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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早前的时候荒郊野岭不也住了。”

    杨戬俯身凑近他,“可是那时候你不用委屈自己做只狗。”

    “啧。”白泽不耐烦地换了个姿势趴着,“抓紧处理好你个人问题就得了,管这么宽呢?”

    “好室友兼好基友嘛,我怎么还不得关心一下你的近况——尤其是刚知道那~么劲爆的消息之后。”杨戬笑得欠揍。

    “吼——”白泽冲他呲獠牙。

    杨戬急忙摆手,“你别搞这个啊,这在我眼里就是卖萌。哮天整天呲我,我看见就想摸两把。”

    白泽:……

    妈的,损友。

    “哎,得了,瞧你这一副欲求不满的样儿。别在这儿憋着了,出去喝两杯?”杨戬站起来拍拍它。

    白泽跳下椅子,“你才欲求不满。守了3000年都没下嘴,天上地下最服的就是你。”

    “扎心了啊老铁。”杨戬带着萨摩耶走到客厅,“阮蒙,我跟白泽出去溜达溜达。”

    “啊?哦。知道了。”阮蒙往门口方向瞧了一眼,应道。

    “晚点儿回来啊。”完全沉浸在游戏世界里的哮天紧紧盯着屏幕,身体随着屏幕中人物的跑动左摇右摆地跟着一起使劲儿。

    门一关,转下一层楼,萨摩耶就变成了人。

    杨戬跟在白泽身后下楼梯,盯着他的背影笑道,“也不知道你图什么。”

    堂堂神兽蜗居在这么一栋老旧的民宅里,说是为了勾搭人吧,一只狗能干什么?说是为了“一雪前耻”吧,直接把人压了睡回来不就得了?

    到了停车位,俩人坐进去各自系好安全带,杨戬问,“老地方?”

    “先去宠物店带个人吧。就咱们俩多没意思。”白泽推推眼镜。

    杨戬看他,“去宠物店?带谁?温如昔?不是吧?”

    “当然是白风从。我既不想听你吐苦水,也没什么好跟你说的。所以不如把战神叫出来,听他讲故事。”

    杨戬一脸震惊。他有天眼,当然看得出小白的本体。那是位名副其实的祖宗,杨戬一直敬畏得很。

    白泽突然想起来,“哦,那天温婉和阮蒙说起那事儿的时候你不在场。”他把从温婉那听来的白风从在温如昔的危急时刻化成人形出手相助,顺手救下温婉的事儿又简单跟杨戬讲了讲。“怎么样?你觉得温老板会是什么人?”

    杨戬沉默地开着车,过了一会儿才说,“不敢猜。”

    白泽瞧着窗外,满口鄙视道,“反正都不是神了,有什么敢不敢的。”

    “你敢,你猜?”

    白泽扭头看看他,“我知道,我不告诉你。”

    杨戬:妈的,死白泽。

    阮蒙休假了,店里就温婉一人肯定招呼不过来,所以温如昔跟抽了骨头似的在前台坐着勉强充当个人工监控摄像头,其他的都是温婉在忙。

    风铃一响,温如昔抬头一看,都是熟人,窝椅子里压根儿没动弹。温婉听见动静从寄养区赶过来,瞧见二人愣了愣,露出一个“我懂”的笑容,回寄养区忙去了。但是努力竖起了耳朵听外边的动静。

    “温老板。”杨戬笑着打了个招呼。

    温如昔放下书,把趴在自己腿上睡觉的大白猫抱起来放上接待台,“找它?”

    杨戬和白泽的笑容僵在脸上。

    杨戬没带哮天,白泽也没伪装成萨摩耶,况且这俩人平日里跟温如昔也没什么交流——当然,主要是因为抓不着温如昔的影儿。所以当这俩人同时出现,进来之后打了招呼又不说要买什么或者有什么事儿,而是四处乱看,那肯定就是奔着小白来的。

    白泽第一次来店里的时候,就很诡异地跟小白默默对视良久,后来亲眼目睹了小白大变活人,温如昔当然知道小白是他们那边的“人”。

    [什么事?]大白猫睁着两只湛蓝的大眼睛瞧着两人动用仙音入耳,语气有些不爽。

    白泽:[想约战神一起去喝酒。]

    [不去。]白风从果断拒绝,转身跳下接待台准备回温如昔腿上继续睡觉。

    杨戬伸长胳膊一把把小白捞回来,问温如昔,“温老板,借猫一用。”

