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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22节

      在这场宴会上,张家妙妙和顾寻川吸引了人们全部的目光,就连最如今宗室之中最年长的德川老王妃也忍不住多看了妙妙好一阵,而后对皇后笑着道:“我们妙妙啊,还真跟小仙女似的。”

    璨璨也笑着看着自家小姑娘,夜晚风凉,妙妙身上的纱裙的确是飘逸好看,不过到底嫌凉了一些。璨璨一边对自己身边的大宫女吩咐去给小郡主披一件披风,一边也跟着德川老王妃凑趣道:“什么小仙女啊,她若是肯乖一点,我也能少操一些心了。”

    “哎呦,还嫌妙妙不够乖啊?咱们锦城的贵女可不兴娴静端庄,打碎了牙往肚里吞的那一套,把一个小姑娘弄得死气沉沉的有什么意思呢?”德川老王妃一边吃了一口底下送上来的烤肉,一边对皇后道:“妙妙很好,李家的四姑娘也顶顶出挑,不过啊,洛家这二姑娘倒也很合我脾气。”

    洛家的二姑娘指的便是洛千山,如今这道端上来的烤野味便是她亲自下场烤的,洛千山长在边疆,行止之间自有一番飒爽洒脱。德川老王妃也是真的喜欢这姑娘,心疼她新从边疆回来,所以特地在人前如此说,为的便是让洛千山在锦城的日子好过一些。

    张璨璨不算是出身行伍,不过她却是跟着她家五叔在兵营里摸爬滚打过的,比起那些颇有心计的姑娘,张璨璨还真就喜欢洛千山这般大气洒脱的,心中知道德川老王妃有意为之,张璨璨也顺着她的话道:“那婶婶也疼疼璨璨吧,璨璨也喜欢千山呢,日后璨璨唤千山进宫的时候,婶婶可不许和我抢人。”

    张家璨璨已然是三个孩子的娘亲了,不过她撒起娇来还是有一种少女感,她有意凑趣,自然逗得德川老王妃前仰后合。而话题中心的洛千山知道这两位的良苦用心,难得的红了脸庞,心中一时感念却无以为报,所以她只能更努力的将手中的野味烤的皮酥里嫩。

    洛千山一心二用,一边处在话题的中心,一边不忘瞄了一眼自家兄长那边,果然见到靖远侯的位置空无一人,再往李家姑娘那边一看,方才还在那边端坐的小姑娘此刻竟也不见了踪影。暗暗骂了一声洛万水奸诈,洛千山暗自咬了咬牙。

    哥哥太多也有不好的地方,譬如投喂的时候,不吃谁喂来的食物,对方都是要伤心的。在这件事情上,张家的兄长十分有经验,每次都估摸好了自家妹妹的食量,还会给家里那帮眼巴巴的看着的侄子们留出一点富裕。而李锦瑜的哥哥弟弟们是鲜少有投喂李锦瑜的机会的,因为李家李老爷子奉行“食不言寝语”的规矩,是不许子孙在饭桌上放肆的。

    只有这种没有李家老爷子的场合,李家的儿郎们才有机会投喂一下妹妹。李锦瑜并不是家中唯一的姑娘,却是唯一一个没有出阁的姑娘,而李家的男儿也不过来了四个。张家的十五个儿郎都没有把他们唯一的妹妹喂撑到,李锦瑜却有些招架不住兄长和弟弟们汹涌的热情,不一会儿就有些腹中翻涌,只得红了脸离席。

    洛万水一早就瞄着这边,等的就是李锦瑜离席的机会,人家小姑娘前脚刚走,洛万水后脚就跟上了。

    比李锦瑜快走了几步,洛万水在一处隐秘的地方藏了起来。而李家的小姑娘丝毫不知道有人还在暗中埋伏,她一个人行色匆匆的往前走,而她身后只带了一个小丫鬟,那小丫鬟不知怎的一个踉跄摔倒在地,李锦瑜有些急,于是对她说了一声“你没事吧?在原地歇歇,我马上就回来。”而后便自己一个人往净室走去。

    小丫鬟扭了脚,心想这到底是皇家之地,总不至于有什么危险,于是便听了自家小姐的话,坐在原地揉弄自己的脚踝。

    李锦瑜走过一个转角的时候,忽然被人从后面拦腰抱起。夏衫轻薄,李锦瑜能够分明的感觉到一只热得烫人的手按压住了她的小腹,惊得李锦瑜瞬间就要惊叫出声。

    只是口中被塞入了一枚酸酸甜甜的蜜饯,正压在李锦瑜的舌根,将她的惊呼声全部拦在了口中。

    熟练的手法和熟悉的味道,李锦瑜被人从背后拥入怀中,而后便只听见耳边有着似乎陌生又熟悉的男声传来:“小鱼,想我没有?”

