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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68节

      小阿福叽叽喳喳好不雀跃,一路上满是他的声音,比妍姐儿这个小话唠还要话唠。

    李瑾:“捉鱼的话,一刻钟可捉不了什么。就不怕你哥找过来?”

    “姐姐若是不说我们在小溪边,依他的路痴程度,找到天黑也找不到。不用管他,我也不怕你笑话,一准儿是我娘喊他来找人,找到了倒霉的是我,秦府的小姐我可消受不起。”

    小阿福跟着点头,“大少爷也该成亲了,我如果像他这么大还不成亲,我娘肯定打断我的腿,夫人真仁慈,若是我娘该多好。”

    顾子玉愣了一下,这才意识到小阿福也是个小汉子,早晚有成亲的一天,他压下心底怪异的感觉,啧了一声,“我娘若有你这样的儿子,早被气死了。”

    小阿福哇哇叫,拒不承认他气人!

    顾子玉勾了下唇。

    李瑾失笑摇头,四人很快就来到小溪边。

    李瑾找了三个叉子,给了小阿福和顾子玉一人一个,打算一会儿跟云烈共用一个,若是云烈不会捉鱼,他还能帮着掩饰一下,瞧,身为男朋友就是这么体贴,李瑾忍不住为自己点赞。

    怕云烈怕水,他还特意找了一处水浅的地方,打算一会儿贴身保护云烈,殊不知云烈早在落水后第三天就学会了游泳。

    “就在这里捉吧。”

    不远处是巍峨的高山,半山腰是青翠欲滴的树木,旁边的小山上有挺拔的竹林,左方是一望无际的玉米地,满眼的绿色,后方是矮小的茅草屋,风景如画。

    小阿福陶醉的吸口气,“少爷,如果我们两个也住在这里多好。”

    顾子玉只觉得心中一根弦像被拨动了一下,“喜欢这里?”

    小阿福连连点头,他笑的极为开心,小酒窝一直挂在脸颊上,看到水里的鱼顿时什么感慨都忘了,他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一下筋骨,噗通一声跳进了水里。

    明知道他会水,顾子玉的心还是紧了一下。

    “少爷,你快下来。”他在水里畅快的游了一下,露出个小脑袋,脸上的笑十分灿烂。这哪是捉鱼来了,分明是想游泳了。

    顾子玉摇摇头,跟着下了水。

    趁他们不注意,李瑾捏了一下云烈的手,安抚道:“我带你下去,可以教你游泳。”

    云烈伸手捉住他的手,放到唇边亲了一下。

    他身材高大,恰好挡住阿福的视线,就算他不遮挡,阿福他们也没功夫注意他们,小阿福玩疯了,顾子玉在他身边盯着,望着他的目光含着淡淡的宠溺。

    李瑾被云烈亲了一下,心底麻麻的,如果不是场合不对,一准儿扑上去啃一口,说起来他们上次接吻,他好像没啃破云烈,下次是不是可以试着主动点?

    李瑾笑的有些不怀好意,伸手推了推云烈,“下去吧,你要被淹了,我就来个英雄救美。”

    云烈望着瑾哥儿的目光溢满了深情。

    小阿福不小心瞄到后,拉了拉他们少爷的衣袖,趴在他耳边叽里咕噜道:“少爷,那个男人明明比大少爷还冰冷,对李公子却完全不一样,他要娶李公子吗?我见过他好几次,每次他都跟着李公子,上次我爹还说他喜欢李公子。”

    喷洒出来的热气,全洒在了顾子玉耳朵上,顾子玉胡噜了一把他的小脑袋,“站好说话。”

    想到毕竟是悄悄话,又勾了勾手指。

    小阿福将耳朵凑了过去,眼底亮晶晶的。

    顾子玉忍不住道:“你爹说的?”

    小阿福点头,“不过我才不信我爹的话,他还让我离你远点,说的好像你会坑了我似的。”

    顾子玉心底莫名一动,又忍不住有些发虚,“他还说了什么?”

    小阿福无辜脸,“没了,他可没意思,我才不喜欢跟他聊天。”

    顾子玉:“……”

    就在这时,不远处突然传来了李瑾的笑声,他将叉子递给云烈,伸手往他身上泼了一点水,脸上的笑十分灿烂。

    顾子玉看到他耳后的红痣,才想起他是一个小哥儿。

    这么一看,他跟云烈之间确实怪怪的。

    第75章 小狐狸丢了!

    玩了半天,小阿福才想起是来捉鱼来了。

    李瑾将叉子给了云烈,还没说出要指导他的话,就看到他快狠准叉到一条。李瑾惊讶的眼睛都瞪大了,忍不住绕到了他面前,“你之前捉过鱼?”

