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什么交易?”
暮雪眼神扫过田土土,指着他脆声道:“我要他。让他当我的奴才,我就告诉你关于圣上的事情,表哥的事情也可以免费打包给你。”
“不要。”田土土闻言立刻拒绝,他才不要跟着这个人,他来京城是想要越过越好,不是越过越差的。要是这样的话他还不如回钟家村去,至少自由自在。
暮雪眸光一冷,她没想到这个奴才居然会拒绝她,还真是无知所以无惧。
她又继续诱惑道:“不仅告诉你消息还帮你忙,比如你现在的窘境。”
王子规确实心动了,只是田土土跟她还是有交情的,她也做不出立刻答应,只说要考虑一下。
暮雪则大方的给了三天的考虑时间。
☆、第049章 丹丘
小初一已经三个月了,渐渐长开,比起刚出生那会儿真的不知道好看多少倍 。白白嫩嫩的,还是个奶胖子,特别可爱。家里的人都特别喜欢她,特别是钟鹿。
小初一也特别黏钟鹿,总是对着钟鹿笑,甚至于可以咯咯咯的笑出声。
钟鹿觉得这样的生活实在太美好,只是她太过于无用,好像一直都是在依靠别人。她看到吴晨编筐的时候就有了一个想法,她要学编筐。她要用竹子做手工艺品。她也不是一时兴起,她考察过市场的,竹子做的东西很多但大多不精致。她之所以觉得她能成是因为她曾经一段时间疯狂迷恋过手工,她觉得她挺感兴趣的。兴趣是最大的老师。而且她会画画,且并不丑。
她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还想过能不能画画赚钱,后来又觉得自己实在太天真。钟家那时根本不可能给她买纸买笔买磨,还有就是她也就只会普通的画,画不出什么绝世之作。最后只得作罢。
不过画在竹子上就又不一样了。
这一天她就开始在吴晨家学习编筐。吴晨只会编那种箩筐,她先学会,再慢慢研究,看怎么编成其他的。
一条一条的竹片很是锋利,钟鹿的手都被割伤了。
吴晨心疼地握住她的手,“别学了,你只要乖乖的享福就是了,学这些做什么。我养你啊。”
都说最感动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我养你”。钟鹿当然也很感动,只是这个时候的她想要有所价值。
她慢慢地将手从吴晨手里抽了出来,“我以为你懂我的。”
他懂,他如何不懂。只是他心疼啊。看着钟鹿坚定的样子,他只得无奈地妥协。倒是怪上了自己怎么就想着编筐挣钱了,结果让小鹿来受这样一份罪。
钟鹿花了三天的时间终于编好了一个筐,看起来还不错。
吴晨赞美道:“你真是厉害,编得挺好,比我第一次编的时候不知道好了多少。”
钟鹿将手里的筐放下,轻笑道:“你就知道说好话。”
吴晨连忙发誓,表示自己说的全是真的。
钟鹿这才开心的笑了,她还是看到了一点希望的。
只是她刚建立的一点信心很快就没有了,因为她开始尝试别的样式的时候,总是达不到她想要的效果。现在什么都得靠自己琢磨,自己实践,哪像在现代的时候有各种教程可以看。
在她拆了无数遍又重新编了无数遍之后她终于编好了一个水果盘。钟鹿看着这个水果盘一股浓浓的骄傲感扑面而来,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她叫吴晨买了笔墨,迅速地将编的过程画了下来。简单明了,基本上都看得懂。
吴晨并没有多想,只是觉得他的姑娘实在太优秀了。所以他要更加努力才是。
这一天钟鹿因为研究那个水果盘耽搁得有点晚,刚到家门口的时候就看见大伯娘抱着小初一站着门口等她。心瞬间就柔软得不成样子。
她迅速走过去接过初一,责怪道:“怎么在这外面等我,我又不会走丢,要是风吹着我们初一就不好了。”
刘氏不以为然道:“哪那么娇贵,农家的孩子就应该糙养,养得太精细了不好。”
这一点钟鹿倒是挺同意的。
她笑着问初一,“小初一想姐姐没有呀。”
初一不会说话不要紧,她给了钟鹿一个大大的笑脸。
刘氏这个做娘都有点吃味了,羡慕地说道:“我们家初一喜欢姐姐都超过我这个做娘的了。”
钟鹿立刻反驳道:“怎么可能,孩子最亲的当然还是娘了。大伯娘你可不能误会我们初一了。对吧,初一。”
“啊啊哦。”初一好像也表示赞同一般。
刘氏和钟鹿都被初一给逗笑了。
“大嫂。”一个清隽的女声响了起来。
刘氏转头一看,再仔细一看,她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目光,不确定地问道:“阿秀?”
钟秀!那不就是嫁出去的那个姑妈吗?
钟鹿好奇的看过去,那姑妈并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着一个男子。看年龄应该是姑妈的孩子,看起来像十五六岁一样。两人都带着包裹,看来是要多住几天。
钟鹿一直对这个神秘的姑妈感到好奇,既然人来了她就一定会看个够。
钟秀因为嫁的是一户殷食人家,所以并不缺吃少穿。看起来比赵氏和钱氏她们小好几岁。虽然本来相差并不是很大。
钟秀激动地点头道:“是我,大嫂我们好久没见了。”
刘氏狂点头,见到旁边的青年男子问道:“这是丹丘?我们上一次见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孩子,现在居然都成大小伙了。”
钟秀也回忆了起来,她是真的好久都没有回娘家了。这次要不是因为儿子的事还不定什么时候会回。其实她并不想回娘家,她对娘家是有一点点抵触心理的。可能是因为小的时候受的苦实在太多了。
刘氏一拍脑袋,“瞧我这记性,都杵在这门口做什么,都进去坐啊。”
钟秀倒没说什么,跟着刘氏走进屋去。
钟秀的儿子一边进门就一边看周围的环境,她能明显的感觉到这位少爷是头发丝都在嫌弃这里。她记得这个姑姑嫁的人家姓花,这个花丹丘长得倒还可以,只是这个名字钟鹿觉得太像女孩子了。不过倒是挺好听的。
钟秀见钟鹿手里抱小初一,又笑着问道:“这是你的小女儿?”