    洛万水喜欢叫李锦瑜“小鱼”,他是水,而她是鱼,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名字,所以他才会留意到隔壁的这个小姑娘的吧。而在这个世上,她的家人都不曾如此称呼她,唯有他才会这么叫她。

    李锦瑜已经急得不行,她的眼中泛出了一层泪光,用手用力的捶打着洛万水的胸膛,李锦瑜狠狠地嚼着嘴里的蜜饯,努力为自己争取说话的机会。只是她从小喜欢的这个蜜饯是大安特有的一种奶果,肉质肥厚,味道酸甜,又有一丝奶香。只是个头太过巨大了一些,寻常时候,李锦瑜总是要让丫鬟为她切成小块,而后才会食用的。

    捶在胸口的小拳拳一点力道也没有,洛万水只当他家小鱼在对他撒娇,一边又一次往好不容易吞下去一块奶果蜜饯的李锦瑜口中又塞了一块蜜饯,洛万水搂着李锦瑜的腰,手臂微微用力,就直接这样将人拦腰抱起。

    将人举到和自己差不多平齐的高度,洛万水嗅了嗅李锦瑜颈间熟悉的香气,一边兀自念叨道:“以前是我混蛋,总是欺负你,不过这几年我在边疆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我这才知道,我那不是喜欢欺负你,而是……”

    夜色已经有些阴沉,唯有月光皎洁。皎洁的月光照在洛万水比寻常勋贵子弟要黑上一些的脸庞上,竟透出几分薄薄的红意来。洛万水的声音里带着羞涩,他不敢看李锦瑜的目光,只能埋头在她的耳畔,而后轻声道:“而是,我喜欢你。”

    此话一出,李锦瑜先是一愣,先是停止了一阵挣扎。这阵沉默让洛万水都有些手足无措,他松开了对李锦瑜的禁锢,转而又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一般,又要往李锦瑜的嘴里塞蜜饯。

    这一次,李锦瑜狠狠地咬了一口洛万水的手指,猛的将人推开。小姑娘眼泪都含在眼圈,使劲的瞪了他一眼,转而飞快的往净室跑去。

    作者有话要说:  小金鱼:呜呜呜,我恨死他了。【小拳拳捶胸口】

    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洛万水:嗯……别哭别哭,捶吧,手不疼吧?

    围观了全程的国师大人:表白不找一个合适的时机的悲剧,拿小本本记下来,引以为戒。

    熏疼锦瑜小姐姐。

    第47章 洛阳才子他乡老。

    李锦瑜是真的急了, 也不顾洛万水就在外面听着, 她飞快的跑到了净室之中, 好歹没有出现更尴尬的事情。

    然后……李家的小姑娘后知后觉的反应了过来方才洛万水说的是什么。那人目光灼灼,悍然拥她入怀,悍然的说着喜欢。一时之间李锦瑜有些懵, 而后才是后知后觉般的不可置信——毕竟, 一个一直欺负你的人忽然说喜欢你, 正常人总是会怀疑这是某种新的恶作剧的。

    而那一点零星的羞涩,也在这种怀疑之中被湮灭的彻底。

    气势汹汹的走出了净室, 李锦瑜看着一脸紧张的洛万水,心道这人还装得挺像。冷哼了一声,李锦瑜扬起了小下巴, 对洛万水说道:“我再也不会上你当了, 你……你休想捉弄我。”

    洛万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想把之前熊孩子的自己掐死。

    一旁的小丫鬟看自家小姐久不归来, 已然不顾自己扭伤的脚,踉踉跄跄的寻了过来。李锦瑜狠狠地瞪了一眼洛万水,洛万水摸了摸鼻子, 低声道:“好好好, 你别生气, 之后我再去找你。”而后一个闪身,洛万水仿若凭空消失了一般。