    [杨戬。]白风从冷冷唤了一声。

    杨戬后背唰就冒了一层冷汗,面上仍旧云淡风轻地笑着等温如昔回应。

    温如昔皱皱眉,想问要把小白带哪去。但人家一句“借猫一用”明显是不想告诉他。诸神的事儿也不是他一个凡人能掺和的。于是温如昔耸耸肩,“看它自己。”

    杨戬:[战神,赏个面子。]

    白风从:……

    白泽:“那我们走了,回头给送回来。”

    两人一猫上了杨戬的车。小白从白泽的怀里挣出来,从驾驶位中间的空隙里跃到后座去了。白泽回头,杨戬从后视镜里看了看,小白还是小白,一只纯正的猫汤圆。

    白泽:“那个……战神,都是自己人。”没必要继续藏着掖着。

    白风从:[我没骗你。确实难以维持人形。]

    有法力维持猫形,没法力维持人形?这么低劣的谎话也就只有阮蒙那个白痴才会信。白泽撇撇嘴,转回身体坐正。

    “那……我们去哪?”杨戬问。可没听说有能带猫喝酒的酒吧。

    白风从:[醉花间。]

    “醉花间?!”杨戬一愣。

    醉花间,洛河城地标建筑双子楼顶层的贵族会所,传闻最低消费两万起,都是挥金如土的主儿才去的地方。

    白泽:“战神都开口了,别愣着了,开车。”

    杨戬咬咬牙,行吧,能跟传说中的战神一起喝酒,不亏。大不了结账的时候拉着白泽这孙子一起。

    半小时后,被恭敬请入雅致包间的二人齐齐盯着端坐在那的白风从,那意思,上神,您还不解释一下?

    广袖仙袍、银发如瀑的白风从左手轻拈右侧衣袖,露出小半截形状优美精致的小臂,白若瓷玉的修长手指端起面前那复古雅致的云青骨瓷杯,送到唇边轻品一口,颇为满意地点点头,“好酒。”

    他瞧瞧齐齐盯着自己的二人,终于开口解释道,“我现在的法力不足以改变自己的发色瞳色,包括衣着。没办法像你们一样伪装成普通人行走世间。”

    “我现在更关心的是……”白泽纠结了一下怎么描述这个问题,“你不会是至尊vip什么的吧?”

    从他和杨戬抱着小白进了门,到在这包房里落座,小白简直就是受到了皇帝般的礼遇!侍者将那云青骨瓷杯恭恭敬敬地摆在当时蹲坐在桌子上的小白面前时,白泽和杨戬的眼珠都快掉出来了。

    若是人也就罢了,一只猫?!

    白风从看看他二人,了然道,“怎么?你们不知道这里的老板是萧遥?以后想喝酒就来,叫萧遥请。”

    务必要喝穷他!

    杨戬瞧瞧白泽,又看向白风从,“还是不懂。”

    听白泽说,当年魔尊萧遥重伤了混沌秘境的守护神白风从,怎么事隔几千年,这两人好像成了好基友?

    “萧遥当年重伤于我,难道不应该做些补偿?喝他几杯酒已经很便宜他了。”白风从端着酒杯凑在鼻尖嗅了嗅酒香,言语间仿佛并没有把被人重伤的事情太过放在心上。

    杨戬:“我们好奇的是……为什么那些侍者会对一只猫这么恭敬?”

    “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是我的猫。”人未至声先至。环形沙发椅与白风从正对的空位上虚影一晃,出现了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

    一桌人,一个身着广袖仙袍,两个身着休闲便装,剩下一个西装革履,风马牛不相及,怎么瞧怎么诡异。

    白泽和杨戬都是第一次见萧遥。本来想打个招呼,最终还是选择了闭嘴。尤其是杨戬,四人之中,他年岁最小。其他三人那都是从传说中活到现在的人物。传说开始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在哪个娘胎里待着,还是默默地当个听众好了。

    “这家伙被我打伤之后不能随心所欲地变化,变成个猫待我这儿蹭吃蹭喝了一百多年。平日里跟着我进进出出,我这醉花间的员工都知道他们老板养了一只小、白、猫~”萧遥冲着白风从十分挑衅地“喵~”了一声,接着说,“本尊抬举他,跟店里的人说,见猫如见我。不然谁没事供着一只猫呢?”

