,就连以前见重要客户都没有这般慎重过,他很不喜欢西服的束缚感,平时穿着从来随意。
而不远处的青草坪舞池边,在原修无数次笨拙地踩了陆蔓蔓的脚以后,她终于一把推开了这臭男人,生气地说:“you stupid jerk!蠢货!”
原修摊开手,表示自己真的很无辜啊,他会玩枪会玩斯诺克还会国际象棋但就是不会...跳舞。
施纯如举办的那些个社交舞会,他从来不参与,觉得蠢爆了。
现在他自己才是真的蠢爆了。
路易斯走过来拍了拍小伙子的肩膀:“我们家蔓蔓小宝贝从小就喜欢跳舞,踢踏爵士华尔兹...以后可够你学的。”
“我不学。”
原修觉得自己还是得有点子男人的尊严,不能总围着老婆转,跳舞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羞耻,他绝对不会学跳舞,绝对!
“哼,这个蠢货今天踩了我二十次!我暂时不想理他。”
路易斯只好让陆蔓蔓挽住了自己的手,侧头,却看见寇琛站在不远处的自助餐桌前,沉默而略带歆羡地看着他们。
路易斯对寇琛其实心怀感激,得知那天飓风天气是他和原修帮忙将陆蔓蔓接了回来,路易斯便不再计较北海道发生的不愉快事件,他向他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蔓蔓,这是你为寇先生举办的送别party,去和他跳个舞吧。”路易斯拍了拍陆蔓蔓的肩膀。
听老爹这样说,陆蔓蔓望向寇琛。寇琛立刻站直了身体,放下酒杯的时候险些弄洒,有些笨拙和不知所措。
陆蔓蔓朝他走了过去,紧着一颗心问道:“寇先生会跳舞吗?”
“跳舞...”
八十年代的大学生最常见的两种娱乐活动,一个是去录像厅看香港电影,另一个就是去歌舞厅跳舞。
开玩笑,寇琛当年在学校里可是自己组建了摇滚乐队,怎么可能不会跳舞。
然而...这都多少年了啊,自从仲清离开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跳过舞,甚至那台陪伴他一整个青春岁月的电吉他,也被扔进了地下室,不见天日。
他的青春,早就已经随她而逝了。
面对陆蔓蔓的邀约,他踟蹰着:“我...不太会了。”
“噢,那真遗憾了。”陆蔓蔓也有些不大好意思真的和他跳舞。面前这个男人,她本应与他多多亲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感觉怪怪的。
陆蔓蔓离开的时候,寇琛眸子里划过一丝黯然,嘴唇喃了喃,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原修看着寇琛欲言又止的模样,突然开口道:“寇叔叔唱歌很好听啊。”
“嗯?”
原修接过乐队小哥手里一柄蓝色吉他,朝着寇琛扬了扬:“寇叔叔,要试试吗。”
看到那柄吉他,寇琛某种翻涌起了深沉的暗流,那是被他尘封搁置的青春岁月,那是他的不可言说,是他内心最深的隐痛。
陆蔓蔓回头,惊讶地望向寇琛:“叔叔还会弹吉他啊?”
原修笑了笑:“你寇叔叔不仅会弹吉他,你寇叔叔当年还出过碟呢,有很多粉丝和崇拜者。”
陆蔓蔓惊叫起来:“好棒,那寇叔叔今天肯定逃不了了。”
寇琛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他本来想拒绝,但是看着陆蔓蔓期待的眼神,不知道为什么,他鬼使神差地接过了原修手里的吉他。
所有人都坐了过来,在草地上聚成了一个小圈,将寇琛围在中间。
寇琛调了调音,望向陆蔓蔓,陆蔓蔓倚靠在原修的身边,他伸手揽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