    会轻功了不起啊,还不是要喜欢我哒。

    李锦瑜气哼哼的看了一眼洛万水消失的方向,这会儿才终于在面颊之上涌起了一丝羞恼。

    自己造的虐还是得自己还, 洛万水要走的路实在还有很长很长。

    众人的目光被这几个是十几岁的少年少女占据,成帝喝了一口酒,微眯着眼睛看着众人。他的目光落在一个坐在中间偏后的人身上,那人穿着一身四品官服,在锦城之中官位已经不算很低,但是在这种勋贵云集的场合就有些不够看的了。

    成帝细细端详着他。

    这人是他十年前的榜样,来自江南一带,素有才子之名的沈自横。这个人才能不差,甚至并不输于与他同期的状元张彦岳。然而十年过去,当年与他一道打马游街状元和探花已经在朝中身居高位,而沈自横却被放在四品的官位上整整十年。

    这十年之中,不是没有人为沈自横打抱不平,李家老爷子更是因为欣赏沈自横而特地为他走动了关系,只是所有的举荐到了成帝那里都恍若不存在了一样,四品官位说高不高,说低也不低,成帝做的滴水不漏,让沈自横就连抱怨的资格都没有。

    成帝将沈自横搁置了,可是他却一直在看着他。

    他看到沈自横从一开始的志得意满到沮丧,又看到沈自横从沮丧到慢慢平和。他的政绩很好,每一年都能在大安百官的前列,沈自横也开始花更多的心思在百姓身上,那些怀才不遇,那些愤愤不平,他恍若都忘记了一般。

    沈家当年在江南便为他造势,之后送他进京赶考,夺得榜眼,为的是借助沈自横将沈家重新带回盛京,之前的几年沈自横的官途还算通畅,沈家在他身上投注了诸多的期望。只是后来沈自横一直官居四品,沈自横的祖父叹息一声,只嘱咐他踏实做官,尽自己所能的匡扶社稷,至若其他,便不要再多想了。

    这其实是沈家的幸运,也是沈自横的幸运,他有一位足够豁达又足够有智慧的祖父,因此在这十年之中,他的人生虽然有些黯淡,却并不至于抵制痛苦。沈自横心态的转变、行为的转变,都是和他的祖父息息相关的。

    成帝之所以一直不起用沈自横,是因为他觉得此人心术不正——当年偏殿之中那些举子的一言一行,早就有人禀告给了明轩。沈自横之言行虽然不算是构陷,但是到底用心叵测。

    心术不正在帝王心中并不是致命的缺点,因为帝王心术,选拔的是真正“可用”之人,而并非是德行之上完美无缺的圣人。因此,明轩其实是对沈自横并无恶感,但是却觉得此人尚且需要磨练。

    作为朝臣,可以有心计有手腕,但是心机和手腕没有足够的智慧支撑,最终被人识破,那便是自不量力的蠢钝了。

    而成帝也并不在乎他的官员有野心有目的,像是沈自横这样一开始就明晃晃的将自己的目的摆出来的,对于明轩来说反倒是好事。可是这种目的显露的太早,难免就会留下破绽和弱点,日后有人以此相胁,沈自横做出有损大安之事,这是成帝不愿意看到的。

    成帝将沈自横搁置十年,一直到他看着这个人眼中的波澜已平,学会了收敛自己的野心,手腕和心机也越发圆滑深沉。看到沈自横褪去了旧日的生涩,磨平了锐利的棱角,被时光打磨成了一个心机深沉却又心态豁达的合格官宦的时候,成帝知道,是时候了。

    不过在起用沈自横之前,成帝还有对沈自横的最后一道考验。

    那场篝火晚宴散去,诸人都回到了自己的帐子,成帝身边的云海公公却亲自跑了一趟,将沈自横唤到了成帝面前。

    成帝已经换上了寝衣,因为他要召见大臣,是以皇后只能去儿子帐子里稍微坐一会儿。

    “我们长话短说。”成帝打了一个呵欠,直接对沈自横道:“朕的中书舍人告丁忧还乡了,你给朕举荐一个人。”

    在大安,中书舍人是为皇帝撰写旨意的文臣,一般由官员举荐各地的才子,作为储备力量重点培养。中书舍人可以不参加科考,直接便是七品官员。因为是天子近臣,所以中书舍人十分容易被提升,也算是大安为了选贤举能,为那些一直科考运道奇差的才子们留下的一条入朝为官的道路。