刘氏笑吟吟地点头,“对,叫初一。”
钟鹿又指着钟鹿问道:“那这个是小鹿还是小花?上次见她们的时候,她们还小,我现在就分不清楚了。”
刘氏: “这个是小鹿,我家初一特别喜欢小鹿。”
钟秀转头对着花丹丘道:“这是你表妹钟鹿,你打下招呼。”
花丹丘仿佛没有听到一样,自顾自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钟秀有点尴尬,解释道:“你们不要介意,他被我惯坏了。其实人挺好的。”
刘氏走进堂屋,一贯的大嗓门,“快出来呀,看谁回来了?”
大家都被呼唤了出来。
老钟头见到钟秀,有点激动,连身体都有点抖动,“阿秀。”
钟秀也是饱含热泪,“爹。”这一声爹饱含了深厚的情感。
钟大保看到自家妹子也很是激动。
令钟鹿奇怪的是,钟花这个家伙居然没有什么反应。不应该是激动得热泪盈眶吗?她记得钟花说过喜欢这个姑姑的呀。看来并不是喜欢姑姑,而是喜欢姑姑带的吃的。
老钟头偷偷抹了一把眼泪,“好好好,回来就好。快坐。”又见女儿身边跟着一个少年,想来应该就是他的外孙了,他也殷勤地招呼着,叫他快坐。
几人坐定。钟秀拉着花丹丘,“这是你外公,你快叫外公啊。”
花丹丘依言叫了一声外公。
老钟头又是激动了一会儿。
花丹丘将屋子里的人都依依叫了个遍。钟鹿觉得自己幸好不是声控,要不然一定会爱上花丹丘的。因为花丹丘的声音实在是太好听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耳朵会怀孕。
☆、第050章 识字
叙旧的日子总是需要一点酒和眼泪的。老钟头喝了不少了,哭也哭了挺多了。他真的没想到还能再次见到女儿,他以为到他死的时候女儿都不一定会出现。
老钟头最后彻底喝醉了,嘴里不停地嘟囔着:“对不起。”这一声对不起是对谁说的不言而喻。
本来只是笑着看着这一切的钟秀,瞬间泪流满面。她等这一声对不起等了十几年了。这十几年娘家的人从来没有跟她说过对不起,甚至觉得她是在享福,是帮她。天知道她只想嫁一个老实的庄稼汉。把她送给别人做妾觉得是对她好,这样的娘家她怎么可能会留恋。好在经过这么多年后宅的磨炼,她早已不是以前的钟秀。
钟大保将老钟头扶下去休息,刘氏就引着钟秀和花丹丘去住的房间。
钟秀擦干了眼泪对着刘氏笑了笑,“大嫂,你去休息吧!我又不是找不到。再说我还要住好几天,你不用这么客气。”
刘氏倒也不客气,应了声好,又说道:“多住几天没事,反正娘分出去跟三房住。”
钟秀:“嗯。”她这娘在她心目中跟没有了没有任何区别,她这次来也就是冲着爹对她还有一丝愧疚。所以让爹嫁一个孙女给丹丘应该不难吧!就好像当初送她享福一样,不过她更为厚道,她是要给丹丘聘正妻的。
见刘氏走远,她看着旁边对空气都无比嫌弃的儿子,问道:“选了哪一个?”
花丹丘皱了下眉头:“小的那一个吧!”
这下轮到钟秀吃惊了,她怎么看都觉得钟鹿更好。长得更好看不说,总感觉比钟花更为伶俐几分,丹丘怎么就选了钟花了。钟花一晚上也没说几句话,儿子怎么就注意到她了。
不过是儿子自己选的,她也并不阻止,路总是他自己选的。
钟秀:“选好了?钟鹿不是比钟花更好看,就你那德性,真能跟钟花过日子?”
钟秀是不信儿子能好好跟钟花过日子,毕竟这人连丫鬟都必须要长得好看。
花丹丘不在乎地笑了笑,“谁要跟她好好过日子,选她是因为她还小,也许事情结束之后两人还能分道扬镳啦。”
如果不是看到儿子黯然的眼神,钟秀就真的信了。真是个口是心非的家伙,估计是怕连累他表妹吧!
天蒙蒙亮,钟花就已经起床开始忙碌。只是令她没想到的是她的那个表哥花丹丘已经起床了,看来也不是一个懒惰的大家少爷嘛。
殊不知花丹丘早起并不是因为勤劳而是实在睡不惯这里的床。被子枕头什么的他更是碰都不想碰。
钟花友好地叫道:“表哥,这么早?”
花丹丘冷淡地“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钟花虽然觉得这个表哥并不太友好,但拿人的手短,她昨天才拿了姑姑的礼物,实在不好今天就翻脸。
她没话找话道:“你名字好怪哦,为什么叫蛋球啊!鸡蛋球?”
并不是钟花耳朵不好而是这一带的方言丹丘和蛋球发音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