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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2节

      什么?葇兮错愕不已,二娘的身上,明明是一套半新的衣裙。“你没有旧衣服吗?”

    “每次衣服穿旧了之后,爹爹就不让我再穿了,他虽然很穷,却总想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总给我买新衣服,我的衣柜里,从十岁到及笄之后的衣裳,爹爹已经买好了。”

    葇兮听得鼻子一酸,原来穷也有穷的过法,穷也能让儿女衣着如新。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应该抱怨娘亲,毕竟在这个年代,读书是穷人唯一的翻身之路。

    葇兮跟在二娘后面,二娘用锄头挖坑,自己往坑里放菜籽,然后用手培土。葇兮看着二娘的背影,坚强地似乎能独当一面,心想,这样的女子,将来就算嫁给大户人家当小妾,也会很讨人喜欢吧。于是下定决心要向二娘学习,贫困时不卑不亢,自尊自强,自力更生。

    种完菜后,二人洗了手。二娘从柜子里拿出一套衣服和一双新鞋,“姊姊,你换身裙子和鞋子回去吧,今天多谢你帮我种菜。”

    葇兮看着那套衣服,布料、色泽和做工虽然比不得自己身上的,但比在瑶碧湾的衣服,不知道强多少倍。一想到这是朱父对女儿的心意,便道,“无妨的,反正昨夜里刚下了雨,我今天在外面弄脏了衣鞋回去也不会有人说什么,再说,雁府的人确实对我不甚上心,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总之真的不是我白眼狼在你面前说她们不好,别人对我是好是坏,我还是能分辨出来的。”

    二人道了别,葇兮往雁府走去。回想着今天的对话,庆幸有人教自己这些道理。假若有朝一日,雁府再无自己的立身之地,也要像朱二娘一样有本事自糊其口。

    第16章 见异思迁

    惊寒在渡口监工时,一艘客船靠了岸。眼角的余光中,瞥见一道不凡的身影被侍女搀扶着下了船,不由得停下手中记账笔,抬眼看去。这一看,手中的笔和账簿不觉掉落在地。江边风大,她厚重的面巾被风吹开,侍女忙用手整理好。惊寒看得有些错愕:这是采莲的西子?这是天上的仙女?惊寒摇着头,心中感叹道:“天底下,不可能有比她更好看的女子了!”

    雁德看小主人心不在焉的样子,忙走过去拾起来递给他,却见惊寒并不搭理自己。

    惊寒不由自主地朝那少女走去。佩剑侍女见面前来了个陌生男子紧盯着自家娘子,还朝这边走来,忙上前呼喝道:“郎君,你失礼了!”

    惊寒回过神来,讪讪地退到一边。

    “踏莎,不得无礼!”少女声若莺啼,婉转清脆。

    惊寒叹了口气,移开双眼,不敢再多看一眼。只恨自己不是王孙公子,配不上这样神仙似的人物。

    “郎君,请问这城里哪家客栈最为稳妥?”女子孤身一人出门在外,人身安全最为紧要。

    “回雁客栈是最好的,是百年老字号,在雁州城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惊寒忽然想起来什么,旋即补充道:“娘子,恕我失言了,这回雁客栈是我家开的,我应当避嫌不说。沅芷客栈在雁州城也是有口皆碑,甚为安妥,娘子不妨去与沅芷客栈。”

    “郎君真是个谦谦君子!谢了,后会有期!”少女施了抱拳礼,看来也是有功夫在身。

    “等等,娘子,眼下天色渐晚,你们初来本地,找来找去怕误了时辰,还是我送你二人过去吧。放心好了,我并无恶意的。”

    此时还不到申时,天色并不算晚。侍女正要拒绝,少女却道了谢,“如此甚好!有劳郎君带路,我们就去回雁客栈。”少女虽觉得天色还早,但若能尽早投宿,自然更好。

    雁德见状,知道小主人又交了桃花运,自是不敢上前叨扰。将纸笔给了雁行,自己则跟了过去。

    惊寒与少女并肩而行,心中忐忑不安,既惊又怕,喜忧参半。惊的是,此生竟然能遇到此等天仙,实在不枉活一世。怕的是,眼前的少女容貌惊为天人,谈吐不凡,又有功夫,想来出身是何等的尊贵,哪里轮得上自己这样的商贾?喜的是,眼前的少女尚未簪发,自己也并未成亲。忧的是,自己怕是入不了仙女姊姊的眼。

    “娘子哪里人?此行何来?”