    云烈摇头。

    李瑾冲他竖起拇指,笑的眉眼弯弯,“必须给个表扬啊,好好干,以后家里的鱼也包给你好不好?妍姐儿特别喜欢吃鱼。”

    岂止是妍姐儿,包括他和辰哥儿就没有不喜欢的。

    听到家里两个字云烈心底一阵翻滚,他抬头看了瑾哥儿一眼,心底的感情几乎压制不住,他伸手摸了摸瑾哥儿的脸颊,恨不得下一刻就将他娶进门,“好,都包给我。”

    小阿福游到他们身边,猛地从水里露出个小脑袋,恰好看到这一幕,他吃惊地眼珠子都要掉了下来,没想到云烈竟然还是个登徒浪子,他呸了一声,喊道:“李公子他非礼你!”

    云烈神色如常,完全没有被抓包的尴尬感。

    李瑾脸上一热,胡乱替云烈解释了一下,“他帮我擦一下脸上的水,我们就要成亲了。”

    所以是合法的,谈不上非礼!

    小阿福眼睛瞪得圆溜溜的,随即露出一抹笑,“原来他真的喜欢你呀,我爹说时我还不相信,竟然被他蒙对了!”

    见他一转眼就跑到了两人跟前,顾子玉心底无奈的很。

    李瑾摸了摸鼻尖,没想到张掌柜还有这个闲心。

    小阿福被蒙混了过去,顾子玉却没有,这快成亲跟成了亲可是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儿,他神情有些意味深长,勾了勾唇,“那我们到时候可要讨杯喜酒喝。”

    李瑾笑道:“到时候肯定请你。”

    ——

    顾子华没等到一刻钟就冷静了下来,他这个弟弟一向行事乖张,若是愿意回去也不会带着阿福溜出来,顾子华又返了回去,路上却遇到了聂之恒,他身边跟着一只威风凛凛的狼狗。

    狼狗通体黝黑,一身毛发乌黑发亮,此刻他正围着聂之恒团团转。

    聂之恒抬头看向顾子华时,神情有些淡漠。他同样一身白衣,衬得那张脸宛若谪仙,聂家出了不少美人,因为基因好,不论男女都差不到哪儿,聂之恒能在整个皇家脱颖而出,可见其俊美。

    说起来,他给人的感觉跟顾子玉还一点相似,都是丹凤眼,都懒洋洋的,好似没骨头,一副风流大少的模样,然而他比顾子玉又多了一分邪气。

    他一贯的善于伪装,此刻面对顾子华时,像变了一个人,神情沉静,眼眸半眯着,像只蓄势待发的豹子,攻击力十足。

    顾子华淡淡颔首。

    聂之恒眼底的煞气转瞬而逝,笑道:“若是找你弟弟,我劝你向东边追,你前脚刚走,他就带着小孩儿溜了,应该是不想被你抓到。”

    张大娘跟另外三个妇人一起走了出来,她们恰好洗好山梅,看到聂之恒,以为他来找瑾哥儿,张大娘笑道:“瑾哥儿出去后,还没回来,现在不在家。”

    聂之恒笑道:“谢谢大娘提醒,我不是来找瑾哥儿,我打算跟天狼去村东头换点肉,恰好路过这儿,你们又辛苦一上午,快回去休息一下吧。”

    张大娘点点头,看望他的目光越发和蔼。

    听到李瑾不在家,顾子华对聂之恒的话信了几分,他道声谢就离开了此地。

    聂之恒舔了一下后牙槽,打算带天狼去换块肉庆祝一下。

    ——

    不仅瑾哥儿第二天需要去宿源镇,云烈同样需要去,他打算给瑾哥儿一个惊喜,就没有跟他同路,为了把聘礼备足,捉完鱼他又去了山上一趟。

    第二天云烈去李大爷家借了一辆牛车,早早就出发了。

    早晨,聂之恒看到院子里突然多出一对梅花鹿差点惊掉下巴,梅花鹿在大夏朝寓意十分好,三百年前,大夏朝的第二任国君还用梅花鹿当聘礼,打动了夏朝第一美人。

    聂之恒脑海中突然冒出个荒谬的念头。

    云烈这是打算提亲不成?

