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
“混小子!小时起就知道你皮,不服管教,没想到你竟还狠心到了这样的地步!你不娶亲就不娶,娘难道还会把你捆进洞房不成?你竟然一走就是十年!中间连个信都不传回来,我还当你已经没了,你个没良心的东西,我白生了你了……”
白太太一边哭,一边骂,一边狠狠拧他胳膊肉。
徐致深哎呦一声,作势捂住了自己的胳膊,和刚才在外面时威严又不失彬彬的样子判若两人。
“我的亲娘哎,疼!饶了我吧,前几天刚摔了下,胳膊还没好……”
白太太立刻停了下来,紧紧捉住儿子的手,一脸的紧张:“怎么受伤了?疼不疼?你怎么不早说!娘这就叫人去请跌打郎中,你忍忍……”
徐致深又哎呦哎呦了两声,顺势反手握住了白太太的手,牵了她往里,笑吟吟:“本来是疼,看见我娘,就全好了。”
白太太对这个小儿子的印象,原本还全停留在了他十六岁前顽皮少年的模样,当时就是头疼他不听管教,整天想着出去闯荡,这才和徐老太合计早早给他讨一房媳妇,好让他定下心来,却没想到他翻脸,说走就走,十年后的今天才想到回来,刚才乍见到儿子,见他像是换了个人,一身戎装,英武逼人,起先有点不敢相认,等打骂几句,被儿子这么一撒娇,就是有满腹的怨气,也立刻全都消解了,只剩下了欢喜。
白太太拿帕子抹了抹眼睛,笑道:“快去吧,去见你奶,在等着了。”
徐致深应了一声,快步去往徐老太的堂屋。门口全是女人,因为徐老太喜欢大红大绿,这里就站成了一排红绿相间的人墙,都笑眯眯地望着他。
里头那几个年岁大点的姨奶奶,他自然还记得。他走的时候,大奶奶也已经进了门。于是上去各自叫了一声,又见边上一个白肤尖下巴的年轻妇人,摸着手上戴的尖尖的金指甲套,靠在那里望着自己,猜她必定是隔房老二家的,叫她“二嫂”。
招娣哎呦一声,笑了,“还是三弟眼力好,不愧是上阵摸枪的,我还想着要自己先叫三弟呢,没想三弟先认出了我。”
边上女人也一齐笑,忽然听到里屋传来徐老太的咳嗽声,急忙让开一条道。徐致深含笑点头,从女人们的中间穿过,走了进去。
徐老太还是盘腿坐在那张老红木床上,沉着脸,一动不动,徐致深却脸上带笑,飞快朝着徐老太走去,快到她跟前时,仿佛被什么绊了一下,哎了一声,脚下打了个趔趄。
徐老太一惊,两腿一松,下意识地倾身伸手接他,下一刻,却见他哧溜一下,直接就滑到了跟前,单膝跪在地上,抱住了她的膝,轻轻摇晃,又仰起头,笑嘻嘻地说:“奶奶,不孝孙儿回家了,您气力攒够了没,孙儿身上发痒,就等着奶奶揍呢!”
徐老太定定端详着小孙儿的那张英俊的脸,一动不动,半晌,眼睛慢慢泛红,伸出手,抚摸他的头,点头道:“记得回来就好!奶不揍你,也揍不动了。”
徐致深少年时桀骜无比,只觉长义县的这座徐家宅子,就是绑死他的一个牢笼,终于得了借口脱身离去后,犹如蛟龙入海,鹏翔九天,早几年根本就没想过家里的事,何况家里还有大哥。直到几年后,在南方经历了那一场生死之战,才想到给家中去了一封信,向他们报自己平安,却不想战局纷乱,也不知道信在途中丢在了哪里,此后,时局依旧动荡,终年戎马倥偬,他又数次经历险局,见多了昔日同志翻脸无情,曾经好友勾心斗角,身后如有推手,令他在刀锋不断涉险前行,知身处乱世,时局沉疴,而权力却伸手可得,和野心交织并行,经历的多了,少年的热血和抱负终于慢慢冷却,他成了今天的徐致深,也终于在十年之后的今天,得以趁着此次南下之机,转回曾经被他视为牢笼的家乡。
他还没回来的时候,就经由王副官的口,得知自己当年的信并没有被传送到家,徐家人都以为他多年前就战死了,虽早已经心硬如石,但等亲眼看到白太太鬓边多了白发,老祖母干瘦成了一团,回忆起当年她们对自己的疼爱,心中难免还是愧疚,为了冲淡白太太和祖母的悲伤,这才故意有了刚才的一幕。
此刻被徐老太这么一声,抚摸着头,他沉默了下来。那么大的一个人,就像个孩子似的,安静地伏在干瘦老太太的腿上,一动不动。
徐老太抚摸了片刻日思夜想的小孙儿的脑袋,等情绪渐渐平静下来,叫他起来,让他坐下,问了些他在外头的事。
徐致深有问必答。
徐老太笑。
“我也不懂你那些事,你出息了就好。这么多年,你也不小了,在外头,可曾娶亲了?”
