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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24节

      ——

    宋月笙下午约了个家政服务到家里做大扫除。这两天趁着胖团住院,是时候好好清理一下家里漫天飞的狗毛了。

    先把沾了胖团呕吐物的地毯丢掉,又把散落在家的各个毛绒玩具,骨头棒子,漏食球都扔进了铁笼子里。

    然后,宋月笙把小狗崽睡惯的毯子清好,准备下次去看它的时候给它带过去。

    因为下午的空闲时间比较多,宋月笙这回给家里定的家政清扫几乎是角落式的,最后果然不负众望地扫出了几簸箕的狗毛。

    除此之外,家政人员还在茶几底下帮宋月笙找到了他几天都没看到的手机手写笔。

    这款商务手机宋月笙用的不多,它存在的必要就是用来进行商业电话的,所以对于这个鸡肋的手写笔功能,宋月笙从没有关注过。

    几天前,宋月笙才发现手机下方的听筒旁边莫名其妙地空缺了一块,这才注意到原来是手写笔掉了。

    本来没有抱着能找到的希望,没想到手写笔居然只是掉在了家里。不过,它是什么时候滚到茶几底下去的?

    还有,手写笔的顶端摸起来为什么黏黏的……

    宋月笙嫌弃地拿了一张湿纸巾仔仔细细地将整个手写笔全身擦拭了好几遍,要不是看手机空缺一块太突兀,就冲这黏糊的触感,摸上来的第一时间他也要把它扔垃圾桶里去。

    等手写笔再次恢复光亮的外表时,宋月笙发现,刚才那粘乎的顶端好像掉了点漆。

    再仔细看,掉漆的地方还有几个明显的尖锐刻痕。

    刻痕,什么东西?

    宋月笙把笔放到灯光底下照着看。看清楚后,他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自己的手,感觉这玩意儿怎么有点像牙印?

    可这是谁的牙印,又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

    宋月笙把手写笔重新插进手机里,他目光深沉。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没有看文认真的宝宝告诉我手写笔这个伏笔是第几章的内容!

    以及,作者君对上一章有些地方不太满意,所以今天可能会伪更性地修一修,明早还是老时间更新~

    昨天和今天的评论稍后会一起回复,红包也一起发出,biubiubiu~~~

    第33章

    安静的早上, 医院里的周鹭醒来没多久, 就接了通路星舟的电话,说是她受伤的事情可能瞒不住外界了。昨天下午, 路星舟从片场探班完直接转道来仁爱, 一个没注意,在路上被媒体盯上。

    路星舟这人虽然不像那些一线当红明星一样曝光率那么高,但是艺星总裁的身份加上他年轻的外表让他卖了一手好人设,有媒体跟着他确实正常。

    周鹭从人民医院转到仁爱来并不是秘密, 记者和网友从路星舟进医院时手上拿的果篮以及走出院时的表情,很快大胆猜测出周鹭也许醒了的事。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毕竟曾是当红影后,第二天,这条新闻就上了网页热搜。

    路星舟解释道:“现在你的粉丝都很激动,不仅是他们, 徐鹰也代表剧组和我打了电话,说要来看看你。”

    周鹭能明白|粉丝的心情, 她说:“等会儿我让小邹拍张照片发到微博上安抚他们一下吧。”

    至于徐鹰和《锦绣权》剧组那边……周鹭一时还不敢松口。

    路星舟道:“你出事这么久, 他们心里恐怕都过意不去, 你要是感觉好一点了,我认为,最好能见就见见。”

    周鹭仔细想了想才同意, 她说:“那再有无关的人,还是要请路总帮我推掉。”

    “我知道,”路星舟笑说, “你是病人嘛,多休息更重要。”

    挂了电话以后,出去买早饭的小邹也回来了。她告诉周鹭,仁爱医院门口现在有不少媒体在蹲点。

    听到这话,周鹭索性直接让小邹帮她拍了张自拍。

    病床上的周鹭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衬衣。她一边咬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一边轻松地摆出了一个老套的“耶”的手势,看上去朝气蓬勃。

