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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42节

      诺雅终于换下了厚实的冬衣,一袭对襟烟色罗裙衬得她身材欣长高挑许多,而且曲线也玲珑起来。她油亮柔顺的发髻上落了两朵迎春,摇摇欲坠,娇俏的耳垂上坠了一副玛瑙石的泪形坠子,一晃一晃,都在他的心尖上荡起波澜。

    百里九上前,接过她手里的水瓢:“这些事情让丫头们做不就好了。”

    诺雅抬起脸,见是他,莞尔一笑:“这两棵树是为咱俩种的,所以我必须要亲自动手。”

    百里九一笑,不知道他的诺雅什么时候竟然有了这样旖旎的小女儿心思:“看起来不太像合欢树。”

    “为什么要种合欢树呢?又不能吃不能喝的。”

    这个女人的话果真很煞风景,百里九认命道:“那夫人移栽的什么树?”

    诺雅得意地拍拍手,指点着道:“这一棵桃树是给你种的,这一株杏树是给我自己种的。”

    “你种一株桃树给我做什么,难不成给我招桃花运?”

    诺雅摇摇头:“你烂桃花太多,我摘桃枝给你辟邪用。”

    “那你给自己种杏树做什么?”

    “当然是看看究竟是你的桃花先开,还是我的红杏先出墙了?”诺雅说得理直气壮。

    “你明知道杏花的花期要比桃花早。再说了,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院中不栽刽子手,院子里种桃树和杏树都不好,不如种一株石榴树,多子多孙,最吉利。”

    百里九好心建议道。

    ☆、第一百一十一章 很久没开荤了

    “可是桃子和杏子成熟得早,让我眼巴巴地看着石榴挂在树枝上不能吃,一直捱到秋天,我做不到。”

    “傻丫头,两年桃子三年杏,你要眼巴巴地等好几年才能吃到。”

    诺雅黯然一笑:“也是呢,我能不能吃到嘴里还是一说呢。不过也好,给你留点事情做,没事了多过来守着,免得红杏出了墙你都不知道。”

    百里九拿着水瓢的手就是一僵,往水桶里一丢,气怒道:“胡说八道些什么!”

    声音有点大,水桶里的水溅落出来,洒在诺雅的脚面上,很快就渗进去,有些凉。

    诺雅咬着唇不说话,看起来楚楚可怜。

    百里九闷不吭声,弯腰抱起她,径直走进屋里,把她轻轻地放在床上,然后脱了她的绣鞋,露出一双白皙粉嫩的玲珑玉足。

    “怎么又不穿罗袜,寒从脚起,小心着凉。”

    百里九将她一双如玉小脚揣进怀里,有些凉。

    “阿九。”诺雅软软糯糯地叫。

    “嗯?”

    “为什么现在我跟你吵架生气,都是你让着我?以前总是气得我直跳的。”

    百里九心里的弦轻轻地颤:“因为我比你个子高啊,与你吵架总是要低头的。”

    诺雅的手伸过来,指尖有些白得透明,带着无端的伤感:“其实,种一株石榴也不错,石榴花开的时候,火红一样的颜色,就和你的衣服很配。”

    百里九白了她一眼:“你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让我说你些什么好,九爷我已经很久没穿大红色的衣服了。”

    “为什么?”诺雅愕然,后知后觉地发现,好像果真如此。

    “我记得你说过,我穿大红色衣服不好看,太风骚了。”

    诺雅“噗嗤”一笑:“要是衣服会说话,人家还嫌你长得骚包呢。相信我,九爷,你骚与不骚,从来都跟衣服没有关系。”

    百里九抬起衣袖来闻:“可我果真闻不到,反倒觉得香喷喷的。”

    说完将衣袖伸到诺雅鼻端:“不信你闻闻看。”

    诺雅滑溜的手从他衣袖里伸进去,轻轻地使力,百里九就倒在了她的身上。气氛瞬间变得旖旎。

    她伸出蛇一样的胳膊,圈住了百里九的脖颈,然后那只滑腻的小手滑下去,钻进了他微微敞开的衣襟里。

    这是要闹事情啊?百里九呼吸一滞:“小妖精,你这是想把九爷扒了皮儿闻吗?”

    诺雅点点头,胸膛起伏:“小爷我很久没开荤了,若是合我口味的话,我就直接吃了。”

    俗话说,先下口为强,九爷向来悟性极高,一点就透。而且,这种事情总不能让女人家主动吧?那怎么好意思?

