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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0节

      第十九章

    “我知道众位不信,但是事实就是如此,我只是脑子笨,只会死记硬背,写不出好的诗句文章来,才没有去考试的,我顶多只是认字也会写而已,所以才只能做一点类似于背背春联,写写春联的事情,真让我老老实实的写文章,我肯定是不行的,众位要是不信,我可以跟三弟当面对质,我和他一人写一副字,交给在场的各位去看,我跟三弟的字不一样,想来大家是能够看出来的。”

    “正是如此。”里正赶紧接话,压下心中的怒气,刚刚说话的人是哪个庄的,眼红他们沈庄也就罢了,竟然还在这个时候给他添乱,里正道:“沈三家的,去拿笔墨纸砚,让沈三和沈二都写一幅字,给众人看。”

    “好。”沈志伯连忙点头,就招呼身边的大孙子去家里拿东西,刚刚拿被褥他干脆利索,现在拿笔墨纸砚他也没有丝毫犹豫。

    很快,沈三书房里的笔墨纸砚被沈壮粗鲁的抱了过来,让沈三心疼的皱了下眉头,却没有说什么,沈壮小跑到沈志伯面前,“爷,东西我拿来了。”

    沈志伯也心疼的接过东西,小心翻转着看有没有损毁,沈壮这小子还是这么的粗鲁野蛮,一点也没有遗传到他的稳重,甚至也不如他的三儿子四儿子聪明,像极了老大,他是不打算送沈壮去上学浪费银钱的。

    至于沈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沈二会读书识字,不过他既然说是耳濡目染,那就当做他是耳濡目染的吧!沈志伯小时候家里挺穷的,他也上不了学堂,但是他心大脑子聪明,就经常跑到学堂下面偷听偷学,最后才能勉强识字写字,打下这一番家业。

    沈二是他的儿子,想来这一点也学了他了吧!沈志伯忍不住看一眼坐在被褥里脸色苍白的二儿子,又忍不住摇摇头,即使是有点小聪明开了窍了,就这副身体,也已经是废了的,也就把刚刚升起的一点关注之心彻底淡去,不再理会他。

    “笔墨已经拿来,沈二,沈三,你们分别写一副字。”

    “是。”沈三沈凌同时行礼。

    沈三先来,沈三提起笔,手竟有些不稳当,刚刚冻了许久,手脚还没有缓过劲来,手腕十分的僵硬,沈三咬牙硬撑着写了一幅字,却写的并不好,还不如他平时练习的字体,沈三略皱了下眉,也并没有介意,反正就是对比字体用,写的不好也无所谓。

    笔墨被捧到了沈二面前,沈二虚弱的抬起手腕,温热的手动作灵活,沈三抬笔笔走龙蛇的写下一幅大字,才放下毛笔。

    好看!这是围观者对沈凌写字的唯一印象,仿佛提笔挥就,一点都不拖拉,就好像是随手画了画,仔细看一眼纸面,也确实是字。厉害,真是厉害!村人不懂什么书法,但是沈三动作僵硬,沈二速度快动作漂亮,他们还是看得出来的,一时间看待沈凌的目光都有些不同了,仿佛沈凌的形象一下子高大起来。

    即使是不科举不做官,读了书会写字的人在村人眼中也是不一样的,更别说这个人写字的过程还特别好看了,有些人已经开始私下琢磨请沈凌帮忙写春联的可能性,毕竟,沈凌写的春联都能拿去卖钱,肯定字是不错的,而且写的又这么顺,这可是好兆头,比手脚僵硬还停顿的写法显得吉利多了,很多村民都是这么觉得的。

    沈凌完全不知道他刚刚的展示在村民眼里变成了一种很吉利的行为,正目光十分正派的看着里正,顺便装一下虚弱。

    两幅字在众人中被传阅一遍,无论懂不懂的都摇头晃脑的接过去仔细观察了一番,两幅字才又传到里正手里,里正请了几位读过书的人作保,当众宣布春联一事纯属传言,不可轻信,如果本村再有人私下传这些事情,那就不要怪他不留情面,罚人跪祠堂了。