    这“才子”之名是需要经过皇帝亲自考验的,若是欺世盗名之辈,就连举荐他的人也会一并责罚,所以虽然“中书舍人”是一块大肥肉,但是却也不是人人都能咬上一口的。

    举荐之人非但不能落下什么现实好处,而且还要承担风险,因此这“举荐”的活计,当真不是那样好干的。

    成帝特地如此为之,想要看的便是沈自横会举荐谁。

    沈自横对成帝这样做的目的已经明晰,他叹了一口气——十年空待,沈自横以为自己会兴奋的,然而真的到了这一刻,沈自横除却有一种“终于”的感觉之外,心头已无太多的心绪翻涌。

    “快些,皇后习惯早眠,别耽误皇后休息。”成帝没有给沈自横太多感叹的时机,如此催促道。

    “不知圣上想要北地才子,还是想要江南才子?”朝中江南和北地的官员需要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大安并无乡党之争,但是北地和江南的才子在面对同乡的时候,感情还是有些和旁人不同的。

    所以,在举荐人才之前,这些事情需要问清楚。

    “江南。”成帝用手指叩了叩桌子,别有深意的说道。

    沈自横心下一沉,却扬起一抹有如当年的笑意。他轻声却又坚定的道:“江南?江南自臣之后,焉有才子?”

    成帝都快被沈自横气笑了,却听见沈自横继续道:“臣弟沈梧州今一十又七,自幼乃是臣亲自教导笔墨,后又在宿儒手下躬行学习,如今虽不敢称一声才子,不过中书舍人之位,梧州才能足矣。”

    成帝的笑意凝固在嘴角,他拨弄了一下手边的流苏,忽然厉声道:“沈自横!国家选贤举能,如何能够儿戏?自古举贤避亲,你读了这么多年圣贤书,却就连这样的道理都不懂?自你之后无才子,你这是在讽刺朕昏庸,不懂的知人善任?”

    成帝一怒,无不让朝臣胆战心惊,然而沈自横面上却并没有太过惊慌的神色,他淡淡一笑,继而抬起头来面向成帝。

    这一刻,沈自横的身上仿若骤然抹去了这十年官海沉浮的痕迹,他的声音已经变得低沉,不复当年蟾宫折桂之时的锋锐,然而他的语调却更加不疾不徐,带着无比的淡然和从容。沈自横后退几步,一撩衣摆冲着成帝下拜。

    “十年之前,臣小人行径,陛下十年不用自横,乃是磨炼臣之心性。如今十年已过,臣虽不才,终有些许长进。”向着成帝一叩到底,沈自横道:“沈梧州却是江南之中最符陛下期许之人,若是臣今日有所顾忌,怕陛下说臣藏有私心,因而不举荐此人,而我大安失去一位能人志士,那才是我大安之不幸,是臣之失职。”

    成帝忘了一眼沈自横,这一眼的时间有些久,为的是辨别他这番话是假意还是真心。许久,成帝道:“那这位江南才子,你姑且在沈梧州上任之前暂代中书舍人,替朕拟旨吧。”

    沈自横心头一松,叩谢皇恩。

    江南沈家,沈梧州的任书和他兄长的家信是同一天到的。他们的祖父反复将两纸书信看了许久,最终只叹了三声“好”字。

    他从没有对自横那孩子失望过,而沈自横,也从未让他、让沈家失望过。这一天虽然来得晚了一些,可是终归到来了。

    沈家的庭院之中,一个眉目温润,恍若藏着一段温山软水一般少年轻轻的放下了手中的书卷。他身边的小厮匆匆跑了过来,对他清晰而快速的说道:“二少爷,朝廷来为您量体制作官服的大人到了。”

    被称为“二少爷”的自然是沈家梧州,他对小厮微微颔首,转而从桌上拿起一方素帕,轻轻的擦了擦自己的手指,这才随着那小厮一道走了出去。

    他终于将踏上和自家兄长一样的那条路,这条路并不平坦,可是却连接着他的家庭和抱负。或许并非家中长子的缘故,沈梧州没有沈自横那样强烈的想要振兴沈家的愿望,沈家如今衣食无忧,子孙孝悌有序,正是延绵之道,至若能否重回锦城,那却是锦上添花的事情。