徐致深微笑:“还没呢,奶奶。”
徐老太点了点头:“你应该也知道的,家里以为你没了,早几年张罗给你娶了个媳妇过来,原本是想让她给你养过继儿子的,现在你回来了,那孩子自然给送回去了,只是你这个媳妇……”
徐老太迟疑了下,指了指边上的旱烟管。
徐致深并没说什么,依旧微笑,若无其事,亲自点烟,点着了,吸了一口,等火大了,烟丝冒出吱吱的声,递了过去。
徐老太深深吸了一口烟,吐出气,继续说道:“我老太太也想过,你性子不服管,当年就是借着成亲的由头跑了,如今好不容易回来,奶奶求神拜佛都来不及,原本是不该再压你什么的。只是这娶进门的女人,和过继来的儿子毕竟不同。当初娶她过来,全县人都看到了,知道她来徐家是干什么的,如今你回来了,要是就这么把她打发回去,给她招闲话,不厚道,咱也怕被人在背后指着脊梁骨说闲话。”
徐老太看向孙子,见他依旧面带微笑,听的十分专注,感到很是欣慰,忍不住伸手,再次爱怜地摸了摸他的脑袋。
“这女人吧,长的算拔尖,从前性子也一直很好,就是最近,大概一时犯了糊涂,竟撞了邪……”
老太太顿了一下,跳了过去:“总之,你晚上见了就知道,什么都好,唯一有个不好,是个哑子,所以,奶奶就想,要不咱们留下她,让她伺候你,当个小的?你要是觉得伺候的好,等你下回出去,带她随你走,要是觉得不满意,尽管留在家里,就当多养口人,反正咱们徐家,也不是多养不了一张嘴。”
“你看成不?”
徐老太说完,望着孙子。
徐致深含笑,语气轻松:“孙儿考虑考虑。”
……
甄朱知道徐致深今天回了家。
徐家上下,所有人都跑出去迎接,连小莲也跑了出去,去看十年没回的小三爷。
没出去的,大概只有她一个人了。
没有人来叫她,她仿佛继续被遗忘,在这里自生自灭。
直到傍晚,小莲才和前几天被派过来的另两个丫头一道回来了。
她们给甄朱预备好了洗澡水,甄朱在里头洗的时候,能听到她们在外间低声叽叽咕咕的说话声。
说话的内容,无非就是小三爷英伟,俊俏,原本因为县城就二爷最出挑,现在才知道,小三爷才是真美男子,还威风。
看起来,她那个还没见着面的“丈夫”,刚回到徐家,就已经俘获了无数的少女之心。
甄朱洗完澡,出来后,选了条浅绿色的裙,换了起来。
她记得向星北曾说过,第一次和她约会的时候,她漂亮的叫他快透不过气。她记得很清楚,当时她就是穿了这个颜色的一条裙子。
黑白照里的那个少年,眉眼令她似曾相识。她越发觉得,徐家的这个小三爷,她的“丈夫”,就是她这辈子要遇的那个人。
她换完衣服,小莲帮她梳好头,人都出去了,她就坐在床沿边,像个新娘般的开始了忐忑等待。
她真的感到忐忑。
她不能说话,无论从那一方面来说,都弱的到了极点。
她现在唯一能够吸引男人的,或许就剩这张脸了——那个二爷,大概也是被她这张脸给吸引住了的。
如果徐致深能像二爷一样被她的容貌打动,就算接下来困难依旧重重,但至少,有个顺利的开头,他们可以好好相处下去。
但是,如果他没有呢?
她该怎么办?
……
景泰蓝西洋钟上的时针指向十一点的时候,终于,外面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那是厚底皮靴踩在走廊地面发出的声音,不疾不徐,清晰,稳重,又放松——如果仅仅只从这种步伐声中分析,完全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来人对即将到来的事情,应该是满不在乎,或者说,并不怎么放心上的。
“三爷!您回了?”
响起丫头们的声音。她们也一直在等,跟她一样。
他来了!