    祠堂的门是不常开,但是作为族长,在族人犯错的时候,让跪在石台上还是可以的。

    事情了了,里正也不想多谈以后沈凌能不能写春联卖的问题,刚想结束含糊过去,就见沈凌突然抬手道:“众位乡亲稍等,我还有话要说。”

    村民见此立刻返身回来,一个人都没有离开,沈凌道:“我与爹已经分家,也已经自立门户,原则上我做什么都与三弟无关,只是却不想,我只是讨巧卖个春联而已,竟然都连累三弟至此,实在是觉得十分愧疚。”

    众人纷纷感叹,沈家老二真是条好汉子啊!明明是莫名其妙被传言连累,竟然还担心着他三弟的问题,一时间众人看向沈凌的目光十分的和善,和这种重情重义的人多来往才好,而且他还读书识字,多交往一下总是没错的,不少人都暗暗打定主意。

    “只是,虽然我十分的难过愧疚,但是有些事情还是要说清楚的,那就是,读书人做生意是与民争利,是有损名声,甚至他的家人出门卖春联,都能影响到他的前程。那我倒要问了,我这种分家出来的兄弟,难道以后就做不得一点生意,只能靠种田为生了吗?并不是我不愿意种地为生,只是大家也看到我这身体,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我唯一能依仗的就是读了点书,原本还想着以后去镇子里做做生意,那样记账算账都没有什么问题,也算是一条谋生的路子,但是现在看来,若跟读书人沾亲带故的都不能做一点生意,那我这种身体弱,种不了地的,是不是只能饿死在家里,也要全了三弟的前程呢?”

    沈凌这话有点绝,仿佛一盆冷水倒进了热油里,人群瞬间炸了起来,要是跟读书人沾亲带故的都不能做生意了,那么沈氏一族是不是为了沈三都不能做一点生意了?!那他们养的鸡下的蛋宰的猪要怎么带去镇子县里卖?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里正皱起眉头,快速的开口道:“安静,大家当然该做什么就做什么,沈三影响不到你们头上,以前的读书人谁影响了自己的宗族了?”

    众人这才冷静下来,想一想也确实是这个道理,以前都没有什么,怎么让沈二一说就有什么了呢!

    沈凌快速跟上,“当然,不是近亲确实很难影响,但是近亲却会被影响,比如我,我老老实实的卖自己的春联,老老实实的努力活下去,却不想还是影响了三弟,至少我是做不得生意的了吧?”

    众人又将目光转向里正,他们可是亲眼所见,沈二是做不得生意的,这么一想,也觉得沈二有点可怜,身体不好种不了地,好不容易想去做生意,看起来为了沈三估计也是难以成行的。

    里正看向沈二,“天底下就没有读书人的同胞兄弟不能做生意的道理,你爱做什么做什么去。”

    “但是春联书籍不能书写贩卖对吧?不然,就是侮辱了读书人的气节?”沈凌接了一句。

    这次里正没有说话,沈志伯见里正久久不言,只得自己站出来道:“自然,你是你三弟的亲哥哥,难道就不能为了他做这么一点牺牲?你要做生意我不拦着你,但是非要跟这些读书人的事情沾边吗?你让人说出去对你三弟的名声多不好,一会儿卖春联,一会儿卖书籍的,搞的跟卖字为生似的。”

    沈凌刚想说本就是卖字为生,沈三已经上前一步打断两人,拱手道:“二哥,你多虑了,春联的事情纯属误会,日后你要做什么都可以,即使是再有人诽谤我卖字为生,也有乡亲四邻为证,不会影响我什么的,而卖书是雅事,开书斋更是雅事中的雅事,哪里会对名声有影响呢?至于其他的生意,更是不会影响我了,二哥担心我,我很感激,多谢二哥了,二哥不必担忧。”