    “我是永州祁阳人,在家里憋闷久了,出来透口气,雁州离祁阳近,我就过来玩玩。”

    “祁阳,那可是个山美水美钟灵毓秀的神奇之处。三国著名的蜀汉大将军、大司马蒋公琰就是你们祁阳人,那可是诸葛丞相的后继者,是社稷之器,国之良才。猗玗子元结的《大唐中兴颂》,被颜真卿刻在浯溪碑林上,真真是双剑合璧,元结文采风流,颜真卿字里行间有金戈铁马之气。还有,咱们南楚国的何丞相,也是你们祁阳人,何相真是个了不起的人!”

    惊寒本不知什么《大唐中兴颂》,也不知元结,多亏了上次浯溪一行,如今才能在佳人面前侃侃而谈。

    少女嫣然笑道:“何相正是家父。”

    “什么?你……莫非?你就是那……”

    “南楚已灭,哪还有什么潇湘郡主?你管我叫初尘就好。”

    “初尘,不不!何大娘,原来你就是潇湘郡主,上次知州寿宴我因故没能前往,真是遗憾,未听见佳人琴音。我姓雁名惊寒,令尊是我的大恩人,说来惭愧,家父数年前因一桩冤案入了狱,是何郎中博学广识,替家父洗了这桩冤屈。你是恩人之女,请受我一拜!”惊寒说罢,走至初尘身前,屈身一拜。

    初尘喜悦之余,又疑惑地问道:“是什么样的冤案?”

    惊寒心想,看来何郎中并未将此事说给人听,连自己最引以为自豪的长女都不曾说起过,不知是因为瞧不起自己这样的商贾人家,还是居功不傲谦逊至极。当下便将蚕豆病的始末略略说了一遍。

    “我还买了一本你誊写的《浯溪诗集》,你的字写得真好,你的诗……更好!”惊寒说的有些心虚,他自打买回去之后,根本没看过。

    “哎,粗笔陋字,当不得郎君谬赞。”

    少顷,便到了沅芷客栈。

    初尘嗔道:“怎么说好的回雁客栈,却带我来沅芷客栈,你这人真不守信用!”

    “你先在沅芷客栈住上几日,再去我回雁客栈。”惊寒有心试探初尘在雁州的行程时日。

    “不行,我今日偏要去你家的回雁客栈!”

    惊寒面上露出为难之色,心里却高兴地早已上蹿下跳。他回头低声吩咐雁德,“赶紧去,把最好的屋子收拾出来,把能安排的都安排好,别管花多少钱!”

    “请!”

    二人慢悠悠地走到了回雁客栈。一推开天字一号房的房门,满屋子的花香袭面而来,书桌上,摆放着几束带水珠的月季,还有文房四宝。房间里有一架古筝,床上一应用品,都不是客栈中统一用的青灰色,而是换上了闺中女子常用的色系,月白色的纱帐,浅绿色床单被罩和枕套。茶几上,一壶云雾茶正冒着热气。梳妆台的雕花菱镜古朴雅致,玳瑁梳子牛角梳子紫檀木梳一应排列。这看起来哪里是客栈的摆设,分明是女子的闺房!惊寒不由得赞叹雁德办事稳妥。

    踏莎放下行李和佩剑,初尘在房里转了一圈。

    “雁州城可有什么好玩的去处?”

    “东湖的风光不错,山清水秀,可泛舟游湖;离原是个骑马的好去处;菱角街是雁州城最繁华的地方。大娘今日先歇息,明日我自当尽地主之谊,陪你游遍雁州城。”

    眼前的男子相貌不凡,豪气冲天,谈吐斯文,又对自己又这般妥帖,竟比父亲对自己还好,初尘一时有些心动。

    “你,可曾娶妻?我随便问问,倘若你已有妻室,又岂能陪我游城……”初尘语罢,已是面带潮红。

    惊寒清清楚楚地看见佳人眼中的些许柔情,使劲按捺住内心的激动之情,“未曾。”

