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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床对面有一个老旧的双开门衣柜,衣柜两扇门上镶嵌着大镜子。

    床旁边有一个老式样的梳妆台,上面摆着一些东西。

    梳妆台对面则是一张小长椅,上面堆着一些东西。

    这间房里空气混浊,尿桶散发出的尿骚味和其他东西发酵的味道,还有浓郁的劣质香水的味道,这些味道混合在一起,简直让人作呕。

    梳妆台上的台灯散发出一圈光晕,那个小女孩儿坐在床沿上,她换了一件直筒的睡裙,睡裙洗得太多次,已经发旧发黄了,上面还有几个破洞。

    从裙摆下方露出她的腿,细长瘦削像是竹竿,上面还有一些印子,我之前觉得她身上的印子也许是被她妈打的,现在看来,也可能是被客人弄上去的。

    我在她跟前蹲下了身,因为她实在太瘦小,我即使蹲着,也比她稍稍高点。

    我问她:“那个女人,是你的亲妈吗?”

    她有些木然,像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并不太能感知外界。

    我这么问,她没有理我。

    我只好又问了一遍:“景芸,那个女人,是你亲妈吗?”

    “景芸,你看看我,我不会伤害你,一点也不会。我和你一样,我没有父母了,我看到你,就像看到我自己,我会保护你,就像保护我自己。”

    小女孩儿眼神总算有一点动静,她看向了我,我忧郁痛苦的眼神,大约和她的那些客人们大相径庭,而且我之前把她从河里救了起来,她看向我的眼神里没有恐惧,但是,也没有什么感情。

    我问:“那是你亲妈吗?”

    她点了点头。

    我:“你爸呢?”

    她愣了一会儿,才说:“不知道。”

    我问:“你想离开这里吗?”

    她:“去哪里?”

    我知道这是她给我的梦里,我能带她到哪里去,也许哪里也去不了,过去的事,是无法改变的。

    但我说:“去我家里,我可以做你的爸爸,你去读书,穿漂亮的衣服,住大房子,你可以不理任何你不喜欢的人,有任何人要欺负你,我都会打他,让他经受比你痛苦一百倍的痛苦,我会保护你,不让任何人欺负你。”

    她的眼里有了光彩,她惊讶地看着我,这种惊讶,也是一种鲜活气。

    我要带着她离开,她居然真的愿意跟着我走,对我毫不设防。

    我的心瞬间就更软了,就像是司一出了几天不眠不休的差,回到家来,扑在我怀里说“累死我了,欧阳,你给我揉揉太阳穴。”那时候,别说揉太阳穴了,做什么,我都愿意呀。

    但我们刚走到门口,胖女人就回来了,她看到景芸跟着我走出里间,她居然毫不在意我进过她家的卧房,反而笑道:“我端了两个菜回来。”

    她把菜放在桌子上,又叫景芸说:“丫头,你去你李叔家里拿一瓶酒回来,快去。”

    景芸看向她,目光动摇了一瞬,她就越过我出门了。

    天色一直阴沉,甚至不明清晨午时还是傍晚,但这时候天色越来越暗了,我习惯性看手机,拿出手机来,之前进了水,已经自动关机了。

    我只好看了几乎当配饰的手表,手表是司一送的,不是多么名贵的牌子,不过倒没有因为落过水停止走动。

    这时候已经入夜七点了。

    我只想把景芸带走,也不知道能带到哪里去,却不想告诉这个胖女人。

    我骨子里的疯狂因子又开始运转起来,我要是一声不吭把景芸带走,这个胖女人失去了摇钱树,肯定会到处找女儿,她会很痛苦,会骂天骂地,但却无法可想。

    想到她要经历这些痛苦,我就一阵痛快。

    当然,也许在她妈面前,景芸是习惯性服从的,她不会直接离开她。所以我只能把景芸骗走了。

    胖女人看着我手里的表,说:“哟,先生,你这表看着可真高级。”

    我没有接她的话,只是问:“有景芸挣钱,你们怎么不换个大一点的房子呢。”

    胖女人笑了起来,又故作娇俏地对我送秋波,说:“她一个小丫头片子,能挣什么钱。遇不到什么有钱人,都是随便给一点。就是这个房子的房租,都要给不起了呢。先生,你要是有钱,就接济我们一点,我也可以给景芸那丫头买点好吃的,她现在真是太瘦了。”

    她自己长这么胖,女儿却瘦得像豆芽菜,她倒好意思说这话。

    我气得不行,简直想给她几巴掌,我怕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只好转头去看大门,说:“景芸怎么现在还没有回来。”

    胖女人也有点惊讶:“这才几步路,就挨这么久。这个丫头,让她做点事,完全不利索。也不知道讨好客人,以至于我们都挣不到什么钱。”

    我气得脑子发疯,只好说:“我去看看吧。”

    胖女人拿了碗筷在摆碗筷,说:“就在出门右边路口,刚才经过的那家。先生,你去帮忙看看吧。也可能是老李不肯赊酒给她,让她耽搁了一点时间。”

    她的潜台词是让我去给酒钱,说不得还有以前的一大笔酒款,不过我也没在意,就出了门。

    已经入了夜,天色越来越暗,巷子里又完全没有路灯,我想,把景芸带着就这么离开,让那个胖女人自己发疯去吧。

    我走到拐角那家小卖铺,里面传来食物的香味,我问:“景芸在吗?”