    说着,沈三还鞠了一躬。

    沈凌不得不承认沈三的书是真的没白读,脑子反应快,态度有礼言语清晰,眼界果然比沈父要广一点。毕竟他都已经这么说了,要是沈三还非抓住他做生意这一点不放,反倒会显得他气量狭小,把名声看的比亲人重,冷血无情,不知变通。反而是这么一说,即使今天他的这番话传出去,被监考官听到了,也不会对沈三有什么意见,说不定还会觉得这人聪慧大度,持身端正,反倒会对他有好感,至少在场的村民在听到沈三的话之后就纷纷低语表示沈三真是不但读书好,品行也好,日后一定能当个大官好官。

    这个逻辑是怎么来的,沈凌不是很清楚,也不是很想弄懂,他只关心自己的事情,不管沈三是出于什么心理说了这番话,但是他既然表了这个态度,那么日后无论是谁都不能再因为他做生意的事情来找他的麻烦了,沈凌要的就是这一点。

    里正不敢也不会许诺他的,他就逼着沈家自己去许诺,他可不想等哪天他生意做起来了,身边一群人在等着义正言辞的扯后腿。

    第二十章

    得到了想要的话,沈凌深知见好就收的道理,拱拱手,做出一副兄友弟恭的模样,道:“那就拖累三弟了,只是我身体实在是不好,三弟还要见谅才是。”

    “自然,二哥特地拖着病体来为我证明,是对我好,我明白,那我自然也对二哥好,咱们可是亲兄弟。”沈三温和的道,一脸的微笑让人如沐春风,带着几分不属于少年的成熟冷淡。沈凌感到一丝怪异,总觉得沈三话里有话,他宁可面对当初写切结书那个冷漠毫不关心,只是口头上表示一下关心的沈三,也不太想对上现在这位似乎言语更加亲昵,但总觉得哪里怪怪的沈三。

    不过沈凌也就当做没有听懂,露出一脸笑容,“那我就不客气了,日后哥哥的生意做起来,说不定还要仰仗三弟照顾呢!”

    “二哥客气了。”沈三依旧声音温和,越发显得亲昵,沈凌却觉得自己似乎听出了一丝不一样的情绪,不过他并没有管,只装作听不懂。

    等到沈凌要说的话也说完,想要的许诺也要到了,才终于没有人再打断里正的话,让里正顺利的解散人群。

    沈家人并没有转身离开,而是朝着牛车走过来,沈志伯脸色极差,不知道是因为刚刚他说话被沈三打断而且沈凌也没有理会他,还是因为其他。

    沈凌坐在被褥里,冷漠的微笑着看着来人,见到沈志伯靠近,还微微低头行礼,“爹,娘。”

    “你还知道这是你爹娘!”沈志伯语气冷硬,却不敢大声说话,只能压低声音责骂,“前些日子我让你回来,说找你有事你怎么没有来?”若是那个时候沈凌就去了,他就可以以父亲的身份命令沈凌不允许他再卖春联,岂会闹到现在这么大,搞得十里八乡都知道,只能把解释也往大了解释,不能装作不知情,虚掩过去。

    沈凌抬起头来,原来前些日子让他回家是为了这个,他还以为过年了,即使是再没有亲情,沈父沈母也是要把他叫回去安排两句,在担心他不懂过年的礼节规矩呢!却原来是为了春联的事情,还好他没有去。

    “我那段时间太忙了。”沈凌随口道。

    “在忙你爹找你你就不能抽空回个家?”沈母忍不住道,他的宝贝心肝在石阶上冻得发抖,那个时候她就憋了一肚子火,要是可以,她恨不得在沈二一出生的时候就扔尿壶里淹死,省的在家蠢得跟猪一样,分家了却又精明起来,还生什么大病,花费那么多银钱,分家之后还不停的给三儿带去麻烦,阻挡她当官家老夫人的愿望。

    沈凌没有接话,只是看向沈志伯,间或扫视一下其他的沈家人,沈家老大看起来五大三粗的,是一把干活的好手,只是偶尔流露的一丝粗鄙气质,实在是不像所谓耕读传家的人家出来的人,倒更像是一般的农户人家,旁边站着一个小子,按照年纪看应该是沈大郎的长子,几乎跟他就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沈三就不说了,旁边还有一个娇俏的小姑娘,扎着个双丫髻,看着像个骄养的,应该是他最小的妹子沈梅。

    “问你话呢?怎么没听见?”沈母不满的道,音量忍不住也高了起来。

    沈凌笑了,看向沈三,“三弟,带爹娘回去吧!在这里吵起来对你名声不好。”

    沈三目光一凌,看向沈父沈母,道:“爹娘,我们回去吧!二哥身体不好,让他早些回去休息吧!”