    不过,今天是哪种吃法呢?百里九很纠结。

    这女人平时张牙舞爪的,挺热闹,偏生一到了床上,就乖顺地像只兔子,一副手足无措的可怜模样,令百里九顿时生出极深的罪恶感。感觉怀里抱着的,就是一枝轻盈娇弱的海棠花,就算你迷濛细雨,都能蹂躏成一地胭脂。

    他小心翼翼地呵护着,使劲忍耐着身子里汹涌澎湃的浪潮,纵然是饥肠辘辘的时候,也小口小口地,不敢露出自己凶残的獠牙,唯恐惊吓住了她。

    尤其是现在,百里九忌惮着她的身体,有些不忍心下嘴。浅酌轻抿,好像是在品味百年桃花醉,留恋在舌尖上,慢慢在味蕾上绽放她浓醇的滋味,然后充溢在整个口腔里,缠绵氤氲,舍不得吞咽下去。

    他灼热的大手,带着急切的焦灼和隐忍,轻拢慢捻,不紧不慢,始终是清泉石上的叮咚悠扬,久久不能汇聚澎湃,聚拢起飞瀑飞流直下的高度与激情。

    诺雅抬起纤纤玉足,攀援到他的腰间,一个翻身,与其说将百里九压在了身子下面,倒还不如说,她整个人趴伏在了他的胸前。

    “看来,九爷是应该好生补补了,慢慢吞吞的中看不中用。”诺雅粗鲁地扒下他的腰带,邪魅一笑:“伺候得小爷我高兴了,我炖十全大补汤给你吃。”

    这话无异于是对百里九*裸的打击,他顿时愤怒起来:“笨女人,九爷我担心你吃不消,天天闹饥荒你知不知道?竟然还在这里得了便宜卖乖!九爷我不要你炖什么补汤,只要你将我喂饱,你想要什么赏赐,九爷我都给你!”

    诺雅笑得花枝乱颤:“若是你将这吹牛的本事用来做正事,小爷我会对你刮目相看的。”

    “原来天天老娘老娘的挂嘴边,好歹还有点女人味儿,现在直接称呼小爷了!”百里九一个翻身,将林诺雅重新压制在身下:“九爷我从来没有尝过屈居人下的滋味,你想翻身,还要再修行几年。”

    “谁怕谁!”

    诺雅雄赳赳气昂昂,一副大无畏的精神,向着百里九挑衅,结果百里九发现,她就是一只纸糊的老虎而已。平日里喜欢逞强,在床上同样也是。不同的是,床上的林诺雅是个纯粹的女人,懂得服软,懂得撒娇,懂得讨饶。

    百里九在她如泣如诉的哀哀讨饶声里,第一次找到了胜利的优越感。

    ......

    移来渤海三山石,界断银河一字天。

    江郎山有一个一线天,仿若一块巨石,一劈为二,人行其中,仰望长空,蓝天仅存一线,若非子、午,不见月、日。一线天两边的石壁,叫阴阳壁。阴壁是亚峰的西崖,石壁坦露,寸草不生。阳壁是灵峰的东崖,草长茂盛,生机盎然。

    据元宝得来的情报,杀手阁的接头之处,就隐在一线天的阳壁之内。

    杀手阁在江湖上,也是一个极为神秘的组织,杀手不计其数,皆武功出神入化,素以“不死不休”而闻名。意思就是说,只要买命的银子拿到手,就是死当,除非目标丧命,或者买命者撤销买卖,否则杀手阁绝不罢手。

    杀手阁人才辈出,这两年风靡武林的,是“天煞地绝”二人。传闻两人最初是搭档,性别不祥,年龄不祥,姓名不祥,人们只知道两人手中的剑,是令人闻风丧胆的讨命阎罗。但凡两人接手的任务,就从来没有失手过。江湖上的人送两人的称号:“天煞地绝,九鼎一诺。”

    若想请得动这两人出手,那是一般富商倾家荡产的数目,当然了,他们所接手的,也必然是常人根本无法企及的交易。

    而且,想请得动这样等级的杀手,必须亲临一线天。

    买主就在阳壁上用绳索垂下一只竹篮,将目标的姓名,身份,画像,以及愿意出的赏银全部放进篮子里,绳索末端系着一个铃铛,垂下去的时候不停地摇动绳索,铃音借着回声一路沿着阳壁向下。至半山腰的地方,绳索就到了头,买家只需耐心等待。