    然而沈梧州从小蒙兄长教导,识字起便读圣贤书,他有自己的一些愿望,在他尚且混沌未开的时刻。那个时候沈梧州便想着要为大安、为大安的百姓做一些什么。沈梧州一直觉得,他可以不伟大,也可以不青史留名,但是至少要做到问心无愧才好。

    锦城。锦城。

    沈梧州默念着这个沈家人心心念念了数代的词语,某种划过了一抹坚定。

    作者有话要说:  有个姑娘和叔说,炮灰和男配的区别就是,男配是大家的。嗯,沈梧州应该就是那个本文里属于大家的男配。

    和简直有毒的三观不正的陆戎同学比起来,沈梧州同学简直是无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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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8章 万株杨柳属流莺。

    男人之间的友谊其实很脆弱, 譬如顾寻川和洛万水。

    本来说好的组建“对抗舅子小联盟”的, 可是最近, 顾寻川却总有一种想要直接把洛万水那个糟心的玩意弄死,一了百了的冲动。

    原因无他,自从那次尴尬的净室门口表白之后, 李锦瑜就开始躲着洛万水。而她能够躲得开洛万水的地方, 无非只有皇后娘娘那里和妙妙这里。皇后娘娘倒是乐得看这些小儿女的笑话, 不过总是频繁出入宫闱也到底有些不像话。因此,有黑着脸的国师坐镇的妙妙这儿, 就成了李锦瑜最好的避难所。

    对于洛万水来说,第一他去一个不认识的别家小姐的院子就很不像话,第二他倒是不怕顾寻川, 可是张家的兄长们比李家的兄长们更妖魔化, 他并不愿意自寻不快。因此,李锦瑜躲到皇宫里去都能被洛万水截住, 躲到张家反倒是让那人抓耳挠腮,毫无办法。

    虽然张家兄长们总是自欺欺人,不过顾寻川在张家的长辈这里已然过了明路, 这倒是事实。因此每日要牺牲和妙妙宝贵的相处时光——毕竟李锦瑜来的时候, 顾寻川虽然是李锦瑜名义上的表格, 却终归总是要避开的,因此顾寻川还是心中有所不悦。

    不想放任这种情况还是一直持续下去,顾寻川第一次主动找了一下洛万水,直言让他先讨好人家姑娘的家人, 这才是正理。很难想象在旁人面前都是面瘫着一张脸的国师大人是如何成为旁人的恋爱导师的。只是洛万水听了顾寻川的话之后顿时茅塞顿开,转了一个方向,开始先从李锦瑜的弟弟那里为突破口,渐渐的攻略李家人了。

    李锦瑜的弟弟比她还要年幼两岁,十二岁的少年郎最是崇拜英雄,洛万水带他去了几次他练兵的地方,那李家的小儿郎再见到这位“洛大哥”的时候,就已然双眸亮晶晶的了。

    那孩子和他家小鱼生的有五分相像,洛万水讨好起他来倒是并不觉得别扭了,称呼也很快就从“李六公子”变成了“六弟”——妻弟也是弟嘛,洛家的小将军脸皮奇厚,丝毫没有在意属下们一脸不忍直视的目光。

    通过李家六郎,洛万水又渐渐认识了李家诸人。

    李家老爷子看重的是洛家这么多年来保家卫国的功勋,他虽然是文人,可是对于那些戍边的将士们,李家老爷子始终都是敬重的。而李家的老太太喜欢洛万水的理由就更加简单粗暴了,这孩子生的浓眉大眼的,天生就是讨老人家欢心的面相。再加上洛万水混迹于军营这么多年,跟百样人学说百样话,很是懂得如何讨得老夫人的欢心。

    可怜锦瑜小姑娘还千方百计的躲着洛万水,却不知道她家半数以上的人都被洛万水“收买”了。至若剩下的几人,都是不想自家妹妹嫁给一个武夫的,毕竟虽然如今大安无战事,但是陛下既然为洛万水赐封号“靖远”,日后有人犯边,洛万水责无旁贷。

    战场上刀剑无眼不说,夫妻分离也是个大问题,所以对于这个一开始就坦言自己心悦李家四姑娘的洛万水,洛家的几位兄长心中还是留存了一个疑虑。

    锦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洛万水这样的青年才俊,各家有适龄女儿的自然是要盯着一些的。可惜人家一早言明又倾心之人,于是各家也都熄了心思,专心开这人上蹿下跳的闹腾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