    @周鹭:[照片]谢谢所有仍在关心和守候的朋友,明天我将又是元气满满的美少女~

    这话就像是一根定海神针,把网上所有善意或恶意的言论都覆灭在了波涛汹涌的南海里。

    周鹭人缘好,这条微博一发,娱乐圈的各界人士很快都纷纷表达了祝福,期间周鹭还收到了好几则慰问电话。

    有熟悉的至交好友,也有合作过一两次的演员。这中间就包括周鹭在圈里的好闺蜜,余嘉一。

    余嘉一也是在出道的第一部戏里就碰上了周鹭,那时候,周鹭还没有得影后,但是演技已经小有所成。后来两人凭借那部片子,一个问鼎金蛇女主,一个得获最佳新人。

    相比起来,余嘉一要比沈蕴争气多了。

    嘉一刚结束一部戏,最近正在w市,听到周鹭醒来的消息,非要过来看看。凭两人的交情,她要过来,周鹭是拦不住的,也不想拦。

    余嘉一是圈里少数几个知道周鹭和宋月笙那段过往的人,虽然周鹭无法启齿“她做狗的那段日子”,但是能有个人和她一起合计一下宋月笙,周鹭也很乐意。

    余嘉一给周鹭知会一声后,迅速从家里赶了来,周鹭见医院里有人照看着,便给小邹放了半天假,打算自己单独和余嘉一彻日长谈一番。

    余嘉一到的时候,周鹭正靠在床头用手机玩“阴阳师”,她一直热衷于这个游戏。

    余嘉一将自己带过来的水果、鲜花还有礼物等东西放在床头,走过去和周鹭拥抱了一下:“真是担心死我了。”

    周鹭的腰不方便活动,只能安抚性地拍拍她的肩头,笑说:“你也想死我了。”

    余嘉一看见她腰不大敢动的样子,忧心道:“腰还不太好吗?”

    “过两天就要开始复建,会慢慢好起来的。”周鹭对嘉一扬了一个笑脸,她不想让人担忧,挑了个好消息说。

    “唉,这回真是无妄之灾,”余嘉一想到周鹭在事业最红火的时候却于医院了待了这么久,就替她心疼,她问道,“徐导和姚依茗他们有表示什么吗?”

    周鹭眨眨眼睛说:“他们也才知道,不过徐导给路总打了电话,这两天应该会来一趟。”

    “姚依茗呢?”余嘉一抿了抿唇说,“她凭《锦绣权》里的角色竞争了这届金蛇奖的最佳女主,没说要来看看你吗?”

    周鹭和姚依茗的关系本来就不算熟识,《锦绣权》是她们合作的第一部戏。如果没有她救姚依茗的乌龙事件,二人恐怕不会被这样紧紧关联在一起。

    周鹭这两天自己用手机搜了搜和姚依茗有关的新闻看,然后发现讲姚依茗的的新闻里,下面必然有人会提一嘴周鹭。周鹭出事有多久,姚依茗就被骂了多久,

    她内心有阴影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周鹭托腮说:“金蛇奖这就开始了吗,除了她,这届还有谁?”

    余嘉一笑得有些开怀,提起这个,她兴奋地举手说:“还有我啊!你出事之前,我不是拍了部《红妆》嘛,也被提名了。”

    周鹭真心替她为到高兴,《红妆》是新人导演拍的,能够走到金蛇奖这一步很不容易。

    “还有齐茵这位常青藤,”余嘉一继续道。她忽然看了眼周鹭,想到点什么,出声说,“哦,还有杨梦寻,她又被提名了。”

    余嘉一会反应奇怪是因为杨梦寻是少数几个在娱乐圈里和周鹭不合的人。周鹭演第一部戏的时候,就是和杨梦寻搭的戏。

    她就是那位认为自己正当红的女一,一直瞧不起靠着宋月笙才得到女二号的周鹭。

    说起来是场孽债了。

    两人的纠葛随着那场电影的结束,本来也应该到此为止。可没想到,两年后的金蛇奖上,她们好巧不巧又碰上了。让人更为震惊的是,杨梦寻作为一个被各路电影大佬看好的热门夺冠人物,在最佳女主的比拼上却输给了初出茅庐的周鹭。

    从那之后,杨梦寻的运气就变衰了,年年提名女主,年年却也只是得到一项提名。她很快就从正当红,变成曾当红。

    周鹭拿了个芒果给余嘉一吃:“杨梦寻其实挺可惜的,不过我还是希望我们嘉一得奖。”

    余嘉一捏捏金黄的芒果,笑嘻嘻说:“那当然。”

    既然余嘉一提到杨梦寻,周鹭便紧随其后地提了下宋月笙:“嘉一,记得小宋爷吗?就是我之前说过的那位阔少。”

    余嘉一点头,说得很言简意赅:“记得,他捧过你,对吗?”