    里面传来一个粗声粗气的声音:“没来。”

    我有点惊讶。

    我长得高,从柜台往里面一扫,看到是一家三口在里面巴掌大的一块地方围着一个凳子吃饭,的确没有景芸。

    我转身出来,在黑暗里四处扫了扫,然后听到了不远处垃圾堆旁的声音,是微弱的喘气和求救声。

    我气不打一处来,飞快地冲了过去。

    就着小卖铺里传出来的一点光线,我认出了那把景芸按在墙上的男人正是下午给我递烟的那个混混。

    我一拳揍在这个混混的侧脑上,我毕竟是被司一操练出来的,这个混混被我揍得摔在了地上,他的裤子被他脱到了膝盖处,裤子阻住了他的动作,我一脚踢到他命根子上,他惨叫了一声,我狠狠地揍他,恨不得让他立刻去上西天。

    他的惨叫引来了人,我拉住麻木呆愣的景芸,带着她往一边跑去。

    她跑得实在太慢,我只好把她扛了起来。

    来追我们的人越来越多,胖女人也追来了,她发现了逃跑的人是我和她女儿,她大约明白了一点什么事,大叫我是人贩子要偷她女儿。

    我扛着景芸跑到了田野里,身后是举着火把追来的人群,不远处的公路上出现了车灯。

    也许可以坐车离开,去x市。

    冲上公路的那瞬间,我被石子路一拌,实在无法稳定住重心,我摔了一跤。

    我要爬起来,眼前却是一黑。

    在精神陷入黑暗的那刹那,我看到天边远远地闪了电,天气阴沉了这么多天,是准备下雨了吗?

    第十二章 现实(1)

    第十二章现实(1)

    我醒过来时,只觉得头痛欲裂,而且眩晕,这让我几乎无法睁开眼。

    我想动一动身体,发现也很艰难。因为我的身体就像不是我自己的了一样,沉重而麻木。

    有人在用手电光晃我的眼,叫我:“欧阳?欧阳?”

    我奋力把眼睛睁开了,就像是突然挣开噩梦一样,这让我似乎是从一个世界跳到了另一个世界。

    随着眼睛睁开,我看到了周围的环境。

    这很显然是一间病房,我病床两边都有不少仪器,一圈人围着我,他们或者穿着白大褂,或者穿着蓝大褂,都专注地看着我。

    我脑袋疼得不行,一时间,几乎是什么也想不起来,脑子一片空白。

    手里拿着医用手电的医生问道:“欧阳,你还好吗?”

    我愣愣地看着他,他拥有一张温和的圆脸,脸蛋白嫩嫩的,带着很多胶原蛋白那种,让人一看就很有好感。

    我低声回答:“还行。我要喝水。”

    有人飞快地递了水来,又有人为我把病床靠背摇了起来,我靠在那里,开始喝水。

    我的目光在病房里四处看了看,没有看到景芸。

    我问道:“景芸怎么样?”

    这个圆脸医生,叫付岱,他是专门来做这个项目的博士后。

    付岱摇了摇头,说:“没有什么效果,她还是昏迷没醒,她在icu里。”

    我被喂了一杯水,感觉自己好多了。

    这个好多了,也是和刚才那种好像自己是一个僵尸的状态相比而已,但完全无法和正常人的状态相比。

    得知景芸还在昏迷,其实我并不觉得吃惊,相反,我觉得挺合情合理的。

    我问付岱:“付博,我进入意识连接状态多久?”

    根据我身体状态的反应,我觉得时间肯定不会短,毕竟,我在景芸的意识里待了二十天左右。

    虽然那二十天,我干正事的时间实在是少,大部分时间都陷在自己的失去司一之后那种抑郁痛苦不想面对世界的状态。

    付岱说:“三天。你在意识状态,过了几天?”

    进入意识状态,其实,就会忘记很多东西,会陷在自己最深刻的情绪里。我知道自己本来就不是个特别坚强的人,陷在失去司一的痛苦里,完全在我的意料之中。我回答:“二十天上下。”

    付岱又问:“你先休息休息吧,等你状态好一点,我们再来谈你在意识状态下的经历。”

    但我想到景芸的遭遇,我拒绝了他这个提议,说道:“不用了,我再喝点糖盐水,稍稍活动一下手脚,就可以继续工作了。”

    付岱看了看我,点头答应了。

    我毕竟是个身体状态还不错的大老爷们,虽然身体昏迷了三天,但按照科学的方法调整了一个小时,我就感觉好多了。

    我坐在病床上,付岱让一个护士将我病床上的桌子给我架好了,付岱放了一个笔电在上面。

    他坐在我的病床边,身边还有另外几个部门的工作人员,病房里的人满满当当,我们开始了会议。

    这是一个基于意识共振理论的项目。

    付岱所在的项目组,研究这个意识共振已经有很多年了,这个理论和应用到如今虽然并没有趋于成熟,但是在用于死马当活马医的时候,却是可以拿来使用的。

    我对他们这个理论和项目,其实都不太了解。

    我只了解我需要使用到的那部分。

    景芸,是一个半黑不白的商人的情妇,据说是从十四岁开始就跟着这个商人了,如今已经二十八岁。

    十四岁到二十八岁,对她来说,已经是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