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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59节

      这么一想,我叠声催促正在忙碌收钱的老板:“蔡叔,能不能快点呀,我就要被老板削头了!”

    蔡叔爱莫能助地摊开手,“个个来这里的人都这么说,我也很想帮你,但还是得排队慢慢等。要不你先点餐,待会偷溜下来拿早餐?”

    我怎么没想到这招?我冲蔡叔狡黠一笑:“还是蔡叔法子多,我先给钱,待会抽空下来拿。”

    等我打开钱包,却尴尬了,!居然没钱了!

    我看着空空如也的钱包,欲哭无泪,老妈老早就批判我的坏习惯,钱包里放的现金永远不超过元,这点钱在一线城市不到一天就能花个精光,只是我怕放的钱越多越会养成我花钱如流水的习惯,所以强迫性让自己少花钱的方法就是身上少带现金,加上现在都流行电子支付,我用现金的机会更少,更是懒得取现金。

    这下好了,我怎么都没好意思跟蔡叔说没钱,万一他说一句“你连十块钱都不给我”,我真的要遁地去了。

    “呃,蔡叔,这里可以微信支付吗?”

    “微信?那是啥玩意?”年逾七十的蔡叔凑近我,表示没听清楚。

    我马上放弃电子支付的想法,准备厚脸皮跟蔡叔说待会下来拿早餐时再给钱时,旁边伸来一只手,手里抓着一张钞票,“老板,这位小姐的早餐费我来给。”

    咦?我疑惑地转过头,一个白皙秀气的男孩正对我投以善意的笑。

    他是在帮我给钱吗?

    我往他周围看了看,貌似就我一个雌性动物,那应该是说我吧?

    “你好,你是现代杂志的员工吧?”他指了指我挂在脖子上的工作牌,大方问道。

    我点点头。

    “我是今天来报到的新员工,许志新。”这名小男生因为肤色白,看起来也就出头,说话倒礼貌得很。

    不错嘛,挺会来事。我心里赞道,还没报到呢,就懂得讨好老员工了。我道了声谢,从柜台上拿了包子和豆浆,出于礼貌,还是等等许同学一起进公司吧。

    许志新走出店门口,发现我在等他,露出受宠若惊的神色,他忙加快脚步,走到我面前,“前辈,你在等我吗?”

    “嗯,一起走吧。”我一边吃包子一边加快脚步,“要快点哦,不然就迟到了。”

    许志新颔首,跟了上来。

    “你的早餐呢?”

    “放在书包里。”

    许志新背了一个大大的书包,一看就知道是稚气未脱的新人,我噗嗤一下笑了,“哎,你这书包可是初入职场的毕业生的标配啊。”

    许志新耳朵染上一抹红,“习惯了,明儿再去买新的。”

    “我就开个玩笑,别当真。你去到公司没时间吃早餐,而且领导不准员工在办公室吃东西,建议你现在吃啊,不然待会新人自我介绍时肚子咕噜噜响起来,可别怪我没提醒你。”我笑眯眯地啃着肉包子,见他有点拘束的样子,有意调侃他,“问你个成语,咬着包子蹲厕所,是啥?”

    “包你满意?”

    我一口包子喷出来,“你这答案比我的更劲爆,有前途啊小伙子。”

    “答案是什么?”

    “含苞待放。”

    许志新愣了愣,回过神来就笑了,“前辈真会说笑。”

    “别叫我前辈,叫我小沉,不准喊姐,谁喊我姐,我就叫他孙子。”

    “好的,小沉。”

    这个许志新给人感觉挺老实,曹平平之前说可以让我来挑选新人,不如就他。

    曹平平早已在我座位上等候多时,他不耐烦地抬手看表,见到我姗姗来迟,果然叉起腰就要开训,闻到我身上的包子味,忙躲远几步,“你又吃楼下那家包子了。”

    “这不为了赶来见您,没时间吃早餐,只能将就楼下那家。”

    曹平平非常讨厌蔡叔做的肉包子,他憎恨一切重口味的东西,一样东西吃到嘴里只要留下一丝异味,都会被他列为黑暗料理。而蔡叔最爱在他家的包子里添加葱蒜这些配菜,别人吃起来特别香,但对曹平平来说,那包子有毒。他第一次吃就在厕所足足漱了半小时的口,之后再不光顾,更是反对我们吃他家的包子。

    曹平平瞪我一眼,返回自己办公桌上翻了翻抽屉,拿出一包口香糖,“赶紧吃。”

    “遵命。”我觍着脸收下,自己吃了一块,剩下的丢给跟在我身后不吭声的许志新。

    曹平平这才发现许志新,“这谁?”语气之差,就差直接说闲杂人等,禁止带入公司。

    “今天不是新人报到嘛,这是新人之一,许志新。”

    许志新走前一步,跟曹平平中规中矩打个招呼,“您好,我叫许志新,请多多指教。”

    曹平平脸色一缓,指了指里间,“嗯,新人要去人力那边签个到。余沉,你跟我来一趟。”

    我屁颠屁颠跟着曹平平来到小会议室,才刚坐下,曹平平倏地换了一张认真脸,“我昨天向总编推荐你担任编辑部高级编辑。”

    “啊?那不是秦美美的饭碗吗?”跟秦美美抢饭碗,我不是嫌命长?

    “你笨呐?现在那个饭碗有写明,只供秦美美所有吗?”

    “那倒没……”但系统已经默认了啊。

    “你就这心态不好,缺乏上进心,什么都随随意意,人生短短七八十年,能这样随随意意吗?人的青春就这么几年可以力争上游,也这样随随意意?”曹平平梳得服帖又光滑的发型在白炽灯下闪闪发亮,我闪了闪神,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后,心里头一阵暖意,曹平平虽然说嘴毒了些,但心到底是为我好的。

    “曹编辑教育得是,我听您的。”我乖乖道。

    曹平平这才满意地点点头,“你待会写份自我推荐给我,我给总编。”

    我长长哦了一声,自我推荐,不就吹牛嘛,这对我来说还算是小菜一碟。当年出来找工作,到处参加宣讲会和招聘会,劣质高跟鞋不知道磨破了我多少脚皮,普通话、白话和英语自我介绍早就说得能倒背如流三百回,就是通通卡在初面就没了下文,搞得我一度以为是不是自己长得太过上不得台面,以致于在这个颜值至上的社会找不到立足之地。后来,小凡哥听了我的悲惨遭遇,在我哭诉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时候,他看到我的简历,被他批得一文不值,经过他的修正,把所有班级的经验都改成了学校为主导,把经验里自己起的作用夸得天上有地下无,就差直接写上:如果没有我,这个活动连个屁都不是。我很不安地拿着修订版的简历重上战场,结果直接就被这家杂志社招了进来。最后我得出个结论:在我水平线以上的颜值基础上,适当懂得吹嘘自我这点非常特别不能再重要。

    这个时候,曹平平透过玻璃门看到许志新从人力部走出来,他抬抬下巴,“那么快就勾搭上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