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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02节

      林羽璃,“……”

    大哥,这叫一点教训吗?真让人无言以对啊!不过按理说,骂他小白脸的李四更该惹到他的啊!他却没杀?莫非是因为王二说的那句要拿她乐呵乐呵的话?额……

    “你是因为王二侮辱我的话才杀了他的吗?”林羽璃试探道。

    夏子恒身子微微一紧,随后道:“没错,他敢侮辱我罩着的人,岂不该死!”

    “呵呵……你还挺护犊子的啊!”林羽璃嬉笑道。

    夏子恒没搭理她,只是继续朝前走去。

    林羽璃换了个话题,疑惑道:“我们要去镇上?那岂不是自投罗网?”

    “难道你就不觉得我是在使声东击西的计策?”夏子恒不满的道。

    “好吧!你已经声东了,下一步准备去哪里?”林羽璃道,“接下来的城镇应该都有人等在那里了吧!”

    “我们必须去最近的城镇补给,不然我可没力气再背你走到下一个城镇了。”夏子恒说着,看了看前面的小河,随即背着林羽璃走了过去。

    林羽璃落地之后,便一瘸一拐的来到河边,把鞋脱了下来,双脚直接放进了河里。清凉的河水让她那火辣辣的感觉顿时减缓了不少,她舒了口气,转头便看到夏子恒开始脱衣服了。

    “你要洗澡么?”林羽璃看了看这四周,再看看这直到膝盖的水,她不觉得这是个洗澡的好地方。

    夏子恒白了她一眼,冷冷道:“换衣服,进城!”

    林羽璃点了点头,可是看到夏子恒穿的那身破破烂烂的衣服时,她顿时忍不住了。

    “你确定这个样子进城?”林羽璃有些纠结。不会被打出来吗?

    “我们是从京城一路乞讨过来的乞丐,他们不会赶我们的。这里又没有散乞令!”夏子恒说着,抓了一把土便撒到了林羽璃头上。

    “啊!你干什么?”林羽璃忙不迭的甩头想要把土弄下来,冷不防的又被夏子恒抹了一脸。

    “我们从京城赶来,自然要风尘仆仆!”夏子恒说着,打开包袱,把一件带着馊味的衣服丢给林羽璃,还有一双露着脚趾的破鞋。

    林羽璃拧眉忍着恶心穿上那件衣服,唏嘘道:“敢情这些天咱们就背着这些破衣服破鞋走了一路?这上面没虱子吧?”

    “没有!”夏子恒白了她一眼,冷笑道,“这是我特地让人穿着这些衣服运动,足足穿了一个月,才变成今天这味道的。”

    原本林羽璃还没觉得多么恶心,经过夏子恒一解释,她顿时觉得反胃的想吐。这夏子恒就不能不用这么奇葩的方法进城吗?

    路上他们的包袱都扔了,只留下了必要的东西,林羽璃把它们捆在了大腿上和腰上。

    “其实这些你没必要留着,只要留着那玉章就足够了。”夏子恒对她挺无语的,“这些东西不值钱。”

    真当她不识货?夏子恒所谓的不值钱只是没达到价值连城而已,但这其中随随便便的一样东西,去当铺里典当了,也够普通人家好几年的花销了!

    林羽璃节俭惯了,就看着这些东西扔了,简直让人无比的肉疼。最终夏子恒也只能由着她了!

    不管怎么样,最终他们还是打扮成了两个风尘仆仆的乞丐去了就近的城镇。虽然那扮相着实没什么人样了,但好在他们总算是痛痛快快的进了城。

    这里的城镇虽然比不上京城,但也算是很繁华的地方了。进去之后,夏子恒也没急,只是领着她不紧不缓的去了夏家名下的一个成衣铺子。

    一进门,两人便被店小二毫不留情的驱赶了出去。林羽璃有些幸灾乐祸的看着夏子恒,他倒是浑不在意的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理了理破烂无比的衣服,冷冷的对着里面的掌柜道:“周祥三,胆子越发的大了啊!”

    被点名的掌柜猛然一怔,待敛眸细细看了看来人的身形样貌,顿时那一身冷汗便流了下来。

    “哎呦我的公子啊!您……您怎么……”周祥三实在太过震惊了,他赶紧支使着杵在一旁同样震惊的小二道,“赶紧吩咐下去准备准备,公子要沐浴更衣!”

    随后掌柜的赶紧把两人迎入了后院,林羽璃还有些吃惊。虽然这是夏家名下的铺子,但这就相当于全国连锁店中的其中一个分店而已!而夏子恒可谓是董事长级别的人物,一个高层的首领会认识底层连锁店的掌柜,他这是多么强悍的记忆力啊!

    要知道夏家的铺子可是数不胜数的啊!他该不会一一都记着吧?

    两人身上实在是太脏了,所以林羽璃足足用了两大盆洗澡水才把自己给捯饬干净。她估摸着夏子恒也差不多!下人给她准备的衣服依旧是男装样式,那些前来侍奉的下人看向她的眼神很是暧昧。估摸着又把她当做是夏子恒的某位红颜知己了吧!

