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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34节

      只不过她还是站在背篼里,两只手紧紧地抓住背篼的边缘,聚精会神地盯着前面,想要看她的四舅舅是怎么抓住呱呱呱叫的田鸡的。

    很快,丁建国就循着田鸡的叫声,在水田的田埂上照着了一只田鸡。

    这只田鸡估计平时也跳到田埂上来赏月唱歌,也没被打扰过,也没被手电筒的光照过。

    因此丁建国的手电筒光照在它身上时,它一下子就哑了,呆了,或者说晕了?

    反正它被丁建国的手电筒光照着了,它就一动不动了,丁建国跑上去一下子就把它给捉住了。

    “哈哈!二姐,三姐,我抓住一个,大的!”他一边笑着说,一边走回来,给丁小甜和丁小兰看。

    在丁小兰背上的秀琳终于忍不住嚷嚷起来:“四舅舅四舅舅”

    丁建国懂她喊自己的意思,于是把手里抓的那只田鸡凑到秀琳小脸跟前,用手电筒照着它,说:“秀琳,快看看,这就是一只田鸡了。”

    秀琳是第一次看到田鸡,刚刚看到还吓了一大跳,握着背篼边缘的小手一松,头往后一仰,满脸紧张的表情。

    “哈哈哈哈!”丁建国看见了又朗声笑起来。

    丁小甜也呵呵笑出了声。

    但她很快安抚孩子说:“秀琳,别怕,田鸡不咬人的,它没有牙齿,而且它的皮很滑,你要不要摸一下?”

    秀琳听了丁小甜的话,放松了些,在丁小甜的鼓励下,果然伸出一只小手去摸了下四舅舅手里抓住的田鸡的头。一摸,果然跟妈妈说的一样,就又连着摸了几下,最后小脸上露出了笑容。

    “好了,不摸了,我们跟你四舅舅一起继续去捉田鸡,秀琳,你还是不要说话,不要学田鸡叫哦,不然四舅舅就抓不到田鸡了。”丁小甜摸了摸女儿的小脸,对她说。

    秀琳鸡啄米一样的点头。

    接着,丁小甜把自己手里提着的鱼篓上面的盖子揭开,丁建国用手电筒照着,把自己手里抓着的那只田鸡放了进去,丁小甜赶紧盖上鱼篓盖子。

    刚被放进去的田鸡在里面蹦跶了几下,反复碰在鱼篓上也出不来,就也老实地蹲在里面了。

    接下来,丁家姐弟几人沿着这几十亩水田的田垄走着,不时在田垄边,稻田边缘,丁建国用手电筒照了不少田鸡。

    在这个年代,田鸡绝对比捉它们的人多,所以,大约两个小时之后,丁小甜提着的鱼篓差不多满了,沉甸甸的。

    “老四,抓了多少了?”她问丁建国,“你数过没有?”

    丁建国说:“大大小小怕是超过一百只了吧,怎么,鱼篓很重了吗?要不我来提吧?”

    丁小甜:“是有点儿重了,估计再抓十几只就满了。”

    “这样的话,我们就回去吧,你看,秀琳都在打瞌睡了。”丁建国用手电筒照了照丁小兰背篼里的秀琳。

    丁小甜听了,转身去看女儿,见她果然头歪在一边,靠在背篼边缘,眼睛要闭不闭的。

    “小兰,我来抱她,她那样睡,容易着凉,你来拿着这个鱼篓。”

    “好。”

    丁小兰接过了丁小甜递过去的鱼篓,然后立马高兴地说:“好重,今天晚上抓得不少,明天晚上真得要炒两大盘子了!”

    丁小甜把女儿从背篼里抱出来,让女儿的头靠在自己肩膀,双手抱着她。

    她对三妹和四弟说:“走,回去。”

    丁建国问她要不要走前面,自己好给她照着路。

    考虑到抱着女儿,不能摔跤,丁小甜就走到最前面去了,拿着手电筒的丁建国走中间,背着背篼,手提鱼篓的丁小兰走最后面。

    回去大家走得比较快,因为鱼篓里的田鸡已经不少了,甚至不用再捉都够明天炒两大盘子了。

    不过,丁建国还是偶尔听到路边的田鸡叫,手里的电筒就会扫过去,如果照到了田鸡,他也会下田去把田鸡抓起来,放进丁小兰提着的鱼篓里。

    眼看还有两三里路就到村子了,从左边的田埂照过来一束手电光,扫到了丁家姐弟的身上。

    丁家姐弟看过去,看到那边田埂上走过来三个人,看身形都是男的。

    两边的人越走越近,终于在主要的那条稍宽的田埂上碰上。

    “咦?你是丁小甜?”那边最前面那个打手电筒的年轻男人忽然大声问。

    抱着秀琳的丁小甜有些错愕,这里还有人认识自己?