    说完这两个字,想起清漪,心头闪过一丝愧疚。旋即又想,今宵有酒今宵醉,莫使金樽空对月。管他娘的什么道德,什么盟誓。自己当年尚未束发,说的话当不得真。再说,清漪不过是一介孤女,哪堪自己的良配,她若愿意留下,自己也不强行打发走,若要闹事,不过三百两银子打发走算了。自己白养了她这些年,已经仁至义尽了。更重要的一点,如今比起初尘,越发觉得清漪就是个白痴,从来听不懂情话,害得自己对牛弹琴尴尬不已,在祖母和母亲眼中也讨不了好。道德从来只用来约束他人,真到了自己头上,有几个蠢蛋会用道德约束自己。一想到这些,心情便舒畅了不少。

    第17章 潇湘郡主

    惊寒回府时,带回来一个少女,两人牵着手朝佩兰院走去。那少女虽着黛色布衣,但难掩姿色,以至于他们从正在干活的丫鬟身后走过去的时候,那丫鬟蓦然一个转身,喃喃地自言自语道,“这就是书上所说的翩若惊鸿?”少女身后跟着的侍女,背了一把长剑。

    “初尘给谭大娘子请安!”少女声音若空谷黄莺,身如临水之柳,她明明身着普通衣裙,但那衣裙却偷了美人三分姿色,愣是显得与众不同。她脸上的肌肤,看起来像是能浸出水珠。她那双眉毛,看起来根本就没画过,但却巧夺天工。

    “这是……”谭氏看了一眼所来之人,着实有点吃惊。

    “她便是永州何郎中之女,何初尘,那日在知州寿宴上弹奏《将军令》的潇湘郡主。”惊寒的脸上,洋溢着如沐春风的笑容,这种神情,谭氏是第三次见,第一次是带云沾衣回府,第二次是带清漪回府。

    “潇湘郡主?”谭氏自然是对那次宴会有印象,“何郎中前几日连夜匆匆赶回永州去了,你怎么在雁州呢?”

    “娘,我今日去渡口监工,与初尘巧遇,交谈了几句,知她一人只身来雁州,我便带她回来了。”说完后,二人四目相对,眼神都流露出对彼此的爱慕之心。

    “郡主,你来雁州有什么事吗?”谭氏有点惊慌,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一个年已及笄的女孩,突然跟自己儿子出双入对,如果郎中并不知情,那这件事便不好交差。

    “大娘子,楚国如今已灭,我也不再是什么潇湘郡主,你喊我初尘就好。”初尘说得极为谦恭。

    “娘,你问那么多干啥?跟盘问犯人似的,郡主舟车劳顿,我先带她去祥云阁休息了。”

    谭氏的心提了起来,她不敢冒然对郡主问些什么,只好让儿子先把人带了出去,然后着人亲自去一趟永州何府向郎中秉明此事。

    谭氏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她活了近四十年,如此人间绝色倒是第一回见。虽然惊寒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也在雁州城素有美名,然而她也清楚地很,自家儿子并非能高攀潇湘郡主之人,何以集美貌、才华、出身、德行于一身的南楚才女会看上惊寒?以潇湘郡主的才貌,将来必定是这天下英雄豪杰竞相争抢之人,哪里能轮到自家儿子!想到她之前养在深闺十余年,如今却在知州寿宴上一曲扬名,说不定早有一番用意。

    谭氏思来想去,生怕潇湘郡主给雁府招来祸端。她急于亲自问清此事,便起床穿好外衣。守夜的巧楠听见动静,猜出了谭氏的心思,起身道:“娘子,已经三更了,想来寒哥已经睡下了,不如明日一早再去请。”

    “睡下也得把他叫醒来!”

    片刻之后,巧楠回秉道:“大娘子,寒哥不在破云楼。倒是祥云阁,此时灯火未熄。”

    “荒谬!孤男寡女深更半夜同处一室,教何郎中知道了,我们雁府可怎么交代?你快去祥云阁把这个孽子喊过来!”

    当年,惊寒也恨不能朝朝暮暮陪在清漪身旁,却也顾及礼法不曾坏了规矩。谭氏叹了口气,绝色即祸水,雁府何德何能盛得下这碗祸水!