    算了,她也懒得计较了,等她收拾好出来的时候,却见夏子恒站在门口。穿戴整齐之后的他又恢复了那副玉树临风的状态,看他正四十五度仰望着天空的样子,还真有那么几分深沉。

    林羽璃下意识的循着他的视线看去,没看到诸如飞机,飞碟之类的东西啊!那他在看什么看的这么认真!

    夏子恒听到了她的声音,转身瞥了她一眼,从袖中取出一个瓷瓶递给她。

    “这什么?”林羽璃拔开塞子闻了闻,竟然有一种淡淡的馨香。

    “药,自己回去把水泡挑破,涂上这种药,很快就好了。”夏子恒回道。

    “哦!”林羽璃点了点头,其实刚才走进城那一路,水泡早就被磨破了,现在她的脚底应该是惨不忍睹的。

    “收拾好了,出来吃饭,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夏子恒说着,瞥了她一眼,沉声道,“快一点。”

    “明天我们去哪儿?”林羽璃顿时来了兴致,下意识的道,“是去找云琛吗?”

    夏子恒没有说话,他的面色有片刻的凝滞,但很快他便恢复了常态,神秘的道:“明天你就知道了。”

    第二百一十三章 创作小说

    而后他便把林羽璃推进了屋里。林羽璃一边抹着药,一边唉声叹气的想道,她这么天天跟着夏子恒乱窜也不是个事!

    世界这么大,赵云琛如何能找到她?她如果造出什么动静来,那么循着味找来的就不只是赵云琛了,她好不容易从京城跑出来了,可不想再被抓回去。

    如今正在风头浪尖上,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等过了这阵风头,她得好生打听一下赵云琛的下落才行!

    这北宛到底在哪里,她也是两眼一抹黑,也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地图那么高大上的东西能卖。据她所知,这种东西好像只有军中才有的,这可真是麻烦了啊!

    不管她心中几番纠结,最终第二天的时候,他们还是坐上了一辆新的低调的马车启程了。

    这次应林羽璃的强烈要求,夏子恒终于配备了车夫。单调的旅途是很乏味的,一开始林羽璃还兴致勃勃的看一看窗外的秀丽景色,可没走过一个时辰,她便开始无聊的打起了哈欠。原想着看本书提提神,结果只看了一眼,便觉得更困了!

    路上为了防止旅途发闷,夏子恒还派人准备了不少的话本子。那种生涩拗口的文言文,读起来简直无趣极了!

    林羽璃翻开看了一页,就有了那种被高中语文支配的恐惧。后来她索性把这些东西当枕头用了!

    夏子恒,“……”

    这是他特地让掌柜的连夜挑选的,当下最为流行的女子最喜欢读的话本子,还是精装版的!没曾想自己的这番心意竟然这么不受林羽璃待见,他感觉很郁闷!可即便郁闷,他也不能表现出来,所以这股子怨气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了!

    “现在的真是没劲啊!我看反正我也闲来无事,干脆也写发表好了!说不定还能小赚一笔呢!”林羽璃这么一想,顿时提起了精神,但她从前也没写过,一时间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下笔才好!

    剩下的路程,林羽璃就开始回想她从前看过的那些,什么热血的,暴力的,种马的……

    虽然针对女孩子们口味的情情爱爱的文章套路很简单,但不是她擅长的领域,之前她也没看过。倒是男频文她看过不少,所以路上就开始回想其中的某一篇了!

    她构想的是男主因为得到了一件法宝,转而去了修仙界,最终逆袭成为天神的故事。后来在路上的时间,她就靠着写打发时间,因为她用不惯毛笔,而且马车晃晃悠悠的难度太高,所以一般来说,就是她口述,夏子恒记录,偶尔一些不当的措辞,他还会帮她指点修改一番。

    这一路下来,两人配合的相当默契。虽然林羽璃构思的这个故事无论是情节还是套路都幼稚的可笑,但谁叫这是第一本另类呢!而且还是纯白话文的,所以,到了下一个城市的时候,夏子恒让人去印刷发表出来的时候,仅用了三天两千多册的,便被抢售一空了!

    后来又加印了五千册,不出一天再次兜售一空,而且市场上已经出现了手抄本了!

    这本的署名不是林羽璃,她原本也只是想用这个方法引起赵云琛的注意而已,所以里面的章节上都会带上阿拉伯数字,封面页上还特地印上了“iamlyl”!

    这是她曾经教赵云琛的一句比较简单的英文,但愿他还能记着。有了这个他们之间特有的暗号,不怕赵云琛找不到她!

    夏子恒并没有如她所想的带她去往北宛,虽然她不知道北宛的具体位置,但通过旁人的描述,她还是约莫能猜到那个国家应该涵盖今天内蒙古之类的地方,甚至还会包括东北。

    所以若是去往北宛,必须要一路北走的。而夏子恒却带她一路南下,后来干脆在杭州暂居了下来。

    林羽璃倒也没多说什么,反正指望她在这茫茫人海里寻找隐匿了踪迹的赵云琛,倒不如等他来寻找自己。正好定居下来也没旁的事情,她索性一心一意的写!