    半晌后,铃声重新响起,买家就可以将竹筐提起,里面东西若是没有了,就代表杀手阁已经接下了这个任务,目标的一只脚已经踏进了鬼门关;若是东西原封不动地送回来,那就代表,杀手阁不愿意接手这桩买卖。

    杀手阁并不是什么人都杀,纵然你出的赏银再高。一般的时候,他们不会卷入朝廷的纷争,刺杀朝廷大员,当然了,那些小的虾兵蟹将不算在内。大多的时候,杀手阁不接的买卖是因为赏银不合适。他会在竹篮里放石头。一块就代表翻一番,两块就代表再加两倍,以此类推。

    百里九想找天煞,他打算冒险,以自己为饵,重金请天煞出手!

    他告诉诺雅,朝廷有重要的差事,所以他要出去一些时日,要她安生待在府里,听老汤头的话,把身体养好。

    诺雅自顾盘膝坐在躺椅上,啃着刚烤好的地瓜,看都不看他一眼,只摆摆手。这些时日,百里九因为担心她的身体,将管家的差事给强硬地交卸了,这女人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养得白白胖胖的了。

    百里九看着她,忍不住嘀咕:“没良心的女人,夫君要走了,还几天不能见面,都不起来送送吗?”

    诺雅趿拉上鞋子,扑过来,在他脸上啄了一口,带着地瓜的甜香味道,还有点黏腻,不耐烦地挥挥手:“走吧。”

    百里九一伸手,将她揽进怀里,不放心地絮叨,要她好生保重自己的身子。

    诺雅回头看看放在矮几上的地瓜,漫不经心地听他唠叨,终于忍不住:“你倒底走不走?我的地瓜都要凉了。”

    百里九颇为挫败地松开她:“原来在娘子的心目中,我还不如一块儿地瓜。”

    “开春的地瓜吃完了就没有了,还要等多半年,你总是还会再见的么。”林诺雅理直气壮地狡辩。

    貌似,说的有那么一点道理,百里九佯作潇洒地转身:“惹急了我,九爷随便找个人嫁了,不回来了。”

    诺雅一边用春笋一样的指尖剥开地瓜皮,一边好心劝道:“九爷出了将军府的门可莫要说这样的话,否则会吓得大家都躲着你走。”

    百里九顿住脚步:“等爷回来的时候,这树杏花应该就要开了,记得安分点,别惹急了我,连根拔了。”

    恋恋不舍地出去,径直上了马,带着海东青绝尘而去。

    ☆、第一百一十二章 林夫人失踪了

    “冰魄,他走的时候是不是骑的白兔?”诺雅状似无意地问道。

    冰魄就躺在屋脊上晒太阳,眼皮也不撩,懒洋洋地道:“不是。”

    诺雅“喔”了一声不说话。

    白兔一向是他的坐骑,只要出门都是它,若是不骑,只有一个可能,他很急,骑了普通的马,可以马不停蹄,然后在驿站更换马匹。

    白兔虽然是千里良驹,但是也不能一直长途奔袭。

    天煞地绝?诺雅心里默默念着这个名字,好熟悉。

    百里九骑马径直出了城,只带了元宝在内的三个侍卫,他不想目标太大,引起别人的注意。

    他有些心急如焚,所以一路向南,风餐露宿,片刻也舍不得歇。

    这件事情他必须亲自去办,因为除了要见天煞,他心里还有一个疑团,想要一并解开。而这个疑团,事关诺雅的身世,暂时还不能让别人知道。

    进了邯郸境,他有事耽搁了三四个时辰,快马进入信阳境内的时候,几人才林中露宿下来,做第一次休整。

    刚刚闭目养神一会儿,还未解过乏,就听到来路上有急促的马蹄声,急骤如擂鼓,沿着林旁官道,径直向着几人的方向疾驰而来。

    这时候,夜间赶路的人并不多,尤其是漆黑如墨的夜里,若是目力不佳,骑着快马这样赶路很容易出事。

    正在负责警戒的元宝跃上树梢,向来路眺望,越看越觉得眼熟,待那快马近了,试探着出声唤道:“冰魄?”

    马上的人耳力倒好,一个急刹,勒住快马,扭过头来,满脸如释重负的惊喜:“元宝?”

    可不正是冰魄?

    元宝跃下树梢,掠至冰魄马前:“你怎么过来了?出了什么事情?”

    冰魄不答反问,焦急道:“主子呢?”

    元宝一指林子里面:“在里面稍事歇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