    沈父沈母向来很尊重沈三的意见,见他开口,也就不好再多说什么,沈凌终于送走沈家人,才微笑着拍了拍韩实的手背,“没事,我们回去吧!”

    韩实眼眶里的泪珠要落不落,却强忍着坐上牛车,将沈凌带回家,家门口已经没人看热闹了,沈凌也就自己从车上爬下来,将自家被子收到屋里,才让韩实去还牛车,至于牛车上的被子沈凌收进了屋子,他是不会让韩实去还被褥,一个人送上门去挨骂的,至于被子,沈家想要自己来拿就是,他也不会贪墨。

    韩实回来的时候,沈凌已经做好了饭,油汪汪的肉片炒菜配上金黄的玉米饼,再加一锅青菜鸡蛋汤。韩实一迈进门槛,还没等沈凌说话,眼泪就掉了下来,沈凌瞬间急了,“怎么了?在外面谁欺负你了?”难道是遇到了上次他揍的那个沈狗子?所以被欺负了?!

    韩实赶紧摇头,“没有,我就是觉得刚刚,他们都欺负你,里正也是,爹娘也是,其他人也是。”

    沈凌好笑的摸了摸韩实的头,“算什么欺负呢?他们谁欺负我了?”

    “他们让你去祠堂,还要审问你,还不让我们再卖春联了,你都病了他们都不肯放过。”韩实越想越委屈,要是沈凌跟他一样不喜欢说话,那么,他们这一次能被人欺负死了。

    沈凌叹了口气,目光暖了些,算上上辈子,他其实已经很久很久,久到自己都已经忘了,那种被人关心的感觉了。哪怕这种关心十分笨拙,基本上只体现在衣食住行和眼泪上,而且对方做的也并不好,每次哭还要他去哄,但是沈凌还是觉得特别特别的好,在残酷的环境里生活了那么久的沈凌,其实早已不自觉的仿佛一只追逐光芒的虫子,更何况韩实这束光,温暖透亮还不伤人。

    沈凌拉过韩实的手,将他拉到自己的腿上坐下,道:“首先,我没有病,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我只是太累了,休息一下就好,你就是不信,非把我当病人看,我根本没有任何问题。”

    韩实有些害羞的低下头去,他也只是关心沈凌啊!即使是没病,多休息一下也是好的。

    “其次,怎么能说是欺负呢?他们也没有怎么着我啊!里正站在我床边给我赔笑脸,想让我出门解释,祠堂前也没有一个族老长辈出面指责我的不是,即使是沈家,除了爹,也没有人说什么不好听的啊!而且,即使是不好听的又能怎么样?也不会掉一块肉,反倒是沈三已经说了,以后我们做生意也不管他的事情,这反倒是好事啊!以后就再也没有人因为这个来找我的麻烦了,你也不想再来一次这种的事情吧?”

    “可是……”

    “乖啦!”沈凌想到什么,目光冷了些,“我原以为我跟爹一家早已经井水不犯河水,我只要做到逢年过节送点礼过去也就罢了,他不在意我,我也不在意他便是。但是没想到,我跟沈三竟然如此犯冲,有他在,我做事受局限,有我在,他也好过不到哪里去。不过你放心,跟他对上,我是不会让自己吃亏的。”至少这次,无论从哪方面看,他都算是赢了,吃亏的只有旁人。