    走在她后面的丁建国把手电筒的光朝着那个喊出自己二姐名字的年轻男人扫过去。

    电筒光扫到他脸,这让丁小甜看清楚了他的脸,一看之下,她脑子里浮现出一个人的名字。

    这个人是她初中的同桌,名字叫做齐运凯,是第八生产队,以前叫做清水村的人。

    第八生产队挨着第七生产队,两边属于集体的水田也挨着的。

    齐运凯只读到初中,然后就回家务农了。

    看看他们一行人也提着鱼篓,丁小甜明白了这位初中同桌一行人也是来捉田鸡的。

    认出了齐运凯之后,丁小甜跟他打招呼:“齐运凯?”

    齐运凯乐呵呵地说:“是我啊,丁小甜,我听说你嫁去了第九生产队,今天在这里遇到你可真是稀奇!一开始,我的手电筒光扫到你的脸,我还不敢认你呢。不过,再扫一下,我就确定了,你就是丁小甜,因为你跟以前的样子差不多!”

    丁小甜读书的时候,可是班上公认的长得漂亮的女同学,也难怪,齐运凯多看她两眼,就认出她来了。

    “还有啊,你当时是我们班少数几个考上高中去读书的人,而且,你还是我们第八生产队和你们第七生产队唯一的女高中生,这也让我把你记得特别清楚!”齐运凯继续大声笑着说。

    丁小甜被他这么一夸,却没有高兴,而是觉得有点儿尴尬。

    毕竟她可是结婚生了孩子的女人,这一点齐运凯也应该知道。

    齐运凯的年纪跟丁小甜差不多大,今年也是二十四岁了,这个年纪的农村男青年,只要在家务农的多半都是结婚了的。

    你说,一个结了婚的初中男同学,偶遇一个初中同桌的女同学,大赞人家,还说自己记得人家,听到旁边人的耳朵里面会不会觉得有点不妥当?

    这还是这位女同桌没结婚,而丁小甜是结婚生了娃娃的人,齐运凯这么赞她,大家听了会怎么想?

    不管人家咋想,丁小甜是觉得有点儿尴尬的。

    再说了,天晚了,秀琳都撑不住趴在她肩膀上睡了,她也不想跟这个初中的男同桌站在这里聊天,畅叙什么初中时代的趣事了。

    “哦,我要带我女儿回去睡觉了,咱们改天再聊。”丁小甜淡淡地说。

    可兴奋的齐运凯却没有结束谈话的意思,他把自己身后的两人拉了出来,向丁小甜介绍说:“小甜老同学,这是我们第八生产队知青点的潘晋原和你们第七生产队知青点的李志文,他们可是上海来的知识青年哦,跟我是好朋友。我这人就喜欢跟有文化的人打交道,他们也是高中生。”

    听说眼前的两个男青年是上海来的知青,这让丁小甜忍不住多看了他们两眼。

    这两个人一个人个子比较高,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另外一个长得身材适中,然而却是有一副俊朗的面孔,眉眼比较深邃,脸的线条比较利落。

    个子较高,文质彬彬的名叫李志文。

    身材适中,长得比较俊朗的叫潘晋原。

    看他们的年龄,要比齐运凯小一些,大约二十一二岁的样子。

    这两个上海知青怎么会跟齐运凯在一起,丁小甜不想知道,还有,虽然同是高中生,她对于上海来的知青李志文和潘晋原也没什么兴趣。

    在齐运凯向她介绍李志文和潘晋原之后,丁小甜只是礼貌地向他们点点头:“你们好。”

    李志文和潘晋原也是礼貌地朝着丁小甜点头,说:“你好。”

    打过招呼之后,丁小甜就想迈开步子走过去,没想到齐运凯又说开了:“小甜老同学,你这次回娘家打算呆几天走呢?”