甄朱立刻站了起来,心砰砰地跳,迟疑着是不是应该迎出去,还没想好,就听到门被推开的声音,接着,一个男人大步走了进来,旁若无人。
甄朱睁大眼睛,望着对面仿佛猝不及防就走了进来的那个年轻男人,定在了床前的那片地上,无法动弹。
真的是他,她闭上眼睛也不会认错。
可是面前这个身穿整齐军制服的年轻男人,他和她熟悉的向星北却又截然不同。
墨漆剑眉,清朗的眸,这些都是她熟悉的,但在灯影映照下,这个男子的眼锋里却仿佛藏着凛冽,令她感觉陌生无比。
她分明捕捉到了他初初第一眼看向她时,眼中仿佛闪现的某种类似于惊艳的神色,但很快,这种神色就一掠而过,剩下的,只是平静,不带半分的情感。
她看到徐致深朝自己点了点头,然后走到了她的面前,停了下来。
“我会送你回娘家,以后你另嫁吧,我给你补偿,足够你好好过这一辈子了。”
他用温和却冷漠的声音,对她这样说道。
第47章 红尘深处(五)
徐致深说完, 就望着她,这个他跨入屋子第一眼就看到的女子, 祖母为他娶的,来自乡下的冥婚之妻,在他被认为是死人的时候,她嫁给了他。
她看起来还很小, 顶多十六七岁,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刻,令他忽然联想到了月光下一簇半绽的娇怯怯的梨花。
虽然在县城,乃至整个中国里,随处可见这种年纪的女孩抱着几岁大的孩子,一脸木然早早做了母亲,白太太也是在她这个年纪就生了他的大哥, 至于京津风月场里, 那些十四五岁比她还小的名雏儿,身价往往被狎客竞抬至千金,更是见惯不怪。
但对于他来说,她太小了,他无法想象自己有这样一个小妻子, 即便美,但未免无趣了些,他对月光下的怯怯梨花,也没什么探究的兴趣,或许再过个几年, 她应该会比现在更有女人味道,但这和他无关,他没有耐心,也没有必要,将心思花在这个注定如同过客般的陌生女子身上。
他的祖母说,即便他不要她,也可以将她养在家里。
但徐致深不喜欢这样。他的性格,更像是一把刀。这桩冥婚既然是个误会,那就不必留任何的羁绊,这样无论于他,还是于她,都更妥当些。
徐致深等着她接下来的恳求,甚至是哭泣。
但来自女人的这些手段,说实话,对于他这样的人而言,并不能在心里能够产生多大的波澜,即便他对她也是存了点同情之心。
她的眼睛却一眨也不眨,就这么和他对望着,对他的话,似乎没任何的反应。
徐致深略微迟疑了下,终于还是先动了,试探般地朝她走近了一步,说:“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她终于轻轻点头,但却突然迈步,朝他走来,停在他的面前,然后,在他略微不解的目光注视下,朝他的胸膛慢慢地伸手,指尖碰到他上衣左边口袋上方那个镀金铜扣的时候,拔出了他习惯性插在里面的那支水笔。
这个举动,说实话,太过大胆,也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
他随即猜到,她应该能写一些字,是想和他对话,于是忍住了,想看看她到底要和他说什么。
她拿到水笔,就垂下了头,用她纤细雪白的手指,熟练地拧开了笔帽——这让徐致深再次感到意外。
据说她父亲是前清进士,她能认字,这并没什么奇怪。但她能熟练拧开这支英国高级水笔的笔帽,仿佛她经常使用,这就有点奇怪了,毕竟,如今中国许多地方,包括店铺记账,以毛笔书写依旧占了主流,水笔的使用范围非常有限,与其说是用来书写,不如说是用来装饰身份,尤其在长义这种偏远的小地方,她哪里来的机会知道这是能用来写字的水笔,还能熟练地开帽?
徐致深还没从困惑中回过神来,感到左手微微一凉,竟被一只绵软的小手给捉住,抬了起来。
他不由自主地随了她,顺从地让她抬起了自己的那只手,看着她低头,一个一个地掰开他的指,然后左手拿牢他的掌,右手用标准姿势握住水笔,开始在他的掌心上写字。
字是从他指根部位的那片掌心开始写的,竖列,很快,他的掌心就多出了几个黑色的字,然后她收了笔。
水笔笔尖随了她的手在他掌心移动的时候,他感到掌心仿佛被一只刚破壳的小鸡用嫩喙轻啄着似的,这种感觉很奇怪,轻痒,却又仿佛透到了骨头里,她写字的时候,他其实很想捏一下拳,以制止这种痒到骨头的感觉,但却再一次忍住了,不动声色。终于等她写完了,他抬起自己的手掌,先前原本已经有点不确定的那个判断,立刻就坐实了。
这令他有点放松。毕竟,判断被证明无误,总是一件令人感到愉快的事。
他看到她在他的手心里写着:“请不要送我走。”
字体娟秀,看起来很漂亮,唯一的缺憾,就是中间夹杂了错别字,但这无妨,并不影响他的理解,何况,以她的经历,能把字写到这种程度,已经很是令他意外了,如果有人再教一下,她进步应该会更快。
徐致深瞥了她一眼。
她的一双眼睛,正凝视着他。
他扬了扬眉,说:“我说过,我会补偿你的。而且,说实话,与其空担了名分老死在徐家,这样对你来说,也更好些。”
他的语气依旧很温和,但话中那种不容辩驳的强硬味道,已经呼之欲出了。
甄朱和他对望着,忽然笑了起来。
即便徐致深认为她并不合自己的喜好,但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很美,笑容更是如此,不由地吸引了他的目光,在她脸上停驻了一下。
甄朱再次拿起他的那只手,写下:“你是一个好人。”