    沈凌突然想到沈三刚刚说的话,说‘二哥对他好,他自然也对二哥好’,这么一想,竟有一分威胁的意味在里面。沈凌有些好笑,一个年纪轻轻的小童生,从小没吃过什么亏,更没玩过什么心眼诡计,心思都放在了明面上,即使是有点社会地位,处于士农工商的第一位,但是,他到底还不是当官的官员,拿什么来‘对他好。’真是好笑。

    沈凌即使想明白沈三话里的威胁,但是也并不在意,想让他在意一点,至少也要等沈三考中举人了再说,只有举人才勉强算是入了那些官宦富豪的眼睛,才有了话语权,才有资格和他斗一斗,否则,他也只是个穷童生,最好的情况也不过是明年考中个秀才,但也不过是个穷秀才,还需要一边维持自己的名声,一边寒窗苦读,‘安于贫贱’才行。

    另一边,沈家老宅里,沈三神情冰冷的抱着笔墨纸砚走回房间,沈志伯想要跟上去,却被沈三温声拦住,说想要自己待一会儿,沈志伯也没有勉强,跟着老妻回了他们自己的房间。

    沈母已经盘着腿坐在床上,一身暗灰色的夹袄显得有些臃肿,见沈志伯进来,抬眼看了一下,才动了动身子,让出了半张床铺,自己则坐到了一侧。

    沈志伯脸色不好,沈母也不爽快,一时间两人相顾无言,屋子里静悄悄的。

    沈母焦心着沈三的身体,不知道跪了这么久有没有冻坏,冻坏了考试的时候影响了答题可怎么好,又想着家里的鸡蛋要留出来几个给沈三补身体,要不还是杀一只鸡好了,更补。而沈志伯则还在想着沈凌做生意的事情。无论如何,沈二做生意肯定是对三儿有影响的,日后万一三儿出门会友,有人随口提一句,说沈家老二卖字为生,或者做生意是个商贾之类的,岂不是让三儿难堪,再有人嫉妒三儿,恶意嘲笑几句……

    沈志伯越想越觉得难受,仿佛掏心挖肺一般,对沈凌的怒气更甚。

    第二十一章

    沈大房间里,沈大郎和自己的媳妇赵水桃正在低声私语。

    “看起来,二弟是打定主意要做生意了,爹以后可有气生了。”赵水桃露出一脸看热闹的笑容,神情中有些兴奋。

    沈大郎盘腿随意的坐在床边,随手拿过被子盖住腿,并不在意自己媳妇的话,笑了笑,道:“反正跟咱们没关系,咱们只要守着三弟,等三弟当了官老爷了,咱们自然有好日子过。”

    赵水桃翻了个白眼,“就知道想着你那三弟,等他过了年考中了秀才,那举人的考试还要再等一年呢!想进京城考试,至少还要两年,等他派官,至少还要三年起步,到那时候也说不定只是个芝麻绿豆的小官,想跟着他享福啊!没个四五年可是不成的,我们还要熬那么久呢!”

    赵水桃很不满意,她当年也算是前凸后翘的一个美人儿,当年嫁进沈家的时候也正是沈家最风光的时候,沈父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发了一笔财,荣归故里,还给了她好大一笔嫁妆,又听说几个小叔读书好,特别是那个三叔,年级小小的读书比大人都厉害,以后一定能当官,所以她才嫁了过来。

    沈家当时家中有钱,沈三沈四又读书识字,算是乡下顶好的人家,所以她才想着嫁进来享福,却不想,人家是顶好的,可是却不是把最好的给她,而是给了沈三,害的她照样是和嫁进了一般农户无二,整日的做活下地,孩子都生了仨了,也没见哪个沾了沈家的光,原本就憋了一肚子怨气,暗暗的对沈家的偏心有些不满,要不是坚信沈三真的能当官让一家人翻身享福,以她的脾气,她早就爆了。

    可即使是如此,等沈三出头还是要等个好几年的,赵水桃现在几乎都是倒数着过日子,才能让自己心里平衡一点。她偶尔也会想一想当年要是没有嫁进沈家,而是嫁给了什么富农家做填房或者嫁进了地主家做小妾,是不是会过得比现在好一点,想想自己逝去的青春年华,大好容颜,再看看现在自己粗糙的皮肤臃肿的身材干枯的头发,赵水桃一时间心头百味杂陈。