    丁小甜不明白他问这个话是什么意思,正考虑怎么回答他时,她三妹丁小兰从后面走上来,对齐运凯说:“我姐这次回娘家不是呆几天,而是要呆几个月才走,她现在在光荣小学当代课老师,学校领导说,要让她一直代课,直到下学期结束呢。”

    “哦,当代课老师了?真是了不起!”齐运凯一听就朝着丁小甜竖起了大指姆。

    丁小甜摇摇头,谦虚道:“没什么了不起的,做什么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在那里都是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

    “哟!哟!哟!不愧是有文化的人,觉悟真高!”齐运凯继续夸奖丁小甜。

    丁小甜这个时候真得是有点儿讨厌齐运凯这个人无比的话多了。

    她觉得他比初中时还要喜欢说话,那个时候齐运凯在课堂上就爱找前后左右的同学说话,没少被老师批评。

    微不可见的皱了皱眉,正想说话。

    她三妹丁小兰又比她抢先一步,胸脯一挺说:“我姐就是有文化有觉悟的女青年,我特别崇拜我姐。我跟齐大哥一样,也是喜欢跟有文化的人打交道。”

    这样说着的时候,她的眼睛瞟了瞟,瞟向了站在齐运凯身边的李志文和潘晋原。

    紧接着,她居然主动地向他们自我介绍说:“我叫丁小兰,是丁小甜的三妹,你们好!”

    说完,她向潘晋原伸出手去,潘晋原迟疑了一下,也伸出了手,跟她握手,道:“你好,我叫潘晋原。”

    丁小兰使劲朝着他笑了一下,似乎挺兴奋。

    潘晋原松了手,丁小兰又朝着李志文伸手,跟他握手。

    李志文礼貌地说:“你好,我叫李志文。”

    丁小兰跟他们握过手后就打开了话匣子。

    她说她也去过本生产队的知青点玩,以前怎么没见过李志文。

    李志文说自己跟潘晋原是从青峰林场知青点调过来的,因为那边又来了一批武汉知青,人多,上面就把他们调到了第七和第八生产队,他们才来不到一个月。潘晋原所在的知青点的房子跟齐运凯家的房子挨着,所以他们很快就玩熟了,交上了朋友。今天他们要出来抓田鸡,潘晋原过来把自己叫上了,说了,抓了田鸡回去,晚上就整一锅来吃,正好,他上海的家里寄了点儿钱和米酒来,所以叫上自己这个老乡一起。

    “怪不得我说没见过你们呢。原来,你们是才调来不久的。对了,你们捉的田鸡多吗?”丁小兰随后问。

    齐运凯接话:“不少,我捉一个数一个,一百多个呢。”

    丁小兰:“可能跟我们捉得一样多。只不过,你们三个人能吃完这么多田鸡吗?你不会告诉我,你们要把这些田鸡拿去给知青点的知青们一起吃吧!”

    齐运凯赶忙摇头:“怎么可能!我们生产队的知青点有七个人呢,都叫上,一个人吃几筷子都没了,我们辛辛苦苦出来熬夜抓田鸡,不是想拿去办招待的。”

    “所有,就是你们三个人吃?”

    “对。”

    “那,可不可以请我去吃呢?”

    “啊?”

    齐运凯没想到丁小甜的妹妹这么大方,晚上竟然敢去跟三个年轻男人一起吃田鸡,除了自己这个人算是半熟之外,另外两个她都是今天晚上才认识的。

    不过,随后他想到了,丁小兰说她最喜欢有文化的人,大概她觉得从上海来的知青李志文和潘晋原是特别有文化的人,所以想往跟前凑,想要认识他们吧。

    源于对自己曾经的同桌丁小甜的好感,齐运凯没好意思拒绝她妹妹丁小兰的提议。

    他啊了一声之后,立马豪爽地说:“没问题啊,老同学的妹妹要来我家吃田鸡,我肯定办招待。只不过,这个时候过去煮好再吃,吃完恐怕有点儿晚了,到时候你敢一个人回家吗?”

    齐运凯的家所在的第八生产队离丁小兰住的丁家老屋,有七八里远,走快点儿大约半个多小时能到家。

    这个年代的晚上,无论是农村和城市都是比较安全的,大人小孩走夜路,唯一害怕的是各种传说中的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虽然政府宣传无神论,不相信鬼神,但是在乡村,在民间,还是有不少人固执地相信,的确是有不可说的东西存在的。

    所以,走夜路唯一考验人的是心理,而不是担心人身安全问题。

    这也是丁小兰敢提出去齐运凯家吃田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