    祥云阁的寝室中,惊寒正与初尘秉烛夜谈,初尘和衣躺在床上,惊寒费力地坐在床前的矮凳上,双腿几乎贴着地,不过只能这样,他的头才能与初尘贴得更近。

    “这都三更了,你快些休息吧,我们明日再聊。”惊寒虽舍不得离开祥云阁,却也担心初尘熬坏了身子。

    初尘不依不饶,“我都不累,你却觉得累了,真是扫兴!”

    “不敢不敢,我只是担心你不能休息好,至于我,就是为你死,我也不会有半句怨言!”

    这时,丫鬟进卧室报道:“大娘子身边的巧楠姑姑来请寒哥。”

    惊寒缓缓站起身,“早些休息,明日我们去游湖。”

    惊寒来到佩兰殿时,谭氏一个茶杯摔了过去,“孽子!”

    惊寒只得跪下听训。

    “多大的塘养多大的鱼,多大的庙供奉多大的菩萨!你也不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你养得起这条大鱼么?”

    “阿娘真是小看儿子。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再说,初尘她明明跟我两相情悦,阿娘莫不是觉得自家门第配不上名门望族,便要让我知难而退?何郎中都不曾棒打鸳鸯,你却先反对起来,是何道理?”

    “你倒是说说,那潇湘郡主看上你哪点?”

    “自古男子多薄情,始乱终弃喜新厌旧三妻四妾者众,从一而终一心一意矢志不渝者寡,初尘深知朱门大户的男子不可靠,愿与有情人相守一世。娘,你就当清漪是个意外,儿子当时年幼无知,一时错许他人。如若初尘先出现,哪还会有清漪什么事!”

    “你个孽子,现在已经被美色迷惑地黑白不分了!清漪的才貌也是千里挑一,为人孝顺善良,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娶妻娶贤,方能家宅宁静,长治久安!”

    “你以前不是嫌清漪又傻又愣吗?如今为了劝说我,不惜改口。你既然觉得清漪是‘贤’,何以初尘不是‘贤’呢?大名鼎鼎的潇湘郡主,全楚国无人不赞,究竟哪里不‘贤’了?”

    “就她外出与你私会之事,就当不起一个‘贤’字。我已去信何府,明日郎中便知此事,你若不想给雁府找来祸端,还是少去见那潇湘郡主为妙,就当她是我雁府坐上之宾,我们雁府好生款待便是。”

    “娘,上次郎中来咱们府,还对我夸赞有加呢。郎中肯帮爹爹平息冤案,足见他并非拜高踩低之人。”

    “总之,你若还认我这个亲娘,在郎中来雁府之前,不得与潇湘郡主私相授受。”

    母子俩不欢而散,俱都回去休息。

    葇兮来到清蕖苑,此时,清漪正趴在床上看书,“朝阳岩下湘水深,朝阳洞口寒泉清……”

    “清漪,你整天就知道看书,外面都乱成一锅粥了。”

    “发生什么事了?”

    “你这几日跟兄长见过面吗?”

    “没有,他没来找过我。”

    “你还记得潇湘郡主吗?”

    “嗯,记得。”清漪记得那首筝曲《将军令》和那盘杨梅,这些年来,吃到的杨梅都被人提前蘸用糖腌好,总也吃不尽兴,而那次宴会上,郡主的母亲端来的杨梅,却是没加过糖的,酸得五脏六腑格外舒爽。

    “她来咱们雁府了。”

    “噢?那我们一起去看看吧,不要怠慢了贵客。”

    “她,跟雁乙兄……一起回来的……”葇兮吞吞吐吐地说道。

    “那又怎么了?”清漪挠耳,表示不解。

    见清漪双眉微皱,一副无辜模样,葇兮微微抽动着嘴角,心想,清漪读了那么多书,怎么人蠢成这样。潇湘郡主私自离家出走,与男子私会,果然自古才女皆风流,不知道郎中会怎么想。当下又不好意思挑明这种事。

    清漪焚香沐浴,更衣毕,梳洗打扮了一番,才出了清蕖苑。众人见了清漪今日这一身行头,脸上表情不尽相同,有几个丫鬟忍不住发出笑声。有人哂笑道:“潇湘郡主那仙女一般的人物,腹有诗书气自华,任凭清漪再怎么梳洗打扮,也比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