    等沈三当了官就好了啊!那时候,她也可以当官家夫人了,赵水桃心酸的想到,一时间已经把沈凌要做生意的事情忘在脑后,她不过是乡下女子,哪里看得到沈凌做生意对沈三的影响,只不过是大家都这么说,她也就这么随口一提罢了,并没有走心。

    转眼间时间已经将近过年,沈凌的‘病’也渐渐的又好了起来,这日天刚微亮,里正家就迎来了沈凌韩实两人。

    里正媳妇是一个微胖的中年妇人,但是隐约也可以看出姣好的容颜,可见年轻的时候也是乡下顶漂亮的姑娘,沈凌随意的扫视一眼,就弯腰抱拳道:“大娘好。”

    “唉。”里正媳妇点点头,显得有些不咸不淡,“沈二啊!来进来坐。”

    沈凌拱拱手带着韩实走进去,里正此刻正在家里,见沈凌进来,还有些疑惑,表情温和的问道:“怎么了?来,进来,是有什么事情找我么?”里正态度正常,仿佛之前沈凌在祠堂前给他添的麻烦已经被他忘记了,实际上坐在他这个位置,这种大事小事给他添麻烦的人多了,他也并不太介意沈凌的麻烦,一般只要不是有仇的,他待人接物向来温和有礼,否则也不能年纪轻轻的就当了里正还兼任着族长,要知道,比他辈分大还年轻力壮的人可有的是。

    沈凌站在堂前,却没有听从里正的话进屋,恭敬的行了一礼,道:“大伯,给您拜个早年。”说着,就接过韩实手里的礼物,双手捧着递上去。

    里正目光里几乎是立刻多了些满意,一开始的冷漠有礼也变得有些亲热起来,但是表情还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几乎看不出这一丝情绪变化,但是旁边的里正媳妇的表情却显然可见的亲切起来,笑容都多了几分真诚。

    “这太客气了,我们不能要,也没道理要你的东西啊!”里正媳妇连忙推辞,他们不过是同宗,逢年过节的也从来没有过什么交往,怎么突然就送礼了呢?

    “大娘,您可一定要拿着,以前的事情我也记不清了,不知道我是不是第一次来,但是就当我是初次登门吧!怎么能不带礼物就来呢?”沈凌微笑的道。

    沈凌倒还真的是第一次登里正家的门,所以,里正媳妇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微笑,转头看向里正,目光中似乎在询问。

    里正点点头,沈凌赶紧又往前递了递,里正媳妇这才收下,笑着进屋去泡茶,里正笑骂道:“怎么?说说吧!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天来我这里干嘛来了?”

    “大伯英明。”沈凌跟着里正走进堂屋,恭敬的站在里正面前,微笑道。

    里正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家常年人来人往的,所以也常备了茶叶热水还有茶具,跟一般农户并不一样。

    里正家的小子是里正唯一的儿子,还是成亲好几年之后才有的,今年不过七岁,正在里屋低声读着书,听到外面有客人来,声音才渐渐的低了下去,弱不可闻,似乎是有什么特别的事情,突然轻轻发出一声低呼,又连忙掩住。

    沈凌心知肚明,他在买礼物的时候就打听过里正家里的情况,里正家不知道为什么,生育艰难,至今也只有一个儿子,宠的跟眼珠子似的,从小到大没干过一点活,反而从小启蒙读书,比之当年的沈三天赋虽然差点,但是在农家来看,他在读书上,已经算是极其优秀的了。沈凌送的正是一些镇子里价格比较昂贵,小孩子又喜欢吃的糕点,还有一匹布,估计这小孩是看到了糕点了才惊呼一声的吧!

    里正没有说话,又示意沈凌坐下说。

    沈凌才坐到一旁,也没有动桌子上的茶水,道:“大伯,你也知道我家那房子实在是没法住了,刚好我手里也有点银子,就想着买一块宅基地,然后自己再盖一间房,不知道村里可有什么地要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