    白风从无所谓地笑笑,“抬举?难道不是心里有愧?”

    萧遥不接茬,摸出手机给经理徐青打电话,点了一堆酒和小食让送到包间。

    白风从:“你就这么凭空出现在这,待会一开门别吓着人家服务生。”

    萧遥:“会吓着人的是你。”

    酒菜很快送到,经理徐青亲自送来的。对于分明没人瞧见老板过来,但老板就是凭空出现在了包间里,以及老板带着猫喝酒这种事情,徐青显然见怪不怪了。

    之前已经和白泽、杨戬简短地进行了自我介绍,徐青离开后,早已脱去西装外套,只穿着一件浅蓝色细纹衬衫的萧遥对着十指,手肘撑在桌面上,瞧着“神界三巨头”笑道,“介意我这个大魔头加入你们吗?”

    衣服都脱了,还是庄家。这些都忽略不计,就冲他能伤到战神,谁敢说“不”呢?

    “当然不。”白泽给萧遥倒酒。扒谁不是扒呢?反正都是有故事的人。

    杨戬:我是为什么要拉白泽出来喝酒的来着?

    第28章 日常part2-4

    一群男人在一起会聊什么?各自的情史?开玩笑,那是女人才会热衷的八卦。

    更何况, 男人喝酒, 重在装逼, 而在座的四个人都可谓在情场上输得一塌糊涂,想要撬开他们的口让他们爆料自己的情史?

    呵呵。

    不如从自我介绍开始。

    虽然白风从和萧遥看起来很熟,杨戬和白泽看起来很熟, 可是四人之间并不熟——最起码还没有熟到可以坐在一起喝酒、畅所欲言的地步。

    所谓的自我介绍当然不是“我叫什么”、“我来自哪”、“年岁几何”,毕竟都是名讳响彻六界的神魔, 这点基本资料谁都一清二楚。重点介绍内容是,他们是如何混迹在人间以致于凑成了今天这桌孽缘。

    原来早在几十年前, 杨戬带着哮天犬“流浪”至此,初来贵宝地人生地不熟,正扒着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寻摸着找份什么工作来养家糊口的时候, 在大街上偶遇了高级知识分子——大学教授、白泽。

    往前倒数几十年,大学教授的那个身份还得了?万人敬仰就不说了, 重点是国家分房!在遍地平房四合院的时候, 人家白泽就住进了国家分配的两室一厅的五层小洋楼——当然, 现在那楼都快沦为遗址了, 不过在当年, 简直是堪比别墅级的存在!

    杨戬呢,既不是观音也不是财神,基本上没什么人供奉,连点香火钱都捞不着。无业游民当得久了,牵着条狗往衣冠楚楚的白泽面前一站, 简直就像个落魄的乞丐。

    白泽心疼可怜的哮天犬跟了这么一个不靠谱的主子,心一软,就把一人一狗领家去了。于是杨戬就带着哮天犬开始了欢快的蹭吃蹭喝蹭住的日子。

    但正所谓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不老不死的白泽显然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长久地工作居住,正巧赶上了改革开放,许多文人纷纷弃笔从商,白泽也就辞掉了大学教授的工作,有样学样地搞了点儿投资,结果陪了个底儿掉。在杨戬的怂恿下,白泽卖了房产还了债,剩下的钱都交给有“神秘用途”的杨戬了——无所谓嘛,他们这群神仙又不是不吃饭就会饿死,往前数千八百年,什么水潭洞窟没住过,贪恋人间的美食舒卧,过阵子改头换面重新去搞个大学教授当当就好了嘛。

    正巧当时同时发生的一件事令白泽十分心塞(没错,就是那件事♂),于是白泽表示,世界那么大,他要去看看,遂果断抛弃杨戬啸天,开始了一个人的旅行。

    等他再回到洛河城的时候,杨戬就已经住进市中心的那幢高级公寓的顶层观景房了。一问得知,这孙子用他留下的那点儿钱炒股赚大发了。

    于是早年被杨戬蹭吃蹭喝蹭住的白泽开始心安理得地在杨戬的高级公寓里蹭吃蹭喝蹭住。

    再后来有一天,新任无业游民白泽在街上闲溜时感受到了宠物店里散发出来的祥瑞之气——算是正式拉开了今天的这桌孽缘的序幕。

    一台戏一边搭起来了,另一边呢?

    “我和他?哼,没什么好说。”萧遥冷哼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