    甚至还不要脸的盗用了后世蒲松龄的《聊斋志异》,还有改编版的《西游记》等名著。照原本搬来是不太可能了,好在那些故事她也算耳熟能详,约莫按照大体的情节加工了个七七八八。

    她的每一本刚一出版,立刻便被人抢售一空,甚至每到放书的日子,会造成万人空巷的盛景。

    尽管大家对于她的津津乐道,大为追捧,但并没有人知道这些书的作者是何人。故事还没有使笔名发表文章的事情,林羽璃倒是开了这个先例,用的正是“远方来客”的笔名。

    他们在杭州待了大约四个月的时间,一直从秋待到冬,眼看就要临近春节的时候,林羽璃已经靠着这些盗用的赚的盆满钵满了!

    众人只认“远方来客”,只要是她的书,众人无比追捧,倒也没人在乎她本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幼了!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远方来客”已经收获了数以万计的粉丝,当然同时也引来了不少文人的口诛笔伐。

    毕竟在这个时代,读书人还是自视甚高的群体,所谓十年寒窗苦读,只为一朝高中。但此时却有这么一个读书人,为了名利丧失了文人的傲骨,净写这么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带歪了社会风气,引得不少穷书生发现了商机,无心读书反而也开始模仿这种白话文。虽然赚的钱倒是不少,却没用在正道上,岂不让人气愤,令人扼腕?

    一时间举国形成了两派,一派是“远方来客”的真爱粉,一方的她的黑粉,两方粉丝掐的轰轰烈烈,甚至一度闹到了满城风雨的地步。

    众人皆很好奇这位“远方来客”到底是谁,但无奈夏子恒的保密工作和善后工作做的天衣无缝,众人便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这事跟林羽璃有关。

    当然,除了远在北宛的赵云琛。他的书房里,手边的位置一直放着“远方来客”的书。现如今,每个文人骚客都以得到一本限量版的“远方来客”的书为荣。

    尽管许多人表面上依旧义愤填膺的痛斥那个败坏风气的“远方来客”,但不妨碍他们私下里收藏翻阅她的书。

    赵云琛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些书来自于林羽璃,因为每一本书的封面,最为显眼的位置都会印着一句不伦不类的英文。

    看着这些书,赵云琛时常忍不住想起那个灵动的女子。

    那是他的妻子,他日日夜夜思念的人。可他暂时无法将她接过来,现在他这边的形式并不安定,甚至可谓是危险重重。

    林羽璃是他的软肋,他不能让这些人拿捏住他,更不能让他们伤到她!

    他一直派人留言着林羽璃的动向,知道她一直同夏子恒在一起。中途他几次险些失去了她的踪迹,此番若非这些忽然冒出来的,只怕他要想找到她,还需要颇费一番工夫。

    摩挲着书上的那句英文,赵云琛的眼神顿时变的柔软无比。他会尽快处理好这边的事情,他会尽快去接她过来,争取他们早日团聚。

    今日的杭州竟然下起了雪来,透过敞开的窗口,林羽璃望着纷纷扬扬的雪花,猛然打了个喷嚏。

    “赶紧回屋里去,当心受寒!”拐角处响起了夏子恒的声音,林羽璃循声望去,却见他阔步朝她走来,他的身后还跟着抱着棋盘棋子的下人。

    “今天天气不错,我们来下棋吧!”夏子恒说着,便吩咐人放下棋盘,一侧的红泥小炉里则煮着茶,不消片刻,茶香便已盈满了整个房间。

    林羽璃缓步走到棋盘跟前坐下,淡笑道:“今天不出去会见你的红颜知己了?”

    “杭州城的美女虽多,但已经被我给玩遍了,着实没劲!没新鲜感了!”夏子恒懒洋洋的道,“反正临近过年了,我打算缓几日再说。”

    林羽璃抽了抽眼角,满头黑线的道:“我们才来了几个月啊!杭州城的美女都遭了你的毒手,你这效率够高的啊!”

    夏子恒淡淡的瞥了她一眼,冷笑一声道:“你就少在那‘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了!我这无家无口之人,自然不必为谁守身如玉了。真是可惜,若你是个男人,明儿个我可以带你去杭州最好的千香楼会一会那新晋的花魁娘子。”

    第二百一十四章 带着相好逛青楼

    “哎!我不是男人也没关系啊!你带我一起去呗!”林羽璃顿时眼睛晶晶亮的望着他,像一只求主人抚摸的小狗似的。

    “你不创作了?”夏子恒冷冷道。

    “不写了!你看看我整日伏案,奋笔疾书的,这背都要驼了!”林羽璃转了转脖子,嬉笑道,“反正快过年了,我就当给自己放个寒假吧!”

    夏子恒沉默了片刻,嗤笑道:“你不是要为了拥簇你的粉丝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吗?这么快就受不住了?”

    “谁想死谁死去吧!我发现活着相当美好,我要好好的活着!”林羽璃握了握拳,做了个加油的姿势,正色道,“世界如此美妙,我要及时行乐!才不枉费我来这人世走一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