    他父母双双在世,上面还有个爷爷,若是不打声招呼就做出这事,啧,还真是打脸啪啪啪的,聂之恒隐隐有些兴奋。因为是受云老爷子所托才顺便来了竹溪村,他又有些纠结,算了还是通知他一下吧,说到底云老将军对云烈也算用心,聂之恒回屋拿起了毛笔。

    李瑾根本不知道,云烈还活捉了一头鹿作为聘礼。

    天亮后他同样早早就起来了,照惯例,他先去山脚下跑了个步,因为没遇到云烈,他还隐隐有些失落,真是一日不见就抓耳挠腮的难受!李瑾对成亲越来越期待,恨不得现在就跑过去将云烈抢回家,没遇到他之前,他绝对想不到,有朝一日会为一个男人如此的痴迷。

    吃过朝食,他就去了镇上,聂之恒也跟他一起来了这里。

    从瑾哥儿嘴里得知云烈确实打算提亲后,聂之恒对云烈的不满达到了极点,瞒着其他人也就罢了,连他都瞒着,真是不想做兄弟了。

    李瑾到镇上后没看到顾子玉,据说他被顾夫人扣在了家里,是小阿福他爹张掌柜带着李瑾去见的工匠,李瑾将需要做什么又具体给他们讲解了一下。

    他讲的比顾子玉仔细,工匠们有不理解的地方,还给他们画了一副图,他的毛笔字一直是他心中的痛,好在画出来的东西不像写的那么恶心。

    他带着几个人,绕过一块块土地,边走边讲解,哪里适合整个鬼屋,哪里适合马戏团,规划的相当完美,几个工匠对他佩服地五体投地,只觉得被他一讲解,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当然这里要建的鬼屋跟现代的也有所区别,李瑾给起了个骷髅屋的名字,打算找人扮一些骷髅,吸血鬼之类的,其实不管是哪个朝代都有人喜欢寻求刺激。在现代,有了钱后,李瑾就时常被阿毅拉着闯鬼屋,他自己当然也挺喜欢,越是吓人的越觉得挺有意思,恐怖片也没少看,怨灵,笔仙,鬼娃娃,寄生灵每一个都看的津津有味,贞子从电视机里爬出来的场景,至今记忆犹新。

    可惜这里没有恐怖片可看,弄个另类的鬼屋出来也算满足一下他的恶趣味。

    李瑾在这里一直呆到快天黑才离开,连晚饭都是阿福帮忙送来的,小家伙还偷偷告诉李瑾,他们大少爷因为没能按时将少爷带回去,也被罚了,夫人去灵元寺上香时,打算将他也带过去,让秦小姐自己相看,看看喜欢哪一个。当然了顾夫人并没有放过顾子玉。

    关系好的家族,若有心结为姻亲时,往往会找个机会,让女方远远相看一下,若是满意,婚事就会这么定下来。

    见小阿福仍旧笑的开心,李瑾胡噜了一把他的小脑袋。

    ——

    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下来,李瑾这才发现家里的门竟然从里面被人插住了。

    他喊了一声。

    听到舅舅的声音,妍姐儿从房间里跑了出来,她个头矮,还搬了个小板凳,站到板凳上,才将门打开。

    看到李瑾,妍姐儿猛地朝李瑾怀里扑了过去,差点从板凳下掉下来,李瑾连忙将她抱了起来,小丫头吸了吸鼻子,鼻音很浓,“舅舅,你总算回来了。”

    小丫头眼睛红彤彤的,一看就哭过,李瑾心底一咯噔,“发生什么事了?你娘跟你哥呢?怎么你一个人在家?害怕了?”

    妍姐儿摇摇头,她将门插了起来,并不怕,刚摇完头,眼泪又砸了下来,抽抽搭搭道:“小狐狸不见了,娘跟哥去找小狐狸,我在家等舅舅。”

    李瑾心底猛地一咯噔,“不见了?什么时候不见的?”

    妍姐儿抽了抽鼻子,“它昨天就溜出去过,咱们没注意到,还是哥哥将它抱了回来,今天它又去了学堂,哥哥说它一直在不远处趴着,中途哥哥在念书,没注意它,下学堂后才发现它突然没了,家里也没有。”

    她思维清晰,比一般四岁的孩子聪明的多,李瑾抱着她走了出去,“走,咱们也去找找。”

    李琬跟辰哥儿已经找了快一个时辰,将整个村子都翻遍了,都没有找到,李瑾脑海里突然闪现出的张二麻子那张贪婪的脸。

    明知道没有证据不该胡乱冤枉一个人,他还是有些愤怒,这种愤怒在看到辰哥儿苍白的小脸时,达到了极致。

    终究还是有些理智,李瑾安慰了姐姐跟辰哥儿一句,“姐你先回家休息一下,做个饭,孩子们也该饿了,我去云烈家借一下天狼,天狼是军犬,嗅觉惊人,肯定会将它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