    “对。”周鹭眼眸水亮,她张嘴说,“我这回住院,他来看了我。”

    余嘉一并不知道沈蕴那码糟心事儿,凭借女人的直觉,余嘉一很能领会精神,她歪头问说:“他要重新追你吗?”

    周鹭眨眨眼睛,脸颊泛了点红。

    ——

    宋月笙觉得自己已经够资格给人当保姆了,他现在对胖团比对公司的事还要上心,大概马上就能升级成邓老妈子二号。

    艳阳高照的大中午,他刚吃完午饭,就被邓黎叫着一起去兽医站看胖团。

    宋月笙这回带上了胖团最喜欢睡的小床单。

    车里,宋月笙把手写笔拿出来给邓黎看。邓黎个睁眼瞎,又是对着太阳瞧,又是打开手电筒照,瞧了半天才看出手写笔顶端有油漆掉下来的痕迹。

    邓黎望着宋月笙:“你怀疑这是胖团咬的吗?”

    “有这种猜想。”宋月笙靠在车后座上翘着腿,他拿回手写笔,仔细摸了摸,声线朗朗地说,“我昨晚想了很久。除了它,不太能找到别的嫌疑犯。”

    “嗤,它咬你笔干嘛,”邓黎不太懂,觉得宋月笙这是瞎胡闹,他很有理有据地分析道,“要真是胖团下的嘴,你这笔早就四分五裂了,哪还有活着的机会。”

    “胖团虽然在换牙,但你不是也给它买了很多磨牙棒吗,这玩意儿几口就咬没了,不会是它。”邓黎很肯定地说。

    宋月笙仍然面有疑色,邓黎说过的话他何尝没考虑过,只是内心老有一团红线似的乱麻。虽然乱麻尽头还没有得出一个准确答案,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忽略掉它的存在。

    宋月笙取下眼镜,他揉揉眼眶,直觉这红线的中心大概会很惊天动地。

    两人到了兽医站。胖团正趴在病床,居于半睡半醒间。它眯着眼,似乎不太敢在陌生地方很踏实地睡觉。一见到邓黎过来,胖团立刻昂起脑袋,“嗷呜呜”地叫唤。

    今天是他们最开始见过的那位男兽医值班,男兽医见此也很奇怪,他看了二人一眼,开口问说:“你们到底谁是它的主人?”

    “我买回来的,后来在他家寄养了几天,小东西就不认我了,没想到现在又变成这黏糊样。”邓黎摸摸胖团的脑袋,语气半喜半忧。

    宋月笙提着床单走过去,胖团见到他,很快用小脑袋蹭着邓黎的大腿,不松爪爪。

    “没良心。”宋月笙看胖团这副反应,终于懂了邓黎当初想要将胖团带走的一口血泪。他粗暴地把床单扔进去,怕砸到胖团虚胖的身体,还很注意手法,只是扔到它后爪爪的边上。

    胖团住院的这几天是个大晴天,床单虽然还是那条,却是新洗过的。谁知胖团见到心爱的小被窝,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仍旧用爪爪抱着邓黎的腿。

    邓黎没办法,只好亲自把床单给它铺好,他摸摸腿上的爪子,开口说:“胖团,我们睡上去,比你睡这里要舒服。”

    胖团不动,宋月笙抱着肩膀睨它。

    邓黎把床单的一角慢慢靠近它,重复道:“睡上去,胖团。”

    胖团被床单碰到,它扭扭屁股,反应很大地蹬了蹬后腿,就是不挪窝。

    男兽医走过来说:“床单洗过吗?可能没它的味道了,它不喜欢吧。”

    他道:“你们俩要是担心,可以留件旧衣服在这儿,它闻着味道,也能有安全感。”

    邓黎点点头,然后对宋月笙张扬地笑了笑:“那就留我的吧,你也知道,胖团已经对你不大感冒了。”

    欠扁!

    宋月笙连眼角余光都没给邓黎一个。他斜倚在一旁的桌子上,拿起放在一边的商务手机,忽然把手写笔抽了出来。

    “你要干嘛?”邓黎瞥见他的动作,挑眉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